五、钱粮柜办理地亩钱粮的预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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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877
颗粒名称: 五、钱粮柜办理地亩钱粮的预征
分类号: K810.2
页数: 2
页码: 456-457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民国成立后,军阀割据,战争不断,在军用开支上很大,这笔钱的来源就是用预征钱粮来缓解,钱粮柜办理地亩钱粮的预征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钱粮柜 地亩钱粮预征

内容

民国成立后,军阀割据,战争不断,在军用开支上很大,这笔钱的来源就是用预征钱粮来缓解。张宗昌盘踞山东时,就曾预征过一次,当时泰安县长曹光楷,曾按张宗昌的布置,在泰安预征下一年的钱粮。预征是一件很不好做的事情,若完不成任务,县长要受撤任处分。于是曹光楷就召集各区长、商会长开会想办法,用了个将泰安县每年向国家交粮银4万两(每两折现洋4
  元,共16万元),分摊给各区和商会,用暂借钱的办法,先垫出来,等次年粮钱征收银后,再还给商会和各区。这样一来,商会将分摊的借款数,再分摊给各商号,各区分摊了回去再分摊给各乡的财主。用这样的办法,预征了民国16年的钱粮。在预征时,只是征收正项国税粮银,没有附加征收。县长如能在限期内,完成预征任务,上解款项的话,可从预征粮银的总数内,提取奖励金一至二成,否则就要受撤任处分。
  曹光楷坐泰安两任,临卸任时,据云带走现大洋4万余元,后利用此款在济南开起银号来了。
  地亩钱粮的这种征收办法,自民国以来,即承袭清制而沿用,细致上无甚更易,日寇侵入,泰安沦陷后,仍用此法征收地亩钱粮。直至抗战胜利,泰安已处在解放前夕,广大农村已多半解放,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势力也鞭长莫及。且在行政区划上也有更改,城西划为泰西县,东南乡划为泰宁县(后改徂阳),东北乡划为泰历县。经此变动后,钱粮税收的古老办法也就废除了。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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