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宏济堂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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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839
颗粒名称: 济南宏济堂药店
分类号: K810.2
页数: 8
页码: 390-397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济南宏济堂药店、宏济堂创业前后、宏济堂的经营、宏济堂的管理及职工工资待遇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济南 宏济堂药店

内容

一、宏济堂创业前后
  济南宏济堂药店的创办人乐敬宇,原籍浙江,其先世于清康熙年间,为经营药业移居北京,创设同仁堂于正阳门外,迄今已300余年。至清道光年间,同仁堂在药业中已是声誉日著,遐迩皆知。迨至乐敬宇的父辈衍、朴、椒、树4弟兄时期,继承祖上遗产,形成大、二、三、四房。在形式上,4房是同仁堂绝对平均的四大股东,实际上,同仁堂的经营大权,则为乐敬宇的叔父乐朴斋所掌握。
  乐敬宇一辈兄弟,四房中共17人。乐敬宇在兄弟中最不得其父兄的欢心。他叔乐朴斋曾对乐敬宇说:“将来不许你动草字头(指药业),这行饭你不能吃;你捐个官,远远地躲开我。”乐敬宇经此刺激,反下了决心,非搞药业不可。乃私下与同仁堂的老职工交往,潜心学习医药,对药的原料鉴别和炮制生产,乃月有所长。他30岁时,在京捐了个山东候补道的官衔,于光绪壬寅(1902)年,自京来济南候补。这时适逢他的相识杨士骧(有说杨是乐敬宇的结拜仁兄)任山东巡抚。杨以乐敬宇既系北京同仁堂的少东,又长于医药之学,乃拨官款白银两千两,委托乐敬宇举办官药局。杨以成立官药局违犯满清律条被参(后杨土骧调离山东),同时该官药局亦因经费不足,难以继续经营。势逼招商承受。乐敬宇乃缴还官款两千两,取得药局承受权,改
  名为“宏济堂”。
  当时宏济堂店址是在院前大街,即今珍珠泉理发馆地址,1915年兵变中被焚毁,乃迁到院东大街现在泉城路宏济堂地址开业。乐敬宇经营宏济堂的办法,都是取法于北京同仁堂。他先留用原官药局的经理沈锡五继任经理,不久又从北京同仁堂老职工中调来刘瀛洲,取代沈锡五的经理职务。随着岁月的推移和企业的发展,先后有黄孟衡、钱宝亨、张慎庭等多人任过经理。
  宏济堂从官药局承受开业初,营业不振,每天销货额不过几吊铜元。因缴还官款时取贷的外债还不上,资金短少,许多珍贵药品如犀羚解毒丸、羚翘解毒丸等,都无力购料配制。直至1921年才偿清欠债,得以大批购进珍贵原料,营业随之逐渐好转。
  宏济堂的大发展,是在1924到1928年奉系军阀张宗昌统治山东的时期。乐敬宇先后在纬六路开设了宏济堂第一支店(即宏济堂西号),在纬一路开设了第二支店。同时把总店和支店都翻修成楼房,据说只这一项就用了银元10万多。到1934年时,宏济堂的销药额已达到北京同仁堂销额的2/3。库存珍贵药品也日益增多,如上当归存到数百件,藏红花存过上百斤。这时已积累了巨额资金。
  二、宏济堂的经营
  清末,乐氏4房表面上虽没分家,实际上各搞本房的企业。但在北京同仁堂四大股权上,乐氏四房还有一线联系的。由于资本主义经济规律所支配,乐氏家族这些企业,不但要同外部同行业进行竞争,而且也要在他们乐氏内部进行竞争。如大房
  的宏仁堂、乐仁堂;二房的居仁堂;三房的宏济堂;四房的达仁堂之间的竞争很是激烈。乐敬宇为了在商战中取得优势和追逐利润,他在宏济堂的经营上,把“商誉”作为第一要求。他认定企业兴隆才能发财,而“商誉”又是企业兴盛的前提条件。为了取得好商誉,宏济堂很注意经营,具体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首先是狠抓药品的质量,凭货“真而好”的牌子赚取利润。宏济堂所有药物的配方、选料、炮制等等,皆遵循北京同仁堂老店。在原料的采购中,能使药材批发商不敢以假充真,用次的顶替好的。对于产地真伪,能立行鉴别,真正做到采用上等地道药材。对药料也有严格的规格标准,如泽泻只要中段,白芍要两头打戳,参茸丸中所用的人参,一定得用野山参。再是宏济堂的药品种类多,可说是膏、丹、丸、散、饮片等等无所不备。坚持“遵古炮制”,也是宏济堂的一大特点。它所生产的成药,都是遵照北京同仁堂的配方炮制,技师和工人,也都是从北京同仁堂聘请来的。开始时,乐敬宇从北京刻来同仁堂老号生产成药的说明书木板一套,共有500多块。直到1918年宏济堂开设了西号之后,才在济南刻制出宏济堂自己的木板(也有500多种),尔后就用了它自己的说明书。1923年又刊出《宏济堂药目》一书。内容系宏济堂所制的膏、丹、丸、散、片等成药的简略治疗说明书,前面还刊有满清遗老杨士骧、陆润庠为其作的序言。凡各地代销或批购它的药物,都赠送一本,以收宣传推销之效。总之,宏济堂的药,选料地道,用料务真,炮制遵古,以保证质量为前提,达到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这是宏济堂在经营上的主要办法。
  其次是生产特殊品种的成药,创宏济堂独自拥有的名牌药。
  仅举宏济堂制的阿胶为例。乐氏家族的同仁堂老店与四房各自开设的宏仁堂、乐仁堂、居仁堂、达仁堂、宏济堂等各店所经营的药物,品种上基本一样。除选料有好、次不同外,配方炮制却无大差别。乐敬宇认为,他的宏济堂如果搞不出自己的名牌药来,在激烈的商战中就难以取胜。这正如名伶必须有出拿手的看家戏才能享名叫座是一样的道理。因此,在1912年宏济堂外债尚未还清,基础犹未巩固的困难时期,乐敬宇就硬是在济南东流水街办起宏济堂阿胶厂,终究使它制的阿胶名享中外,开创了宏济堂发财致富的名牌药。
  中药阿胶,系用驴皮熬制而成。其性能为调补气血,以妇女服用最为相宜。为什么取名阿胶呢?据说早年(年代不详)山东阳谷县有眼古井,名叫阿井。当初制胶就是用这眼井里的水熬制而成,因此熬出的胶就名为阿胶。郦道元所著《水经注》一书中阿井条下载云:“阿井之水系济水伏流,水性寒重下沉。”宏济堂在济南制阿胶,据说济南趵突泉的水,与济水是一道水脉,故而用趵突泉水熬制的胶,同用阿井水熬制的胶质量是一样的。
  乐敬宇鉴于当时药业行中销售的阿胶,都有驴皮腥秽气味。他乃参考文献,并与名医研究,搞成自制阿胶的独家处方,又从阳谷县聘请胶工刘怀安等人来济南熬制。乐敬宇的要求是产品质量高,要压倒其他胶厂产品,而不计费工费料,因而钻研出了新的提制法(即所谓9昼夜提制法)。用这种新处方,新的精提精炼技术,制出了甜脆适口,味道清香,疗效显著的宏济堂阿胶。当时生产的阿胶有12种,即福字、禄字、寿字、财字、喜字等“五字胶”,和精研、墨锭、极品、亮十六块、亮三十二块、黑十六块、黑三十二块等型号。阿胶主要原料是驴皮,并以纯黑整张驴皮为最佳。宏济堂的一等阿胶福字、禄字两种,就
  是用的纯黑整张驴皮,内中附加的药材,也都是选用的地道上品。在解放前,宏济堂的阿胶在国内行销于上海、广州、浙江、福建、安徽等省市;在国外行销于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各国。传闻日伪时期,在济南万紫巷住的一个日本人,曾从宏济堂购买大量阿胶运销日本,得到日本海关特许进口,其他中成药则不许进口。宏济堂阿胶,曾在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上获得优等金牌奖和一等银牌奖。当时阿胶市场,几为宏济堂所独占。
  据宏济堂胶厂老职工谈,宏济堂阿胶之所以成为名牌的原因,根本的一条是:配方、用料不同一般。如用上等青毛鹿茸、野山人参、西藏红花等地道原料。驴皮都是从河北省束鹿县进的纯黑驴皮,不用杂皮。其次是不惜费工费料,以独具名牌而获重利。三是拉拢关系,借发外财。宏济堂的前后经理刘瀛洲、张慎庭、钱宝亨等,既属经商能手,又擅长联系钻营,当时宏济堂也曾凭借社会上的关系,增加了不少收入。
  宏济堂在经营中也有偷工减料、作假骗人的时候。如1935年前后,韩复榘统治山东时期,宏济堂为了追逐更大利润,就把所制丸散成药里的珍贵物料(如牛黄、麝香、冰片等等)按原配方的用量减为七或八成,偷偷地降低了质量。同时在报纸上大登广告,在马路上大散传单,宣传它的膏丹丸散片各种成药及汤剂,一律按原价8折销售,从而使宏济堂大发其财。
  三、宏济堂的管理及职工工资待遇
  按照过去商业的惯例,企业东家(资方)和西家(经理即资方代理人)之间要订立契约:东方出资,西方出人,钱股、人股共分盈利;非至资本亏蚀,资方不得要求散伙;散伙时须清
  理企业资产,并分给西方一股应得部分。乐敬宇开设的宏济堂则不按惯例。东、西方之间没有契约,东方可随时解除西方工作,并且东方直接负责企业的管理经营,乐敬宇就自任宏济堂的总经理。西方经理只负责企业中的日常事务。盈利分配,人事安排,均须由东家决定。因此西方称为“水牌上的经理”(意即随时可被抹掉)。如宏济堂第一任经理沈锡五,就是以经营无状的借口,被乐敬宇解除职务,另从北京同仁堂调刘瀛洲、张慎庭来任宏济堂的经理的。后刘瀛洲又以与内东辛德馨有矛盾,而被辛氏的亲信黄孟衡和乐敬宇年青时在北京的昵友钱宝亨所顶替。
  1924年后,宏济堂生意最兴隆时期,在济南有3个门市部,一个胶厂,一个钱房。乐敬宇为了加强他对企业的控制,在栈房内设企业总理处(总帐房),安排4个经理,都在总理处办公。当时的4个经理是:分管总帐的赵玉府、分管柜务的黄孟衡,分管外交的钱宝亨和分管生产的(掌握配制成药)张慎庭。总帐上还有两个干具体工作的职工,一管钱帐,一管货帐。另外还有一个专管进货的。此外,3个门市部都分别设有经理1人、查对员(当时宏济堂抓汤剂,统是各包各号,即柜台上营业员按处方称准分量,每味药分倒在一张小纸上,再经查对员检查无错,包起小包,号上药名,最后用一张大纸把这些小包包在一起)2人、营业员、学徒、厨师和干杂活的等,每个门市部20余人。胶厂有厂长和职工20余人。栈房(包括配制和仓库管理人员)有40余人,5处总共有职工120余人。
  宏济堂职工的工资很低。宏济堂从经理到店员,都不分红。个人主要所得是靠提成。职工提成,是按每月生意好坏而定。如这月收进销货款1万元,则提出10%即1000元来,再从这千元
  中提出10%即100元,用所谓“神福”名义,归资方所有。其余90%,即900元,留给乐敬宇全家和宏济堂全体职工,按每人占“分”的多少分之。所谓“分”,即一总为一百分,一分再分十厘。各人所占分的多少,则由管总帐和管柜务的两个经理,按各人进店年限和职务及工作能力而定。首先由东家乐敬宇拿头分(即5分),内东乐敬宇的妻子拿4分,大少东乐铁庵(乐芝田的父亲),二少东乐绍虞各拿3分;其次是乐敬宇的大姑娘、二姑娘、大儿媳、二儿媳、孙辈乐芝田兄弟也都各拿2分。四大经理拿的是5分、4分、3分5厘不等。门市部的经理则拿3分或2分上下。查对员则是1分、1分5厘不等。营业员(站柜台卖药的)、学徒、干杂活的伙计则分1分、2分、5厘、4厘不等。这一制度,就叫“分批零钱”。宏济堂就是用这个方法,使它的职工把企业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联在一起。
  另外,宏济堂还有一种“小帐钱”,也叫“提成钱”。就是营业员(只限站柜台卖药的)当天经手售出的膏、丹、丸、散、片(包的汤剂不算)等20种成药,由门市部后柜人员列表记录在各人的名下,一天一清算,按当天谁卖的多少,提出“提成钱”来分归个人。一般每天可分到四五角以上,碰巧能得到几元。所以当时宏济堂的职工,都愿在门市部柜台上干营业员。据说在1926年前后,宏济堂的生意兴隆时期,一个站柜台的营业员,固定工资每月只有四五元之谱,而每天所得到的“小帐钱”,积累起来一月可得三五十元不等。
  乐敬宇对企业职工的任用(包括营业员和学徒),多是乐敬宇在北京前门外大蒋家胡同开设的宏济堂参茸阿胶庄里的伙计和学徒中挑选来的。所以当时济南宏济堂的职工和学徒,一般不犯什么大错,是不会解雇的。宏济堂对职工的休假期规定:二
  年一次,在家休息两个月,来回路费由企业发给。“七七”事变以后,改为一年休假一次,时间是40天,只发一半路费。
  四、解放后的宏济堂
  解放时,宏济堂老东家乐敬宇已年逾古稀,常住北京老家。50年代初,乐敬宇的孙子乐芝田成了宏济堂的资方接班人。1955年7月,经人民政府批准,宏济堂纳入公私合营企业。从此,这个近60年历史的济南市著名中药店,走上了新生的道路。当时核资额是28万元,康元祥任公方经理,乐芝田是副经理。1960年,又与永昌、艮一堂等药店合并为宏济堂制药厂。60年代中期,已有职工400多人,产值达400余万元,当时为济南市唯一的中成药制造厂。
  (本文由刘继礼整理,济南市政协供稿)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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