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日寇统治时期(1937~194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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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764
颗粒名称: 四、日寇统治时期(1937~1945年8月)
分类号: F832
页数: 5
页码: 211-213
摘要: 本篇记述了卢沟桥事变后,济南银行、号业务不稳,特别是韩复榘无意抗战,闻风逃窜,日寇统治时期(1937~1945年8月)。
关键词: 济南市 日寇 统治时期

内容

卢沟桥事变后,济南银行、号业务不稳,特别是韩复榘无意抗战,闻风逃窜,遂使各银行有了撤退南迁的打算。中央银行首先撤退,中国银行虽未撤退,但随着经理陈隽人南调广西桂林,济支行的人员也有很多相继调往。至济南沦陷时,在济南的国家银行只剩中、交两行,私营银行有上海、大陆、东莱3家。各家虽未南迁,尚能勉强维持,但营业却已收缩。
  1937年北平沦陷后,在日寇控制下,华北政务委员会财政总署署长汪时璟(字翊唐,安徽人,日本士官学校毕业,原中国银行沈行经理),筹设组织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汪兼任总裁。汪早在军阀时代曾任中国银行汉行经理,因军阀肖耀南将汉行库存准备金现洋(银元)抢走,汉行挤兑,钞票作废。汪与当时副理徐味六等均下台。“九·一八”后,汪任中国银行沈行经理,又请徐味六出来任沈行副理。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于1938年3月成立后,汪又请徐味六任总稽核。1938年4月汪来济筹设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济南分行,汪带漆日昌(日本留学生)来济,找到当时中国银行济支行襄理徐木天帮助组织,他只由东北带来2人(彭士忱和刘亚宾),其他均由济支行抽调。后因经理漆日昌在济人生地疏,业务不熟,调回总行。济南分行及由交通银行副理黄恂伯任经理。会计主任张敦阜、出纳主任陈衡秋均由总行调来。并在青岛、烟台、龙口、威海等地设立分行,统辖全省金融。
  这时期的汇兑业务完全由伪联银掌握,不分公私款项,不限汇额多少,每笔汇款只收汇费1角。至1941年12月1日又改定办法,伪联银专做官厅公款的汇兑调拨事项。从此,其他银行、号才又能承做工商业的汇款,汇出汇入多为北平、天津、青岛、徐州等地,汇额也不甚大,汇水随时变动。
  早在1938年3月伪联银即颁布了“旧通货整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是中、交两行钞票,凡印有津、青、鲁等地名者,及河北省银行、冀东银行钞票,限期一年与联银券等价使用;中央及中国、交通3行未印有地名的钞票,限期3个月,均于限期内迅速兑换联银券。而山东民生银行的山东省库券及山西晋绥业等个别地方银行钞票和角票硬币等,均另行规定。是年8月对旧通货实施第一次贬值(按9折计算流通);1939年2月实施第二次贬值(按6折计算流通)。同时,颁布了禁止旧通货订立契约办法,规定无论任何贷存款契约均以联银券为标准。同年3月明令禁止旧通货流通和停止收兑。1939年4月以后,管理更加严格,颁布了“扰乱金融暂行治罪办法”,这时,虽然早已废两改元,统一了币制,但山东各县银号和一般商号仍多有发行银元券、银角券和铜元券者。伪山东省署公布了《取缔发行私钞及印刷私钞暂行办法》,限期一月,全部收回销毁,至此,市面流通的就只有联银券了。
  1939年9月济南商会会长苗兰亭号召全市及全省各大城市筹集资金300万元,在联银扶持下,成立鲁兴银行。苗任董事长,总经理为王稷丞、经理为张铁邨、副理是王雨亭。各重要城市均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统管全省公款收支省库业务。因此,未再筹集官股资金,是当时山东唯一活跃的官商合办银行。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济南中、交两行及所有外商洋行均被日本特务接收,扣押一天,来文没收,不许妄动。然后在北平成立华北中国银行、交通银行。1937年由青岛调来的襄理王兆钰担任了济南中国银行经理,并由北平总行派来会计主任朱季言。开业后,资金无着,不得已遂将纬六路仓库和中国打包分司作价400万元售给华北开发株式会社,以此作为伪中国银行资金。伪中国银行仅做小额外仓抵押贷款。多者5万元,少者一二万元不等。主要行业有:茶叶、粮业、杂货业、百货业、棉布业等。所谓抵押,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信用透支。
  1938年8月济南沦陷后,原地方性的民生银行和平市官钱局即由敌伪接收,由日人主持,成立整理委员会予以整理。1941年1月1日,划归伪省署财政厅管理。同年11月成立兴农委员会继续整理。1942年3月伪省署又以兴农委员会所清理的民生银行和平市官钱局的部分资金,筹设山东农业银行。由北平联银总行派蒋廷梅来济任董事长,主持全行业务。另设经理魏子厚,副理张会丞,借用原中国银行营业室的主要部分开业。名义上是农业贷款,实际上,农民大众丝毫未得贷款,完全由伪县长贷出领用,或囤积居奇或高利贷出,再度剥削,饱入私囊。开业3年,因亏累过多,于1945年3月停业,移交给鲁兴银行予以清理。这个时期所有联银分行及鲁兴、农业等行,均配备有日本顾问。鲁兴银行顾问为浅井,常驻该行。中、交两行虽无顾问,但每天均有日报表送联银总行审核.联银会计主任还经常到行检查,所有贷款均须经联银总行批准。
  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实业总署与日寇合办的华北工业银行曾来济设立分行,经理余彬,行址就设在中国银行营业室。但未及营业,日寇就投降了,即行结束,由国民党接收。
  至日寇投降前,济南尚有银行14家,银号25家。
  日寇统治时期,对金融业的管理方面,于1939年5月颁布了《钱业账庄兑换业监督暂行条例》,至1941年12月11日又明令废止前项条例,另行颁布了《金融机关管理规则》,自颁布此项规定,久无变更。直至1944年12月间,又明令实施第二次增资,规定银号资本为300万元,银行资本为500万元,在6个月以内办理完毕。当时济南所有银号大部申请增资。除晋鲁、聚义、福顺德3家改为银行外,其他未待批回,日寇即宣
  布投降,便无形结束。在这一时期济南银钱业对账簿使用进行了改革。
  济南银号历史上都沿用旧式账簿,毛边纸竖式红格,用毛笔写的旧式账。记载麻烦,既繁琐又不科学,也不便查核。1933年济南钱业公会在经四路小纬五路会内,举办了簿记学校,每期两年。教师有本市著名会计师李光普、于文甲、阎肯堂等。第一期学员共42人,除各大银号均有人参加外,各大工厂如东元盛等,也都派人参加。以后又继续举办了几期,“七七”事变发生后,就停了。
  1943年初,伪华北财政总署颁发了统一会计制度,当时济南市钱业公会为执行这一制度,继事变前的办法,举办会计人员训练班专讲新式簿记。执行统一会计制后,一律改为钢笔横写簿记帐。计有:总分类帐、各科目明细帐、现金日记帐。会计报表计有:日报表、月计表。年度决算有:营业实存状况表、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负债目录、损益计算表等。决算报表均送联合准备银行审核。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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