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业扩建后进入机器染色阶段(1936~19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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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689
颗粒名称: 六、全业扩建后进入机器染色阶段(1936~1948年)
分类号: K295.2
页数: 8
页码: 61-68
摘要: 东元盛染厂扩建之后,群英会牌各色小标布,因布质次劣,利润少而被淘汰了,全业扩建后进入机器染色阶段。
关键词: 济南市 扩建后 机器染色

内容

东元盛染厂扩建之后,群英会牌各色小标布,因布质次劣,利润少而被淘汰了。这时的畅销产品是各色线哔叽,特别在秋冬季,更是供不应求。而生产的各色细布,如青细布,一九〇号阴丹士林布,以及春夏季的各色轧光细布,色光虽不高于其它染厂,但也销售不少。经过几年的经营,这些产品为企业赚取了近20万元的利润。日寇侵占济南之后,自1938年起,鲜艳的杂色品种减少,逐渐趋向于深色品种,色光的品种开始发生了变化。在1938年还染了一些红红绿绿的各色线哔叽,但数量已明显下降。企业的经理人、营业员和管理生产的人员,看到了这个发展趋向,意识到各色线哔叽销量日渐减少,各种深色细布逐渐增多。而东元盛染厂的各色细布,没有畅销品种,如不迅速提高各色细布的质量,将会出现产品滞销、营业萎缩的局面。当时,在市场上的青布和蓝布的畅销产品,是济南利民染厂的万年如意丝光青布和上海染厂的仁寿年丰牌的一九〇号阴丹士林布。东元盛染厂的产品,除青细布和一九〇号阴丹士林布与市场上的畅销品有较大差距外,其它产品如深蓝细布、纳富妥红布、盐基性蓝布,虽不是畅销产品,但也销售不少。因而在1938年秋季,便集中力量研究提高这两种落后产品的质量,经过4个月的研究,多次试染,终于超过了利民染厂的丝光青布,赶上了仁寿年丰牌的一九〇号阴丹士林布。1939年春季,出乎意料的大销青布,东元盛染厂的青布质量已经超过了利民染厂的万年如意青布,但在市场习惯上还认为万年如意牌的质量好,因而在1939年经过一个春季的竞争,在营业上又采取了措施,才压倒了万年如意牌,公认东元盛染厂的名驹牌青布质量高于其它,在价格上取得了领先地位,畅销国内,行销国外。东元盛染厂的名驹青布畅销之后,也带动了双鱼牌深蓝布的畅销,形成了东元盛染厂的两大名牌产品。在市场上的青布和深蓝布的价格,或涨或落,均是比照名驹青布和双鱼蓝布的价格略低一些。东元盛染厂的这两个产品,自1939年形成名牌之后,持续十几年,直到解放以后。在1955年曾被评为全国各染厂学习的标准产品,名驹青布所以能持续10多年的名牌,除了在染色的温度、操作和前后处理上有所不同外,名驹青布自1940年已经不上浆,其它染厂的青布仍持续上浆,因而色光明显不同。至于东元盛染厂的其它产品,如一九〇号阴丹士林蓝布、毛巾红红布、盐基性蓝布等,价格均低于上海产品,但均比本市各染厂产品的价格为高。
  1949年至1951年这3年的业务很好,每年均有较多的盈余。1942年粗略统计,存储的棉布、棉纱和存款,约值白细布4万余匹,存储的染化料按年产量56万匹计算,超过一年以上的用量。
  1942年起,日寇进行经济统制,因企业不曾与日商合作,被迫停工,其概要情况记述如下:
  1937年秋末,济南被日本侵略军占领。日寇立即军管了3个纺纱厂和各大面粉厂,在社会上也广泛传说,各大企业都要与日寇合作。风声很紧,各大企业均忐忑不安。东元盛染厂是机器染厂中的较大企业之一,设备齐全,有畅销产品,声誉亦好,更为日寇所觊觎。从1938年到1942年中,先后有东棉洋行、三井洋行、三菱公司和其它株式会社向东元盛染厂提出合作,均遭到企业经理人的拒绝,始终保持了东元盛染厂是中国人的企业。
  日寇提出的合作条件是日股占51%,华股占49%。还说在合作之后,每年的红利一定比不合作多,并给华股董事长的名义,每月可领干薪,不必到工厂上班,在家里等着拿钱。还说合作了便是亲善,可以保平安。并对主持合作的华股代表,在合作成功之后,从总资金中提出约5%左右的现款,秘密赠与以示酬劳等等。
  当时社会上一般认为,在全国人民奋起抗击日寇侵略的时刻,一个企业与日商合作了,就是倒向日寇一边,成了亲日派,成了为人所不齿的汉奸。这是不能做的。但在日寇铁蹄之下,采取什么办法避免合作,这是当时摆在企业面前十分重大的问题。因而,企业的总经理多次召集各部门经理人开会和个别谈话,商讨如何对待合作。当时总经理坚决拒绝合作,认为在这个时候,日寇要求合作,是他们抢夺企业的手段之一;我们答应合作,既丢掉了企业,也要落个汉奸的名声,这是不能办的。日商现在说得好听,真正合作了,以后分劈红利是靠不住的。只能是让我们干,我们就继续干;不让我们干,就不干,不能合作,不能当汉奸;当了汉奸,身败名裂,贻害子孙,后患无穷。经过多次研究,确定了坚决不能合作的态度。还商量了拒绝合作的办法:不能硬顶,只能婉言拒绝,始终以“商量商量”的言词,拖延时间。同时也估计到拒绝合作,日寇可能对企业经理人进行迫害,甚至汉奸特务也会以这是对日寇不“亲善”而进行敲诈勒索,招来许多骚扰和麻烦等等。后来的事实证明,企业不与日寇合作,确实招来了祸害和麻烦。企业的经理被日寇宪兵队无理逮捕,关押数十日;企业的副经理被日寇宪兵队捕去,备受严刑;企业的营业负责人被伪警察局扣押通迫承认暴利罚款1万多元,始被释放。一些汉奸特务借故敲诈勒索,更是经常的事。
  另外,这几年当中,有日本人,也有为日商说项的中国人,以不同方式、不同的说法提出合作问题。他们有的则是代表日商的一个企业来研究合作,例如日商济南电业公司经理横山政重和日商协华电料行经理田端就是这样。有的则是为了讨好日寇提出合作的,例如一些汉奸特务便是这样。还有一些想从合作中捞点好处来商谈合作的,例如一些汉奸官吏就是这样。他们来商讨合作时,有的说:“合作了好处很多”,有的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其锋不可戳”。有的说:“身家性命要紧”,“要慎重研究”。也有的说:“合作了并不算是汉奸”等等。面对这些现实,我们企业经理人采取“商量”的拖延办法,不正面答复他们,这样经过几次,他们认为不同意了,以后也就不再提了,另外,也因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而避免了合作。兹举两例说明这个情况。
  1938年清明节前后,工厂尚未开工,突然接到日寇西尾司令部的电话,要借用工厂染制军服,并指定时间到司令部商谈。企业遂派副经理去西尾司令部(原大陆银行行止)进行交涉,带去函件的内容,大意是不能借用,理由有二:(1)各部机器的部件已拆卸,短时不能开工。(2)工厂停产已有半年,职工生活困难,如不开工,职工生活无法维持,因而我们自己正准备开工。到了日寇司令部后,一个穿军眼的日寇说:“皇军需要军服很急,要借用你们的工厂染制军服。”当副经理表明自己不能做主,必须回去商量后,这个日寇表示:回去商量是可以的,但要立即把机器安装好,恢复开工。这件事,由于西尾部队很快调到徐州一带,司令部也随着走了,才搁置起来。
  1941年间,东洋棉纱株式会社嘱托汉奸警察厅长张亚东,张亚东又邀了汉奸民政厅长张思伟(即张星五)和伪济南市商会会长苗兰亭,向东元盛提出合作问题。汉奸张亚东与日寇关系较深,他借着日寇的势力当了山东省的伪警察厅长,他认贼作父,仗势欺人,作恶多端。张思伟原是济南市三大律师之一,济南沦陷后,先担任伪山东省政府的秘书长,后又调为民政厅厅长。苗兰亭是苗杏村之侄,是济南成大纱厂、济南成记面粉厂、垣聚成粮行的负责人,济南沦陷后,取得了伪济南商会会长的职位。汉奸张亚东先是邀东元盛经理张伯萱到张家中提出“合作”问题,张亚东一再述说合作的条件和合作以后的好处。张思伟和苗兰亭虽然在座,但不说话。当时张伯萱只说“合作是件大事,不能一人做主,要回去商量。”这次谈话,张亚东还是商量的语气。在这次谈话之后,张伯萱分别会晤了张思伟和苗兰亭。张伯萱原与张思伟很熟,张伯萱两个弟弟与张思伟两个儿子均是中学同学,彼此常有来往,感情亦好。张伯萱与苗兰亭既是桓台同乡,又都是工商业者,经常来往,有通家之好。张伯萱凭借这些关系,向苗兰亭、张思伟表示不能合作,要求他们帮忙。他们2人都表示:你们不同意,我们也不劝你们合作,至于这件事到底怎么样,我们也说不上来,你先应付一下再说吧。
  以后,张亚东等3人,又邀经理张伯萱在苗兰亭家中谈话,张亚东还是重复要“合作”的那套老话,张伯萱则说现在正在商量。这次谈话,张亚东就有些不耐烦,语言急躁。张思伟和苗兰亭仍不说话。在这次谈话之后,又隔了十多天,苗兰亭在石太岩饭店请吃饭,在座的仍是张亚东、张思伟、苗兰亭和张伯萱4人,张亚东又谈“合作”问题,他厚颜无耻地说:“中日亲善嘛,合作是很有好处的。日本人和我们合作,这是很瞧得
  起我们,不要不知好歹。不要不看大局,今天是什么时候,不和日本人合作能行吗?北京有一个房主,宪兵队要用他的房子,给他搬家费,叫他让出来,他不愿意,后来被强占,房子没有了,搬家费也丢了。”最后张亚东见张伯萱仍不答应,便说:“皇军来合作,这是瞧得起,谁叫你亡国啦?”张思伟和苗兰亭仍是默默不语,不表示态度。张伯萱还是说回去再商量商量,遂不欢而散。在这次谈话之后,企业经理人又进行了研究,大家仍坚持要干自己干,不叫我们干,可以抢占了去,反正不能合作。大家也都做了企业被抢占、个人自找出路的准备。但自此之后,张亚东调到北京去了。东洋棉纱株式会社提出的合作问题也就消逝了。
  1942年日寇实行经济统制,凡不是与日寇合作的工厂,都被列入批发商一类,不当作生产单位,只能作批发出售,不能购原料进行生产。因东元盛染厂未与日寇合作,不能定为生产单位,必须将存货全部售罄。为了免遭“惜售”之罪,企业经理人共同商定,忍痛将所存棉布棉纱按日寇的官价出售一空,企业损失了数十万元。虽然如此,伪警察局仍逮捕了营业负责人之一蔡润卿,拘留十多天,罚款1万元始被释放。经过日寇的经济统制,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被迫停工,辞退了大部分工人,仅保留了技术工人作为护厂人员,以迄日寇投降,抗战胜利。
  抗战八年,终于盼到了胜利。受了8年日寇铁蹄蹂躏之苦的沦陷区人民,真是欢欣若狂。而工商业者更认为“从此买卖好做了”,企业发展大有希望。但国民党反动派来到济南后,以抗战有功的姿态,傲视沦陷区人民,以沦陷区人民为“汉座”(即汉奸之意),进行敲诈勒索。对工商业者的迫害摧残,无所不用其极。东元盛的营业部,每日应酬国民党的军政人员,筹措捐款,成了企业的主要活动。应酬之繁、捐款之多,实难计算。不但如此,在东元盛染厂附近国民党驻军竟以修筑军事要塞为名,要拆除工厂,这明显的是进行敲诈,经企业经理人多方奔走、托人说项,始避免了拆厂之祸。由于国民党破坏了《双十协定》,挑起内战,济南成为孤城,工厂所需白布需用飞机由青岛运来,电力供应紧张,电灯公司要靠各厂供给煤炭才能供电,染化料亦不齐全,不能进行正常生产。再加通货膨胀,“法币”日益贬值,企业越来越严重暴露出虚盈实亏,同时美国商品倾销市场,直接排挤了国内产品,促使了民族工商业的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工厂的生产陷于停顿状态,偶有生产,数量亦少,也不能保证名牌质量。从1945年到1948年济南解放,企业生产情况就是如此。
  1948年春,已临济南解放前夕,企业为了避免战火中遭受损失,遂将仅存的少量物资分存在济南、青岛、上海3处,又派人到四川,并调去一部分物资准备建厂(在青岛、上海和四川所存物资于解放后,次第调回济南)。1948年秋,在解放济南的战役中,东元盛染厂没受战火的破坏。解放军进城后,政府派干部进厂保护了东元盛染厂,也没有遭到意外损失。东元盛染厂随着济南的解放,也解放了。
  1948年秋,经核资,全厂财产折算人民币为180万元。主要股东是张伯萱、史懋曾、史懋冉、张让青、张东木。原是水牌经理、后改为股东的有王文生、姜子俊、蔡润卿、史正己等。当时主要设备有:烧毛机1部、洗水机两部、开布机1部、精练罐两部、丝光机两部、卷布机1部、染槽24个(木槽8个、铁槽16个)、烘干机4部(17筒)、拉宽机两部、跑空机1部、轧光机1部、挂码机1部、卷板机1部、锅炉(5吨的)两台,以及水泵、马达等等。
  1948年9月济南解放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东元盛染厂在党和人民政府以及国营经济的领导与扶持下,获得新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生产不断提高,设备不断增加。特别指出的是增加了1台八色印花机。在管理上不断改进,并逐步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从部分为国家加工到全部为国家加工。1954年走上了公私合营。在公私合营以后,企业性质改变了,经营管理有了根本变化,生产有了更大的发展。公私合营12年以后到1966年冬,企业成了国营企业。
  (济南市政协供稿)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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