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人民的风俗习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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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514
颗粒名称: 回族人民的风俗习惯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3
页码: 16-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回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其中包括了婚姻、丧葬等情况。
关键词: 回族人民 风俗 济宁市

内容

我区回族人民由于长期与汉族人民居住生活在一起,其衣、食、住等有些已基本相同,但在许多方面还是有着严格区别的。
  衣:在穿着上原有其传统性,由于长期与汉族同胞生活在一起,其穿着基本或完全与汉族相同,唯“主麻”(7日会礼)及伊斯兰教3大节日时,到清真寺礼拜的回民,男的多戴黑、白帽,已婚及老年妇女戴黑、白纱盖头,未婚及青年女子戴深绿色盖头。
  食:以米、面为主,吃牛、羊、鸡、鸭、鱼及其他反刍动物,但须由寺司夫或海里凡等教务工作者按“断喉法”司宰,放血后方可食用。忌食病和自死的动物及一切动物的血;忌食猪、狗、驴、骡及一切性情恶劣的凶禽猛兽的肉。动物哪种可食或不可食,全以动物的性和形而定,如猪相丑性惰,习性肮脏,所以不食,这是世传的教规。不吃驴、骡、马肉,是因其形和性而定。也不吃螃蟹,因它横行,厌其“横行霸道”。“油香”是回族的最佳礼品和食品之一,是用面粉和花生油或豆油制作而成的,俗称“到油”。每逢祭奠亡人,即“做日子”或婚嫁喜庆,宴请亲朋、贵友等都必须敬上“油香”;如遇天灾人祸,转危为安的事,也“到油”,叫“知感油香”;两家有隔阂,往来断绝,亦借赠“油香”以示和解。拿油香敬送亲友乡邻或布施贫苦之家,是表示对“安拉”的感谢。
  住:从我们市中区总体看,回族人民和汉族人民是杂居的,并和睦相处。从具体人口分布状况来看,我区和全国的特点基本相同,即“大分散”、“小集中”,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区。在我区范围内,以越河两岸、鼓楼街、西大寺街、炉坊街、古路沟街、方家大院、马家大坑、武胜桥街、来鹤观街、柳行街等街巷是回民较为集中的聚居区。
  婚姻:过去有父母包办,现在做到了婚姻自由,介绍人只起到征求、转达双方意见的作用。被介绍人双方见面后,经彼此间的了解,如同意婚配,便进行礼品交换,称“换书”。女方回礼(回书)鞋、帽等衣物,以示同意订婚。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书后,即承认夫妻,受法律保护。为表示喜庆,都要举行婚礼仪式。在仪式的前两天,男方喜主并新郎或同特聘阿訇齐到祖坟地告先。也有的沿袭传统礼法,由男方请阿訇主持证婚。在仪式上,阿訇当场写“依札布”(即证婚词),然后问女方:“你有没有意见?”女方答:“达丹(没意见)”;问男方,新郎答:“盖不里楷尔丹(我承领新娘的意愿)”。礼成,将糖果撒向新郎新娘及观礼人群,宣告仪式结束。
  丧葬:回族实行速葬、土葬。土葬:即死者不论贫富贵贱、男女老幼,其尸体在家停留不得超过3天。出殡前,先报知寺务人员和主要婊亲请“落地”(亡人由床上放在地上)。出殡日上午,亡人在“榻布”(沐浴工具)上,经清水冲浴干净后,再用备好的亡人穿着裹整齐,盖上“榻布”罩,由阿訇令其死者儿女、挚友肃立敬默后,站者“纳在”(念悼词),内容:亡人一生在世效法穆圣、敬天(安拉)、爱人,做出一番贡献,现已归根复命去了,归主吧!此后,方由死者子侄抬“榻布”至墓地。送葬亲友手持点燃的安息香送行,也有的亲友在送葬路旁设“路祭”,无赏地给送葬亲朋及孝子们留茶湿湿嘴;土葬在公用茔地指定的地方,挖一南北方向内径长6尺、宽2尺、深9尺许的墓坑(或挖一半明坑,一半掏土窑子),周围以砖砌封后,将亡人下入墓坑内。在坑的中端用苇席(一领)、盖板(用木材或水泥制成)和24块土坯盖上,然后封土,称为“深葬”。祭典:即“做日子”,亡人死后的7天、百天和周年,冥祭日在天拂晓时,死者儿女们随同聘请阿訇去墓地念经,以悼念死者,寄托哀思,并“到油”,以“油香”敬送亲友。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

《山东文史集粹》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史记述了山东文史集萃的民族宗教卷、其中,有关少数民族史料19篇,有关宗教史料3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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