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青岛黄色工会的组织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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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467
颗粒名称: 四、青岛黄色工会的组织与活动
分类号: K295.2
页数: 4
页码: 267-27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东文史资料的解放战争时期山东黄色工会的组织与活动的青岛黄色工会的组织与活动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青岛 工会 活动 组织

内容

1946年初,国民党青岛市党部派人到工厂、码头等地活动,筹建了一批基层工会。如码头起卸业工会、东镇卷烟业、染织业与火柴业工会、四方纺织工会、青纺公司各厂的工会,等等。在此后3个月时间里,黄色工会基层组织已渗透了青岛的主要工业部门,这是成立市总工会的第一步。1946年3月,经市党部讨论通过,决定成立“青岛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并指派周衡、刘玉卿、栾振义等7人为筹备委员会委员。7名委员中多数是国民党党政人员,为了掩人耳目,“减免越代之嫌”,又加派电厂工会理事长常绪朋、港务工会理事长秦嘉甫任筹委。
  1946年5月17日,“青岛市总工会”(以下简称总工会)在太平路市党部礼堂召开成立大会。市党部主任葛覃、社会局长曹沛滋到会训话。会上选出理事9名,监事3名,李显斌任理事长。内部设总务、调查、组训、宣传、福利5科和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总工会成立伊始,即标榜以“协助政府关于国防及生产等政令实施,促进三民主义之实现”为宗旨,要“增进工人生产技能,发展经济,加强工人团结,改善劳动条件”,还声称要为失业工人介绍工作,对劳资纠纷进行调解,成立劳动生产合作社、劳动住宅合作社、劳工图书馆、俱乐部等。这对日本投降初期,大批工厂倒闭,饱受失业之苦的青岛工人来说,是有较强的欺骗作用和一定吸引力的。
  但是,国民党青岛当局拼凑总工会的真正目的是要控制工运动态,扼杀工人阶级的反抗斗争。为此,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工会系统成为其反共反人民的得力工具。首先,总工会要受市党部和社会局的双重领导。尽管国民党《工会法》规定:“工会之主管官署,在中央为社会部,在省为省政府,在市县为市县政府。”但青岛市社会局仍然通过行政手段包揽总工会的重要工作。总工会事无巨细均须向社会局备案,各项活动都要社会局点头许可。市党部则以下达方针、政策、任务等方式发号施令,左右工会工作的方向。其次,国民党党政机关向各级工会派遣“工运督导员”直接掌握各工会的活动。他们将全市划分为市南区、四沧区、市北区、台南区、台东区5个工运督导区,每区派一名“工运督导员”,“负督导该区内所包括之各工人团体之责”。这些督导员有权出席并指导工会的理监事会议,还经常到各厂巡回,了解工会和工人的动态,“对工会之谬误措施及工人之错误思想、言论、行动随时予以纠正”。这些人还宣传国民党纲领、政策、工会法、工厂法、介绍工人中“优秀分子”加入国民党,提拔工会干部,“督促搜集民运情报”,等等。“工运督导员”实际是各级工会的太上皇。第三,基层工会领导权绝大部分操纵在国民党党棍、特务、封建把头手中,成为监视、压迫工人的工具。例如,码头起卸业工会便由青岛港势力最大的封建把头鞠国璋任理事长,6个常务理事马鸿亮、王来祥、王平南、于茂禄、张文玉、袁崇信也都是大把头、大司帐或特务分子。每当国民党军用物资抵港时,黄色工会大小头目便倾巢出动,不顾工人死活,强迫快卸快装,为国民党发动内战效力。
  由于总工会自产生之日起就以压制工人的政治要求,维护国民党统治为己任,因而很快就暴露了真面目。如在组织方面,总工会为防止“轨外事件”的发生,消除共产党的影响,在基层工会设置若干小组,划分责任范围,以便掌握工人的言行。同时,对基层工会领导人严加控制,对不能忠实执行国民党政令、及时消弭劳资纠纷的工会,则视为“不健全工会”,采取改组、撤换的方式另觅走卒。总工会还力图将全市职工纳入它的控制范围,在军政机关协助下,于1947年6月专门进行了各业工会会员登记,命令工人一律入会,对拒不入会者,则以解雇相威胁。
  在工人福利方面,总工会自诩“福利是工会的中心目的,更是工会与会员间的最有效的维系力”,要通过福利事业,“解除工人痛苦,安定工人生活,铲除劳资纠纷根源”。但实际上总工会只做了小范围的职业介绍工作,影响甚微,所承诺的福利多是画饼充饥,不仅没有帮助工人解脱困境,反而因征收会费、“献金”、“劳军”等加重了工人的负担。如建立工人子弟学校曾是总工会许诺的一项福利,为此还向工人摊派了一笔资金,但这笔钱后来被挪用,弥补了其本身的财政亏空。由于福利政策失信于民,使建会初期部分受蒙骗的工人产生了强烈反感。
  调解劳资纠纷方面,总工会对工人反抗压迫而举行的罢工,一贯采取压制的态度,千方百计消弭工潮,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一份向基层工会散发的文件中,提到“要注意目前环境,不要被人利用,坚决反对罢工,以安定社会秩序……”公开离间工人群众与共产党的关系,破坏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对劳资纠纷,总工会的一贯做法是:先由理、监事分别赴党政军宪机关请示办法,然后威胁所在厂工会不得随意罢工。争议或工潮发生后,总工会不去谴责资本家对工人的压迫,反而自我“检讨”:……“纠纷的发生,固然是资方对工会缺乏认识,但工会自身不健全,组织不严密,诚是招来外力的侵袭,故今后须健全组织。”黄色工会与国民党当局配合默契,自然使其另眼相看,对黄色工会的作用,在当局文件中都积极予以承认。如1948年7月,青岛市政府颁布的《补给港埠管理规则》中就有:“水运机关须与码头力夫工会联络,加强组织训练,以便随时征雇使用”的条文。当局的重用,也使黄色工会深感知遇之恩,两者一丘之貉的实质逐渐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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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抗战纪实篇、革命家足迹篇、史海钩沉篇、报界旧闻篇、工商史鉴篇、齐鲁名士篇、文物沧桑篇、社会百态篇、海外来稿篇,具体包括周星夫的《坚持新蒙县抗战三年》、赵芳洲的《1940至1944年湖西地区统战工作片断回忆》、王傅文的《一个投身中国抗战的奥地利人》、武杰的《怀念抗日英烈潘维周同志》、王志胜的《光荣的使命——护送刘少奇同志》等的内容及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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