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党政府对工人运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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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464
颗粒名称: 一、国民党政府对工人运动的控制
分类号: K295.2
页数: 3
页码: 261-2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东文史资料的解放战争时期山东黄色工会的组织与活动的国民党政府对工人运动的控制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东 国民党 工人运动 控制

内容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曾成立过一些御用黄色工会,用来抵制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欺骗和麻痹工人。抗战胜利后,出于内战独裁的需要,国民党政府故伎重演,再一次着手成立黄色工会,并于1947年6月13日公布了中央政府立法院会议修改通过的《工会法》。
  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自1945年11月就开始了防范工人的活动,接连不断地对山东国统区职工团体进行“整顿”和“改组”,派遣大批特务以“指导员”或“特派员”身份进入这些团体,并掌握了领导权。1946年7月,山东省政府秘密传达国民党中央制订的《复员期间领导工人运动办法》。这个文件集中了大资产阶级对工人实行法西斯统治的经验,其核心是:运动党团,组织力量,配合政府措施,制止非法罢工怠工及越轨行为。”指出要“采用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领导方式,打击异党暴乱阴谋”。其中所谓“公开领导方式”,就是“由社会行政机关依法领导各业工人,成立各种工人团体,并依照劳工政策公开活动”,也即通过黄色工会欺骗瓦解工人队伍”。所谓“秘密领导方式”,就是“由党部指挥党团员在工人中发展党团,秘密扩大领导作用,以建立国民党在工人团体中之核心力量。并由党政机关会同军警机构,集中力量统一指导各地工运”。其实质就是在工人中加强特务恐怖活动,以镇压工人运动。这种“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领导方式”,成为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当局控制工人的主要手段。
  1946年5月17日,“青岛市总工会”在国民党市党部、社会局监选下成立。不久,“济南市总工会”也于11月6日在该市同乐会礼堂成立,理事长张慕先,常务理事董寿亭、耿景富,理事史长森、贾云龙、孟广慧、王学儒,监事霍淼、张世昌、宋福生。1946年11月,成立“山东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耿占元任主任委员。1947年11月8日,国民党“山东省总工会”在济南青年会礼堂举行成立大会,各市县及工矿区代表100余人出席。会上选出武竹亭、耿占元、张慕先等17人为理事,郑培琦、史长森、王乐天等5人为监事。武竹亭任理事长,郑培琦任常务监事。
  省、市总工会的常务机构是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的职责是:处理总工会会务;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召集代表大会;接纳、审批会员的建议;指导、处理下属工会的工作;调处劳资纠纷及工会间纠纷;完成省市政府交办的事项。理事会是总工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总工会的日常工作,包括稽核经费之出入;审核各项事业的进行情况;考核职员工作及会员的言论行动;对有异议的事项可咨请理事会复议,等等。监事会是总工会的监察机构。
  为加强控制工人运动,除济南、青岛以外,山东其他市县、工矿区建立黄色工会的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据统计,1946至1947年6月间,周村、张店、淄川、枣庄、济宁、充州、新汶、坊子、烟台、德州、临城、聊城等30多个市县相继成立了黄色工会。这些市县总工会绝大多数被国民党政客、工贼把持,尽管他们有时在劳资冲突中貌似公允,但实际上与资方沆瀣一气。据1946年11月12日《华北新闻》报道:济南各报馆职工生活清苦,患肺病者甚多,亟待救济。职工要求市总工会具呈“联总善后救济总署济南办事处”,“援照救济新闻从业人员之办法给予面粉等救济”,但市总工会“慑于当局淫威”,一直拖而未决”。当时各地工人冷淡疏远黄色工会是很普遍的现象,“青岛市总工会”对此曾大为恼火,竟然采取强迫入会的办法。1947年10月,他们与市社会局勾结,命令工人限期加入工会,到期不入者给予警告,警告后15日内仍不加入者,予以罚款或停工。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抗战纪实篇、革命家足迹篇、史海钩沉篇、报界旧闻篇、工商史鉴篇、齐鲁名士篇、文物沧桑篇、社会百态篇、海外来稿篇,具体包括周星夫的《坚持新蒙县抗战三年》、赵芳洲的《1940至1944年湖西地区统战工作片断回忆》、王傅文的《一个投身中国抗战的奥地利人》、武杰的《怀念抗日英烈潘维周同志》、王志胜的《光荣的使命——护送刘少奇同志》等的内容及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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