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分子控制民营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272
颗粒名称: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分子控制民营矿
分类号: F407.21
页数: 4
页码: 58-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抗战胜利后,从一九四五年九月到一九四八年二月国民党军队曾四次侵犯博山。国民党军政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争相劫夺博山矿区,抢运存煤,搜括财物,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国民党统一指挥部、矿区党部、还乡团残酷迫害矿工与家属,打击共产党在矿区的革命活动。博山地区煤矿由于几次遭受国民党反动派的蹂躏和摧残,到一九四八年三月最后解放前,民营矿仅有五家维持排水,少量生产,五家日产仅一百几十吨,抵不上一户的正常产量。其他,于一九四六年解放时,经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已经恢复生产的十几家矿,又被迫停工,矿井大部被水淹灌。除上述摧残破坏之外,还有一帮地方上善于投机钻营的国民党分子,从重庆窜回山东,效法产销公司的统治,组成控制民营矿的联大煤矿公司,从中操纵,牟取暴利。
关键词: 山东省 国民党 民营煤矿

内容

抗战胜利后,从一九四五年九月到一九四八年二月国民党军队曾四次侵犯博山。国民党军政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争相劫夺博山矿区,抢运存煤,搜括财物,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国民党统一指挥部、矿区党部、还乡团残酷迫害矿工与家属,打击共产党在矿区的革命活动。博山地区煤矿由于几次遭受国民党反动派的蹂躏和摧残,到一九四八年三月最后解放前,民营矿仅有五家维持排水,少量生产,五家日产仅一百几十吨,抵不上一户的正常产量。其他,于一九四六年解放时,经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已经恢复生产的十几家矿,又被迫停工,矿井大部被水淹灌。除上述摧残破坏之外,还有一帮地方上善于投机钻营的国民党分子,从重庆窜回山东,效法产销公司的统治,组成控制民营矿的联大煤矿公司,从中操纵,牟取暴利。
  在国民党分子中插手矿业举足轻重的是梁锡三。梁系博山赵庄人,一九二五年任博山县保卫团长,一九二七年任八县联防总指挥,并经营鲁丰煤号。“七七”事变后,梁窜重庆,日帝投降后又窜回山东,任国民党山东敌伪产业处理专员。梁在重庆时,已同博山人庞新三等策划如何把持博山民营矿,窜回山东后,他们即联合二十来家民营矿,有当时产煤的大成、东方、华东、振业、瑞成五矿和有条件开工的吉成、隆昌、永和、复丰兴、恒通、义太六户,以及无条件开工户,组成联大煤矿公司。梁锡三纠合的手段,首先是霸占大成煤矿与永和煤矿。大成煤矿有“福荫堂石”的一份股东,其后人在北京工作,已放弃此项股权,梁锡三则以远在国民党地区干县长的石姓同族石毓崧,代表大成煤矿,梁则以代表石毓崧为名,指挥大成煤矿,参加联大公司和向联大公司交煤,把当时的股东兼经理张云舫甩到一边。永和煤矿有梁锡三同族梁弼卿的一份股东,日伪时期梁弼卿已将此股份卖于李养之,于是梁锡三给了李养之之弟李又津几个钱硬性买回股权,梁又掌握了永和煤矿,成为成立联大公司的永和矿代表。其次是胁迫其他几家产煤矿。当时联大公司能否成立,关键在于五家产煤矿,大成已经抓到手,其他四家都与日伪有牵连,其中三户经理人还是产销公司董事,梁则以此迫其就范。至于其他停工矿的参加,多数是随大流。就这样,一九四七年二月在济南开了联大煤矿公司成立会,梁锡三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庞新三任协理。梁的亲信王蝶生、翟以洪、王汉民都安了职务。公司设博山,济南设办事处、营业部。该公司章程规定,第一步分产联销,第二步联产联销。成立会前后,五家产煤矿被迫交煤二千数百吨,没有取回一文煤款,其中以大成交煤最多。一九四八年三月博山最后解放,才结束了为时一年多的国民党分子的敲竹杠公司。
  联大公司成立后,国民党经济部曾给予该公司十几亿法币贷款,国民党行政院也给该公司十亿法币贷款,可见梁锡三组织的联大煤矿公司与国民党官僚资本联结在一起,控制掠夺民营煤矿。梁锡三还伙同国民党淄博区党部耿占元等人在济南组织成立煤矿复业组织,直接与国民党矿区党部勾结起来统治淄博煤矿。
  国民党军第三、四次占据博山期间,联大公司的庞新三、翟以洪分别代表梁锡三掌握矿业公会和商会,统治博山县工商业。此间还同伪镇长王亚民等合演了一场选举梁锡三伪国大代表的闹剧。联大公司还收取各保公所摊敛的枪款,向国民党办的博山铁工厂为各保买枪。翟以洪代表梁锡三以商会为名与国民党的党、政、军、特务等吃喝拉拢,干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该公司寿命虽不长,梁锡三野心却不小,从串通国民党党政军机关到统治商会矿业公会、镇、保公所,企图独揽地方大权,以达其当博山土皇帝的目的,可惜“好梦”不长,不久即被扫进历史垃圾堆。
  国民党军占据博山时,据我所知还有两项敲诈民营矿的事件,只此数端已足见国民党官僚的肮脏面目。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博山县长王连仲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下旬窜入博山县城,这个祸害章邱一带人民的土匪,本性难改,作恶多端。王连仲借口隆昌煤矿发的国难财,敲诈伪联银券达五百万元(当时伪联银券五元换国民党中央银行票一元)。大致过程是:一九四五年八月博山第一次解放时,人民政府让李养之仍任商会会长,让其宣传政策,使工商业照常营业。解放军转移时,人民政府要李养之跟着走,李躲了。国民党入侵后,一天晚上王连仲约请李养之看戏,王中途退场,剧终时王的护兵把李约到王的住处,让商会工友从饭馆送饭,软禁了七天。后经崔冠军(王连仲手下的人)示意李养之,因为隆昌煤矿发了国难财,要李“放明白些”,李养之答应交款五百万元,才把李养之以及同时抓去分别拘押的隆昌煤矿总理张竹侪一同释放。放出后两人即潜逃了,但嘱咐家里人迅速变卖物资如数交足,否则家里人就活不下去。就这样隆昌矿李养之等攫取的工人血汗钱,又大批地贮入了国民党县长王连仲的私囊。
  另一件是,一九四六年冬,国民党军侵占博山后,国民党特务分子李冠兰与霸占恒通煤矿的伪警察局长孙徐庭勾结,依仗国民党统一指挥部的势力,传去有关人等,李冠兰声称买了孙徐庭二千吨煤,威逼收回恒通煤矿的周约三、郭廷铸还债。实际上孙徐庭霸占恒通时期的账上并无此项预收款,只凭孙徐庭个人开的收条,硬从恒通煤矿劫煤二千吨,特务分子李冠兰以此为资本在赵家后门街开起了义太煤号。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汇编,记述了山东省抗战时期的重大事件、人物事迹、文物古迹的资料统计内容。

阅读

相关人物

李安怡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山东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