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五四”学运若干记述的辨误——读《五四运动在山东》一书的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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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009
颗粒名称: 关于济南“五四”学运若干记述的辨误——读《五四运动在山东》一书的札记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46
页码: 136-181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文史资料的文章,关于济南“五四”学运若干记述的辨误——读《五四运动在山东》一书的札记。
关键词: 文史资料 五四”学运 书的札记

内容

石愚山遗作
  前言
  从1963年到1964年期间,我应山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的约请,撰写关于“五四”时期济南学生运动的回忆。在这个过程中,我曾仔细阅读了一些有关山东和济南“五四”学运的记述和文章,获益很大;其中特别是《五四运动在山东》一书,给我的邦助极大。从书中一些老前辈、老朋友的记述里,使我弄清了不少原来不甚明白的问题,也联想了许多自己已经淡忘了的具体情节。书中分析问题的观点、方法,尤其是给我很大启发。所以,内心甚为感激。但是,在反复阅读中,也发现若干事实情节的记述,间有讹误、不尽确切和互相抵牾之处。对这些地方,我曾随手录下,结合自己的回忆,写成札记若干条。1964年底,拙作《五四时期济南学生运动回忆》完成后(刊在1965年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三期),有些老朋友建议我将这些札记再整理出来,供作研究有关史料的参考。为此,我又将当时的札记,重新加以
  剪裁,整理成现在这篇东西。其中所提的,其实都是具体情节问题,无关宏旨,目的只是为研究当时史实提供一点参考材料罢了。由于自己的政治思想不高,加以当时所处地位的局限,见闻寡陋,虽然努力追忆,力求准确,但有些地方,仍有可能弄错。所以,诚恳地希望熟悉当时情况的老前辈、老朋友和读者同志们的批评指正。
  《五四运动在山东》,是由山东历史研究所、山东大学历史系合编。1962年3月,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是《山东省志资料》第二期《纪念五四运动四十周年》专刊(1959年第一版)的再版。本文即对于《五四运动在山东》一书的某些史实,加以考证。所引用该书的文章,有以下几篇:
  1.《回忆五四运动在济南》,李澄之口述史学通记录(1至24页)
  2.《关于五四时期山东学生运动的回忆》张公制、邵次明、杜星仁(28-38页)
  3.《记五四时期山东各界代表晋京请愿》刘沛然、冉庆銮(39-43页)
  4.《砸“昌言报”馆始末》,方传桂、王群演(54-60页)
  5.《五四运动在山东》,李绪基、曹振乐(69-103页)
  为了节省文字,便于阅读,所有引用原文,只注明该书页数,不再注明某篇某人。迂有必要则只举某篇。
  (一)关于济南罢市和复市的日期
  在五四运动期间,济南曾发动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全市大罢市。这是当时全市人民群众爱国力量的大检阅,是一次反
  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的大示威,意义甚为重大。这次大罢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的呢?在该书(《五四运动在山东》下同)中有几篇文章都记述到这个问题,但说法各不相同。
  有这样几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
  “6月10日济南开始罢市”。“济南当局虽于13日复令军警强制开市,但开市者寥寥,只城外商埠部分商家开市而已。到14日,城内银行、大钱庄虽已开市,然而其余商号仍然坚持着罢市的斗争”。(第7页、第10页)
  第二种说法:
  “……乃决议于(6月)23日罢课罢市(或云罢市在10日前后,待考)。”可是到罢市最后一天(约为第六天)督军张树元用了最强硬的手段,下令通知各校,禁止学生游行示威,……第二天大批军警把各学校的校门把守起来。……最后集中在西门大街,双方相持,从上午直到黄昏。……次日商家复市”。(30页、32-34页)
  第三种说法:
  “……6月10日举行罢市。”“罢市后张树元加派军警挨店强迫开门,并勾结了一些大商号的经理,进行分化。一部分商店虽在刺刀下被迫开门,但学生一到,又立即关上,就这样店门时开时闭的罢市斗争,一直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84-85页)
  以上三种说法,不尽相同,究竟以何说为是呢?
  我认为,第二种说法,是明显的误记,把罢市的时间后推了十多天。其所以如此,是由于作者把这次罢市斗争误为因北京请愿“没有得到满意答复”而发动的缘故(关于罢市
  斗争起因,下节另述)。当时,罢市斗争和北京请愿这两次活动,我都是亲身参加了的。如果把罢市斗争的时间,说在6月23日以后的一周多的时间内,也就是请愿代表们正在北京请愿的时候,那我同时参加两个方面的行动,就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了。
  第一、三两种说法,关于罢市开始的时间一6月10日的记述,是正确的,但关于罢市结束的时间的记述,就不尽确切了。按这两种说法,就无法理解和回答罢市斗争究竟是怎么结束的,成为不了了之。事实并不是这样。
  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我反复回忆了当时亲身经历的具体情节,并查找了一些有关的资料,将当时罢市经过日程排列如下:
  6月10日,罢市开始。在学联会的组织和发动下,突破反动军警的阻挠,全市实行大罢市。学校学生分别出发,进行街头演讲,并配合群众进行请愿等活动。
  6月11日,各校学生继续出动,宣传和监督罢市。工人、商店店员、学生以及街道群众,纷纷参加游行示威活动。下午,反动督军张树元通令各校于次日(12日)严禁学生出校,并勒令商家限期开市。当日午夜后,复派出大批军警到各校堵门。
  6月12日,各校学生英勇冲击,涌出校门,奔赴大街,坚持斗争。在西门大街和反动军警相持竟日,直至午夜,终于迫使张树元不得不接受学生的条件:允许将学生提出的四项正义要求,立即代达北京政府;保证人民出版、言论、结社等项自由。在这两项条件的基础上,学生同意关于复市的问题,由商家自愿,学生和军警两不干涉。
  6月13日,商家复市。罢市斗争,至此结束。
  至于在6月13日以后,是否如第一、三两种说法中说到
  的还有“店门时开时闭”或“城内银行、大钱庄虽已开市,然而其余商号仍然坚持着罢市的斗争”的情形呢?当时关于全市的情形,我虽然记得不很真切,但据理推测,则似不可能。因为:第一,这次罢市主要是学联组织和发动的,一些大商家、银行(如瑞蚨祥、山东省银行等),本来就不愿意罢市,只是被迫随众行动的;而大多数中小商家的罢市行动,主要听命于学联的指挥。6月12日午夜,学联代表与张树元的代表已商定在张树元答应学生的要求的前提下,对商家开市的问题两不干涉(据我的记忆,学联是遵守了这个协议的)。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商店仍然继续罢市恐怕就不大可能了。第二,罢市斗争的直接起因,主要就是为了支援北京被捕学生。而6月9、10两日,北京军阀政府在全国人民的压力下,已被迫释放了被捕学生,和解职了三个卖国贼这个消息,13日已经传到济南。罢市的主要目的已达,事实上也无再继续坚持罢市的必要了。
  (二)关于济南罢市的起因和决定罢市的经过
  五四运动期间,济南大罢市是怎么发起的?具体的起因是什么?决定罢市的经过又是怎样的?该书中的几篇文章里说法也不很一致。澄清一下这个问题,对了解史实和分析、研究当时罢市斗争的历史意义、作用等等,是有必要、有意义的。
  关于罢市的起因,书中共有三篇文章叙述到这个问题。
  一是《关于“五四”时期山东学生运动的回忆》一文中的记述:“在这期间(按:指山东各界赴京请愿代表团在北京请愿期间),济南学生和人民因赴京代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且巴黎和会将于二十八日签字,情况紧迫,乃决议二十三日罢市(或云罢市在10日前后,待考)。(第30页)这个
  记述有误。主要是把几种不同情况混而为一了。第一,所谓“济南学生与人民因赴京代表没有满意答复”,这是6月25日,国务院龚心湛对赴京代表请愿书的第一次“批示”(济南各报在6月27日发表)后的情况。而罢市斗争则是这以前二十多天的事。其非罢市的具体起因甚明。第二,至于所说的“巴黎和会将于28日签字,情势紧迫”,这也是6月中旬以后的事情。6月中旬,济南罢市斗争以后,从北京方面透出巴黎和约将于6月底签字的消息;随后又传来十七日反动政府电令中国专使“准备签字”的消息。因此,济南各界极感“情势紧迫”,乃有立即组织请愿团赶赴北京请愿之举。回过来说,方罢市时,尚未知和约将在6月底签字的消息,这自然也就不是罢市的具体起因了。第三,“乃决定于23日罢课罢市”,这是把以前5月23日罢课和6月10日罢市两件事情说到一起了。可能正是由于把日期弄混了,误记为6月23日,所以,反过来把罢市的起因也联带着弄错了。
  二是《五四运动在山东》一文中的记述把罢市斗争,误为罢课罢市两回事了。在文章的“罢课斗争”这一小节中,有以下记述:“反动当局企图以提前放假的办法,制止学生的反日爱国活动。反动政府的阴谋诡计,为学生所识破,遂于6月11日决定再次游行示威,要求拒签和约,严惩卖国贼曹、章、陆……”(第82页)在文章的另一节“罢市斗争”中,又作了不同的记述:“6月初,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罢市斗争,济南学生联合会在济南师范召开了学商各界联合会,讨论响应全国的罢市问题。……于6月10日举行罢市”。(第84页)后一段关于罢市起因的说法——响应全国的罢市斗争,总的说来,不能说不对,但说的不清楚,不具体,不完全。特别是第一段又把11日罢市斗争中的游行示威,说成
  是直接针对反动地方当局提前放假的阴谋诡计的行动,这样,读者读了这两处关于同一时间、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述,就不能不感到困惑,搞不清是怎样一回事了。
  罢市斗争的具体起因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回忆五四运动在济南》一文中的记述,是确切的。文章中记述道:“六月上旬,在北京又发生了反动政府无理大拘捕各校讲演学生的暴行。同时,在上海各界举行民众大会之后,接着便开始了全市大罢工罢市的轰动全国的爱国行动。为了支援北京同学,响应上海义举,并继续向政府表示抗争,济南学生和工商界爱国人士(当时已组成山东工商联合会)遂决定组织罢市罢工……”(第6-7页)
  济南大罢市的起因,正是这样。这一点我记得较清楚。自六月三日,北京反动政府为了镇压学生爱国运动,大肆逮捕了学生一千多人以后,北京学生即通电全国,紧急呼吁全国学生声援。随后上海等地支援学生斗争,首先举行罢工罢市。这些消息很快就传到济南。当时我们群众中间,议论纷纷,群情愤激,共谋响应。正在这时候,6月8日,在北京准备留法勤工俭学的原一师我班同学孙鸣岗(名玺风),奉派专程返济,传达北京学生被捕经过情况,呼吁济南学生声援。当天晚饭后,即在一师大礼堂召开了大会,由孙鸣岗作了报告。会后,当时的学联会长赵绍谦(一师同学)和我们学联的其他几个负责人,又和孙鸣岗一起开了一个会,共同商量声援北京学生运动的具体办法。就在这个会上,一致肯定发动全市大罢市,并立即提请由省议会召开各界大会。第二天即6月9日的上午,由省议会出面召开了全市各界代表大会,并决定了济南大罢市,至于罢市的具体办法,则由学联和所领导下的学商联分别负责办理。
  所以,上文的记述,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过,这段记述里,说到决定罢市的经过,即所谓:“济南学生与工商界爱国人士(当时已组成工商联合会)遂决定罢市罢工”有点失之过简,看上去好像当时在决定罢市过程中,工商联合会和学生联合会起了同样的作用。这却是不尽符合事实的。
  所谓“山东工商联合会”,即或由部分工商界爱国人士所组成,对学生爱国行动和罢市斗争表示支持,但他们在罢市斗争中,却并未起具体的决定和组织的作用。
  关于罢市的决议,是在6月9日上午于省议会召开的全市各界代表会上作出的。在这个会上,鉴于商界的一些代表如张子衡(城内商会会长)、穆伯仁(商埠商会会长)等对罢市态度十分消极。若由商界自行组织罢市颇有困难,所以大会只是原则决定罢市,同时责成学联具体负责组织发动罢市的一切工作。根据这个决定,学联当天下午,立即分别召开了学联本部会议(即学联评议干事会会议)和学联领导下的学商联合会会议,具体讨论和决定了有关罢市的计划和具体办法。第二天(6月10日)即按予定计划发动了罢市。
  这里需要具体说一说的是关于学商联合会的问题。这一组织该书各文均未提及,可能由於不甚具体了解的缘故。自从“五四”运动爆发以后,一师学生会以校处西门大街商业中心地区,每日出动到大街上进行爱国反日的宣传讲演活动,颇得商家的同情和拥护。许多中小商人激于义愤,自动的响应学生号召,提出检查、抵制日货等许多办法,并和学生一道进行检查、抵制日货的活动。另一方面,当时两个商会,由于掌握在张子衡、穆伯仁等大资本家手中,他们靠勾通政府,贩卖日货,获利极大,所以暗中百般反对抵制日货。根据以上情况,一师学生会代表学联和一些热心爱国的
  中小商人,经过协商,组成了学商联合会,进行检查、抵制日货的活动。这样一来,声势立即增大,许多商家踊跃参加,大有取商会而代之之势,最后连商会中的几个头子即张子衡之流,也不得不来参加这个学商联合会了。关于罢市的具体措施,正是在学商联合会会议上作的(注:学商联合会的会长是一师学生朱孟武,付会长泰记钟表行郭兴亚,会址设在一师大礼堂后面一个教室里,研究通过罢市的具体办法即在这里做出的)。
  关于在学商联合会上讨论並决定罢市的经过,在《关于五四时期山东学生运动的回忆》一文中有一段较详细的记述(见第30页)。如果把其中的日期讹误和个别细节不确切(如把学商联合会误为商界和学联的联席会)撇开,只就决定罢市的经过来说,大体上是比较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三)关于北京请愿活动的经过日程
  “五四”期间,山东各界派出代表团赴京请愿,严正要求北京反动军阀政府拒绝在巴黎和约签字,废除高徐、顺济两路草约和严惩曹、章、陆三个卖国贼。这是当时山东的一件大事,其影响甚大,这一行动和当时全国人民汹涌澎湃的爱国怒潮结合在一起,直接迫使反动政府不得不接受人民意志,拒绝了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该书中有篇文章,对这一次请愿行动作了具体的记述。但是关于这次请愿活动的日程,各家记述颇有讹误和互相抵牾之处,在这里试为辨正。
  各文有关北京请愿活动日程的记载如下:
  一、“……于6月19日早8时赴京请愿。……20日上午到达北京。……之后,代表们即持旗示威游行到达新华门,要求谒见总统。……徐世昌才不得不答应于次日早接见代表。……”“济南学生及其他各界包括以县为单位的代表共七、
  八十人,不顾当地政府的阻挠破坏,于28日又起程赴京以支援在京代表。”(第10-12页)
  二、“首批代表在六月二十日到京,到京后就到总统府请愿。总统徐世昌拒不接见,……隔了两天,才由马(龙标)引导代表见了徐世昌。……六月二十七日,京津各团体代表和山东代表一同请愿,对山东问题作相同的要求。军阀政府在全国民意的压力下,才明白地表示了态度……”。(第29页)
  三、“……请愿团于六月十九日八时乘津浦车晋京,……翌日晨到达北京,……抵京后第二天上午代表分组出发宣传,下午因遭军队干涉,宣传没能继续进行。第三日下午一时,全体代表排队出发,……行至新华门时,新华门为警察把守着,游行队伍不得入内。……第四日早四时各代表依约到怀仁堂晤徐(世昌),……结果代表团于二十八日返济。”(第39-43页)
  四、“……六月十九日,山东省议会、学生联合会……等团体代表八十五人,乘车晋京请愿。……抵京后,住在山东会馆,六月二十日请愿团整队出发,直奔新华门总统府请愿。……直到晚上十点答应在第二日四点内阁允为传见。代表们始整队返回。六月二十一日,代理内阁总理龚心湛、司法总长朱深在居仁堂接见代表,龚等公开表示拒签和约难以办到。代表们遂又坚决求见总统,徐世昌只好于六月二十三日接见代表。……六月二十五日又晋谒了国务院总理,提请将请愿书加以“批示”,以取得文字根据。……在山东各界代表晋京请愿的同时,山东各县又公举代表准备了第二次赴京请愿……于六月二十九日到达了北京,因为这时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已传来拒签和约消息,故第二批代表未有大的活
  动。”(第87-90页)
  比较以上各文记述,有以下几点,似须一议:
  第一,代表团到京日期。除第四说未指明何日到京外,前三说均谓十九离济,20日到京。这一记述似误。按我的回忆,代表团6月19日早饭前乘津浦车离济是错的,而到京时间,却是在当天晚饭后的时候,而不是在6月20日的早上。这一点我记得比较明确,这是因为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到京后,由山东同乡代表从车站迎接到化石桥山东中学住下时,天已经昏黑。由于大家都没有吃饭,所以安排了住处后,同乡会的代表便领着我们到了一家大饭店招待晚餐。餐后回寓,即由省议会代表王乐平主持开了一个会,讨论了次日去总统府请愿的有关事项。因为从决定派代表团赴京请愿到成行,中间只经过了大半天和一个晚上的时间,关于请愿团到京后活动方案等等,以前还未及讨论,这是这天晚上才讨论和安排的。
  其次,就是按当时火车运行情况来说,由济到京,即使是慢车也用不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后来我们代表团回济时,则是另外的情况,由于到天津后,应天津各界的邀请,曾到天津商会参加了一次欢迎会,逗留了一下,所以路上时间长了一些。而去的时候,路上並未逗留。
  第二,面见徐世昌请愿的日期,除第二说未予指明外,第一说是21日,第三、四两说是23日。据我的回忆,以第一说为是,即6月21日去见徐世昌当面请愿的。其具体经过,亦大致如第一说所记述为是:即6月20日代表大闹新华门,徐世昌开始拒不接见,后来被迫没有办法了,才不得不答应在第二日晨七时左右接见了请愿代表。当时巴黎和约签字已近在眉睫,代表们背负山东人民重托,心急如火,到京首先
  全力争取面见徐世昌,代表山东人民请愿,这是事实之所必然。不应该也不可能如第三说所说的先进行其它活动,隔了二、三天后,才去总统府见徐世昌请愿。第四说亦说6月23日见徐,并说21日先见了龚心湛,向龚再次要求之后始得见徐的,看上去总能自园其说,但与事实经过並不相符。
  第三,见龚心湛的时间。见龚心湛一事,其它诸文均未提及,只第四说到,曾见了两次。一次是在6月21日。由于6月20日代表们大闹新华门,反动政府被迫应允先由内阁接见的。而这次接见时,代表们又提出了晋见徐世昌的请求,才得于6月23日见了徐世昌。第二次是25日,是为了提请将请愿书批示而去的。接这一记述与事实不符。代表们去见龚心湛,只是一次,时间是在6月22日到23日之间(确切日期记不清了,因为是派几位代表去的,我没有去,故印象不深),但肯定不是21日(那是徐世昌接见代表的日子),也不是25日(那是龚心湛第一次“批示”下来,送到代表团的日子)。从派代表团见龚心湛请求“批示”到这个批示下来之间,我记得好象二、三天的时间。因为那时大家等得十分焦急,感到时间相当长。
  第四,代表团返济日期。第一、二、四说均未说及,只第三说指为6月28日返济。这一记载有误。实际情况应是:6月29日,山东各界第二批请愿代表七十余人来京,当时因和约已经拒绝签字,请愿主要目的已达到,暂无再行请愿之必要。因此两批代表们碰头之后,决定南返。具体返济日期,是在七月初以后,究竟那一天离京返济的,我记不真切了。
  综合以上所说,为了使眉目清楚,利于研究这一段史实,根据我自己的回忆,並参考有关资料,试将北京请愿经
  过这一段活动的经过与日程,逐日排列如下:
  6月18日,盛传巴黎和约将在6月底签字;徐世昌已电令中国专使“准备签字”。国内得悉之下,舆论大哗,群情激愤万状。济南各界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立即派代表团赴京请愿,当场推定代表83人,连夜分头进行有关准备事项。
  6月19日,请愿代表团83人,于早饭前乘津浦车离济赴京。当晚到达北京,住化石桥私立山东中学。当晚代表团开会,讨论第二天去总统府请愿和在北京期间活动的一些有关事项。
  6月20日,上午代表团结队到新华门,要求见总统徐世昌,徐世昌拒不接见。代表们大闹新华门,由中午直到午夜。徐世昌被迫应允:次日晨接见。
  6月21日,徐世昌在怀仁堂接见代表团。代表团当面申述山东人民的要求。徐世昌作了口头答复,含混其词,说是请愿书由国务院批复。
  6月22日、23日,代表们不满徐世昌答复,向北京有关方面,分头进行联络活动,请求声援;同时派出部分代表去见总理龚心湛,请求立即批复请愿要求。龚心湛表示即行批复。
  6月24日,代表们继续分头活动,並等候龚心湛的批示。
  6月25日,国务院第一次批复了请愿书,大意与徐世昌口头答复大体相同。代表们研究后,忿而退回原批,重申请愿三项要求,要求政府应允并明确批示。同时分电各省呼吁声援,並派代表李子善立返山东,汇报情况,火速组织第二批代表团来京。
  6月26日,京津代表团到总统府请愿,徐世昌拒不接见。李子善到济,报告请愿经过和提出组织第二批代表赴京的意见。
  6月27日,京津代表团再次到总统府请愿,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八点,终于迫使徐世昌接见了,並迫使徐当面应允即电和会中国专使拒绝签字。当晚,国务院也据此第二次批复山东请愿代表团。同时,济南各界不满6月25日的国务院批复,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以县为单位组织第二批请愿代表团赴京,並发感电抗议。
  6月28日午前,中国专使在巴黎和会拒绝签字。下午消息即传到北京。
  6月29日,北京政府发表了中国专使已拒绝签字的俭电。当晚山东第二批代表请愿团到京。
  6月30日,两批代表汇集后,认为请愿主要目的已达,暂无再行请愿之必要,议决回济。
  7月初,两批代表由京返济,北京请愿活动遂告结束。
  (四)关于徐世昌和龚心湛对请愿要求的三次答复
  山东各界代表提出的请愿要求主要有三条,即:(1)拒绝在巴黎和约签字;(2)废除高徐、顺济两铁路草约;(3)严惩曹、陆、章卖国贼。关于这些要求,在请愿过程中,反动政府总统徐世昌和国务总理龚心湛先后一共作过三次答复,即:6月21日徐世昌接见请愿代表时的口头答复;6月25日和27日国务院对请愿书的两次批示。这三次答复中,关于拒绝和约问题,即请愿要求的核心问题,前后有个很大的转变。它生动地、深刻地反映了请愿过程中,人民意志和反动政府所进行的尖锐斗争及取得胜利的曲折过程。但
  在该书各文的有关记述中,有的略而不详,有的把某些事实情节弄错了,以致不能恰切说明问题,使人难以理解。
  先就第一篇文章中的有关记述,加以辨正,引述原文如下:
  “……在代表们义正词严的泣诉和举国一致的要求下,徐世昌不得不在口头上表示:关于拒绝对德和约签字,今日即电陆(按:指专使陆征祥)全权遵办;与日本签订的高徐、顺济铁路草约,可以废除,但仍须筹款还日本二千万元;关于惩办曹、章、陆、事属司法范围,总统无法律根拟,不能随便入人以罪,並答应由国务院批复。但北京国务院于6月25日批复竟与徐世昌的口头表示大有差异。代表们接到院批发,极为不满,即郑重声明:若奉此批不能归见山东父老,请将原批收回。至此,北京政府企图蒙混过关的诡计未能得逞,只得答应在二日内重作批复。最后27日的批复中云:关于山东问题,所有各代表请愿不能保留即拒绝签字等情,昨已经电达专使遵照在案。……所称高徐、顺济路约一节,查该路原系草约,自必多方磋议,力图收回,绝不续订正约。……国务院向山东请愿代表团所作的批复,实际上也是向全国人民所表示的态度。从批复中,可以看出,北京政府对惩办卖国贼及废除卖国二十条件,总是回避拒绝,只是迫于全国情势,对山东问题不得不暂时接纳民意。各专使遂在6月28日拒绝对德和约签字。这不能不说是五四运动斗争的一个重大胜利”。(见11-12页)
  在这段记述中,徐、龚三次答复的日期,是对的;但其中情节,与当时事实有出入。
  第一,第一次徐世昌口头答复中所谓“关于拒绝对德和约的签字,今日即电陆全权遵办”云云,有误。当时徐世昌並
  未作此表示,而是说:“关于和约问题,已电陆使从缓签字”。这完全是敷衍搪塞之词,毫无拒绝签字的诚意。他这一答复,和后来25日国务院的批示,是完全一致的。该文中由于把徐世昌的这一敷衍含混之词误记为肯定应允之词,好象徐世昌是一开始就接受了的。结果下面也就联带把25日国务院批示说成和徐口头答复“大有差异”了。事实上这个老官僚政客徐世昌,他一直就是主张签字的。就在不几天之前,他还说“签字有利”,17日还电令和会中国专使“准备签字”。他怎能忽然改弦易辙,一见面就立即答应拒绝对德和约签字,今日即电陆全权遵办呢?很显然,事情是不会有这样容易的。徐世昌和国务院之间,並没有什么“大有差异”,而完全是“一丘之貉”。这是必须明确的一点。
  第二,文中所记6月27日国务院第二次批复的内容,其实是6月25日国务院第一次批复的内容,而把它误记为27日第二次的批复了。正因为这样一错,所以文中在说到25日国务院批复的,只说与徐口头答复“大有差异”,而无具体内容可讲了。至于文中把这个批复当作了27日第二次批复,並且认为是请愿斗争的胜利,这更是误解。事实上这个批复和徐世昌口头答复,正是一脉相承的、完全是敷衍搪塞之词,是欺骗人民的东西。
  第三,6月27日国务院的第二次批复的内容究竟是说了些什么呢?文中没有提到。这一次的批复内容很简单,大意就是:“已电我国专使,不保留山东问题则决不签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和前二次答复的含糊搪塞之词大不相同(事实是第二天即6月28日,就在和会上拒绝签字了),所以,它的意义很大,是山东人民和全国人民进行坚决斗争的结果。
  以上三误,不独此文中存在,其它一些文中,也都存有相似的误记。在《记“五四”时期山东各界代表晋京请愿》一文中,所误完全相同(见42-43页)。在《五四运动在山东》一文中,除徐世昌口头答复内容与事实相符外(但日期搞错),则把国务院25日批复这一件事,误为“6月25日又晋谒了国务总理,提请将请愿书加以批示”(此误在上节中已经指出);把6月25日的批复,同样也误为6月27日的最后批复,而把原来6月27日的最后批复遗漏了(见第88-89页)。在《关于“五四”时期山东学生运动的回忆》一文中,记述了6月27日的批复;可是叙述极为简略,而且有漏误。如漏误了6月25日国务院第一次批复;把27日的批复说是在第二批请愿代表到京,再度向政府请愿以后的事,等(见29页)。
  为什么各文中会出现了以上相似的误记现象?据我推测,很大可能是因为受了某些历史资料影响所致。下面就几份有关重要历史文件,作一些粗略分析。
  第一,国务院6月25日的第一次批复,见该书《五四运动在山东》一文中,曾录其原文(第88-89页)。为了说明问题,现在抄引如下:
  “据来呈均悉。该代表等关怀桑梓,注重国权,所述特为痛切。此次欧会和约,政府以关于山东各条最为重要,迭经电饬专使悉力争持。近据专使等述,保留一节尚在多方进行。所有各代表陈请不能保留拒绝签字等情,昨亦经电达专使,遵照在案。国家主权碍难丝毫放弃,政府与国民主张初无二致,无论如何必将胶济设法收回,此则夙具决心,可为国民正告者也。所称高徐顺济路一节,查该路原系草约,自必多方磋议,力图收回,决不续订正约,以慰民望。至中日
  二十一条密约及高徐顺济路约经过情形,案牍具在,前经择要宣布。共和国家,一切措施,悉为准诸法律,必有确实证据,乃受法律制裁。国家与政府利害,人民疾苦,无日不在注念之中,乃以国家多艰,致该代表等远涉京师,有妨本业,殊深轸念。其各归告父老子弟,俾晓然于外交真相。及政府维护国家之苦心,各持镇静,勿滋疑虑。此批。”
  这是一个十分滑头的文件,极尽舞文弄墨、文字欺人之能事。我记得6月25日在收到这一批复后,当晚代表们即开会进行了讨论。开始,还有人尚认为这个批复,对各项要求大体得到了解决。可是,这时坐在会场中间靠近北墙的律师代表吴铳荪(兼省议员)起立攘臂发言,痛斥这一批复之欺人。当场他将批文逐条加以分析,指示:我们请求拒绝签字,批复说保留一节尚在多方进行,代表要求已经转达专使;我们要求废除高徐、顺济两路草约,批复说自必多方磋议,力图收回,决不续订正约;我们要求严惩曹、章、陆三个卖国贼,批复说一切措施悉为准诸法律,必有确实证据,乃受法律制裁。请看,这个答复哪里有一点点接受了我们的请求?带着这个答复,我们怎么能够归见山东父老?吴镜荪的这一严正分析,全场空气陡然紧张,在大家愤怒下,一致议决退回原批,要求国务院立即重新批复,答应请愿要求。
  该书中有些文章所以把这一批复,当作了6月27日的批复,並认为是请愿斗争的胜利结果,其原因之一可能也就在于没有注意到这一文件的欺骗性。说徐世昌口头答复时称“今日即电陆全权遵办”云云,可能亦系由此批文中的“作亦经电达专使遵照在案”一语而来。其实,仔细一琢磨,就会发现,批文中的这句话,完全是含糊其词,作不得准,算不得数的。其意思翻成白话,不过是说,“已告诉专使他们
  知道了”!而已。
  第二,6月27日山东各界人民感电抗议书。这一文件,在上述《五四运动在山东》一文中,亦已录入(见第89-90页)。其中开头一部分是这样写的:
  “北京大总统、国务院钧鉴:山东请愿团,为签字问题,匍匐都门,沥血哭诉,承蒙延见温慰。各界信为非欺,无不北向额手。昨接电,院批大异。当前一发千钧,犹复朝三暮四,吁嗟吾鲁,胡独匪民?……”
  有的文章中,记述说徐、龚之答复不一致,似乎徐允而龚违。一个可能是由“承蒙延见温慰,各界信为非欺”,“昨接京电,院批大异”这两句话加以推测而来的。如果是这样,那就是上了文字的当。
  其实,徐世昌当时接见代表团,按我的体会,那里谈得上“温慰”,更没有答应请愿要求。他是在代表们20日一天大闹新华门之后,没有办法,才被迫勉强接见的。接见时的架子大得很,一付官腔,满脸厌色。代表们涕泣陈诉,徐之左右皆为动容,而徐世昌丝毫不动声色;什么请求,也没有接受,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那么,这份抗议书中,为什么却违背事实这样写呢?我的看法,这不过是“外交词会”而已。其意思是给徐世昌一个面子,为他找个台阶好下罢了。这在过去笔墨场中,是並不少见,並不奇怪的事情。
  第三,龚心湛国务院6月27日的第二次批复,为什么许多文章中都漏去未写,却把6月25日的第一次批复当作了27日的第二次批复呢?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因为这个第二次批复未曾公开发表过。为什么这样一个重要文件,却没有发表呢?把当时经过排一排,就可清楚理解了。
  6月25日,国务院第一次批复下达,当批文送到代表
  团,代表讨论后,一致反对,当即议决退还原批,要求重新批复;同时决定派李子善代表返济,汇报情况並发动和组织第二批请愿代表团来京。
  6月26日,李子善返抵济南。一面向有关方面汇报北京请愿情况,一面将6月25日院批交报界发表,以动员舆论。
  6月27日,济南大东日报发表了国务院6月25日的批复。济南各界召开紧急会议,议决组织第二批请愿代表团,並通过致北京政府的感电抗议书。同日晚,在京的请愿代表团接到国务院第二次批复,谓已电和会专使,拒绝签字。
  6月28日,济南大东日报发表感电抗议书。同日下午获悉和会专使当日的俭电,谓已在和约上拒绝签字。
  6月29日,北京政府正式发表专使俭电,公告已拒签和约。当日晚,山东第二批请愿代表到京。
  从以上排列可以看出,当时文件材料,北京传到济南,並在济南报刊上发表出来,中间须要隔上一、二天。国务院的27日第二次批复,在京代表们是当晚才接到的,而紧接着第二天即28日,专使拒签和约之俭电已经到京,可是济南当日晚正准备第二批代表赴京请愿。29日政府正式公布了俭电。这时候,国务院27日的批复就当时情况来看,已成过去,已没有什么意义了。因此,报纸上未再发表,是很自然的。也可能正因为如此,诸文作者执笔时,虽然知道有个27日的最后院批,但报纸上发表的,只有而且恰是27日发表的那个院批,以致就把它作为国务院第二次批复了,並由此作了推论。殊不知前后两个院批,在内容上是大有差异的。
  (五)关于“昌言报事件”的几个具体情节
  1919年7月下旬,济南曾爆发了一次群众怒砸《昌言
  报》馆的事件。以这一事件为导火线,再一次掀起了爱国群众和反动军阀政府之间的尖锐斗争,导致了其后震动全国的反对马良运动。所以这一个事件在济南“五四”学生运动史上是一个重大事件,关于这一事件,本书中好几篇文章作了记述,其中以《砸昌言报馆始末》一文所记为最详尽。但是,在各文记述中,也有一些具体情节不尽一致之处,需要澄清;还有些情节需作进一步的补充或说明,始能理解。现略述如下:
  第一,砸昌言报馆的日期。《砸昌言报馆始末》和《五四运动在山东》两文中所记为1919年7月21日,据我的回忆,这是正确的。《回忆五四运动在济南》一文中,记为7月18日(见第十八页),有误。《关于“五四”时期山东学生运动的回忆》一文中则记为八月份沈铭昌撤职,屈映光接任山东省长之后,(第三十四页)更属误记。因为沈铭昌正是以“昌言报事件”直接原因而去职的。
  第二,几篇有关记述中,在说到砸《昌言报》馆的行动之前,于省议会召开各界联合会上进行讨论时,都曾提到王鸿一上台发言竭力反对,为群众怒逐,未及终言而退,这确是事实。但这里似应作进一步的说明。王鸿一与张公制,同为当时省议会的付议长,在学运之初,张、王对学生运动同表支持,很出了力,为什么这时候王鸿一成了反对派人物?这后面是有着比较曲折的背景的。
  原来,省议会有两派;一派以张公制为首。张以清末科举出身,民初曾参加进步党,于第一届省议会当选为正议长。张阅历较久,山东政界多系其故旧,故势力较大,他与督军张树元,彼此颇为接近;一派以王鸿一为首,王以留日返国后在曹州办学起家,在教育界中亦颇有势力,又承继了
  国民党在山东的班底,与张势力相等。因此,在议会中所占席位亦不少。王为人颇具政治野心,常思屈张而下之。当时王反对督军张树元,而沈铭昌对王又敬而远之,因此,王与马良颇为接近。
  在第二届省议会竞选议长时,张、王旗鼓相当,各不相下,为张树元所趁,渔翁得利,以其同乡武定派议员郑钦出任正议长,张、王则各占付议长一席。郑钦任议长后,其实只是挂名,力量甚弱,无所作为,而张、王两人则对张树元均极反感。故在“五四”运动发动后,张、王之间虽相左,但对学生运动则均表示支持。
  北京请愿后,安福系的陈干拉拢王鸿一参加了安福系所组织的“路矿维持会”,王之态度遂变。由此,学联会的部分成员也发生了分化。此中内幕,均为学生所侦悉。因此,才有七月廿一日会议上王鸿一竭力反对,而群众怒逐之的情形发生。这次会议的召开,原是学联部分领导人经过研究后征询了张公制的意见而决定的。王鸿一在临时大会上,企图拉住群众行动,为反动派卖一把力,致有此狼狈遭遇,实在是自取其咎。这就是当时背景情况。不了解这一背景情况,对王鸿一为什么如此表现,以及群众对他为什么如此愤怒,也就不易理解了。
  第三,参加砸《昌言报》馆的有多少人,各文说法有很大不同。按《昌言报馆始末》一文所记,参加会议者有学、商、工、农以及市民各界,约千余人(见第五十六页);而实际砸报馆的人数末写。《五四运动在山东》一文说去者约数百人(见第94页)。《回忆五四运动在济南》一文则记为:“济南学生和各界爱国群众……共数千人,结队捣毁《昌言报》馆”(见第17页)。《关于五四运动时期学生运
  动的回忆》一文,则又记为“……立即正队前往,约有一百多人”,(见第三十五页)。据回忆开会参加的约千余人,是对的,去砸《昌言报》馆时,未能全去,结队前去的约数百人。“数千人”失之过多;一百多人之说又失之太少了。
  第四,《砸昌言报馆始末》一文记述说:“昌言报事件”,发生后,济南全城又进行了三天的罢市、罢课、罢工斗争”(见58页),此说恐系误记。按济南各校自五月廿四日开始罢课后,一直未曾复课;且此时正在暑假期中,学生无罢课必要。至於罢市、罢工,这应该是大的事件,但我记忆,当时似並无其事。
  第五,砸《昌言报》馆始末一文中,关于事后的记述,还有这样一段:
  “督军张树元于运动次日,即召集他的军警首脑开紧急会议,决定缉捕祸首,对运动严行镇压;张又以这次暴乱回民居多,因马良是回民,因而责备马良平日训导无方及疏于防戒之咎。会后马良即令侦缉队先行搜捕回民领袖朱春涛、朱春祥、马云亭等以示镇压,后来朱春涛等三人则惨遭马良杀害。(见58-59页)
  这段记载,似有可疑之处。按当时张、马矛盾甚剧,马良有兵权,实力甚大,並有后台段琪瑞,並不服张;而张对马不敢严责,亦不能以此而严责马良。开会之事可能有之,严责马良,事恐未必。而马良逮捕马云亭等三个回民领导人,也不是紧接七月廿二日后的事,而是在八月一日,即于马良赴京受命返济后,立即逮捕的。至于马良所以逮捕马云亭等三人,亦非未为“昌言报事件”,其原因复杂得多。因为马良素来以粗暴蛮横态度对待回民和回教清真寺内的事务,回民对之极为不满;又以其汉奸媚日反对爱国运动,回
  民对之更为气愤。因此,寺内事务,则由朱春涛(理事)主持,回民外交后援会,则由马云亭(会长)主持,在当时表现更为积极。马良对之怀恨极深,故趁此机会加以捕杀。如只为“昌言报事件”为根据的话,则参加砸《昌言报》馆的李润卿(亦是回民)在马良的军法处,却只判管押七日;还有王春浦也只判管押一月而皆取保释放。所以,马良之杀此三人,並非主要为了“昌言报事件”。
  (六)五个重要文件
  分析五个主要文件,其目的是:
  1。第一第三两个文件,是在五四学运中坚持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所得到的初步胜利,证明了毛主席对“五四”运动的科学论断,富有现实的教育意义,可惜有的把这个文件遗漏了,有的处理失当,这就不能正确反映当时情况。
  2.第二第四两个文件,是“五四”运动中主要文件,尤其是六月廿五日院批,遗憾的是在本书中有的把日期弄错了,这就造成一日之差,“缪之千里”;有的把文意误解,这就导致一字之差,原情尽失。这就会使“五四”运动光辉历史减色。
  3.最后一个文件,是说明“五四”时期,学生运动,在每个斗争阶段,都有一个主题或特殊要求,但是不能离开坚持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革命斗争的这个原则。该书中有的却把基本原则忽略了,有的主题未能突出。因此,在记述这一阶段的问题时,就失却了“五四”运动革命精神。因此,将这五个文件分述如下:
  第一,山东督军张树元被迫允为代达学生致北京政府电文(见该书李文及李、曹文)“各生涕泣呼吁谓:自山东外
  交失败,各省协力一心,同谋挽救,我等若以鲁人而漠视鲁事,负国负民,公私两失。督军省长既为山东长官,即应负山东之责任,代表山东之民意。其词总过激,其情亦殊可悯,允为代达。”
  这个电文,主要是说明军阀张树元想用武力镇压学运,强制商店开市,可是学生坚持英勇斗争,终以战胜了武力镇压,更进一步迫使张树元不得不允许学生要求转电北京政府,举出这个电文,用意就在这里。
  可是该书把这个文件写在罢市开始那一天(6月10日)说:“督军省长迫于情势,不得不允为代达四项要求。”又在“次日”(十一日)说:“最后当局(张树元)答应再将四项要求电达北京政府。”(见第7页、9页)这样一个内容,连日两次致电北京政府。不但学生方面不能有这样重复的要求,而且军阀张树元对学生也不肯这样做,尤其是他对卖国政府(后台军阀头子段祺瑞)也不敢这样做。
  据我的回忆,这个电文,是在张树元用武力镇压学运失败的那一天(六月十二日)被学生压迫的不得不允许学生要求代达北京政府,并经省议会盖章保证,是在这样情形下,张树元才发出了这一个电报。至于书中还有把这个电文误写在“6月11日”罢课斗争中,并把这四项要求中的主要内容(释放被捕学生)去掉了,(见83页)更失去了当时实际的意义。
  第二,北京国务院二十五日的批复:(原文见前)
  关于这个文件,是反动政府的自供对外历来卖国的立场,也是对全国人民一贯的欺骗手段,有必要予以揭发。
  (1)二十五日院批的经过:
  我们代表向徐世昌请愿三项是:①不保留山东三条,在和约上拒绝签字;②取消高徐、顺济两路草约,③惩办卖国贼曹、陆、章。而徐世昌当面答复是:第一项电欧专使从缓签字,第二项是可以废除但是先垫款二千万元;第三项是事属司法,必有确实证据。最后答复由国务院批复。
  从上面两方情况对照,我们的要求明白肯定。而徐世昌的答复则秣稜两可,尤其是他把这个责任推到国务院里,这更显得老奸巨猾的徐世昌是有意欺骗山东请愿代表团。可是在该书中认为徐世昌口头上已允许了拒绝签字,这是未能看到徐世昌巨奸的本质。
  (2)二十五日院批内容的分析。
  按第一项拒签问题,院批:“悉力争持。”“多方进行”,“遵照在案”等。这在表面上看是何等好听,可是那有一点点明白表示、解决问题的意味呢?相反的,这“悉力争持”是为签字卸责作掩护;“多方进行”更含着许多阴谋卖国的勾当,在此“备案”;至于“遵照在案”是例行公文用语,又有何用。
  最后徐世昌表明的决心,是“收回胶济铁路”还加上“设法收回”四个字(这时日本在欧会中已有表示将山东路矿由中日合办,当时安福系已和日本勾结,在山东成立“路矿维持会”,由陈干拉拢王鸿一参加),这是“偷梁换柱”的办法,用以转移人民视线,藉以表“功”。
  第二项路约问题,院批“自必多方磋商、力图收回”。
  最后表明肯定的是:“决不续订正约”(我们要求的是废除草约)。这和第一项答复一样,是玩弄相同的手法欺骗人民。
  第三项惩奸问题,院批:二十一条密约和高徐、顺济路
  的“择要宣布”,可是卖国政府这一“择要”,便把卖国实据,一干二净的都给自己去掉了,但是国人皆知,而且“皆曰可杀”的三个专使的卖国罪行,那能由于“择要”而把铁的事实说成“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而不受法律制裁呢?
  原文最后更恬不知耻的说什么:“政府维护国家苦心”。这怎叫代表们“归告父老子弟”呢?
  总之,这个院批,从表面上看,没有一个字表示否认我们的要求,好象是“政府与国民主张初无二致”。这种玩弄笔墨,真是八面玲珑。可是实质上推脱敷衍而且包含着更多的卖国阴谋。像这等公文,过去反动政府不知作了多少误国害民的勾当,至于该书中的许多文中,领会错误,甚至把它当作第二次院批,已详在前文,兹不再述。
  第三,北京国务院二十七日最后批复:文件大意是:“不保留山东三条,在巴黎和约上拒不签字。”
  这个批复是在六月二十七日晚八点以后,徐世昌被迫当面允许了京津代表团电致驻欧中国专使,拒绝签字(见《光辉的五四》一书中刘清杨的《记述觉醒了天津人民》一文)同时院方也以此意批复山东代表团。次日(二十八日)中国专使在和约上拒绝了签字。
  这个文件,是山东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坚持反对封建军阀政府卖国罪行的斗争的结果,也是给帝国主义者以意外打击,它的意义极为重大。可是卖国政府徐世昌在六月十日通电、还认为“签字为有利。”国务院二十五日批复不但没有明文肯定拒绝签字,而且驻欧专使仍然进行签字活动。为什么在二十七日明白表示不保留山东三条,拒绝签字呢?在这里应加以说明!
  按“五四”运动爆发后,到了六月三日,北京学生再度
  被捕,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广大的人民群众参加的(尤其是上海工人罢工)联合革命的斗争战线。这个新生的力量不到一个月,便以如火燎原之势,冲破了地方封建军阀的控制,进一步燃烧到首都总统府徐世昌面前了。这就迫使徐世昌不得不考虑这一新的形势。同时除亲日段系,还有依靠美英帝国主义势力的军阀(如直系吴佩孚)它们还利用这个外交问题来夺取亲日派的政权。可是巴黎和约已到最后签字日期,而签字主权,责在总统,到了最后不能再拖延的时候,这老奸巨猾的徐世昌看到个人政治命运也到了最后关头,就在这个情况下,为了个人当前利害关系,和维持政治地位,不得已才吞吞吐吐的当面允许了京津代表团的请愿,并被迫立即电令欧会中国专使拒绝签字。
  第四,感电抗议书(见前)
  这个感电抗议书,很明显是山东第二批赴京请愿团,在未出发前,反对卖国政府6月25日院批的抗议。可是由于这个抗议书产生了两个错误:一个是对文字误解,认为府院之间对于拒绝签字问题,主张“大有差异”;一是把时间误解,用来证明二十五日院批是最后的院批(即6月27日院批)。因此,在北京请愿这一个问题上发生了很大混乱,使读者看到了这段记述,感到困惑不解。
  (1)电文中的“顷接京电,院批大异”。在本书中就有三篇文章误认为府院“大有差异”这是忽略了徐、龚间的个人关系,及他们的阶级本质和立场。它们是狼狈为奸,一丘之貉,那能有“差异”呢?
  (2)按《大东日报》6月27日发表的国务院6月25日第一次批复,误作了6月27日的最后批复,而把6月28日发表的抗议书说成“很快就为山东各界所识破”,不知报上发表
  的最近新闻都是发生在前一日的事,那27日发表的院批和28日发表的抗议书都不是报上当日发表的事,而抗议书中末尾的“感”字,更证明是27日发表的。由于误差了一日,在该书中就认为25日院批是最后院批。因此,有的认为这是接纳民意,加以推论;有的对于这件批复,不加反映,不了了之。这都不符当时实际情况。同时只看到人民的力量而忽略了封建军阀的腐朽力量,和他们之间内在矛盾。因此就不能正确的论述这一个阶段的革命运动的真实情况。
  第五,山东工商联在罢市中致北京政府电文:“大总统暨国务院各部总长钧签,外交失败,南北相持,国家前途,何堪设想,加以国贼当道,学生被捕,吾辈商民不胜怵惧,只得全体罢市,电恳四项,立候答复:(一)否认青岛签字并废除二十一条件;(二)惩办卖国贼并没收其财产;(三)促进南北议和;(四)释放被捕学生。(见85页)。
  这个电文第三项:“促进南北议和”。在该书中有将这个伪托山东工商联合会的电文作为学生的要求,这不合当时学运反帝反封建的基本精神。
  因为,要记述“五四”学运,即应抓住当时的主流——坚决反帝、反封建的精神。那“促进南北议和”一事,不符合当时学运每个阶段的要求。
  按“五四”学运爆发前,由于外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内受封建军阀的祸国,尤其是两层重山勾结一起高压在广大人民头上,因此,在这时提出了外争国权,内除国贼,这两项鲜明的口号,正合当时广大人民的要求。
  到了“五四”运动爆发时,这两个口号更具体化了,便是“拒绝签字”“收回山东权利”“惩办卖国贼曹、陆、章”,以及“废除二十一条”,“抵制日货”,还有“中国
  是中国人民的中国”等口号。因此,五月四日发生了痛打了章宗祥,焚烧了赵家楼的革命行动。
  “五四”以后,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罢课、罢工、罢市。要求反动政府释放被捕学生,严惩曹、章、陆三个卖国贼为主题。结果6月9日释放学生,10号罢免曹、章、陆三个卖国贼,这便是“五四”反对军阀政府得到的初步胜利。
  6月中旬以后,由于巴黎和约签字日期已近,卖国政府又专电出席欧洲的专使,指示准备签字。这一时期反对帝国主义操纵巴黎和会,要求卖国政府拒绝签字。终以山东赴京请愿代表团和全国人民一致坚持斗争下,迫使卖国政府不得不允许拒绝签字,也就给帝国主义者一个意外的打击。
  可是在拒绝签字后,卖国军阀头子段祺瑞仍不死心,想和日本帝国主义者直接交涉,以便达到他出卖中国的梦想。“直接交涉”一定遭到学生反对。所以他们就有计划的破坏学生爱国运动。这以8月初山东马良血腥镇压学运为起点,引起了全国性的反军阀卖国的斗争。这一个时间,是以反对“直接交涉”为主题,这个主题直到1919年冬尚未结束。卖国贼头子段祺瑞,在全国人民一致反对下,不敢公然进行“直接交涉”,终于在1920年5月给日本侵略者一个复牒说:“未便与贵国开议。”不久,皖战起,段祺瑞下了台,安福系也就完了蛋。
  根据上述经过,每个阶段的主题和要求,都是建立在反帝反封建基础上的。也是符合当时全国广大人民的政治利益和要求的。
  至于那时所提出的“促进南北议和”原因是当时南方政权,操在桂系军阀手中,与北方直系军阀吴佩孚既矛盾又勾结;同时长江一带不同派系的北洋军阀,他们均想利用南北
  议和,保持其个人原有地盘,或者藉此与亲日派段祺瑞分疆自肥。此外,还有政学系和那些南北无聊政客,他们也想借此议和机会,从中找到个人地位。这正是孙中山先生在上海所指出的“南与北是一丘之貉”。那些封建军阀们由于它的本质和他们的后台帝国主义者的操纵,绝不会达成和议。如果能达成和议,则更加强了军阀的统治力量,那祸国殃民可能更不堪设想了。
  此外,是以美帝国主义为后台的欧美派。军阀、买办、官僚、政客、“学者”以及大地主、大资本家等,他们想藉着“南北议和”,组成一个统一的傀儡政府,置于美帝的“门户开放政策”保护下,和日本帝国主义的“大陆政策”相对抗。
  从以上情况来看,这个促进“南北议和”的口号,是为了保存封建势力、帝国主义势力而提出的,这与中国广大人民的政治利益和需要相违背的,也是与“五四”学生运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精神相违背的。这是在学运中一个原则问题,不可不明白指出。
  (七)山东工商联合会组织和所发电文的质疑
  1.首先将该书中有关文章中关于工商联的记述,抄录于下:
  (1)《回忆五四运动在济南》一文中说:“济南学生和工商界爱国人士(当时已组成山东工商联合会)遂决定组织罢市罢工。并提出四项要求:(一)力争青岛,绝不签字;(二)惩办国贼,没收财产;(三)释放被捕学生;(四)催促南北议和。”(见第七页)又在罢市斗争最激烈的一天后有这样一段记述:次日(按原文意思是在12日)……工
  商界爱国积极分子所组织的山东工商联合会,于本日又将这次罢市的四项要求电北京政府立候答复。电文说:“外交失败,南北相持,国家前途何堪设想?加以国贼当道,学生被捕,吾辈商民不胜怵惧,只得全体罢市,电请四项,立候答复(四项要求见前)。”(见第九页)。
  (2)《五四运动在山东》一文中说:“山东工商联合会在罢市后,发出通电。”(电文见上文,第58页)。这两篇文中,第二篇只记录全文,说是在罢市后发出的。第一篇利用原电文叙述以罢市作为向张树元的斗争手段,而把这个“工商联”说成是当时爱国人士的组织。“济南学生和爱国人士的组织”,并说“济南学生和工商界爱国人士(当时已组成山东工商联合会)遂决定罢工罢市”。据我回忆,在当时并没有这个工商联,而是一个学商联;也没有提出罢工。而且决定罢市,是在六月九日上午在省议会召开各界大会决定的,至于具体罢市办法经过,则由学联领导下的学商联合会决定实行的。
  2.那么这个工商联的组织和电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兹将我向各方了解的情况记述于下:
  (1)据市工商联负责档案的同志说:在“五四”罢市斗争时,确有一个工商联的电文,这个电文原存在北京某部档案中,某部也以此事曾来信调查这个工商联的组织经过,但是本市无法查找。
  (2)据旧商会负责档案的同志说:在五四时期,济南有两个商会:一个是山东全省总商会,会址在商埠二大马路经五路,会长宫义,是一个官僚资本家,后来干了警察厅长;付会长穆伯仁,是一个资本家,惠丰面粉公司经理。一个是济南市商会,会址在城内富官街,会长是张子衡,是一个官僚资
  本家,山东银行经理。这两个会长都是官僚资本家,对学生抵制日货和罢市均不表同情。他还记得当时穆伯仁因反对抵制日货,在西门上还给他画了一幅讽刺漫画,说穆伯仁是媚日汉奸。他还记得在罢市时,曾有一个电文致北京政府,现已记不清了,只记得电文中有要求废除二十一条一事。
  (3)此外我还直接或间接调查当时的负责学联的老朋友,据说在罢市时没有“山东工商联”这个组织,有之是在罢市以后。还有当时负责商专的老前辈,他说罢市时没记得有这个组织。至于电文可能是那时商会的伪托;还有一位老同事,当时参加过“十人团”的组织,齐大学生王知谦被日军拘打后,就是由他伴送回家休养的,他也说不记得有工商联这个组织。
  根据上述调查和我个人回忆,试论述如下:在罢市前(五月下旬)一师学生和商家已组成了一个学商联合会,这个会直到六月底,以反对政府压迫,负责人一个离济到长沙去,一个离济回到天津(一说隐避在济南),会内事务无形停止。约在九、十月间,以学生为主体,成立了各界评议会,并由济南学生联合会召集各县学生会代表成立了一个山东学生联合会,会址在制锦市街,和山东工商联合会住在一起。这个山东工商联合会,很可能在学商联被压迫停止会务后,一部分工商界人士联合组成的。成立不久即参加到各界评议会中去。至于罢市后发的山东工商联合会的电文,很可能是济南商会会长张子衡以情势所迫伪托山东工商联合会发出的。为什么说这个电文是张子衡伪托的呢?首先,由这个山东工商联来考证。据我调查,虽然限于局部,但是当时参加“五四”运动的老朋友、老前辈,和现在负责本市工商联档案的同志,何以竟然无一知者。再据我的记忆:在罢市
  时,只有一个学商联合会,它对罢市确是起了很大作用。该书第七页所引用的“山东工商联”一节,是把学商联合会误为张子衡伪托的山东工商联合会了。
  据我记忆,在罢市前夕,商家已有大部直接参加了学商联合会,进行抵制日货的爱国活动,其未直接参加者也同情学生爱国运动,尤其是广大的中、小商户,表现积极。当时已有人提出不但要抵制日货、日币,就是汗奸商人的货物、票据,也要一律拒绝使用。在济南大罢市时,激愤心情,更为高涨。这时商会头子张子衡等,看到当时情势,深怕商会这个地盘保不住,个人的买卖和私藏的日货,也要发生问题。那些大资本家所开设的银行、钱庄的经理们,平日发出的许多空头支票和纸币,剥削中、小工商业者和劳动人民,藉以肥已。要是马上拒绝使用,势必总挤而破产。因此被迫,不得不略有表示,可是若用商会名义,应由商会负责领衔,那又怕得罪政府。所以,借用了一个山东工商联的名义,电致北京政府,以资敷衍当时商民的要求,而推卸后来政府追查的责任。
  (八)在学联领导下的学商、学工、学农三个联合会组织的经过
  上述“山东工商联合会”是由商会会长伪托。在这里有必要谈一谈学联领导下的三个联合会组织的经过。这是有利于了解当时罢市的背景和学联会的活动。
  这是罢市中的重要关键问题之一,也是罢市后学联内部的一个重点争执问题。这段经过以一师为中心。各文记述罢市经过,都忽略了这段情形,所以产生了有些与当时实际不相符合的说法。
  “五四”学运爆发后,在一师学生会领导下,组织了一个“学商联合会”。会长为一师学生朱孟武,付会长为泰记钟表行掌柜郭兴亚。会址设在一师大礼堂后东院一个大教室内(通过罢市的具体办法,就在这里)。不久,学联会长改选为一师学生会长赵绍谦,这个学商联合会,也就隶属于学联会领导之下。它在罢市中,起了发动和组织的作用。罢市后,赵绍谦以会务责任繁重,自动辞职,改选齐大学生夏雨亭为学联会长。各校学联代表,以过去学商联只是一师参加,坚持主张改组,而学商联负责人主张仍旧。经过激烈争辩,最后商定:学商联暂在一师,以商专为主,由一中、正谊等校参加进行改组。另以工专为主,由齐大、女师、法专、商专等校参加组织“学工联”。以农专为主,由医专、矿专等校参加组织“学农联”。后来,以外交形势紧急,学联代表大多数赴京请愿。及七月初,我们由京返济,知道学商联以当时反动政府压迫,两个会长离开了济南,会务无形停顿。至于学工、学农两个联合会有无组织,如何结束,我当时未曾参加,无从回忆。
  (九)山东军政界间的矛盾与学运
  (1)张、马矛盾与学运
  山东督军张树元,是武定府无棣县人,由第五师师长而升督军,虽然属于北洋军阀段系中的一个拥有实力的地方军阀,而且也想充当段系中的“干将”藉以保持他山东的地盘。可是,张之第五师是当时全国陆军中装备最完整的劲旅。以其成立年久,师内军官已形成北洋军阀另外一个地方性的封建体系,外人很难调用。马良的四十七旅,在质量上远不及第五师,而旅内军官也没有第五师那样坚固的封建体
  系。但是,张之拥段没有马良那样显著,因此,段氏看中了马良可听调用,即以边防二师师长给了马良。马良既有兵权,又有后台,依势蛮横,目中无张。张、马矛盾遂愈益加深。
  张树元在山东军界虽久,但过去与政界很少联系,自升任督军兼省长后,感到势孤,因看到议会的势力可以利用,所以乘着议会选举议长,张公制、王鸿一两派在议会中席位相等,争持不下,便嗾使武定府同乡议员与王派议员妥协,而以王鸿一为付议长,郑钦为正议长为条件。结果,郑钦当选正议长,王鸿一当选付议长。虽然在议长问题上暂时得到妥协,但王派反对张树元并未因此而改变,而张派反对张树元更加深化了。
  郑钦为武定府滨县人,清末到日本留学,民初返鲁,在本县任教育局长。此人庸弱寡能,因与张树元同乡关系,在日本相识,后来当选为议员。张树元感到议会威胁,见郑是一个唯唯喏喏的人可以利用,因此郑得选为议长。郑当选议长后,即以武定同乡议员组织了一个同志社,在议会中亦占了一部分席位,用作拥张的工具。郑既为张树元的傀儡,所以在学运中一直是缩在议会没有出头,那时学生对郑也不屑与之来往。
  济南镇守使马良是保定人,讲武堂出身,民初由驻防潍县,调升济南任四十七旅旅长兼济南镇守使。他无耻地夸耀自己是段的学生,甘愿为卖国军阀的忠实走狗,尤其是得到边防军二师师长后,更加助长了他的野心勃勃的梦想。可是马良与济南各界更少往来,因此,便利用他武术队的教官、队员分派到各校充当武术教员,并成立了一个武术讲习所,培养武术教员,以便安插到各县。他还不时的把他写的那不
  伦不类的字,到处赠送,做为当时他与各界联系的宣传品,藉以收买人心,扩充势力,妄想为夺取山东军政大权作准备。在马良用以血腥镇压第一师范学生运动的大刀队中,就有不少是各校的武术教员。(当时我亲眼看到一个五十来年纪的赤红脸教官,气势汹汹的抱着大刀,站在我们西南楼下,指挥着大刀队员到学生寝室去,连推带打强制学生立即到礼堂去听马良的狂吠。这个教官,便是我亲自跟他学过武术,叫过“老师”的一个迫害徒弟的凶手。)
  王鸿一,曹州府菏泽人,清末留日,回国后在曹州办学。他自称是山东教育家,实际是一个野心家、政客,不过是以教育家为他政治活动的资本。在民初以周自齐同乡的关系,经侯雪舫介绍,历任山东教育司等职,因此在教育界中颇有实力。后又以承继了国民党班底,在议会中所占席位较多,而且其中文武干将尤占多数,因此在学运开始,尤其是在每次大会中颇为活跃。
  王鸿一在政治活动中,反对督军张树元;沈铭昌来任省长后又对王鸿一敬而远之。所以王、马极为接近,但两人野心,各有不同。
  由于上述这种复杂内幕,在学运斗争中他们的表现也就有所不同了。
  例如在罢市斗争中,王派议员王乐平主张最为激烈,可是张树元用武力镇压时,马良的大刀队并未参加,马良本人亦没有出头,王乐平、王鸿一也不见面了。后来张公制出来藉着广大群众的力量,支援学生,坚持正义斗争,才迫使张树元接受了学生要求。
  又如砸《昌言报》馆事件,张派是同意的,而王派是反对的。到后来马良在一师镇压学运时,张公制、王鸿一两人
  以付议长身份赶到,共同劝告,马良没有把被捕学生带到司令部去,王鸿一当了“解铃人”。至于这次镇压学运过程中,马良为讨好卖国头子段祺瑞,始终主张严办,而张树元不愿以镇压学运让马立功,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对马良主张严办不表可否。
  (2)沈去屈来与学运
  沈铭昌以与徐世昌同年关系,于1919年2月初任山东省长,他是属于旧文治派的老官僚,办事园滑,只求固位利己而已。可是到任以后,势力孤单,对于当地军阀素无渊沅,而与地方政界亦无联系。
  省议会付议长张公制以清末科举出身,民初参加进步党,于第一届省议会当选了正议长(王贡忱、孔祥柯均属进步党当选为付议长),因此,山东政界多系张派的旧人。同时张公制以“诚”号召,组织了“诚社”,所以沈铭昌颇愿与张派接近,藉以互相利用。
  例如处理《昌言报》事件,沈铭昌用了两面手法,一方面对爱国学生用“温慰”手法以息众怒,另一方面对卖国汉奸派警护送法院以保其安全。这种两面手法,原想可以固位,那知因此失职。
  屈映光是安福系骨干分子,他是最险恶的无耻官僚,办事极为狡猾。在1919年7月底接任山东省长,自然与卖国军阀的军政主要分子臭味相投。他看中了王鸿一可以利用,因而与王相近,当时教育厅三个科长都由王鸿一一手推荐。可是屈、王二人同床异梦,各有企图。
  例如王派议员王乐平参加学联和各界评议会的组织,那时屈迫于情势,不得不允许公开活动。又如学联为支援闽案召开大会未成,而学联反被解散。再如大午台演戏事件,都
  是屈映光亲手指示警察厅金荣桂、教育厅袁荣叟干的。王鸿一并不同意。
  又如那年年终一中罢课,屈映光请王鸿一出面平息风潮,并委王兼任校长。屈此举实别有用心,由于当时王鸿一在议会正准备对屈提出弹劾,按法令王接受委任,就不能担任付议长了,因而也就不能对屈提出弹劾了。省议会本要开会讨论王任校长问题,是王布置人捣乱,使议会开不成会。王鸿一虽未免去付议长,但省议会内部也由此长期陷于纠纷之中,对屈映光的省长行政,也就无暇过问了。可见屈映光狡猾险恶的手段。
  (3)王、张两派矛盾与学运
  “五四”学运爆发后,由各校学生会组织了一个学生联合会,简称学联,会址设在富官于张派议员的“诚社”内。当时张派议员李慎五(益都人,民初曾在本县教过学),王派议员聂湘溪(聊城人,一师哲学教员,原属张派,后被拉入王派,但聂与张公制仍保持个人关系),常住在“诚社”西屋南间,准备与学生联系。初时,张、王一致反对张树元并同情学运。因此在初起时给予学联不少便利。可是在北京请愿返济后,王鸿一与安福系陈干发生联系,马上为学生所探悉,自此对王始不信任。而张、王自此对学生运动也有了不同意见,尤其表现在《昌言报》事件上更为显露。
  (4)安福系破坏学运
  在学运开始时,安福系以山东在京议员艾庆镛为山东安福系支部部长,约在五月初来济,即将所负任务交其同乡土劣张谦斋(律师)驻济办理一切。因艾又以《昌言报》初创,可以利用,而该报负责人张景云又是他老友,遂把《昌言报》收买到手,作为安福系的机关报。自此《昌言报》便为
  安福系的喉舌,发表谬论,诋毁学运。
  在学运高潮时,安福系又派失意的反动政客陈干(山东昌邑人,民元驻兵徐州背叛国民党投降袁世凯)来鲁。他首先想从第一师范下手破坏学运,而那时一师学监徐虞臣,是陈干少年时代的同乡好友,并且在驻兵徐州时,徐虞臣曾在陈干幕下参与机要。因此陈干数次访徐,可是徐虞臣托故拒见。最后陈干不经门房传达,直闯徐之卧室。陈见徐后,坚约参加活动,徐则托病坚辞不就。不久陈干又拉王鸿一参加“路矿维持会”(这是安福系通过日本所组成的一个分赃机构),王乃于吉元楼餐会上签了字。王、陈联合,也就影响学联部分代表的团结。
  王、陈结合不久,就在学联一次评、干联席会上,有人提出质问王、陈联合的事件,并有主张不用武力对待,是不能“杀一以儆百”的。可是学生代表中也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学运主要目的是反对日本侵略,和汉奸卖国,而王非重要对象,不能因小失大。双方主张,各走极端,无结果散会。会后部分同学代表又经过接头研究,乃以《昌言报》系安福系喉舌,人人怨怒,便提出质问《昌言报》一案,由齐大学生代表夏雨亭将此案征询张公制,除希望协助外,并提出在议会召开一个各界代表联合会议,以便通过此案。
  在议会召开这个会议时,惟恐消息外传,学生们将会场大门、电话严加防守。当时推出教育会长许德一为主席,学生提出打《昌言报》动议。王鸿一上台发言制止,学生以王与陈关系,便大呼反对,王见势不佳,遂即退席。当即通过决议,马上有数百人结队前往,打了《昌言报》馆。这便是安福系破坏学运,激起众怒应得的结果。
  (十)补述济南学生联合会组织经过
  “五四”学运在京爆发后,山东人民以切肤之痛,立即在五七国耻纪念日,在省议会召开各界大会,通电北京政府,支援学生运动,要求惩办国贼。会后,由工专学生代表张文英等联合各校学生代表组织学生联合会(一说在一师开的会,待考),举张文英为会长,会址借用富官街“城社”俱乐部,各校派出学生代表三人(一说二人),分别参加学联的评议部、于事部。这时参加的学校有:工专、一师、商专、医专、矿专、法专、齐大、一中、女师、正谊、育英、女子职业、女子蚕桑等校。
  在五月下旬,我以一师学生代表参加学联评议部,首次在工专四面亭召开学联评、干会议,当时由会长张文英为主席,报告外交失败和反动政府卖国情况,言词激昂,并提出联合各界一致反对政府卖国的号召。同学们十分痛恨封建军阀政府的无耻卖国和帝国主义的侵略。会后约隔一两天,即在省议会召开了各界代表大会。大会开始,首由主席报告召开大会的目的,继由各界按次登台发表讲话反对政府卖国,要求拒绝签字。在主席提出学联代表讲话时,全场掌声大作。这时学联代表们坐在主席台前东边前排,原定张文英会长代表学联讲话,可是张文英被反动政府监视,阻止进入会场参加。学生代表只好另推负责人,最后我坚辞不得,上台代表学联讲了话。散会后,各校学生代表提议到一师开会讨论会长问题,当时主张不一,最后法专学生代表淳于子仪以会务紧张,会长一职不可久悬,坚决主张改选,以利工作。结果,改选一师学生会长赵绍谦为学联会长。这是在五月底或六月初的事。
  在罢市后,约在六月中旬,学联会长赵绍谦以会务繁重,自动辞职,即在富官街“诚社”院中凉棚下召开了一个评、干会议,通过赵绍谦辞职并选出齐大医科学生代表夏雨亭为学联会长。
  在北京请愿反济后,约在七月中旬,以齐大系英美帝国主义办的学校,学校当局看到学生参加了政治斗争,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不利,所以,严禁学生参与政治活动,并提出下学期延期开学。夏雨亭被迫暂时辞去会长职务。这时又接到上海全国学联通知取消会长制,而以评议部的正付部长兼代会长职务。因此,在“诚社”的北屋西间的评议部会议席上,通过重选正付部长。结果,矿专学生代表李元亮当选为正部长,一师学生代表石志昆当选为付部长。
  不久发生了《昌言报》事件,引起马良血醒镇压学运。这时是在八月初。当时各校应届毕业生的学联代表,因毕业,多数离校。而未毕业同学,以北京反动政府被迫拒绝了签字,多数同学回到本县搞地方抵制日货运动去了。这时留在校内同学不多,因此,学联一方面派代表到上海、天津呼吁支援反对马良,一部分留在济南同学暂时转入地下,组织力量,以便下学期开学后继续为反马良而斗争。
  这时一师在学联的我们三位代表,都是当届毕业生,我是在最后一批(约八月中旬)离校的,我的回忆就到这里。
  (十一)补曹文:先进知识分子鲁佛民点滴事迹
  关于这一段记述,以事隔年久,未能多举,只将尚能回忆起的,略记于下。
  这里说的是当罢市高潮最后关头时,范明枢老师和鲁佛民老师给我们的鼓午和训诲。
  在轰轰烈烈济南大罢市的第二天晚饭后,正是我们一师负责同学,照例在西北楼下一个寝室开碰头会,讨论第二天有关活动。这时有的同学已知道了当天反动政府“不准学生出校宣传坚持罢市”和“强制商家限期开市”的反动命令,大家认为形势比较严重。正在讨论中,适鲁老师也为此事来访。我把正在开会的情况说完后,鲁老师接着说:“学生爱国演讲,自有法律保障;至于军警干涉学生宣传,强制商店开市,出自上级军官意旨,下级士兵多系山东老乡,未必尽听上级的话。只要我们坚持正义斗争,一定能得到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同情。”鲁老师以我们正在开会,而他又要赶到工专那里去,因为工专是一个重点;并且西邻趵突泉又是一个工人集会的中心,便于开展工作。鲁老师话虽简单,但是给我们同学解除了思想上很大顾虑。
  我们接着讨论了明日如何出发和坚持罢市斗争问题。这时范老师带着沉痛和激愤情绪,来到我们寝室,听取我们的讨论。等到大家提到这次军警干涉与前次不同,我们既然决定出发,事前也要有个予定计划,免得临时遇变,商议不及。这时范老师气愤的说:“卖国军阀干涉我们爱国正义行动,真是无耻已极,可恶万分。”接着伸出拳头声色俱厉,一再说:“见义不为是无勇也!威武不屈才是大丈夫!!”经范老师这样一说,大家无不深受感动,更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的斗志。
  第二天(十二日)早,我们结队出发时,范老师光头短褂,自愿领先。二门忽的一开,兵士持枪上前阻拦,范老师气急的向着那迎面来的士兵一头撞去。同学们一见范老师被兵打倒,不顾一切拥上前去。有的同学被打倒了,爬起来还是向前猛冲;有的同学身体虽受伤,还是坚持斗争,拼命地向
  前冲闯。一时军官咒骂声,士兵吆喝声,学生哭喊声,乱成一团。正在纠缠搏斗中,那先发出的两路“奇兵”(同学)已会师校门,和愈来愈多的群众,齐声呐喊冲出校门。在这一场混战,内外夹击中,大门轰的一声被打开了,同学们一涌而出。马上按着计划,分组宣传,结合群众,游行示威。
  这时因鲁老师昨晚谈到工专是一个重点,我们几个同学就赶到工专去,可是到了工专,那里同学正在大门以内二门以外,哭喊着拼死和军警激烈地作交手斗争。大门外警察把守,严禁群众接近。我们看到这种情况,迫不及待地冲上前去,那些警察拖着我们一定要离开校门,可是我们坚决不走,便向着大众哭喊呼吁。这时看到鲁老师在群众中伸拳跺脚,正和那袒胸赤脚的青年工人们讲话。刹时间鲁老师同一些工人群众,呼喊着一拥而上,直扑校门(西边一个大门)。那时警察们看到来势汹涌,自知无力干涉。这时内外交击,喳的一声,校门裂开一道缝,那里爱国学生,象洪水似的涌出校门,与正在门外的工人群众结合在一起了。这支生力军,是那天在二大马路反对张树元武力镇压斗争的主力之
  鲁老师、范老师在这次反镇压斗争中,不但鼓励了我们同学的斗志,并且在这个紧张而又艰险的关键时刻,站在我们前边,领导我们前进。这种敢于奋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值得我们敬仰和钦佩。
  (十二)补张文:学联的恢复和各界评议会的组织
  据张文:“五四”学生运动,到1920年初,由于军阀镇压,帝国主义的干涉,人事的变迁,使运动处于停顿状态。这时为了抵制日货,学生会姚志轩(医专)、鞠文英(女师)
  等重新成立了学生会,又和各界共同组成评议会。选举李郁亭(工专)、鞠文英、秦素美、谢兰玉、丁仲华(以上均女师)、姚志轩(医专)、崔唯吾(一师)、张文英(工专)、邵次明、周朗山(大民主报正、付经理)、王乐平、聂湘溪(王派议员)、郝云生、李冠九(一师)、董雨三、苗星垣(工业界)、徐云亭、宋微生、鲁佛民等二十三人为理事。(括号内为本文作者增加,见37页)
  按学联会改组与评议会组成,不是在1920年初,而是在1919年秋季开学以后。因为马良在暑假期末,乘着学生们回家搞地方抵制日货、宣传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军阀政府卖国的机会,用武力镇压学运,济南学生运动暂时转入地下活动,同时参加学联代表的大多数是当届毕业生也多半离校。
  可是到了秋季开学后,同学们要求公开活动,那时王派议员王乐平、聂湘溪,自愿协助学联恢复公开活动和组织各届评议会支援学生运动。并愿介绍学生去见省议会付议长王鸿一。这时部分同学为了学联公开,和组成各界评议会,有利于开展抵制日货和公开活动,因此愿与王鸿一见面。结果,在议会见了王鸿一。据说见王时,王大肆宣传其“抱负”,并对过去学运如何“热心”等等,表示支持。就这样学联又恢复了公开活动。
  至於各界评议会的组织,实际上以学联为主体,理事会二十三人中,学生约占十之七。因邵次明在学运中同情支持,举为评议长,付评议长则推选学联会长姚志轩。鲁佛民对学运尤为热心,举为监理,王乐平、聂湘溪以议员参加此组织活动,亦举为理事。
  嗣后学联公开活动,仍然坚持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后来又进行反马良的斗争,始终与全国学联和各界团体一道,向
  北京反动军阀政府,作不断的艰苦斗争。对于支援闽案,大午台演剧事件,在学联领导下,除罢课、请愿、示威游行外,甚至不怕牺牲和军警交手搏斗,受重伤的达六七十人。这种敢于斗争精神,博得了广大群众和各界的热烈同情;引起了教师的愤怒,发动罢教来支援学生的运动,终于迫使反动政府不得不将警察厅长金荣桂、教育厅长袁荣叟撤职。这样学生才在1920年1月19日复了课。

知识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文史资料选辑》

本文记述了回忆山东学生参加“五四”运动的概况、济南《昌言报》馆被捣毁记、“五卅”惨案前后的青岛公立职业学校等13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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