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改组有限公司,向外埠扩展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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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0810
颗粒名称: 六、改组有限公司,向外埠扩展业务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2
页码: 120-1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食品公司泰康号改组有限公司,向外埠扩展业务的事情。
关键词: 泰康公司 扩展业务 民国

内容

泰康公司的继续扩大发展,使企业主徐咏春、庄宝康处于矛盾状态,一方面看到泰康年年获利,十分高兴;另一方面又对乐汝成的独断专行有所不满。更担心万一亏赔,股东得负无限责任,而且还必将波及华德泰和万康的财产。因此,又增派会计来掌握泰康财政大权,监视乐汝成。但是乐汝成一手独揽,根本不让派来的人干预他的经营实权。不但如此,他还有意识的提出一些困难问题进行刁难,直至迫其离开济南。在此情况下,企业主不得不于一九二四年将泰康无限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登记资金总额为银元五万元,除原有资产升值,并将职工应分未分的红利发给股票外,还在济南、上海等地吸收了一些新股本。由于企业改为有限公司,便解除了徐、庄两资本家怕波及老本的顾虑,资资矛盾,也暂时趋向缓和。
  资本力量充沛了,乐汝成便开始向外埠寻找新的市场,于是一九二五年便在沧口设立了分厂(主要制造水果和牛肉罐头),一九二六年又在青岛设立了第四分公司,并派我去担任经理。我是一九二二年在上海食物公司被乐汝成拉回泰康担任第二分公司经理的。乐汝成经常这样讲:“如果一个人离开泰康在另一企业能干上三年,这说明不是这个人没用,而是我用人不当,因此我一定要想办法把他拉回来。如果在别的企业也干不长,那就不用问了。”正是这样,我才又被拉回泰康,并又去青岛筹备第四分公司的开业,而且担任经理。青岛泰康开业以后,由于资金力量不充足、企业基础薄弱、社会联系不广泛等等方面的原因,在业务上始终不能与万康抗衡。在这种情况下,乐汝成又认为我无用了,并说“有柴米才是夫妻,能赚钱才是伙计”,于是我又于一九二七年第二次离开了泰康。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全面抗日战争时期的事迹,包括一九四六年蒋军进犯鲁西解放区的经过回忆、蒋军整编第七十二师被歼经过、沈鸿烈是怎样起家的、李先良与葛覃劫掠青岛及其互相角逐的见闻、我在乡建派的活动与见闻、我所知道的黄石山惨案、孙美瑶临城劫车案的如是我闻、我所知道的泰康公司、基督教公理会在山东的发展和组织概况、帝国主义分子杨恩赉在山东的罪恶活动、在高密县选举国会和省会议员的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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