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谷兰被捕和狱中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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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0125
颗粒名称: 五、金谷兰被捕和狱中斗争
分类号: K827
页数: 3
页码: 47-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抗战时期山东高唐县人金谷兰发动谷官屯暴动被捕后在狱中斗争的事迹。
关键词: 金谷兰 高唐县 狱中斗争

内容

国民党北伐军占领了高唐县城,土豪劣绅同他们勾结起来,策划杀害金谷兰同志,继续镇压农民革命运动。国民党高唐县党部、县政府和法院等机关,接受了地主李洪楼家属及盐巡家属的联名控告,密谋逮捕了金谷兰和其他共产党人。据金谷兰的叔岳父袁双瑜回忆:金谷兰是一九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农历八月十五日)在他家被捕的,时年不满二十四岁。勾结敌人来捕他的是袁庄的国民党狗腿子袁双瑛。农历八月十五日的早上,袁双瑜从地里看棉花回来,遇到一队官兵向袁庄包围过来,敌兵看见他,就不准他走了。他看到原来是袁双瑛和张文达等人,带着高唐县的警备队,共有一百多人。队长叫张朝圣,副队长是外号“金牙四”的王康侯。敌人进庄后就直奔袁家找金谷兰,并向天上鸣枪示威。当时金谷兰在一个夹道里,后来上房开枪抵抗,不久又跳到东院一座小北屋里,他的枪打得很准,敌人不敢进前。敌人无法抓到他,就把金谷兰的岳父捆起来作人质,逼着他到房顶上叫金谷兰缴枪。敌人又扛来秫秸,叫嚷抓不到人就烧房子。金谷兰为了不连累他的岳父和群众,首先在北屋里将手枪砸坏,然后走了出来。敌人把他捆起来,连同他岳父袁双琪,三哥金皋兰一起被带走。那天中共山东省委鲁西巡视员郭庆江来送文件,也被敌人捉去,因为那天正是袁家闺女出嫁,他佯言是给袁家女儿出嫁送礼的人,说与金谷兰并不相识,得以解脱。
  金谷兰被捕后,先押在警备队里,以后又转到县政府监狱。与金谷兰同时被捕的金皋兰和袁双琪被关押几天就取保释放出来。
  金谷兰在高唐监狱被羁押时,每次敌人询问,他都是说,一切由自己承担,与别人无任何关系。在狱中,家人给他送去的饭菜和现款,他都分给同监的难友们。一次他的三哥送饭时,他对三哥说:“还能多凑点钱吗?这里有几个难友没饭吃,我不能看着别人挨饿。”家人看到他脚镣沉重,想通过狱吏花点钱设法换个轻点的,执事人员已答应给他去镣,他却坚决拒绝说:“可别上他们的当!朝这些家伙身上花钱,不如喂狗!”后来家属在狱里请狱吏吃饭,想借机缓和一下,金谷兰知道后,坚决拒绝了。敌法院对他审了几次,都没有结果,不能作出最后的判决。在高唐监狱押了一个月零两天,于十月三十日(农历九月十八日)被解往泰安国民党山东省高等法院。金谷兰由高唐监狱解走不久,传出他在狱中的一首五言绝句:“工农闹革命,端在坚与贞。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出声。”表现了他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性格。
  金谷兰在泰安受到敌人的军法会审,说他“聚众杀人”,判了有期徒刑四年。以后又说他是“共产党危害民国案”,要判处死刑,但无法结论。一九二九年,国民党山东党政机关迁回济南,他们的法院和监狱也随着迁到济南。金谷兰被押在普利门外山东省第一模范监狱。一九三二年阴历年前,金谷兰又由济南解回高唐县,应该是刑满释放。但是恶霸地主李洪楼和“盐巡”的家属们,又继续联名控告,并说:李洪楼是在院内被金谷兰亲手挑死的,还找出假证人,要求偿命。另外也有人为金谷兰作证:杀死李洪楼时,金谷兰不在家。由于李洪楼家属花钱买通高唐县的司法人员,在一九三三年四月,金谷兰又被判处死刑,解回济南高等法院。在第二次解回济南时,金谷兰向当局提出严正的申辩,最后才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这时他的少年朋友任光福曾到济南探监,看到他脚镣手铐一大堆,忍不住掉了泪。金谷兰却坦然自若地说:“不要难过,我在这里没啥。”他在狱中曾团结革命战友和叛徒斗争,也领导过政治犯为要求改善生活条件与阅读书报自由而进行绝食斗争。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山东省民国时期文史资料汇编,包括回忆在国民会议运动期间的王尽美同志、、罗荣桓同志在鲁南二三事、怀念洪涛司令员、深切怀念王麓水同志、记高唐谷官屯暴动的领导人金谷兰、山东八路军三支队第十团的历史概述、对李人凤同志遗作的补充、周年祭忆范明枢参议长、冯玉祥两次隐居泰山见闻片段、张自忠将军殉国纪实、张宗昌在军阀混战中所扮演的角色、韩复榘入鲁前的略历、刘珍年的起家与失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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