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坑“禁乞碑”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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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文物卷》
唯一号: 130935020220000118
作品名称: 樟坑“禁乞碑”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171.pdf
分类: 器物
分类号: J314.3
主题词: 石刻-雕塑技法

作品简介

樟坑“禁乞碑”位于霞浦县盐田畲族乡樟坑畲族村口,该碑高110厘米、宽47厘米,为青石雕刻,立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碑文云: 赏戴花翎在任候选直隶州特授霞浦县正堂何为出示严禁。本年十一月十九日据耆民蓝涌波、康起凤、雷朝勤等禀称,居住辖下卅六七都樟坑、蜀亭、家楼、蔡坑等在地方各务农业无异。兹缘本村近年恶丐甚多,三五成群登门借端强乞打扰,不遂其欲,异常吵扰,怀毒撒赖,即移尸图诈,凡过有婚嫁好事,立即结党成群,登门滋闹,强讨酒肉,乘机诈索,骚扰乡民,种种恶习,难口枚举、屡受荼毒,惨莫胜言。伏思除暴安良,执法森严,眼见民遭荼毒,情何以堪不已,备由恩准,迟赐施行,以靖地方,而安闾阎,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以示仰该村居民人等知悉,嗣后遇有强丐到村,善求乞盐米文钱,量力布施。如有前项恶丐,亦当触目惊心,痛改前非。如再怙恶不悛,一经获案,法即随之,法不宽贷,其各凛道,毋违特示。右示通晓。为首李朝禄、阙启清、蓝春凤、桂兴,康启淑、陈瑞炎、黄瑞锦。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文物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文物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具有鲜明畲族特色的文物,并收录了对境内留存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相关性遗迹(包括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碑志和纪念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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