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畲族岁时禁忌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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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唯一号: 130934020230002744
专题名称: 福安市畲族岁时禁忌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30000031/001
起始页: 0811.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正月初一日,忌排粪,白天忌躺床睡觉。相传人躺床,田坎要塌。不得动刀斧杀生,包括蔬菜,凡用刀切的食物除夕要切好。 正月初二日,忌串门、做客。 正月初一到初四日,忌扫地。据说过年期间扫地,会把财气扫走。 正月初五日、初九日,忌在天门下晒衣服,否则老鹰要下地抓鸡。 正月初七日,忌出门做客,初八日忌归来,有“七出八不归”之说。 正月初一至十五日,忌打人骂人,忌说破财等不吉利的话,忌向邻居点火、借物,忌砸碗砸家具。 正月二十日,忌做田事,有“正月二十做田工,不够补天穿”之说,意为天要连连下雨。 三月初三日忌下田,下田会断水路。 “分龙日”忌拿铁器、挑粪桶出门劳动。相传“龙惊铁、虎惊叉”惹怒龙王,要带来水灾或旱灾。 “立秋日”忌巡田,相传“人歇昼,禾歇秋”、“立秋”巡田要减收。 结婚拜堂、上梁和做墓安葬时刻,忌同这一时辰、生肖相冲的人围观。 每月初一日、十五日忌煎药,认为这日灶神门神在,服药病患多。 每日清晨和出门前,忌讲破财伤人之话。 四月初八日,忌水牛下地犁田。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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