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电影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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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唯一号: 130931020210000077
机构名称: 蕉城区电影公司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10000011/001
起始页: 0177.pdf
地址: 蕉城北路20号
起始时间: 1993年

机构描述

蕉城区电影公司有职工78人,其中在职54人,退休24人。公司现有位于蕉城北路20号原大众影院房产和学前路1号人民影院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2220平方米、2174平方米。1996年,由于104国道拓宽,大众影院整个前厅约600平方米被拆除,影院功能被完全破坏,1999年该院被迫停业,经投资商改造后作为租赁场所出租。1997年,由于南环路拓宽,人民影院靠南环路一侧的店面及空调房约300平方米被拆除。2003年8月,该院因存在建筑消防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被责令停业整改。2005年8月,公司领导班子根据对中国电影市场多方了解及分析,坚守“不转让、不出售、不流失”的三不原则,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多方筹措资金将人民影院改建成“以电影为主,多种经营”,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三层电影综合大楼。2006年4月24日,区政府召开了研究人民影院改造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会上原则同意了该公司提出的人民影院招商引资改造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人民影院经过三年的筹备和建设,这座由投资商出资建设的电影综合大楼于2008年11月15日重新试营业。该院的第一、二层商业用途,第三层为电影院属公司所有,现设有大、小两个电影厅,大厅有198个软座;小厅有110个软座,两个电影厅能在同一时间里放映不同的国内外精彩影片,供观众爱好选择。目前公司的收入包括三项,即人民影院的放映收入、人民影院和大众影院店面的出租收入、“2131工程”的补助收入。 2004年陈龙瑜和林佩基分别荣获国家文化部送“电影下乡”活动优秀电影放映员称号和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先进个人;2008年林国清荣获宁德市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十佳放映员称号。 历任经理:林国添1993-1998年;黄光春1998.10-2001年;顾陈江2001年5月至今。

知识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本书讲述了1993年至2008年,宁德市文化建设呈现出公益性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崭新局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如期建成,实施艺术精品带动战略,加强艺术科研和艺术教育,成果斐然;全市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团体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辛勤耕耘,创作大量文化新作品,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文化服务,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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