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瑞华,福安城关区委副书记(1957.9—1958.7),孟洋公社社长(1959.4—1959.12),城郊公社社长(1959.12—1960.2),城关公社副书记(1959.6—1960.2),康厝公社党委书记(1966.7—1968.4),康厝公社主任兼党委书记(1971.3—1975.10),福安县革委会副主任(1975.6—1980.12),福安县委副书记(1977.2—至今),县长(1980.12—1987.10),福安县人大主任(1991.1—至今),兼福安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1984.7—1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