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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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8393
颗粒名称: 二、家庭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2
页码: 405-40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州地区畲族的家庭结构和特点。畲族的家庭以父母为核心,由父母和子女组成。家庭成员中,父亲负责管束家庭成员和安排经济收支,母亲协助管束子女并参与经济决策。夫妻关系平等,女子也外出劳动,男子则在家照看子女、烧饭、饲养禽畜。畲族家庭中婆媳关系密切,家庭和睦。孝敬长辈是畲族的良风,兄弟分家时需请母舅做“公道人”,帮助分配财产和议决供养父母生活的办法。男到女家的“抱儿子”家庭地位和财产继承权平等,不受歧视。
关键词: 福州市 风俗习惯 家庭

内容

明、清至民国时期,畲族家庭人口多三代同堂,一般家庭人口6~9人,最大的家庭人口多达20多人。罗源县飞竹塔里自然村一家26人,进餐时要摆3张四方桌,负责采购、烹调等后勤人员达3人。60年代起,畲族家庭人口渐趋小型化,以两代同堂的居多,一般3~5人。
  畲族的家庭结构以父母为核心,由父母和子女组成。家庭成员中,以父亲为主,对内管束家庭成员,安排生产,管理经济收支,对外代表全家处理社会事务。母亲,因同样参加经济活动,在家里的地位历来比汉族妇女高,除协助管束子女外,对农业生产安排、经济收支亦有决定权。男人不在家时,可代表全家参与讨论和处理社会有关事务。
  畲族家庭夫妻关系平等,女子不限于料理家务,也外出劳动;男子也可在家照看子女、烧饭、饲养禽畜,很多男子还学会一手烹调的手艺。畲族家庭中婆媳关系密切者居多,家庭和睦。畲族家庭有孝敬长辈的良风,吃饭时应先唤长辈入席。同辈份组成的家庭以年纪最长的为主,有“长兄为父、嫂为娘”的俗例。家庭重要事务等应经过长兄或长嫂拍板同意。兄弟分家时,必须请母舅做“公道人”,帮助分配财产和议决供养父母生活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分配田园山林时,长孙可多分一份的俗例。财产分配后众兄弟立分家契约,写明所分财产名称、地点、权利及义务。发生财产纠纷时由母舅出面裁决,有时亦请族长到场作证。
  畲族群众称男到女家为“抱儿子”,其家庭地位和财产继承权平等,不受歧视,也可代表全家处理族内和社会事务。

知识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福州市畲族志》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上限尽量追溯到源头,下限一般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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