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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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8390
颗粒名称: 第十章 风俗习惯
分类号: K892
页数: 27
页码: 404-430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州地区畲族人民依山而居,拓荒垦殖,以农为主,兼有狩猎及手工纺织,他们有着相沿已久的文化习俗,很能反映自己的民族特色。 随着社会进步,畲族习俗也在不断衍革变化,特别是畲汉杂散居住的地方,受当地汉文化的影响,有的风俗已基本趋于相同。但在连江县小沧、罗源县霍口等畲民居住比较集中的群落,还保留着自己固有的传统习惯。
关键词: 福州市 风俗习惯 畲族

内容

福州地区畲族人民依山而居,拓荒垦殖,以农为主,兼有狩猎及手工纺织,他们有着相沿已久的文化习俗,很能反映自己的民族特色。
  随着社会进步,畲族习俗也在不断衍革变化,特别是畲汉杂散居住的地方,受当地汉文化的影响,有的风俗已基本趋于相同。但在连江县小沧、罗源县霍口等畲民居住比较集中的群落,还保留着自己固有的传统习惯。
  第一节 宗族 家庭
  一、宗族
  福州地区畲族的宗族结构分宗、支、房、家庭4个层次。
  宗为宗族最高层次,一般指雷、蓝、钟、盘为同宗。霍口乡《湖头雷氏族谱》称:“雷、蓝、钟、盘为同出高辛帝后,同宗,一脉相承也。”亦有少数畲族以入闽始祖为宗,罗源县西兰乡《天堂钟氏族谱》载:“吾祖虎郎公,祖居广东潮州府,明初入闽居长汀大坪,历二世。明嘉靖戊戌永贵公徙连邑保安里真如,又历两世,文齐公于明隆庆时迁西兰天堂发族……”族谱虽有记载,个别也立有祖宗牌位,但没有组织及活动。
  支俗称族。一般以入居该县的开基祖为首,由血缘相近的子孙组成的宗族团体。族人之间关系一般,仅在举行接祖等重大神事活动时,才有相聚。
  房入该县开基祖的各儿孙组成的宗族支系。族人间关系较密切,修谱、建祠一般以房为单位。一些外迁的房派,随人口发展,亦在当地建祠、修谱,另立为“支”。
  家庭为宗族的最基层单位。
  清至民国时期,畲族为抵制民族歧视,宗族观念较强。支派设有族长,房系设有房长,俗称为“家长公”。“家长公”由辈份高、年纪大、威望高的族人担任。“家长公”病逝后,由族人按照辈份、年纪、威望等条件另行推选担任。“家长公”负责协调处理村内外、族内外的各种关系。有时作为代表出面与铺、保,甚至官府交涉有关事宜。家长公还负责主持神事活动,调解族内民事以及财产纠纷,掌管族产,保管祭祀用品以及兴办公益事业,主持操办建祠、修谱等族内大事。
  福州地区一部分畲族与汉族相同,建祠、修谱,开展祭祖等活动。
  (一)祠堂
  为奉祀祖宗牌位、祭拜祖先、集体议事的场所。罗源畲族建祠堂数量较少,至2000年调查,仅塔里蓝氏支祠及八井雷氏宗祠等。宗祠建设时间多在明末和清代。其中罗源松山八井雷氏宗祠,始建于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为土木结构,分大门、祖殿两个部分,为罗源县内最早建设的畲族宗祠。其次为飞竹塔里蓝氏支祠,始建于清康熙后期(1706~1722年);后毁,清同治七年(1868年)蓝礼铨中举人时倡议重修。罗源畲族各宗族中建祖厝的多于建祠堂的。祖厝多为当地开基祖所建,经后人改建、扩建而成。祖厝为族人祭拜祖先、集体议事、举行红白喜事的场所,与祠堂不同的是只陈列本地开基祖牌以及居住本厝内的族人祖牌,住于宅外族人的祖牌不能入祖厝。罗源县祖厝建筑规模以福湖蓝氏祖厝为最大,分天井、书院和正厅3部分,总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
  (二)族谱
  罗源县内畲族修族谱者较少。今见的只有霍口《湖头雷氏支谱》、《福湖蓝氏支谱》、《冈尾雷氏支谱》、西兰《大坪钟氏支谱》、松山《上土港蓝氏族谱》,以及飞竹《黄莲坑钟氏支谱》等6部,撰修年代为清咸丰至民国时期。近年来,重修了《梨坑雷氏支谱》等。族谱内容通常有总序、本谱序、凡例、世系、名录、名序,以及附录等几个部分。族人入谱与汉族相同,仅录男丁不录女口。名序亦同汉族,如“忠、义、礼、智、信”等。畲族族谱有的聘本姓族人帮助撰修,亦有聘汉人帮助撰修的。
  (三)族产
  福州地区畲族部分宗族置有族产。族产为水田或山林。沿海乡村为滩涂、定置网捕捞桁位。族产多出租,所收租金有的用于祭祖、修祠、修谱;有的用于资助族人读书或作为奖学基金;有的用于济困,租金轮流收取。族产来源多由祖上遗留。
  (四)祭祖
  明、清时期,畲族祭祖分祠堂祭和墓祀两种。祠堂祭即祭远、近宗亲,同血缘族人皆派代表参加,时间多在农历七月十五日,其仪式十分隆重,祠堂正殿除陈列祖宗牌位外,还张挂祖图、供香炉牲醴,由族长读祭文,族内人丁逐一叩拜。墓祭,多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前后,或白露节前后。墓祭分近亲和远亲两种。近亲的坟墓由其亲房的子孙祭祀;远亲的祖墓则各房派代表参加。祠堂祭一般办有祭祖酒,参祭族人共同进席,同时研讨下次祭祀事宜。墓祭则比祠堂祭简单,一般不举办祭祖酒。民国时期起,祭祖活动逐渐简化,一般只在农历七月十五日前后举行家庭祭,农历八月十五日前后扫墓,且只祭近亲不祭远亲。
  二、家庭
  明、清至民国时期,畲族家庭人口多三代同堂,一般家庭人口6~9人,最大的家庭人口多达20多人。罗源县飞竹塔里自然村一家26人,进餐时要摆3张四方桌,负责采购、烹调等后勤人员达3人。60年代起,畲族家庭人口渐趋小型化,以两代同堂的居多,一般3~5人。
  畲族的家庭结构以父母为核心,由父母和子女组成。家庭成员中,以父亲为主,对内管束家庭成员,安排生产,管理经济收支,对外代表全家处理社会事务。母亲,因同样参加经济活动,在家里的地位历来比汉族妇女高,除协助管束子女外,对农业生产安排、经济收支亦有决定权。男人不在家时,可代表全家参与讨论和处理社会有关事务。
  畲族家庭夫妻关系平等,女子不限于料理家务,也外出劳动;男子也可在家照看子女、烧饭、饲养禽畜,很多男子还学会一手烹调的手艺。畲族家庭中婆媳关系密切者居多,家庭和睦。畲族家庭有孝敬长辈的良风,吃饭时应先唤长辈入席。同辈份组成的家庭以年纪最长的为主,有“长兄为父、嫂为娘”的俗例。家庭重要事务等应经过长兄或长嫂拍板同意。兄弟分家时,必须请母舅做“公道人”,帮助分配财产和议决供养父母生活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分配田园山林时,长孙可多分一份的俗例。财产分配后众兄弟立分家契约,写明所分财产名称、地点、权利及义务。发生财产纠纷时由母舅出面裁决,有时亦请族长到场作证。
  畲族群众称男到女家为“抱儿子”,其家庭地位和财产继承权平等,不受歧视,也可代表全家处理族内和社会事务。
  第二节 生产习俗
  一、狩猎
  福州地区畲族有狩猎习惯,基本每户皆备猎枪。狩猎有单独进行和集体行动两种。单独行动的多为猎取飞禽之类,集体行动的多是围猎个头大或凶猛野兽,如山野猪、山羊等,集体围猎通常3至5人组成。行猎前向“车山公”(又称且山公)、“灵狗将军”上香,焚烧“元宝”(纸制迷信品),并念咒语,准备完毕即吹号角(或竹节或螺壳制作),带猎狗,一同向预定地点进发。分配猎物有规矩,即第一枪击中猎物者分两份另加兽皮;赶山者较其他人辛苦,可分两份,参加围猎的猎狗亦分半份,其余按人头平分。参加分配猎物的人,不分先后到场,只要是在猎物4脚尚未捆好之前赶到的,亦同样参与分配,猎物的头部、内脏留敬“车山公”。奉敬结束,将其煮熟让众人品尝。
  畲族群众视串入宅(室)内的野兽为临危逃难,不论何种野兽,概不能捉捕或枪杀,在其脖子上扎上红布条,将其放生。凡被猎狗咬伤或咬死的猎物,必须挂于宅外树丫或置树墩上补上一枪始得食用。畲族群众一般春季不狩猎,理由是春季正值野生动物繁殖期。此外还有夜间不打鸟、不捕鸟的俗规。民谚道“好手不打夜间鸟,好枪不杀春头兽。”60年代后畲族群众很少狩猎,90年代后基本消失。
  二、农耕
  (一)开彩
  罗源畲族称新一年第一次下地为“开彩”,亦称“兴工”。开彩需择吉日,一般在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四之间。是日,家人或邻居均忌说不吉利话,防止“打彩头”。开彩,于上午7~8点左右全家人扛锄头,带香、“元宝”至自家的田头,然后将元宝插于香中间,便持锄头作锄草仪式。至10点钟左右燃鞭炮返回。回家后全家人吃糕或太平面,寓时高、太平之意。有养牛者是日牵牛到土地庙前,燃元宝、香,放鞭炮,后牵牛吃草。开彩之俗,今在畲村仍延续。
  (二)帮工
  又称助工。即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路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帮者不计报酬,受帮者供给伙食,此俗长期相沿不变。
  (三)牛节
  耕牛是农业生产主要畜力。因此,畲族惜牛如命,明代后期起,还给牛过节。农历四月初八,大清早赶牛上山吃早草,同时边走边燃鞭炮,互相转告当日为牛过节。是日即使农事再紧也不能赶耕牛下地,放牛时不能用鞭打牛,也禁忌骂牛。中午或晚上煮糯米粥或黄酒炖泥〓给牛进补。牛节之俗今仍相沿。
  (四)换工
  又称“盘工”。农业个体经营时,农户为赶农时,多开展换工活动,换工不计工资。50~70年代末期,因农业集体经营,曾一度停止换工。80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恢复换工之俗。
  (五)铲路
  罗源山区畲族群众自古相传有铲路(修路)习俗。即每年中秋节过后,各村组织劳力铲除村路、山路和田头的杂草,平整路面。一方面预防人为烧着路边杂草而引发山林火灾,同时也方便行人的往来和来年耕作。
  (六)禁山
  旧时族有和私有山林的保护靠乡规民约。每年元宵节之前,畲族各村的族长开始召集各房长等议定当年封山育林公约,公约议定后,开始施禁,即一人在前敲锣,一人在后宣读公约内容。反复多日,做到家喻户晓,违反公约者处罚。此俗自1953年起因林业合作化而终止。
  (七)还种头
  罗源畲族群众为提高家禽以及农作物品种质量,经常进行较远距离的配种以及引种。当家禽生育或农作物收成时,选一头家禽和部分农作物送给原种禽户和原种子户,以示酬谢。
  (八)分养
  罗源畲族群众有分养牲畜习俗,即因家庭劳力紧缺无法继续饲养牛、羊等者,将其送给别家饲养,增值部分实行分成,此俗今已少见。
  (九)砍树
  上山砍树前忌说不吉利话,在山上不能直呼姓名。砍大棵树时,先焚“元宝”(迷信品)向“山神”祈求保佑安全。农历每月初二、十六日摆供品,敬祀“山神”,谓之“做福”。
  三、渔事
  (一)造船
  罗源县吉壁等沿海畲族渔民视造船为大事之一,极为慎重,动工须择吉日,禁忌新丧者家属接近。底梁、桅杆等部件制作后即挂上红布作标志,忌人从其上跨过。新船下水还需择吉日,并设宴招待木匠。此俗相沿未变。
  (二)出海
  畲族渔民出海禁忌甚多,出海前语言中忌带“复”、“翻”、“破”等字眼,出海时带“元宝”、香等以备遇险时在船头焚烧,祈求妈祖保佑。海豚闪入渔网,视为不吉利,皆立即放生。船航行最怕坐风(逆风),因此在船上吃鱼时只能蹲着,不能坐。捕捞归来,在船上“做福”以答谢妈祖、龙王相助。50年代起,以上风俗日渐淡化。
  四、匠艺
  (一)请师傅
  畲族群众十分尊重工匠。明清时期,凡请“细木匠”做嫁妆,请缝纫匠缝嫁衣,请“大木匠”(罗源称搞建筑的木匠为大木)盖新房,请“泥水匠”筑坟等,皆要事先发红帖。东家对工匠殷勤礼待,所有工匠皆称师傅,不得直称其名,即使是东家的晚辈或自己的亲戚,亦不例外。工匠的工具不得乱动,动工之前先请师傅吃太平面,意为平安,并送“花彩”(红包)。盖房上梁,筑坟完工要办宴席宴请师傅。罗源县畲族盖房时以“泥水匠”为首,谓基础多泥水匠所立,所以在宴席上泥水匠坐首位,木匠坐次席。此俗仍相沿。
  (二)学艺
  罗源县畲族群众学艺与当地汉族相同,规定3年出师,期内师傅供给伙食,学徒无工资。学艺不能半途而废,否则要偿还伙食费。出师之后还要留在师傅身边跟班2~3年,然后方准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逐渐废除。学艺期间如有做工,徒弟可得零花钱。
  (三)题头
  “题头”即定点、定时理发并可欠理发钱。畲族男子理发时多待理发师傅定时上门服务,一般规定每月25~30日上门理一次。理发多在中午或下雨休息时间。这种理发工资普遍低于理发店价格,工资可统一结算。一般为谷子收成,即夏、秋两季收取。工资分男大口或小口两种计法。儿童周岁理发、新郎理发另送“红包”,即“花彩”。“题头”之俗部分乡村今仍沿袭,但在家理发的仅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报酬改为以现金结算,现理现付,不再欠账。
  第三节生活习俗
  一、服饰
  (一)服装
  男装 福州地区畲族男子上衣为对襟式。旧式畲族男子服装于衣领、两襟及袖口加缝花边。清代初期,受汉装影响,多数不缝花边,惟有生产劳动时所穿纻布衣与汉族男装有所区别,其式为平领、短袖、衣领内缝套肩,两侧衣襟套缝蓝或白添条,边缘为蓝色或白色包边,胸前缝布结纽扣或缝布条供系结使用。裤子多为直裆,长至脚面,夏秋穿短裤。
  女装 福州地区畲族女子的衣服,既不同汉族女装,也不同于外地畲族女装,其造型美观,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称“凤凰装”。上衣为古典交叉服装,衣长至膝,衣袖较短,袖口较窄。领、袷部位用红、白、黑、蓝、绿、黄等色布缝“捆只颜”和机织或自绣花边。“捆只颜”以6种颜色为一组。盛装、礼服的“捆只颜”多的缝3组,并列宽度达10厘米,袖口亦缝“捆只颜”和花边。老年妇女和少女只缝1~2组,不论是盛装、礼服和平装衣衩内缘皆套缝白添条,穿着时白添条向外。畲族女子的裤子较宽大,长至小腿,俗称“半长裤”。今除下田劳作时穿“半长裤”外,平时皆穿长裤。
  畲族男女服装的颜色多黑(青)、蓝(靛蓝),以黑色为主,因为黑色象征勤劳、朴实。明至民国时期,福州地区畲族群众生活艰苦,服装的布质不论春、夏、秋、冬皆用自种自织自染的苎布缝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服装多改用纯棉或涤棉等布料缝制,仅夏装尚用苎布。80年代起,男女青年多着时装,只有女子礼服和老年妇女仍保持传统服装。
  (二)绑腿、围裙
  畲族妇女习惯在小腿部扎绑腿,俗称“脚绑”,作为装饰兼防护、保暖之用。绑腿呈三角形,长、宽分别为55厘米和28厘米。用黑色棉布缝制,后小腿小直边绣花,末端有红色缨络和紫红色长襟,打扎后缨络垂于小脚上。70年代起,多穿长裤、袜子,已少见用绑腿的。
  围裙系传统服装的配套饰品,围上后起紧身和装饰作用。围裙为四角形,裙头为白布沿底缝制,三面缝“捆只颜”,四角绣大朵云图案,缝制工艺精美。
  (三)鞋
  明代畲族男子的鞋子多为野生纤维编织。清代,部分富户穿高鼻布鞋。民国时期,多穿圆口布鞋,少数富户之人置有雨鞋。多数人白天为打赤脚,晚上穿布条与稻草编织的拖鞋。50年代男子穿多带的球鞋,70年代多穿“解放鞋”;80年代多穿皮鞋,下地时穿塑料拖鞋、塑料凉鞋或解放鞋。
  畲族传统女鞋为单鼻,俗称“单鼻鞋”。鞋用黑布缝制,鞋底为布质(称千层底),鞋面为红线缝中脊,鞋头隆起,鞋头和边沿绣花,有的配有红色短穗,后跟鞋口边沿缝3×2厘米红布块,制作精致,富有民族特色,制作一双要费时一个多月。穿者只限于结婚和部分富户,多数妇女与男子一样穿布条与稻草编织的拖鞋。70年代,畲族妇女平时多穿布鞋、解放鞋。80年代起青年妇女多穿凉鞋、拖鞋、皮鞋,传统的“单鼻鞋”仅在结婚时才穿。
  (四)发式
  清代,畲族男子发式与汉族无异,前额剃光,后脑勺留长辫盘头而束。民国时期,开始剪辫,时兴理“海军式”。50年代,中青年男子理“一边倒”,俗称“解放头”,老人剪平顶式发型。80年代男子多理“八分式”发型,少数青年留披肩发、烫卷发。
  畲族女子发式独具风格,且有年龄之分。少女梳单辫,辫之末部扎红色或紫红色绒线,垂于背后;未婚青年女子亦梳单辫,辫用红色绒线裹,环盘于头上,扎于后脑勺,前额露海眉,俗称梳髻圈;已婚的中、青年女子梳“凤凰髻”,先将头发分成两个部分,头后配假发,用红色或紫红色绒线先扎成棒状(内套小竹节),然后从头后斜折至头顶与所留的头发合并,在前额处盘绕成螺旋状,再辅扎红色绒线加固;老年妇女发式与中、青年女子相同,但绒线以红为主,间以蓝色。罗源县飞竹、霍口一带的老年妇女多以蓝色绒线为主。自60年代起,仅中年妇女保留传统发式,青年妇女多梳辫或剪短发。90年代起时兴烫发、留披肩发等。
  (五)饰品
  畲族重视戴饰品。清代时男子装饰银制圆型扁扣,民国时期较为少见。女子饰品多,且有未婚和已婚的区别。少女有耳环、银手镯、银戒指,衣装配有银扁扣,但制作较为简单。已婚的中、青年妇女佩戴十分讲究,戴银耳坠、手镯、戒指,制作精致的银手镯配有若干个小铃。衣袷(即衣领交叉处)镶一对半圆形银制扁扣,可分可合,扁扣有凸形双凤花纹,下端各装有3条银穗和小铃,行走时有“叮铛”之声。少数女子还佩戴银脚锁,其制作与明至民国时期,福州地区畲族群众生活艰苦,服装的布质不论春、夏、秋、冬皆用自种自织自染的苎布缝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服装多改用纯棉或涤棉等布料缝制,仅夏装尚用苎布。80年代起,男女青年多着时装,只有女子礼服和老年妇女仍保持传统服装。
  (二)绑腿、围裙
  畲族妇女习惯在小腿部扎绑腿,俗称“脚绑”,作为装饰兼防护、保暖之用。绑腿呈三角形,长、宽分别为55厘米和28厘米。用黑色棉布缝制,后小腿小直边绣花,末端有红色缨络和紫红色长襟,打扎后缨络垂于小脚上。70年代起,多穿长裤、袜子,已少见用绑腿的。
  围裙系传统服装的配套饰品,围上后起紧身和装饰作用。围裙为四角形,裙头为白布沿底缝制,三面缝“捆只颜”,四角绣大朵云图案,缝制工艺精美。
  (三)鞋
  明代畲族男子的鞋子多为野生纤维编织。清代,部分富户穿高鼻布鞋。民国时期,多穿圆口布鞋,少数富户之人置有雨鞋。多数人白天为打赤脚,晚上穿布条与稻草编织的拖鞋。50年代男子穿多带的球鞋,70年代多穿“解放鞋”;80年代多穿皮鞋,下地时穿塑料拖鞋、塑料凉鞋或解放鞋。
  畲族传统女鞋为单鼻,俗称“单鼻鞋”。鞋用黑布缝制,鞋底为布质(称千层底),鞋面为红线缝中脊,鞋头隆起,鞋头和边沿绣花,有的配有红色短穗,后跟鞋口边沿缝3×2厘米红布块,制作精致,富有民族特色,制作一双要费时一个多月。穿者只限于结婚和部分富户,多数妇女与男子一样穿布条与稻草编织的拖鞋。70年代,畲族妇女平时多穿布鞋、解放鞋。80年代起青年妇女多穿凉鞋、拖鞋、皮鞋,传统的“单鼻鞋”仅在结婚时才穿。
  (四)发式
  清代,畲族男子发式与汉族无异,前额剃光,后脑勺留长辫盘头而束。民国时期,开始剪辫,时兴理“海军式”。50年代,中青年男子理“一边倒”,俗称“解放头”,老人剪平顶式发型。80年代男子多理“八分式”发型,少数青年留披肩发、烫卷发。
  畲族女子发式独具风格,且有年龄之分。少女梳单辫,辫之末部扎红色或紫红色绒线,垂于背后;未婚青年女子亦梳单辫,辫用红色绒线裹,环盘于头上,扎于后脑勺,前额露海眉,俗称梳髻圈;已婚的中、青年女子梳“凤凰髻”,先将头发分成两个部分,头后配假发,用红色或紫红色绒线先扎成棒状(内套小竹节),然后从头后斜折至头顶与所留的头发合并,在前额处盘绕成螺旋状,再辅扎红色绒线加固;老年妇女发式与中、青年女子相同,但绒线以红为主,间以蓝色。罗源县飞竹、霍口一带的老年妇女多以蓝色绒线为主。自60年代起,仅中年妇女保留传统发式,青年妇女多梳辫或剪短发。90年代起时兴烫发、留披肩发等。
  (五)饰品
  畲族重视戴饰品。清代时男子装饰银制圆型扁扣,民国时期较为少见。女子饰品多,且有未婚和已婚的区别。少女有耳环、银手镯、银戒指,衣装配有银扁扣,但制作较为简单。已婚的中、青年妇女佩戴十分讲究,戴银耳坠、手镯、戒指,制作精致的银手镯配有若干个小铃。衣袷(即衣领交叉处)镶一对半圆形银制扁扣,可分可合,扁扣有凸形双凤花纹,下端各装有3条银穗和小铃,行走时有“叮铛”之声。少数女子还佩戴银脚锁,其制作与明至民国时期,福州地区畲族群众生活艰苦,服装的布质不论春、夏、秋、冬皆用自种自织自染的苎布缝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服装多改用纯棉或涤棉等布料缝制,仅夏装尚用苎布。80年代起,男女青年多着时装,只有女子礼服和老年妇女仍保持传统服装。
  (二)绑腿、围裙
  畲族妇女习惯在小腿部扎绑腿,俗称“脚绑”,作为装饰兼防护、保暖之用。绑腿呈三角形,长、宽分别为55厘米和28厘米。用黑色棉布缝制,后小腿小直边绣花,末端有红色缨络和紫红色长襟,打扎后缨络垂于小脚上。70年代起,多穿长裤、袜子,已少见用绑腿的。
  围裙系传统服装的配套饰品,围上后起紧身和装饰作用。围裙为四角形,裙头为白布沿底缝制,三面缝“捆只颜”,四角绣大朵云图案,缝制工艺精美。
  (三)鞋
  明代畲族男子的鞋子多为野生纤维编织。清代,部分富户穿高鼻布鞋。民国时期,多穿圆口布鞋,少数富户之人置有雨鞋。多数人白天为打赤脚,晚上穿布条与稻草编织的拖鞋。50年代男子穿多带的球鞋,70年代多穿“解放鞋”;80年代多穿皮鞋,下地时穿塑料拖鞋、塑料凉鞋或解放鞋。
  畲族传统女鞋为单鼻,俗称“单鼻鞋”。鞋用黑布缝制,鞋底为布质(称千层底),鞋面为红线缝中脊,鞋头隆起,鞋头和边沿绣花,有的配有红色短穗,后跟鞋口边沿缝3×2厘米红布块,制作精致,富有民族特色,制作一双要费时一个多月。穿者只限于结婚和部分富户,多数妇女与男子一样穿布条与稻草编织的拖鞋。70年代,畲族妇女平时多穿布鞋、解放鞋。80年代起青年妇女多穿凉鞋、拖鞋、皮鞋,传统的“单鼻鞋”仅在结婚时才穿。
  (四)发式
  清代,畲族男子发式与汉族无异,前额剃光,后脑勺留长辫盘头而束。民国时期,开始剪辫,时兴理“海军式”。50年代,中青年男子理“一边倒”,俗称“解放头”,老人剪平顶式发型。80年代男子多理“八分式”发型,少数青年留披肩发、烫卷发。
  畲族女子发式独具风格,且有年龄之分。少女梳单辫,辫之末部扎红色或紫红色绒线,垂于背后;未婚青年女子亦梳单辫,辫用红色绒线裹,环盘于头上,扎于后脑勺,前额露海眉,俗称梳髻圈;已婚的中、青年女子梳“凤凰髻”,先将头发分成两个部分,头后配假发,用红色或紫红色绒线先扎成棒状(内套小竹节),然后从头后斜折至头顶与所留的头发合并,在前额处盘绕成螺旋状,再辅扎红色绒线加固;老年妇女发式与中、青年女子相同,但绒线以红为主,间以蓝色。罗源县飞竹、霍口一带的老年妇女多以蓝色绒线为主。自60年代起,仅中年妇女保留传统发式,青年妇女多梳辫或剪短发。90年代起时兴烫发、留披肩发等。
  (五)饰品
  畲族重视戴饰品。清代时男子装饰银制圆型扁扣,民国时期较为少见。女子饰品多,且有未婚和已婚的区别。少女有耳环、银手镯、银戒指,衣装配有银扁扣,但制作较为简单。已婚的中、青年妇女佩戴十分讲究,戴银耳坠、手镯、戒指,制作精致的银手镯配有若干个小铃。衣袷(即衣领交叉处)镶一对半圆形银制扁扣,可分可合,扁扣有凸形双凤花纹,下端各装有3条银穗和小铃,行走时有“叮铛”之声。少数女子还佩戴银脚锁,其制作与精制的手镯大致相同,配有小银铃,走路时发出声音。但最具特色和贵重的是凤冠,俗称“髻”。凤冠有下月、竹筒、身壳(绸布缝)、金簪(簪身骨、簪头银制)、锭头梳、银杆(穗杆)、银簪、凤尾(布织)、五色穗、红帕(布)等组成。银杆细长,末端系有五色穗。凤冠,首次为出嫁时戴,平时在探亲和节日时戴,最后一次是去世时戴着入葬。
  (六)手巾、彩带
  手巾 又称腰带。明代时其式样无考。清代时为蓝底白花,长1米,已婚女子皆佩带,手巾用于劳动时擦汗和包裹头部起保护髻的作用。
  彩带 又称凤凰带,凤尾彩带,为凤凰装的配套饰品。彩带为自织,用蚕丝及棉纱混合编织,色调以红、黑两色为主,间以少量白色,长160厘米,宽18厘米,两端留穗。佩带时有的垂于两侧衣衩,有的交叉垂于后面,表示凤凰尾巴。
  二、饮食
  (一)主食
  唐、宋时期,福州地区畲族以兽肉、玉米、荞麦和野生植物为主食,生活艰苦。自明代后期,随着水稻、甘薯的扩种逐渐转以薯米为主粮,辅以稻米。清代,部分乡村因水田开垦及水稻种植增加,稻米渐成主粮。福州地区畲族与汉族的饮食习惯相似,一日为三餐。农民农忙时三餐皆干饭,上午或下午加点心一餐,农闲或夏季晚餐搭配稀饭,农闲不食点心;居住城镇的畲族居民一般早餐为稀饭,午晚两餐为干饭。80年代,随着稻谷产量提高,畲族居民的饮食习惯发生较大变化,主食基本上为稻米,薯米多作为饲料。
  (二)副食
  菜类 受山区气候条件限制,畲民蔬菜品种比平原少,数量亦不多。常见的有:芋、茄子、黄豆、蚕豆,马铃薯、花生、空心菜、萝卜、包菜、丝瓜等;野菇尤以松菇为主,也是畲村群众的常用菜肴;竹笋则常年不断。
  肉、蛋、油类 植物油以菜油、花生油、茶油为常用,动物油以猪油为主(畲民忌吃狗肉)。肉类以猪肉为主,普遍受群众喜爱。鸡、鸭、羊、鹅、兔肉,群众普遍有自己饲养的习惯,以备宴客及过年用。有的也作民间“食补”用。其次还时有狩猎所获的雉鸡、水鸭、山兔、山猪、山羊之类的野味肉食。鸡蛋、鸭蛋村民多用于飨客送礼,或产妇“做月里”,小孩满月“吃蛋酒”。过去平时食用较少,现在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平时菜肴也比较普遍食用。
  畲族历史上曾以狩猎为生,因此相沿喜欢食肉的习惯。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和招待客人,缺肉不可。平时改善生活也多以肉为主。因此,肉类人均消耗量比当地汉族要高出一倍。民国时期,罗源县内畲族群众饲养的猪、禽仍很少出售,多为自宰自吃,部分乡村还有“借吃”的俗规,即自宰的猪肉吃不完可以借给别人吃,不作价、不计息,待他人宰猪后还肉。50年代,借猪肉的习俗渐废,但爱好吃肉的习惯未变。70年代后,饲养的猪、家禽数量多,开始出售作为副业收入之一。
  水产品类 鲜活鱼鲜,山区主要在溪中捕、钓。有武昌鱼、鲤鱼、鲍鱼、淡水鳗、花鳗鲡(溪滑)、小虾等。海产鱼类主要通过小商贩购买,多为咸干制品。解放后,随着交通发达,山区畲族民众可买到新鲜海产品。散居在沿海地区如罗源县黄岐、安凯、官坂等地的畲族居民,则可方便挑食水产品。
  (三)饮茶
  福州地区畲族不论男女皆嗜好饮茶,各家各户灶上都有陶制茶瓮和锡制的茶壶盛茶,以备随时饮用。上山、下地劳动时茶水常随,盛茶的多为竹制茶筒和木制的茶桶。茶叶皆为自种、自采、自制。自饮的多为较粗的茶叶,细嫩的茶叶留作请客或出卖。畲族多数群众还喜欢制、饮药茶,常见的有“石榴茶”(掏空番石榴内部的果肉,然后装入清明茶,熏干),“橘子茶”(掏空橘子内部果肉装清明茶,烤干),“艾茶”(艾叶加上清明茶)遇有腹涨、吐泻时加水炖服。
  (四)饮酒
  畲族群众有爱好饮酒习惯。秋收之后家家酿酒。糯米饭加红粬酿红酒,又称“青红酒”。加白粬酿白酒,加番薯酿番薯酒(又称地瓜酒)。霍口、飞竹一带畲村群众还喜欢酿南瓜酒,即取刚收成的南瓜,在其上部挖一小洞,装入饭、粬,然后盖严酿制。红酒、白酒、蕃薯酒和南瓜酒度数适中,尤其南瓜酒香甜可口,独有风味。80年代后饮啤酒、药酒的人渐多。畲族中经济条件许可的家庭晚上多饮酒,以消除疲劳。节日、喜庆、待客不能缺酒,缺酒被视为无礼貌,休暇时围拢在一起,边谈边饮,但饮酒拘礼节,极少暴饮。
  (五)野生植物采食
  福州地区畲族有采食野生植物的习惯。常见的菌类有松树菇、香菇、鸡肉菇、土茯苓;草木植物有仙草、百合花、马齿苋、苦车、野芹菜、田菊等;竹笋类有麻竹笋、六月麻笋、绿竹笋、苦竹笋、篓竹笋、青番笋等;灌木类有草梧桐嫩芽、土黄芪、牛蒡子等。其中松树菇、香菇、鸡肉菇、百合花、马齿苋、野芹菜以及竹笋等为直接煮或炒吃;苦车、草梧桐嫩芽先煮烂漂苦汁后炒食,土茯苓、土黄芪、牛蒡子等与其他食物配食。
  (六)小吃与传统菜肴
  畲族的风味小吃品种繁多,主要有:
  仙草糕 取仙草熬汁去渣,加入米浆凝结,切块拌糖或加咸味即可,具有清凉、消暑作用。仙草旧时为野生,今多人工种植。罗源县洪洋乡王认、飞竹祀坑等畲村群众尤喜制作并食用。
  糯米糍 先将糯米浸透后置饭甑蒸熟,舂成泥状,再分捏成饼状,用熟米粉或苏梅粉(苏梅为自种植物)粘上,或泡糖水即可食。糯米糍具有细、软、香的特点,十分可口,是畲族人招待客人的佳品,其制作方法亦传至汉族村,部分汉族群众亦会制作。
  什锦豆腐 主料为豆腐(比一般豆腐结实),配以猪蹄肉、蛏干、海蛎、蛤肉、虾仁、香菇、冬笋片、蒜头、生姜等辅料以及酒、盐、糖等佐料,用慢火烧煮至豆腐内部产生空隙而止。什锦豆腐的主、辅料为荤、素搭配,清香可口,营养丰富。
  糯米粽 福州地区畲族群众喜食糯米棕子。除用竹叶包的竹叶粽外,还有毛竹笋壳、篓竹笋壳包扎的竹壳粽;用茅叶包扎成三角形或棒状的竿粽;用棕榈叶编成袋,装入糯米的棕叶粽。因粽子用不同包装物包扎,所以其味道也各具特点,尤以棕榈粽香味最佳。
  菠菠饼菠菠饼又称“田菊糍”,先将菠菠花(即田菊花)煮熟,漂去苦汁,加入糯米粉捏成泥状为皮,内装以糖、花生仁粉、芝麻为馅,套上糕叶(一种植物叶)或柚子叶,置蒸笼蒸熟即可。菠菠糍味香、甜,具清凉消暑作用。
  药饭 药饭的制作方法是先将青草药熬汤去渣,然后加入大米煮饭。常用的青草药有土茯苓、土黄芪、牛蒡子、枫树皮等,青草药用法有单种或数种合用,药饭具有消除疲劳的作用。
  姜饭 罗源部分畲族群众于春耕时有吃姜饭习惯。姜饭制作方法是先将锅烧红放入少许食油,然后倒入捣碎的姜末,炒片刻,加入水、盐以及大米(糯米、梗米均可)焖熟。姜饭具有味辣、香的特点,有消除疲劳作用。
  竹筒饭 竹筒饭为罗源畲族于上山等野外作业不便带饭或送饭时烧煮午餐的一种方法相沿至今。烧煮办法是先取毛竹一节,钻孔装入大米、辅料、佐料,加水后置火堆中烧烤,熟后劈开竹筒,将饭取出。竹筒饭味香可口,近年经改进后被端上餐桌。
  薯丸 以甘薯刮皮,捣成泥状,渗入番薯粉拌后,捏成圆形,加入佐料煮熟即成,酷似鱼丸,松软味美,老幼皆宜。
  芋丸 以芋头煮熟去皮,拌番薯粉揉成泥状为皮,以瘦肉丝、姜末、葱米为馅,煮熟加醋即成。为传统宴席菜肴之一。
  芋溜 以芋头煮熟去皮,渗入番薯粉揉成泥状,用刀切成小片,倒入备好的汤内煮熟。
  笋菇煲 取鲜嫩冬笋和干香菇,置陶瓮内用木炭烧煮,其味清香甜美。
  苦蒜饼 用野生的苦蒜切段,倒入番薯粉加水搅拌均匀,置锅内烤成。苦蒜饼味香可口,原为畲族群众下饭菜肴之一,近年已被挖掘,端上餐桌。
  螃蟹酱 罗源的飞竹、霍口、西兰、松山、起步等地畲族有酿吃螃蜞酱的习惯。每年夏收之后畲族妇女皆到罗源湾沿海滩涂捉捕小螃蟹,舂烂并用苎布虑渣,加入食盐、红粬腌制,其味甚佳。
  石蒜酱 又称“留留(音译)酱”。将“留留”洗净舂成泥状,加入食盐腌制而成,其味带酸而清凉。
  三、居住
  福州地区畲族入迁之始,均为搭草寮居住。草寮中部立树丫,杈上架横木,两侧以木棒斜撑,成“个”字形,然后用茅草编成“竿并”遮挡,食宿皆在其中,历数年迁徙,便弃旧寮而搭新寮。
  明初,部分畲族开始定居垦殖,逐渐修建较固定的茅屋(亦称草寮)。其四周用乱石垒砌或筑土墙。中间立木柱,上架梁、椽并披以茅草或稻草,外观呈“个”字形,内隔成几个小间。茅屋的条件较草寮好些,但仍然矮小,人、畜共用。
  清初,少数畲族居民随经济条件的改变,开始建木结构和土木结构的瓦房,与当地汉族贫苦农民建筑的瓦房基本相似。住宿、厨房分室,人、畜分居。畲族所建的瓦房均利用山地,依山而建。向上看酷似阁楼,少数富户亦建六扇或八扇瓦房,前书院建吊脚楼,铺木板,吊脚楼底层放置农具、柴薪,有的饲养牲畜。部分房屋在正座的前廊及书院廊围上木栏杆。少数建有围墙、门楼,门楼之外建照墙。民国时期,建瓦房的畲族群众占少数,多数人仍居住茅屋,甚至草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罗源县鉴江远顶、程家洋等地畲族群众仍住茅屋。1953年后经济发展,逐渐新建土木和木结构瓦房。草寮、茅屋改作堆放肥料和饲养牲畜之用。80年代后,部分畲族群众开始建设钢筋混凝土住房,装电灯,使用电饭煲煮饭,同时看上电视。90年代,畲族居家开始安装自来水,装电话机。
  福州地区畲族民众建房选址、择日尚具以下特点:
  (一)讲究风水
  房屋多选择避风纳水朝阳之地,请风水先生以罗盘定向;开基吉日多请道士诵经作法以求吉利;在上盖完成之日,生人必须马上住进,以免新房为“妖邪”所占。
  (二)注重环境
  畲族在建房过程中,亦吸收汉族建筑的风格,选择向阳避风有水源之地建筑房子,还在屋边、村口栽种林、竹、棕、果,俗称“造成风水画成龙”。如丹阳后湾的“旗杆厝”,坐落于山坡之上,前临涓涓溪流,隔岸低丘为屏。其朝向特点为正向封闭,由右侧面拐转门头进出。七里村的雷氏探花府建构也是典型的汉家建筑。
  (三)聚族而居
  畲族多居偏僻山区,为防止匪盗,稍殷富者建连体群房,多为十几户或几十户成一群落。其结构是:居于大围屋,以大门、上下厅堂及厢房为主体,两侧分为横厝,均与主体结构相对称,后屋为一排户户相连的平房,大门前有坪,类似客家的建筑风格。较为典型的如朱山后湾蓝氏家族建于清道光年间的棋杆厝,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计132间,可住三四十户人家。有些畲族地区,因受山地所限,故建成一字形房子,即户户相连,呈一字形摆开,畲语叫“竹篱寮”。也有少数畲家房子是呈“日”字形,四面连起,称“走马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畲族群众中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二三层小洋房不断增多,内部装修水平也不断提高,改善了居住条件。
  四、行旅
  明、清时期,除沿海的畲族群众出门乘搭木帆船外,其余的皆为步行。内陆溪河虽多,但河道窄小,水流湍急,仅罗源县霍口溪的霍口、福湖、王廷洋等地河道较平坦,有竹排在两岸之间对行。由于畲族群众居住地点偏僻,路途多经荒山野地,为防兽、防抢劫,出门时多结伴而行。
  民国时期水路交通以木船为主,陆路交通以步行为主。少数人及年长妇女坐轿或坐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相当一段时间,仍靠步行。1958年“大跃进”时,因大办工业和“炼钢”、烧炭需要,连江县潘渡、长龙、蓼沿等部分畲族乡村开始修筑简易公路,公社化后多改为机耕大道。不少地方连劳动和运送肥料也用自行车,罗源县霍口乡福湖、溪前,松山乡八井、竹里、前房、可湖等畲村的中、青妇女多数会骑自行车,下地劳动亦骑车。80年代后建公路,畲民乘坐机动车辆外出的逐渐增多。90年代后,绝大多数畲村通公路,改善了旅行条件,中长途旅行基本上做到了以车代步。
  五、分家
  分家,又称“分开”、“分居”、“分吃”,因受汉族方言的影响,各地称法不尽相同。分家主要是家庭人口发展,家长为便于管理,或更好处理妯娌关系而采取的办法。清代后期,畲族群众兄弟之间分家俗规与当地汉族居民无异。分家时除生父母分给应得财产外,岳父母或妻舅所送的礼物颇丰。有菜橱、饭桌、凳子、水桶、饭甑、碗、碟、筷子、汤匙、酒杯以及灶上所用的锅铲、瓢等。岳父母或妻舅所送的碗、筷、汤匙、酒杯必须是10块或10双,取“十全”、“十美”的好彩头,寓建立“十全十美”幸福家庭之意。分家之日,岳父母或妻舅必须炊一饭甑的饭和米糕,连同厨具、餐具一同送往,谓给女婿家“热灶”。
  80年代起,随经济条件的改善,岳父母办“分家”的礼物日趋高档化,一般以煤气灶、高压锅代替饭甑,沙发、电视机代替菜橱、饭桌、椅,富裕人家还送洗衣机、电冰箱、彩电等高档用品。
  第四节 婚丧喜庆
  一、婚嫁
  福州地区畲族实行以夫权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极少重婚、纳妾。丧偶后再娶或再嫁则较汉族自由,少受封建礼教束缚。历来的祖训是:“盘、蓝、雷、钟四姓男女自相嫁娶”,但同姓不通婚。还规定“不得与庶民交婚”,“土人与邻者亦不与通婚”,实行严格的族内婚制。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畲族群众生活困难,居住地点也较偏僻,怕儿子长大后娶不起或娶不到媳妇,因此多提前领养同族或汉族的女婴抚养,俗称抱“媳妇仔”,等长大后“拢房”,可节省订亲、送礼、迎娶等花费。因此,抱童养媳在畲村中较为普遍,抱养童养媳也导致早婚问题。此俗在建国后逐步废除。
  畲族有族内同姓与同祖和姑表(姑子与舅子)不通婚姻的俗规,但姨表(即姨子与姨女)通婚不受禁止。畲族所定的同姓不结亲之例已于民国时期所破,开始在同姓远房间通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姑表、姨表一般不联姻。
  福州地区畲族虽有“女大莫去嫁阜老(即汉族人)”忌与外族人联姻的说法,但畲汉两族人民长期相处,关系密切,早在清代已有通婚。罗源县凤山镇南门外村安井自然村溪坪吴氏祖宗牌记载,其始祖于清乾隆十九年间(1754年)入迁后就娶白塔乡旺岩村仑后自然村钟氏女为妻。此后,族内的通婚范围亦随之扩大,出现了同姓不同房,或同房五代后可行嫁娶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畲汉通婚的日益增加。从1949~1983年,罗源县洪洋乡民族村畲汉通婚的就有16对,其中汉族到畲族家庭入赘的10对,畲族女子嫁于汉族的6对,这些人婚后感情和睦、关系融洽,多数家庭的经济状况好于当地畲族或汉族家庭。
  旧社会畲族男女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女子一般16~18岁,男子一般为18~20岁即到婚龄。婚礼一般是10~20担谷子,有的则以年龄计算,少则每岁1~2个银元,多则10个银元。生活条件好的,出嫁时娘家陪嫁的是一或两箱衣服,差的一般只有几套甚至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自由婚姻已被广大畲族青年男女接受,但因旧的婚俗影响,还存在结婚也讲彩礼。近年时尚排场,礼金也涨到几千元至万元。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标志着现代生活气息的家用电器,也逐步进入畲村之家,彩电、冰箱等电器已成为畲女嫁妆的时尚品。
  畲族的婚嫁方式主要有女嫁男家、男到女家及“做两头家”3种。
  (一)女到男家
  明代,畲族男女青年的结婚仪式较为简朴。女嫁男,出嫁时新郎到女家迎亲,嫁妆亦为棕衣、斗笠;男入女家时,由新郎的亲人伴行。因与汉族长期相处,到清代后期已基本与汉族相似。婚娶仪式一般分提亲、相亲、插定、送礼、迎娶、回门等步骤。
  提亲 由媒人牵线,介绍男女双方情况。双方家长如同意,便由男方遣媒人到女家索取“生庚”(俗称“订辰纸”),请算命先生合婚,并将“生庚”留在男家,放于大厅几桌的祖公牌下3天,如3天内无发生畜禽死亡或打破碗碟等不吉利事,便决定相亲。若男到女家,男方的生庚则由媒人送到女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介绍人介绍、提亲、相亲和插定等仪式废除。
  相亲 由媒人先领男方到女家看女方的容貌,然后由媒人再领女方到男家“看家当”。相亲后双方无异议者,男方再请媒人到女家商议聘金嫁妆和插定时间。如果男女双方平时常见面则称“八中八”不相亲。男入女家者,则只有男到女家“看家当”。
  插定 又称安定。插定由男方择定吉日,并由媒人通知女方。插定仪式男方备面、鸡等托人送至女家,女家回赠以糍等物,表示婚事已定。若男入女家则无须举行插定仪式。
  送礼 罗源畲村男家送女家的礼物有衣服、首饰、聘金和果糖、饼、面、鸡。鸡需雄性。男家经济困难的,聘金(礼金)可分期送。女家回赠男家的有糍、雌雄鸡一对,鸡脚系红线,谓“红线羁脚”。女家回赠礼物时需特制一块较大的鸡笼糍,送礼返回时将其置于鸡笼之上,谓“大圆满”。续弦再嫁者免“红线羁脚”仪式。
  畲汉通婚的送礼仪式由双方约定,有的按汉族俗规,有的按畲族俗规办理。
  送喜日 罗源畲族俗称“送日子”、“送吉日”。先由男家将所择迎娶和“开剪”(做衣服)的日期写在红帖上,遣媒人送至女家。喜日送后,男女双方家庭开始筹办嫁娶事宜。男家一般要修理新房,置大床,打扫卫生和按所定的日期做新衣,发红帖通知亲戚朋友;女家除按“开剪”日期做嫁衣缝被帐外,还需请细木匠制作嫁妆,外祖母、母舅等至亲开始请外孙女和外甥女到其家做客,谓“做送路”,并送“礼钱”、“礼衫”。邻居和朋友也送蛋、面等点心饯行。80年代起一般送礼与送喜日同步进行。
  迎亲 清代起,罗源畲族女子出嫁兴坐“红轿”。在迎亲的前一日,男家遣红轿、吹鼓手、搬嫁妆(俗称搬闲架)人马由“亲家伯”带队前往女家。亲家伯要选会唱歌又机智的族人承担。是日,男家送女家的礼物有“压轿肉”。“压轿肉”为整头猪,宰后置于抬嫁妆的轿杠上抬往。此外,还有“盘担”,一般有“八种”,即;猪蹄、饼、蛏干、目鱼干、太平、鸡、鱼等,由亲家伯挑往。女家陪嫁嫁妆的数量和价值一般视所领聘金的多寡而定;但多数人因重于婚嫁,不受聘金多寡之限。嫁妆一般有衣橱、桌、柜等“三杠红”和被、帐、草席、脚桶、红布袋等,富户还有牛、犁、耙和母带子的鸡一笼。但不论嫁妆多少,红布袋、马桶和灯为必有的陪嫁品,即使家庭再困难的也少不了。
  罗源畲族在迎亲前数日,女方要“赖床”不出房门。见人进房门要边哭边唱哭嫁歌,俗称“喊道谢”,哭嫁歌的内容可根据情况随编随唱,一般是感谢父母养育之恩,感谢兄嫂疼爱之情。出嫁前数日,辈份大的族人一般送有“压袋钱”(红包),哭嫁时亦根据对象编歌哭唱,表示感谢。出嫁上轿前,母女相对哭唱。母亲哭唱内容是教诲女儿过门后要勤俭持家、孝敬公婆等等。上花轿时,新娘头上盖红绸布,遮米筛(竹制的筛米工具),寓“百年夫妻”、“百子千孙”之意(称米筛有百孔)。上轿由兄弟抱着,忌新娘两脚踩地,意为不给女儿带走娘家家产。新娘出行前,轿里要备大米,路途中如与办丧事、或其他的红轿相碰时,新娘则将所带的大米撒出去,谓制煞、避冲。花轿的四角分别挂猪蹄和粽子,这典故是由于古时野兽多,经常伤人,为保证新娘路途安全,轿上特备肉等食品,遇到野兽时扔出,把野兽引走。后历代相沿,并将猪肉改成脚蹄,其他食品统一用粽子。轿内还备有火笼两个,用红线牵着,或放在新娘身边,或新娘踩在脚下,其寓意一说为给新娘暖脚,一说为避邪,又说是讨“父母送给女儿温暖一生”的彩头,各地说法不尽一致。
  避冲 迎亲红轿抬至男家,尚未进入门楼前,男家的大小忌与新娘直接照面,必须到露天的地方暂时回避,称避冲。谓这样不会犯冲,如果犯冲,日后家庭成员口角多。避冲的人要待新娘下轿至厨房、卧室后才能陆续回来。
  下轿 红轿到达大厅时,新郎捧红烛前往迎接,在轿前向轿门踢三响,轿夫撕封开轿门,新郎新娘互相换戴银或金戒子,然后由男方选择一个三代同堂双亲健在的妇女当伴娘前往轿前扶新娘下轿,并用米筛遮新娘头,谓百年和合。新娘下轿后先从铺地的席子或红布袋上引入洞房,后到厨房见亲人。在进入洞房时,门口放置瓦片、烧红的木炭以及糍,新娘从其上跨过,一谓避邪,一谓讨新娘带来好时运,生活过得红似火的彩头。入洞房后吃太平面,寓一切平安之意。
  连江县小沧等地区还有拦轿特有风俗。迎亲的花轿(四人抬)到女家后,新娘化妆前先抱个小男孩以预兆婚后早生贵子。然后化妆,畲女化妆,一般不让人家看。化妆结束时,须在门槛前安放一片瓦片,中置木炭,以为避邪。
  拜堂 拜堂仪式在大厅举行,新郎、新娘双拜天地、祖宗和公婆、母舅、舅妻母和长辈亲人等,最后为夫妇对拜。畲族拜堂仪式与汉族有异,即拜堂中新娘只在拜天地时下跪,拜祖宗、公婆和夫妻对拜时不下跪,仅用手作揖,说是其祖婆为高辛帝三公主,公主不下跪。
  宴席 畲族有尊重母系亲戚习俗。首桌首席为母舅、母妗等人就坐。席间,新娘由伴娘陪同奉茶,“讨彩”,即茶叶加冰糖泡成,按首席、次席依次奉送,受茶者需送红包,多寡不限,但喝茶时应大声说:“甜”,谓“新郎新娘生活甜美的意思”。
  闹房 宴席结束后,男女老少入洞房看新娘,吃喜糖闹新房,由众人唱《闹房诗》,参加闹房的诸亲不论辈份,都可出题逗趣戏谑,有“闹新房”不论大细(小)之俗。有的乡村,在闹房结束便组织与媒人或陪娘对歌,把闹房气氛再次推向高潮。
  回门 畲族青年结婚第三天,新郎陪新娘回娘家做回门客,回门一般不过夜,当日返回。回门时应于清晨时出发,怕被同村的新婚夫妇碰上,谓相撞犯冲。新郎新娘回娘家时女方的亲眷必须送太平面等点心,表示欢迎,并轮流宴请。席间女方家长需逐一介绍女方亲眷,并教以称谓。返回时,娘家亲家舅陪送姐(妹)夫、姐(妹)回家,并送糍、糕、花生、豆、炮、大米等,寓时“高升”、“发财”等。男方亲眷等亦办宴席请亲家舅。翌年农历正月,新郎、新娘再次回娘家,称“做大客”,此时新郎新娘可在娘家过夜。农历三月初三日,女儿回娘家提棕衣。女方家中必备棕衣一领,精制竹斗笠一个让女儿拿回去。有的地方随同的礼物还有雌雄鸡一双、锅刷以及洗刷灶台的用具,礼物品种多寡不限,但每种必须是两件,谓“好事成双”之意。
  (二)男到女家
  畲族婚嫁除女嫁男家外,男到女家的较为普遍。男到女家畲族群众称“抱儿子”,其在家庭的地位和财产继承权平等,不受歧视。有的人甚至将女儿留在家里招女婿,而让儿子到他人家里做儿子,与当地汉族“有男决不招女婿”相异。把儿子像女儿一样嫁出去到女方家落户,婚礼与女嫁男家大致一样。不同的是,结婚时新郎到新娘家步行的更多,嫁妆较少,多为农具。这种形式,男方叫“去当儿”,女方叫“喊儿”或“招亲”。一家有几个姐妹,均可以全部留在家里“喊儿”,无人干涉。“去当儿”也并非家境困难或兄弟多者为之。
  嫁到女方的男人,按传统族规改为女姓,不可把子女带回。与妻子家的兄弟姐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完全不受歧视。因而,也有一些汉族男子到畲家当“儿子”。
  (三)做两头家
  “做两头家”也叫做“两头田”。夫妻俩要种两家田,赡养双方父母,举行这种婚礼,多数没有嫁妆。双方自办家具,先是男到女家摆酒席,然后双方到男方家办酒席。酒席与讨媳妇或招亲一样。亲戚朋友也是一样来贺礼。两头都拜堂,两家都请媒人坐首席。所生的子女分别从父母姓,一般是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随父姓。长大后分两头住,分别继承两头财产。
  二、生育
  福州地区畲族群众视生育为人生头等大事,如果结婚多年未育则备受家人关注。罗源县霍口一带则有“剪花”习俗,备供品,请王师。仪式由一王师手执竹板(有时配小鼓)边打边念咒,另一王师手执剪和花(求男用白花,求女用红花),一边念咒一边作剪花动作。两人或独念或合念,两王师作前后左右交叉走和蹲、点等动作,约20分钟后由求花的妇女用衣角将花捧回家置床边,直至怀孕或分娩为止。
  畲族地区以往医疗卫生条件很差,若遇难产,母子均有生命之虞。因而从怀孕到分娩禁忌颇多。
  妇女怀孕期间,孕妇不能做功,怕以后小孩会神经错乱;不能看出殡,怕相冲;不能看戏,怕动胎;不能参加婚礼吃喜酒,怕喜对喜犯冲;不要钉钉子,怕惊胎;忌跨扁担,怕患难产;不能跨犁耙,否则孩子要迟几个月才能出世;忌看杀生;忌推砻或推磨,谓土砻、石磨团团转,将来胎儿脐带也会出现团团转;孕妇晚餐忌吃太饱,意吃太饱胎儿太大,分娩困难。畲族孕妇分娩只让婆婆和接生婆进产房,忌其他人入产房。房屋四周的显眼处张贴用红纸书写的“请勿高声”、“添丁莫呼”、“弄璋之庆”、“弄瓦之庆”等忌冲票,提示外人不得在其周围喧哗或做有声响的作业,尤忌刮锅、挖土,谓铁器声和振动声会冲婴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科学常识普及,此类禁忌已被破除。
  福州畲族地区妇女分娩一般不报喜,但连江县长龙地区尚有报喜的风俗。妻子分娩后,男方便挑两壶酒,送到岳家报喜。若生女的一般在酒壶外贴两张红纸代表红花,象征女性;回家时,娘家将其中一张红纸翻贴,黄的朝外,以示祝愿下胎生男。相反,若生男的,酒壶上的红纸翻贴,黄的朝外,以示白花,象征生男;回家时,娘家将其中一张翻贴,红的朝外,以希望下胎生女的。
  福州畲族地区妇女分娩后要捎口信通知娘家;娘家则准备“送安”和当外婆。外婆“送安”的礼物丰富,有线面30~50斤,鸡30~50头和蛋100~300粒,此外还有童衣裤、围裙、帽、鞋、袜等。“送安”一般一个人担不了,还要2人帮忙。“送安”必须择吉日,于清晨前出发,怕碰同村、别家“送安”或操办喜、丧事的人,回避目的是怕别人分占女儿家的“风水”。儿女家要办酒席宴请外婆,谓“外婆酒”,因此外婆健在的必定要去,如果外婆身体不好或者已故则由母妗代替。外婆回家时,女儿家要回赠鸡2头、鸡腿数个、糕等物,回赠的糍中有一块特制的鸡笼糍罩鸡笼。回家后要将糕、鸡腿分给邻居,以示庆贺。是年底,女儿要做一件新衣回家送给母亲,谓送“外婆衫”。婴儿出生后一般有请“五行先生”定辰,看是否有关煞。有关煞者还应请王师过“关”排“煞”。婴儿一般不满周岁不外出,忌外人看。即使看了不能直接说“长得好”、“长得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大多已废除。
  罗源畲村群众重视儿、女的16周岁生日。谓16岁已成人,必须有王师“扫关”,谓清除所有关煞。“扫关”神事一般要搞一天。是日,还要办“出关酒”(亦称过关酒),宴请外婆、母妗和同房的族人。
  畲族群众在给自己的子女命名一般取“忠”、“义”、“礼”、“智”、“信”、“仁”、“孝”、“福”、“禄”、“寿”等字眼,有的则希望子女长大有远大志向,则取“大”、“志”等字,有修谱的乡村,还有谱名,以明辈份,谱名由修谱先生编定。还有根据“五行”先生所说的“五行”是否齐全,五行所缺的,取名字时要求要带其字的名。畲族的子女虽然较早已命名,但未满周岁一般不直呼名字,多以“弟”、“妹”作为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婴儿命名的旧俗多已废除。
  三、寿庆
  福州地区畲族群众称做寿诞为“做秩”或“做十”,多为虚龄,实为做“九”,即四十九做五十;五十九岁做六十;六十九岁做七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物质生活和卫生保健条件差,人的平均寿命短,五十岁就称上“寿”,因此四十九岁就开始庆寿诞。但福州畲族地区以往经济不发达,多数群众生活贫困,无力举办祝寿宴会。只有极少数家庭生活条件好、而且子孙较齐全的人家,才有能力举办寿庆。寿诞的庆贺时间一般从12月中旬至翌年的元宵节前。祝贺寿诞的主要有已出嫁的女儿、女婿和内兄弟及其他亲戚朋友。女儿的寿礼丰厚,除面、肉外,还有衣、裤、鞋、袜、长衫、风帽和红烛、寿轴等。回赠女婿的有糕、橘,以及钱,称“压秩”。赠钱的数额分两种,一是准备办寿宴的如数收下,回赠部分或不回赠;如果不办寿宴的则应按礼物价值的90%回赠,其他亲戚皆按此俗回赠。春节前,做秩人要把寿轴按亲戚辈份从左到右依次挂在大厅墙上,至正月十五止。以示告寿喜。
  寿宴一般在翌年的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五日之间举行。富裕人家做寿诞讲究仪式和排场,筵席前,在大厅摆寿堂,设香案,燃大红烛,接受儿孙辈的跪拜,俗称“拜秩”,受拜者按人逐个发红包,称“膝盖钱”。罗源有的畲村办寿宴十分隆重,举办前需行列“表”仪式,即用大红纸将做秩的同房族人自左至右,从大到小开列其上。列毕,敲锣鼓送到神庙,烧完香后又送回,贴于房屋大厅左边,以示家族兴旺,但多数人因经济困难,寿庆不办筵席。
  福州地区畲村有贺寿之俗。即在翌年农历正月初一日,贺寿的村人提鞭炮在“做秩”人的家里燃放,请其办寿宴,以示庆贺,受贺者必须设宴以表感谢。罗源县前房等村则有“送寿面”习惯,即于农历正月初二日提煮好的寿面到“做秩”者家中祝贺,受贺者回赠糍、橘、糖等礼物。
  罗源部分畲村还有五十寿庆做“寿木”(即提前做棺木)的习俗。做寿木者为富户或子女已成家立业、家况好的“好命人”,但个别多病或正在患病的人也做“寿木”,谓压邪、冲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寿庆之俗仍然沿袭,寿诞贺日趋贵重,女儿、女婿给父母寿诞送电视机、金戒指以及设筵席酬谢亲友的不少,但设寿堂拜寿和“做寿木”的习俗已少见。
  四、丧葬
  (一)葬俗
  火葬 据福州地区畲族的传说和有关资料记载,畲族在迁徙频繁时期采用火葬。即人死后置火中焚烧,后取其骨灰盛于陶瓮(俗称“灰瓮”)。当迁往新址时将灰瓮带走,暂埋于新址附近山地;再迁时又将其掏出继续带走,直至定居后始择地正式安葬。明代中期,受汉族影响,葬俗多改土葬,但仍有少数人相沿其俗。民国初期,罗源西溪畲族居民在迁居安井村时,曾将其母骨灰瓮带往安井,历数年返回时又将其母的骨灰带回原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已绝迹。
  悬葬 福州地区畲族有悬葬之俗。悬葬又称岩葬。通常的葬法有2种:一是将盛有骨灰的陶瓮置于高处的石洞和田崖的石穴之中,外叠乱石遮挡。罗源县安井村灰瓮岩石洞至今仍保存3个古时陶瓮及部分骨灰;二是在山上的半崖处挖掘土洞,将棺木置其中,洞口用石块和泥巴封堵,过三年或更长些时间取骨(个别还采用焚烧)装于陶瓮,然后移葬他处。此俗,罗源县霍口、飞竹等地畲村仍沿袭。据罗源县内部分畲族相传,此葬俗始于古时的悬棺葬。其说法有二:一种说法是畲族祖先盘瓠为天上“星辰降世,生不落地,死不落土”,悬葬则寓其意;另一说法是畲族祖先盘瓠生前被鹿撞死凤凰山崖,葬于崖前,其子孙仿其祖先葬法。
  (二)丧仪
  福州地区畲族称老人过世为“老了”或“过山了”。畲族明代以前的丧仪无考,明代中期起随着改为土葬后,与汉人的葬仪大同小异,但穷、富之间又有简、繁之别。
  福州地区畲族称50岁以上的人在家亡故,男者称“寿终正寝”,女者称“寿终内寝”。死者断气时,即鸣鞭炮,以通知族人前来帮工。正常死亡停尸厅堂,立好灵位,以供吊唁。同时撤去蚊帐、棉絮,并用一张白纸钻三个孔,即两孔为眼,一孔为鼻掩盖于死者面部(称“安面”),然后用被单覆盖全身,在死者床前点油灯,摆一碗米饭。油灯谓“照眼”。直点至入殓为止;米饭谓“走路饭”。称给死者吃了好上路,并于饭上点香,且不能中断,直至入殓为止。畲族尊重母系亲戚,因此首先要派人到嫡系亲戚家报丧。负责报丧的人必带雨伞和粗纸条,中途不能随便串门,要直接到达目的地,到时把雨伞靠于门外,不能带伞入门。入门后将粗纸条放在凳上,被通知者见雨伞置法和粗纸条即知有人亡故。丧家为死者更衣时应先沐浴,烧沐浴汤的水由媳妇直接到溪中取,取水时如死者为男性则顺流舀水,意男者在天;死者是女性,要逆流舀水,意女居地。清水取回后烧汤。沐浴时用毛巾在死者额、胸前、手、脚分别揩3下,死者一般要着新衣,但贫困者亦用旧衣补充。未收殓前,亲属轮流守灵,防止狗、猫近前。
  嫡系亲戚到时,孝男孝女及媳妇应穿麻衣,跪于门前迎接。待嫡系亲戚到齐后开启正屏门,并移尸后厅置于靠背椅上,后支杆秤。王师开始念咒诵经,亲戚分别行三跪九叩或三鞠躬礼,与遗体告别,最后入棺。死者当晚殡殓,请王师或道士念咒、诵经,称“点药师”,由当晚至次日早上。当仪式行至焚烧阴银时,孝男孝女需用木杆在廊前等地敲打,谓吓退其他死鬼,钱不会被其抢走。此后每七天(以死者死亡之日起计算)皆请王师或道士念咒诵经,谓“做七”,共举行七次,最后一次俗称“断七”。死后一百日、一周年、三周年均应请王师或道士做“功德”,为死者超渡亡灵。每次做“功德”,短者一昼夜,长者五昼夜。旧时丧制,孝男一百日内不能理发和赴宴;一年内家中不裹糕、蒸糕,谓过“苦节”、“苦年”。如果一百日内未娶亲的要待三年后才能娶。戴孝分“七七”(即49天)、百日、三年等3种。
  出殡择吉日,设家堂祭,孝男孝女跪列两旁,儿孙辈一一跪拜。灵柩出门的程式为头向门外,退出门后转为尾向前,意为不让风水被死人带走。灵柩出门之后由女婿办“拦马祭”,又称“路祭”,由女婿跪拜。送葬队伍以彩旗锣为前导,彩旗锣每个儿子一面,长孙的旗番为蓝色,其后为“火炉灯”,每个儿子一担,内装斗灯和装有木炭的钵,返回时必须点燃,寓人丁兴旺、长发其祥之意。送葬时女辈一般只送村口即返回,孝男孝孙则护灵柩上山,安葬完毕后称“回龙”,回龙队伍应从原路返回。在回龙队伍未进屋前家里应按儿子的多少准备水、米各一担,水中置葱、稻杆、柚,寓“抢”、“赶”、“富”之意。彩旗锣未进屋前应先将水、米分别挑入倒入水缸或米瓮。“回龙”后,丧家便设几桌酒席,答谢前来送葬者及亲戚朋友。安葬的第三天亲属上坟,摆供品、烧阴银,称“做伏山”,意为察看安葬时是否处理妥当。
  罗源畲族俗规,死者不满50岁的不能开厅〓(即正屏门),不能放在后厅收殓,葬仪从略。凡在户外死亡的,尸体不能进门,就地或在村外收殓埋葬,丧事从简。
  畲族丧葬习俗最大的特点有二:一是女人过世时收殓入棺的寿衣必是出嫁时当新娘子时的嫁衣。二是以歌代哭,其内容大都是缅怀祖宗,悼念、歌颂死者生前的为人,祈祷死者安息,也有的忏悔自己对死者的不足之处而引起的反驳的对歌,歌词悲怆,催人泪下。摘录两首以示存史:
  哭娘歌:没有爹娘无主张,家有金银枉思量;有钱能买千般物,难买堂上双爹娘。
  祭祀歌:敲起柴片闹纷纷,孝男孝女细细忖;你在阴府要保佑,人丁兴旺万年春。
  爹也空来崽也空,黄泉路上信难通;生时若不行孝顺,死掉空激是没功。
  得悠悠,且悠悠,莫论人问春与秋;先古贤人讲不尽,那有世人命不丢。
  第五节 礼仪习俗
  一、待客
  (一)陪客
  福州地区畲族群众热情好客,不论来客路途远近与亲疏,主人及其同房亲人、邻居的男女老少皆热情招呼接待,主人常宰鸡备酒为来客洗尘。款待客人时,主人的同房亲人或邻居常主动上门同主人一起陪客饮酒,如果事先不知道,临时登门碰上主人正在请客,就应主动上前向客人打招呼表示欢迎,并主动入席陪客。此举从不会被视为无礼或贪吃。如遇急事要走,也要上前提酒壶为客人和自己各斟一杯酒,然后自己举杯先饮,再劝客人,饮完再加说明,方可离去。否则,不但客人会认为你没礼貌,而且也会引来主人的不畅快。畲族接待客人的规矩是陪饮的人越多,说明主人所在的乡村兴旺、亲族团结。陪客饮酒时,讲究礼貌,依据客人酒量,不强行劝酒,同时不能暴饮。此俗仍相沿。
  (二)对歌
  福州地区畲族自古有唱山歌接待来客的风俗。凡村里有远道客人,村民亦不约而至,唱山歌欢迎,尤其青年人特别活跃。唱歌会客的仪式,先由主人方唱有关欢迎客人到来之类的歌,即称“开歌头”。“歌头”开过,便是你来我往的对唱,实成赛歌。对歌忌只唱半夜,多要唱至天亮方休,连唱数日者亦不罕见。
  对歌不仅比歌的数量,而且要比歌的内容。对歌时,一般唱流传山歌,也有不少是临场发挥,随编随唱。对歌中最有趣的是唱谜歌。先唱者唱谜面,而回唱者须答谜底,答对者换一首,答不出者算为输歌。如主人方输歌,客人方便唱“主人方无肚才”之类歌来嘲笑对方;若是客人输歌,主人方亦唱同类内容的歌嘲笑对方。年青人对歌尤为活跃,如果赢歌,使用小竹枝打输的一方,或用锅底烟灰抹对方的脸,引发哄堂大笑,增加热烈气氛。对歌过程不论如何恶作剧,均被视为亲密友善,从不会误解生气。
  (三)接亲家伯
  畲族迎亲的前一天,男家要选择一名机灵善歌的同辈男子挑礼担到女家做“亲家伯”。亲家伯未到之前,女方所在村便筹备迎接。迎接的多为年轻姑娘。当亲家伯礼担到时,姑娘便一涌而上接担,趁交接礼担之机,姑娘们把事先准备好的锅底灰抹到亲家伯的脸上,让在场客人发笑。因此,接客的姑娘要机智,尽量能抹着客人的脸,亲家伯更必须机智躲闪。晚上,开始赛歌,亲家伯若赢,就会得到称赞;若是输歌,亲家伯必须按主人方的要求,或学鸡鸣、或仿羊叫,借以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有的村还有向亲家伯敬宝塔茶之例。即将盛有茶水的碗分为底1碗、中3碗,顶层1碗叠成宝灯型奉给亲家伯,考验亲家伯的智能。亲家伯接茶时则应先用口咬住顶端1碗,用一只手扶住中间3碗,最后拿底层的那碗,分别送给4个轿夫。若接得干脆利落,则会受到满堂喝彩。次日,亲家伯返回男家,姑娘们又帮助亲家伯送礼担。礼担由姑娘送至村口交接。在交接过程姑娘们再次作弄亲家伯,乘其不备之际将扁担或其中某一种回赠礼品藏起来,让亲家伯寻找,找不到者就走不了,以此引发欢乐。实在找不到的必须挨送担姑娘们“鞭子”(用山竹枝打或杉树小枝等),挨毕,才能把礼品交出,然后放行。畲族乡村皆把“亲家伯”当得如何,接的办法是否有笑意作为衡量一个乡村的人机灵与否的标准。因此,在迎亲时要预先仔细选择,一些乡村还有专门当“亲家伯”的人,村里凡有迎亲多派其承担。“接亲家伯”的礼俗,除增加婚礼笑料外还寓教训亲家伯今后不得欺侮弟媳妇之意。此俗今仍相沿。
  (四)请亲家舅
  福州地区畲族新娘在翌年农历正月要回娘家做大客(新婚3天,夫妇第一次回娘家称回门,本次称做“大客”)。做客结束后,女家的同胞兄弟或堂兄弟必须送新娘返回男家。男家村上的人不但有“看人客”之俗,并自我介绍互相认识。男家的同房族人必须敬烟、敬茶,以示欢迎。是日,中午或晚上,男家必须设宴宴请;次日由男家同房族人轮流宴请,俗称“请亲家舅”。如果男家同房族人少、亲家舅滞留时间又长,宴请时间为每户一天;如男方同房族人多,亲家舅滞留时间又短,每户只能吃一餐,或者一餐要吃几家。
  亲家舅返回之际,男家必须再次设宴,谓为亲家舅办饯别酒。此时,爱恶作剧的姑娘则前来帮工,乘为亲家舅装饭之机将饭装得满满的,并要求亲家舅吃时不要让饭粒掉到桌上;有的则特备一碗糯米饭,其底却存用线串成红枣或大块肥肉,要亲家舅从中夹出且不能将饭撒到桌上,因此,亲家舅必须小心翼翼应对,否则要罚唱歌或者饮酒。此俗除增加气氛,显示男家村人聪明外还寓新郎的村人不能轻视之意。请亲家舅习俗在罗源畲村仍相沿。
  二、相见
  路上碰见熟人常借问,打招呼先说:“好久未见。”接问“去哪里?”借问中必问的有“家中老人都好吗?”表示畲族人对长辈的尊敬;接后又问其他人的身体以及农事忙不忙,收成好不好。有关农事和收成的交谈占相见礼俗中的大部分内容。临行时必须说:“有空到我家玩……”起步后要回头相视,表示尊重。
  路上相见的相互间的借问,两方皆要耐心回答,否则被视为无礼貌,在相见时忌说开玩笑的话。
  路上相见如遇同路的,空手的或挑的东西比对方轻的必须帮忙提或挑一些,减轻对方的担子。
  三、宴席礼节
  清代及民国时期,畲族民间设宴,事前送请帖(请柬),亲戚包括同胞兄弟需送“十二版帖”。帖第一版以男主人名义请男客,第二版以女主人的名义请女客。新中国成立后帖式简化,男女合请,只写一版,但仍称“十二版帖”。朋友、邻居的请帖不用帖袋,只写单版,称“单版帖”。十二版帖不能寄,也不能委托他人送,必须由执事人亲自送往。宴席多在大厅举行。大厅左边的里桌为首席桌,左边里座为首席;右边的里座为次席;左边外座为三席,右边外座为四席。畲族有尊重母系亲戚习俗,首席皆为母舅、母妗、姨丈、姨母等人就坐;父系亲戚一般入次席桌或第三桌。旧俗畲族群众还有尊重接生婆的习惯,接生婆一般坐次席的第二位或第三桌的第一位。罗源畲族与汉族相同,有“厅堂交椅轮流坐,一代还一代”的俗规,因此,凡女儿、女婿家喜庆,岳父母回避不赴宴,让席位给妻舅、妻妗。上菜按桌序、斟酒按席位顺序,不能颠倒,颠倒被视为没礼貌。宴席间执酒壶的除主人外,多由亲属或邻居代东。酒斟毕,酒瓶嘴应向内,不得向外。执壶者要请首席座宾客先用菜,否则被视为不礼貌。婚礼宴席中途还有敬茶俗例,即由新娘捧糖茶(茶叶加糖)依桌序、席序逐一奉送,受敬者赠以“花彩钱”。敬毕,将钱集中收藏,作为婴儿打制装饰品用,谓“戴百家银”、“纳百家福”。
  富裕家庭的婚礼比较隆重,宴席中主要有下列仪式:
  举盘劝酒。晚宴由“亲家”主位,请女方贵客舅公或舅舅入首席,举行“举盘劝酒”,女方由女歌手端来一个方形木盘,内点一对红烛,放两只酒杯,由新娘姐妹拉着陪同,先到首席劝酒,由新娘姐妹介绍一下所要劝酒的客人称呼后,赤娘开始唱酒歌:“一双酒盏花又红,端上桌来劝××。劝您××食双酒,酒筵充满结成双。”
  姐妹斟上一杯酒端来,客人先放一个小红包在盘内,接过酒一饮而尽。从首席位开始到每个客人,一一敬过,叫“唠歌手薪”举盘劝酒,因客人要掏红包,这个仪式畲语别称“撬蛙”。酒席中途,还进行别开生面的畲族长夜对歌。对歌先由女歌手开始,女歌手称“赤娘”、男歌手称“赤郎”。女的唱《寻赤郎》,后由赤郎答歌,直至酒席结束。
  讨亲酒。娶媳为请酒,首席第一位小舅子坐,第二位是媒人坐,其他由舅方至亲坐,讨亲酒晚上没有对歌仪式,客人与客人要对可随便,中堂排双连桌,新娘泡糖茶给大家喝,新娘分饼,新郎分香烟。
  四、借物
  罗源畲族借用工具等一般是有借有还。但唯借用婴儿坐的椅轿和婴儿站的“站楻”(木制小楻桶),则借后不主动送还,须由物主追讨时才能送还,或者物主转借他人时,由需要的人来拿,此俗今仍沿袭。
  五、告借
  罗源畲族群众告借重诚信,向邻居、亲友、族人借钱或借粮皆口头约定,不具借条。
  六、馈赠
  罗源畲族群众馈送他人礼物为真心实意,不一定要回赠。但送给人家草药则一定要讨酬金,即使一角、五分也可以,谓无钱的草药吃后无效果;米醋不能白送,应用大米、盐或酒等换取,谓米醋如果白白送给人家,家里留的米醋就会变质。畲族还有“偷狗买猫”的俗规,即狗崽不要用钱买,在与主人谈好后,要背着主人抓走,而猫崽则忌送人,要用钱买,谓不用钱买的猫仔长大后不勤劳,不会抓老鼠。
  七、亲属称谓
  福州地区畲族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受汉文化的影响较深,故在称谓上基本与汉族相同,长幼有序,互尊互敬。
  (一)长辈称谓
  高祖父——老大公 高祖母——老大妈
  曾祖父——大公 曾祖母——大妈
  祖父——依公 祖母——依妈
  父——爸、爹、阿爸、奴爹、郎罢 母——妈、依妈、依奶、郎奶
  伯父——伯、依伯 伯母——姆、依姆
  叔父——叔、叔叔(方言“家家”、“依家”) 叔母——婶、家婶
  姑父——姑丈 姑母——姑、姑妈
  姨父——姨丈 姨母——姨、姨姨
  舅父——舅、舅舅、依舅(又称母舅) 舅母——妗、妗妗、依妗
  翁公——爹官(丈夫的父亲)、爷(今亦称爸、爸爸) 婆婆——爹家、妈、依妈
  岳父——帝公(畲语)、丈人、爸、依爸 岳母——帝婆(畲语)、丈奶、妈、依妈
  (二)平辈称谓
  夫——丈晡(畲语)、唐晡人、唐晡、老公、爱人 妻——布娘(畲语)、老妈、老婆、诸娘人、厝里、爱人
  兄——哥、大伯(夫之兄) 嫂——依嫂、嫂嫂、大嫂
  弟——弟、小叔(夫之弟) 弟媳——弟媳妇、叔婶
  姐——姐姐、大姨(妻之姐) 姐丈——姐夫
  妹——妹妹、小姑(夫之妹)、细姨 妹丈——妹夫
  妻舅——大舅、细舅
  (三)晚辈称谓
  子——仔、唐晡仔 媳妇——媳妇仔
  女——诸娘仔 女婿——外婿、外婿仔
  孙——孙仔(男)、诸娘孙(女)
  曾孙——曾孙仔
  元孙——元孙仔
  侄——孙仔(男)、诸娘孙(女)
  甥——外甥、外甥女(女)
  外孙——外甥孙(男)、外甥孙女(女)
  第六节 岁时节俗
  福州地区畲族重大的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冬至等,与当地汉族大致相同,但内容则有不同。
  畲族的特有节日,主要为一年四季的祠堂祭祀活动、三月三乌饭节等,这都与他们的图腾崇拜和传统的经济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春节
  春节,福州地区畲族称“做年”,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五。连江畲族除夕晚饭后,要捞蒸一甑米饭,烧一壶开水,叫“隔年饭”、“过年茶”。晚上,家家灶膛里要烧一段树根或段木,烟火整夜不息,以兆来年吉利,也有称之为“留隔年火种”。节日期间,到处喜气洋洋,家家户户洗刷干净,贴上红纸对联,除旧迎新。
  初一清晨,各家各户燃放鞭炮“接年”,但起床、开门时间比当地汉族迟,谓灶公灶妈等家神已于前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天庭“汇报工作”,家里轮空,太早了野神会趁虚而入。初一早餐前要吃线面(别称长久)、糍、糕“取彩头”,寓“长久”、“时高运好”等意,除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者外,一般主餐吃干饭、配以素菜。是日三餐不吃稀饭,谓“初一喝粥,全年缺粮”,“初一喝稀,出门皆遇雨”。饭后,家庭主事者要到村上的神庙敬香烧纸,祈求保佑家人平安。其余人开展娱乐活动,但不能串门,以防来客会说晦气话,不吉利。畲族群众视初一为一年开头日,禁忌很多,一忌用筷子敲击或打破碗、碟,怕不吉利;二忌操刀,怕操刀不慎伤手脚,因此菜肴等要在前天晚上备好;三忌倒水和扫地,怕倒掉和扫掉财气;四忌打骂小孩,大人要尽可能满足小孩的要求,让其愉快过节;五忌说晦气话,避免冲淡欢乐气氛;六忌讨债,怕影响团结。是日晚上要早休息,一是消除前晚迟睡的疲劳,二是次日要外出做客和到田间“开彩”。
  初二,畲村各家各户皆早起,做客者要大清早出发,“开彩”者也要趁早下地行开彩仪式。中午时分,村人之间开始登门拜年,村上有做“秩”的人,则应送寿面前往祝贺。有登门拜年的,主人要备酒菜招待,凡遇小孩的均赠以压岁钱及红橘,表示大年出门吉利多。
  初三、初四,为做客和下地开彩时间,前一日未去做客和下地开彩的人家此日皆起得较早。
  初五,谓“开假日”,畲村各家各户打扫卫生,将垃圾集中送到村口焚烧,俗称“送秽”。是日忌外出做客。是晚,各家各户设家宴团聚。
  二、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俗称上元节、做元宵,是最热闹的节日之一。罗源的白塔、西兰、飞竹、霍口、松山、起步、洪洋一带畲村此日有喝喜酒之俗,由上年生孩子的户携带酒肴款待村人。酒后,各家各户提灯,敲锣打鼓绕境游灯,意为庆贺太平丰收,祈求新一年发财,通过聚会、游灯,消除境内村与村的隔阂,增强乡邻团结。元宵节喝喜酒为畲汉两族人共同习俗,一村之间不论畲族、汉族皆可参加,借此也可增强民族团结,至今仍沿续。
  三、拗九节
  福州地区畲村的拗九节俗称“孝九节”,又称孝顺节。是日凌晨,家家户户用糯米、米豆、花生、红糖煮饭,敬祖宗、天、地神灵。敬毕,全家开始进餐。山区一带畲族,是日送糍到娘家,以示孝顺。
  四、做福日
  二月初二是畲族传统的做福日,由于畲族祖祖辈辈从事农业耕种,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已成为他们的美好愿望,因而对这天特别重视。做福后,要等下雨才吃饭,若天不下雨,也要到屋顶洒点水,以象征下雨了。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科学的普及,年轻一代对这一习俗已逐渐淡忘乃至消失。
  五、乌饭节
  三月二日为畲族特有的传统乌饭节。这一天,畲族男女老幼都起早上山采摘乌稔树叶或果,煮成汤,色呈黑色,然后将糯米泡在汤里数小时,捞起后放在木甑里蒸熟。这种饭色泽蓝绿乌黑,带有油光,香软可口。
  有关“乌饭节”节俗,福州地区畲族有几种说法:一说畲族始祖盘瓠勤劳节俭,到凤凰山后常采乌饭草籽充饥,并常吃用乌饭草熬汁所煮的乌饭。盘瓠逝世后,人们便在其忌日,煮乌饭奉祀。二说是纪念畲族英雄雷万兴:唐高宗年间(650~682年),畲族人民为反抗封建压迫,雷万兴率众起义,被官兵围困深山之中,粮尽天寒,只好以串串乌稔甜果充饥,终于突围取胜。几年后,正当农历三月三日,雷万兴想起乌稔果,吩咐士兵上山采集。恰值春天,乌稔树刚发绿叶,未结果实,士兵们只好用乌稔叶跟糯米一起下锅蒸煮。谁知这种饭异常芬香,吃后食欲大增,很快便传到畲民中去,遂相沿成俗。一说是唐代畲族英雄雷万兴,在福建漳州一带发动畲族群众起义,反对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不幸被俘入狱,其母数次给雷万兴送饭,均被狱卒吃掉。雷母无奈,只好以乌饭草熬汤煮饭再送,狱卒见饭黑乎乎的,不敢再吃,雷万兴终得一饱。当他恢复体力后,越狱,继续率义军与陈元光作战,直至牺牲。后人便在其忌日煮乌饭,以示纪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畲民已不再上山采摘乌稔树叶,多改用糯米蒸成饭团,搅拌食油、红枣、白糖、芝麻等配料,类似汉族的八粿饭,既供奉祖先,也赠送亲朋。节日气氛比以往更加热闹,这也是是男女举行赛歌、交流感情的好时节。如小沧地区三月三日这一天,男女成群结队,云集歌场,盘歌对歌,整个畲山沉浸在一片欢腾喜悦的节日气氛中。
  六、清明节
  农历三月的清明节,畲族的传统是拜盘瓠王。节日前,由族长牵头,各户自觉凑糯米一筒,用来蒸酒。祭祀之日,各户再凑半斤猪肉。祭时礼仪简捷。仅用“三牲”、斋等献祭。祭毕,由各户均分祭品带回家食用。并按畲族规矩到祠堂焚香拜祖宗,不上坟。
  大部分畲族有上坟习俗。清明前后清扫坟上杂物,清刷墓碑铭,摆供品,烧阴银祭奠,并在墓上压纸,扫毕,采松、竹枝带回,插于正屋大门两侧,寓长青常发之意。旧时,年轻的寡妇亦有哭坟之俗。祭奠祖坟,则由各家派代表参加,办扫墓酒席。1950年起,办扫墓酒一俗渐废。
  清明之日,畲族妇女有采制茶叶、尝茶和收藏新茶习惯。她们采摘和收藏青草药,作为夏季防暑用药。罗源飞竹部分畲村还有采田菊(波波)制作草花糍(与粳米饭混合舂成)的习惯。
  七、立夏
  罗源畲族有立夏日吃夏饼习俗。夏饼用刚收成的小麦磨浆加糖或加咸煎成,旧俗有乡邻相送,意为庆贺春收作物丰收,祈祝夏秋作物好收成。畲族俗规,是日忌坐门槛。
  八、牛生日
  畲族地区农历四月初八为牛生日。据说当日天上有三个半馒头丢下来,牛吃了可以长到千斤重。因此,这一天不让牛耕地,养牛户应早早地把牛赶到山上,让它去抱馒头以求身壮力大。故有“牛歇四月八,人歇五月节”之谚语。
  九、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畲族也与汉族一样,家家户户做粽。与汉族不同的是,汉族是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而畲族在端午节主要是拜祖宗或盘瓠王。包的粽子形状也与连江县的“四角粽”不同,而是扎成筒形。亲戚之间送粽子,大都是长辈送给晚辈。中午,家家户户都做几盘菜祭祖。
  农历五月初一日,凡佛教信徒,其房屋外侧门两边皆挂青艾和菖蒲,青艾为旗,菖蒲为剑,寓招福斩邪之意。端午节之后,天气渐热,认为“五毒俱有,诸病蜂起”,端午节期间多给小孩挂山奈、艾等药物装成的香袋,以避邪。五月初二至初四日,家家户户包粽、吃粽。初五日午时备家宴,中午吃用青草药煮的太平蛋,有的地方还有饮雄黄酒,并用雄黄抹小孩头额、耳朵,谓祛毒。是日午时,畲族群众还有打扫室内外卫生和熏午习俗,即用点燃的艾棒熏屋内及墙壁,用雄黄水洒房前屋后。如遇农事大忙,部分人则早餐吃粽,家宴移至晚上。熏午等由家里的老人负责。旧时,畲村的部分有文化人,端午节期间还书写和张贴“午时书”,午时书用红纸书写,内容有“五月五日午时书,赤口白舌尽清除”、“艾旗招百福,蒲剑斩千邪。”
  新中国成立后,畲族群众挂蒲、艾,包粽,搞卫生习俗仍相沿。
  十、分龙节
  具体日期每年都不同,就是夏至之后遇到第一个辰日为“分龙节”。相传这天玉皇上帝给畲山各地分龙,这些龙各带雨水,以保不闹干旱,使五谷丰登。这一天家家还备酒菜祭土地神,免秽污、不晒衣、不挑粪,以免分不到龙而致天旱。
  十一、尝新米
  连江畲族在六月辰日为尝新米节。即将刚收成的早稻碾成新米下锅煮熟。届时如稻谷未完全成熟,则割少量谷穗碾成新米,和陈米一起下锅。煮熟后,米汤先给牛喝,表示新谷收成有牛的功劳,后让老人吃,意为尊敬长辈。
  十二、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日,罗源畲村群众多晒冬衣、被、褥,以去霉味防虫蛀。是日,还有清洗水井,清洁水源,午时为狗、猫洗澡除腥气。此俗多数地方仍相沿不变。
  十三、孩儿节
  农历七月初七日汉族为乞巧节,畲族则为孩儿节。传说这一天是牛郎织女相会之日,小孩在这一天过好节,眼睛会特别亮。于是畲家大都备几盘小菜,特别是做沙豆子给小孩吃。现在连江县小沧等地畲族尚保留这一风俗。
  十四、七月半
  农历七月十五,俗称“七月半”也叫“鬼节”。畲汉居民都有备酒馔供祖先的祭祀仪式。所不同的是,汉族在七月初一日至月末可任选一天举行。而畲族仅能在七月十五日这一天举行。祭祀活动分集体祭(公祭)和家庭祭两种。有祠堂的,同姓血缘相近的族人相聚于祠堂,摆供品,挂《祖图》,举行祭祀远祖仪式;没有祠堂的则行家庭祭,于自家的大厅摆供品祭祀本房的支系祖宗。
  十五、丰收节
  农历八月十五汉族是中秋节、团圆节,畲族又称丰收节。畲族家家户户做糯米粑,欢庆丰收,并在这天祭祖。新中国成立后受汉族影响,多数畲民也与当地汉族一样吃送月饼。有长辈给小辈送月饼,儿、女婿给父母(岳父母)送包饼及面、肉等。十五日晚,家家户户设酒肴团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仍沿袭。
  十六、重阳节
  福州地区畲族称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又称“重九节”。是日,开展登高活动,年青人多于上一日晚间结伙上山过夜。1988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定重阳节为“敬老节”,是日,福州地区部分畲村(居)还举行老人座谈会。
  十七、天赦日(冬节)
  畲族冬节同汉族一样,是祭祀活动日之一,又称“天赦日”。祖先遗骸需要拾骨重葬的就在这一天进行。节前,多数农户做〓。即用糯、籼米混合磨浆压干,晒干后收藏,为来年春耕大忙时作点心使用。冬至日前晚,家家户户搓〓丸,冬节日煮后先供天地神灵及祖宗,然后作为全家人的早餐。畲族群众还于冬至节后开始铲草木灰,清理牛栏等农事活动。
  十八、扫尘
  畲族扫尘,相似汉族之“筅堂”,俗称“浮擦煤”,一般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三前进行。家家户户刷壁擦窗、打扫灶头烟尘,擦洗菜柜、桌凳及各种家具,清除屋内外垃圾,把屋子内外及环境打扫得干干净净,迎接新春。
  十九、谢神节
  每年均在农历十二月举行,各户备“三牲”、香纸到祠堂、神庙拜谢诸神。有的叫“还愿”。意思是感谢神灵从年头到年尾保佑全家平安无事。年终敬送诸神回天。
  二十、祭灶
  畲族群众称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为“灶公”、“灶妈”要回天庭向玉皇大帝述职,为请灶公、灶妈在玉皇大帝面前奏好话,保佑来年生活好,故于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为其办饯行。供品有灶糖、花生、红橘、红糖、甘蔗、瓜籽等,因供品摆在灶台上,故称“祭灶”。是时,凡佛、道教信徒皆更换和张贴“灶神图”。家庭主事者边斟酒边念“酒香香,糖甜甜,灶公灶妈吃后好上天,玉皇面前讲好话,保佑全家生活甜。”此俗仍相沿。
  二十一、除夕
  除夕,畲族又称“三十盲晡”。罗源畲族群众习俗在祭灶之后准备过年。各家忙于走亲戚、互赠礼物和“扫堂”(搞大扫除)、裁新衣、杀鸡宰鸭、做糍、买年货等。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晚(小月为二十八日)办家宴,过“小儿岁”(又称“小传岁”),表示长辈的爱护。三十日(小月为二十九日),各家挂年画、贴春联。佛教和道教信徒先到神庙摆供品,谓给村里保护神过年,然后举行祭祀祖先等仪式。是晚合家团聚吃年夜饭。年夜饭不论菜肴多丰盛,鱼、太平蛋不可少。鱼、太平蛋分别寓“年年有余”、“合家太平”之意。晚餐后,长辈给未满十六岁的晚辈“压岁钱”,有的晚辈也给长辈拜年钱。主妇开始煮岁饭、煨火母、添满水缸水,切好大年初一用的一切食品。准备完毕,一家人围坐,谓“守岁”。旧时欠债欠租者多在除夕夜催租讨债,穷人躲债需待次日始能归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再躲债,一家人可以团聚过年。
  第七节 禁忌
  福州地区畲族群众禁忌颇多,可分为时间、语言、行为和方法等4大类。
  一、时间禁忌
  农历正月初五、初九忌挑粪,谓初五为诸神下降,初九为玉皇生日。
  农历二月二十九日为观音诞,忌挑粪过路。
  封龙日忌挑粪和露天洗、晒衣服。
  农历四月初八,谓牛过节,忌牛下田。
  农历七月忌结婚、建房、迁居。
  农历初一、十五忌探望病人。
  农民忌戊日栽种。
  小孩忌丁日理发。
  夜间忌向门外路中泼污水。
  上山劳动和三更半夜忌直呼姓名。
  清晨外出忌啰嗦,或讲不吉利话。
  盖棺时忌伸头看。
  新娘坐的花轿与花轿忌面对面走,需事先约定互相避让。
  小孩忌“红纱”、“白虎”日外出做客。
  立春时忌坐门槛。
  被蛇咬伤时忌高声叫喊,亦忌客人前往交谈。
  客人在场时忌扫地,谓扫地是驱逐客人。
  晚上忌剪手指甲、脚趾甲。
  建新房上梁和进火三日内,忌陌生人进入。
  二、语言禁忌
  对长辈、教师、医生、土木等匠师忌直呼姓名,忌问:“你今年几岁”,要问“今年高寿?”
  赞扬小孩长得聪明、肥胖、可爱,要用“长得瘦”、“长得坏(呆)”等反语来表达。
  家里有人得病,忌直说病的名称,要说“不舒畅”,得不治之症只能说“不好病”。
  人死,忌直接说“死”,如死者是老人,应说“百岁”、“老了”“过身了”;如死者为青年人或小孩应说“走了”、“没命在”。
  沿海畲族渔民忌说“破”字(怕网破、船破),故请吃时招呼客人吃菜不说“配”(谐音配与破同),则应说菜夹去“塞”。
  三、行为禁忌
  牛群、羊群、兔群忌生人观看,更忌评说。
  燕子来家筑巢,忌驱赶和打扰。
  杀鸡宰鸭忌小孩观看。
  孕妇忌看戏、裁剪衣服、杀家禽,忌坐门槛。
  忌女人裤子与男人衣服混洗,忌从女人裤子之下穿过。
  忌捕杀逃窜入屋的野兽、飞禽,抓住野兽后应在其头系上红布或红线予以放生。
  忌打春鸟和夜间鸟。
  忌穿丧衣上他人家里,非去不可者,得脱去丧衣。
  忌女人跨越斗笠、扁担。
  忌吃饭时高声谈笑,谓“乞丐骂饭”。
  忌用筷子打小孩。
  忌小孩用手指点月亮,谓用手指月亮,耳朵会被月亮割破。
  床板忌用4块或6块,因棺木有四甲(夹)、六甲(夹)之分。
  药渣忌倒在别人门口,要倒在路中间让人踩踏,意为把病魔赶出家门。
  在结婚举行拜堂等仪式时,忌旁人拥挤和相碰,称挤(与磕谐音)碰会导致新郎新娘夫妇之间不和睦,出现磕磕碰碰的现象。
  孕妇忌吃雌性肉,忌吃已作为供品的食物,忌抓盐过门。
  自己种苗未栽种,忌先送人。
  忌单手为客人捧茶杯、酒杯、饭碗。
  做客时忌把点心吃光,否则被视为无礼貌。
  忌浪费粮食,随地抛撒饭粒。
  别人坐过的热椅、凳,忌立即就坐上去。
  忌衣服反穿。
  吃草药忌双数(因双与伤谐音);送人礼品忌单数。
  四、方位禁忌
  新娘出嫁及搬嫁妆和进洞房要从厅边房门出入,忌从厅后进入。
  睡床摆设要顺正梁走向,反正为驮梁,驮梁睡眠不舒服。
  建房时大门、大梁忌与人家大门相对,以为那样会对冲,不吉利;更忌与祠堂、宫庙、大路口直对。

知识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福州市畲族志》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上限尽量追溯到源头,下限一般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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