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群众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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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8337
颗粒名称: 三、群众体育
分类号: G812.757
页数: 2
页码: 277-2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罗源县和连江县的畲族聚居区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体育活动发展情况。1952年开始,这些地区开始组织农民运动员参加运动会,之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性体育活动停止。1972年以后,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恢复和发展,畲族乡村的群众性体育运动逐步发展,除经常开展传统的武术、游泳等活动项目外,还开展乒乓球、篮球及各种棋类比赛。
关键词: 福安市 畲族 群众体育

内容

1952年,罗源县霍口区组织农民运动员12人参加全县第二届人民体育运动会。连江县潘渡区从这一年起,先后组织代表队参加连江县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届运动会。
  1958年,大办民兵师后,各畲族村皆定时组织参加队列操练、跑步、投弹、射击等军事体育活动。同年秋,部分畲族大队民兵连排长参加罗源县体委和武装部举办的以劳卫制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民兵体育骨干训练班。1960年5月,有关社队还派员参加各县民兵运动会。1961~1965年,罗源县畲族地区多次派员参加罗源县体委和县人武部联合举办的民兵小口径步枪、军用步枪射击比赛、爬山比赛。1964年,为纪念建国15周年,连江县小沧公社举行大型篮球、象棋、拔河、射击、投弹等比赛。“文化大革命”中,畲族乡村的群众体育活动随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停止而停止。
  1972年6月,纪念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发表20周年,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恢复和发展。1973年,罗源县霍口公社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同年12月上旬,霍口公社派出男子篮球队先后参加飞竹赛区预选赛和城区决赛,获第一名。同年12月底,该队代表罗源县参加宁德地区首届农民篮球赛,获得第六名。
  1975年后,畲族乡村的群众性体育运动逐步发展,除经常开展传统的武术、游泳等活动项目外,还开展乒乓球、篮球及各种棋类比赛。1986年元旦,连江县举办首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暨第二届农民运动会,在1200名运动员中,畲族占286人。1987年,罗源县山垅湾、梨坑、王廷洋等村建立篮球场,福湖村建设灯光篮球场。1989年后,连江县小沧乡组织以畲族运动员为主的代表队参加连江县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运动会。1991年,福建省在福安市举办第二届少数民族运动会,邀请连江县蓝抗美作为运动员代表参加观摩。同年11月,小沧乡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授予“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1993年11月13日,罗源县畲族乡组成体育代表队出席罗源县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参与赛跑、跳远、跳高、铅球、铁饼、篮球等项目的角逐。1995年,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在连江县举行。2000年,福州地区畲族乡村群众开展的体育活动项目有武术、游泳、乒乓球、拔河、篮球、各种棋类等。

知识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福州市畲族志》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上限尽量追溯到源头,下限一般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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