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文化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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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8334
颗粒名称: 十、文化设施
分类号: G127.5.7
页数: 1
页码: 272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州地区畲族文艺的发展历程,包括文化站、文化亭和室、戏台和影剧院、录像播映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畲族地区的文艺活动较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畲族地区的文艺活动逐渐增多,电影、文艺演出等逐渐普及。
关键词: 福州市 畲族 文化设施

内容

(一)文化站
  霍口区福湖文化站 1957年成立,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名。隶属罗源县文化馆管理,人员工资、业务费由县文化馆拨付。馆内配备图书、报纸、杂志、各种棋类以及锣、鼓、琴、笛等乐器,文化馆除组织和辅助群众开展文化、文娱活动外,还创办墙报等配合宣传中共的各项中心工作。1966年下半年至1974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曾一度停办。1975年复办。1976年由省市县三级共同筹资建设砖木结构的二层总面积为160平方米的文化楼一座,并重新购置图书、乐器。1982年成立霍口畲族乡文化站。
  2000年,罗源全县畲族乡村有文化站2所,拥有图书、报纸、杂志、电视机、乐器、棋类等设备。其中福湖文化站配备较为健全,拥有图书2000多册,报纸8种,杂志18种,电视机,电影放映机。设有图书阅览室、文娱室和文物室。
  小沧畲族乡文化站 1975年建立,原有活动场所80平方米,设有录像厅、报刊阅览、图书借阅、台球等设施。有电影放映队1个、业余伬唱队1支、龙头灯1支。1991年后因建设山仔水利枢纽工程,全部搬迁到附近的利洋坪建设新乡址,文化站活动场所尚未落实。
  (二)文化亭、室
  1958年,提倡文化下田头。当年罗源县八井村在田头建木构的文化亭。亭内有报纸、画报、连环画等,供社员劳动休息时阅读。1959年下半年停办。
  1983~1986年,罗源县西兰乡下流坑自然村、飞竹乡王廷坑自然村和白塔乡大项等村成立文化室,开展书刊借阅及歌咏、舞蹈等文娱活动。自1990年后又成立西兰乡许洋村、大坪自然村、洪洋乡长石自然村、霍口畲族乡溪前村、松山乡上土港村等文化室。2000年,罗源县有文化室8所,文化室备有图书、报纸、杂志、电视及象棋等。
  (三)戏台、影剧院
  清代中期,人口较集中的畲族村开始邀请戏班入村演出,并在部分较大的宫庙增设戏台。民国时期,罗源县畲族村有戏台5座,其中西兰村的太尉宫、白水村的奶娘宫、飞竹村的崇福宫、双元里先锋庙等戏台较为宽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一些乡村将祠庙扩建为礼堂,作为召开会议、放映电影和戏剧演出场所外,部分乡村集资兴建影剧院。1982年,霍口乡在霍口村建设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620平方米的霍口影剧院,供戏剧演出和定期放映电影。此后,福湖、溪前、山垅湾、伡溪等村亦建设影剧院。2000年,罗源县畲族乡有戏台、影剧院12座。
  (四)录像播映场
  1984年,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的霍口村、飞竹乡飞竹畲族村首办录像播放场。由个人集资购置设备,从事营业性播放活动。畲族聚居村设有播放场6家,日播放录像20多场,观众1000余人。1991年后,畲族乡村电视机逐渐普及,录像播放场随之解散。

知识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福州市畲族志》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上限尽量追溯到源头,下限一般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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