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持社会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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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8301
颗粒名称: 三、扶持社会事业
分类号: D633.4
页数: 2
页码: 188-18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在教育、医疗、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对畲族进行扶持,以促进畲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些措施包括对畲族子女入学实行减免学费、组织巡回医疗队为畲族群众防治疾病、增加对畲族群众的物资供应、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对畲族用品生产企业给予贷款和利息方面的优惠等。此外,各级政府还通过培养畲族干部来加强畲族地区的人才队伍建设。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畲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畲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关键词: 福州市 民族事务 社会事业

内容

1950年9月,各县政府作出对部分家庭贫困的畲族子女入学实行减免学费的规定。
  1953年起,各县组织巡回医疗队分赴各畲村为畲族群众防治疾病,并适当减免医疗费。当年,罗源县共治疗畲族病人1833人,减免医疗费1.07万元。
  1958年,政府规定凡选送畲族高小毕业生到福安民族中学学习者,农村户口可迁移;粮食关系转到学校,由国家供应;棉被、蚊帐由政府发给。同年开始,按国家商业部的通知精神,增加畲族群众棉花的供应量,增拨畲族妇女首饰制作白银的供应量。1962年,供销部门针对畲族妇女穿戴的特点,组织加工蓝布、緕布、围裙带、红髻巾、花边等,实行特殊供应。
  1972年,增发畲族妇女服装专用补助布票。仅罗源县就增发2.29万尺,赊销棉布6300米。
  1973年,闽革政民(73)37号、闽革财预(73)44号文件规定,凡畲族,包括国家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在特殊情况下,由本人申请,乡镇审核,县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有计划地安排生育3个孩子,但生育期间隔须满4周年。
  1981年,银行对畲族聚居乡的畲族用品生产企业在贷款和利息方面给以支持与优惠。以上企业缺乏流动资金要求贷款者,予以优先办理并低息照顾,月息按3.3‰计算;生产批量少、工艺复杂、利润低的集体所有制手工业产品的贷款,月息3‰。
  1985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对畲族乡村的优惠政策中规定,各级财政、交通部门应将畲族乡、村的道路建设作为扶持重点;畲族乡村办小水电的给予无偿拨款30%~50%;畲族乡、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浮动一级;民办教师符合条件的优先转正,民办教师工资改群众负担为省、地、县三级负担;小学应优先录取畲族学生;建立和健全卫生院、医疗所(站),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医护人员;国营、集体单位可在畲族乡村内招收符合条件的青年工人。198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又规定,属生产性及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自筹资金投建的基建项目免征建筑税3年;畲族子女升学的可降分录取;凡在畲族乡村任教的民办教师可降分照顾转正。
  90年代,各级政府指定项目下拨畲村建设发展资金,主要用于通路、通电、通自来水和兴建学校工程。1992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分3批下达资金,其中连江县12.8万元、罗源县20.9万元、永泰县4.6万元、福清市4万元、福州郊区(今晋安区)2万元。1999年11月,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乡村扶贫开发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少数民族的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切实抓出成效。对于畲族聚居乡村的“五通”建设、畲族造福工程及畲族乡村的科教事业,都要加大投入,加强领导。2000年,新到任的市委书记何立峰多次率领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深入畲族乡村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如小沧乡环湖公路建设,市财政一次性投资450万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守箴挂钩霍口畲族乡扶贫开发,帮助霍口乡铺设琅坑、东园亭、南墘等3条公路柏油路面工程的完成。副市长杨爱金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筹措资金118万元,解决59个畲村通用引水项目的问题。
  四、培养畲族干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福州地区各级地下组织重视在畲族中培养选拔干部。民国22年(1933年)间,连江县有畲族30多人、罗源县有畲族45人担任中共支部书记、苏维埃主席、贫农团团长、游击队队长等职务。民国38年临解放前,中共罗古林边区工委在罗源县霍口价洋村举办有30多名畲族干部参加的培训班,为建立人民政权作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县通过工作实践,有计划地培养畲族干部。罗源县在1949年底就选拔脱产畲族干部1人、不脱产(党支部书记、乡长)畲族干部18人;至1957年,全县共有脱产畲族干部8人(区级干部2人、股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3人)、半脱产和不脱产畲族乡主干6人、农业合作社畲族社长22人。连江县从1950~1956年,有脱产畲族干部5人,担任正副乡长的畲族干部9人。
  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采取通过实践锻炼和输送到大、专院校,包括各级党校、团校深造相结合的办法培养畲族干部。1954年,罗源县选送畲族干部5人到中南民族学院学习,回县后担任区一级干部。1959年,福州市、罗源县各保送1名、2名畲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学院武汉分院学习。1963年4月,国家民委分配罗源县、连江县各一名畲族干部分别参加中央民族学院政训班、文化补习班为期一年的学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政府加大对畲族干部培养选拔的工作力度。尤其20世纪80~90年代,从输送或考入大中专院校毕业的畲族学员中选拔干部的数量增多,畲族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提高。1989年,省分配福州市保送畲族学员5人、7人分别参加福建医学院、福建农学院预科班学习;预科班学习一年结业后,经考试合格直接升入两院本科学习。1993年3月,福州市推荐畲族学员2人、1人分别参加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经济管理专业、文秘专业学习;推荐畲族学员2人参加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行政管理等专业学习。同年12月,福州市推荐畲族学员罗源县2人,连江县、永泰县、福清市各1人参加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第八期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1997年,福州市推荐畲族学员11人(罗源县4人,连江县3人,福清市2人,永泰县、晋安区各1人)分别参加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学习。至2000年,仅连江县就有50多名畲族学员先后被选送到各类高等院校、民族院校、党校学习或培训,毕(结)业后相当部分担任乡镇领导或在县政府各部门任职。
  20世纪90年代,各级政府将多渠道培养选拔畲族干部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1990年,连江县有脱产畲族干部125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14人,一般干部110人。罗源县畲族脱产干部增至108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7%,其中处级2人,科级20人;还有村级畲族主干60人。1993年,罗源县政府作出5条决定:建立畲族干部的后备队伍;招收农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畲族干部;选拔一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愿为山区服务的优秀畲族青年充实干部队伍,使畲族干部配备逐步达到与人口比例相适应;凡畲族人口在千人以上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中必须有畲族干部;在畲族聚居地区兴办企业或以畲族名义兴办的企业,畲族的干部和职工应占一定比例。至2000年,罗源县有脱产的畲族干部161人(含中小学教师),占全县干部总数的3.29%,其中处级1人、科级22人;还有半脱产的村主干48人。在161人的畲族干部中,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占22.8%,高中、中专的占70.88%,初中的占6.3%;畲族女干部49人,占畲族干部总数30.43%;年龄35(含)岁以下占38.6%,36~40岁占17.7%,41~45岁占18.98%,46岁以上占24.7%。连江县有畲族脱产干部有160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24人。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资料,福州市有畲族脱产干部878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0.7%,其中男675人、女203人。录入本志已知的厅(师)级以上畲族干部14人,其中副省级1人,处(团)级畲族干部40人,乡科级畲族干部111人;高级技术职称畲族干部27人,中级技术职称技术畲族干部85人。

知识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福州市畲族志》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上限尽量追溯到源头,下限一般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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