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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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8286
颗粒名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族关系
分类号: D675.7
页数: 2
页码: 150-151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福州地区畲族群众在旧社会的历史背景、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从唐代开始,畲族在连江县、罗源县等地定居,受到多种民族压迫和歧视。尽管面临多重困境,畲族群众仍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文章还探讨了畲汉两族之间的传统友谊和相互依存关系,包括文化交流、生产技术互帮互教等方面。
关键词: 福州市 政治 民族关系

内容

唐代,迁入福州地区连江县、罗源县等处的畲族群众,或居于海隅和沿海丘陵处,或住于深山野岭、荒坡穷谷间,以狩猎、渔猎与游耕为生,有自身的畲族语言、服装和生活习俗。长期未定族称,社会地位低下。唐至北宋,称其为“蛮”、“南蛮”、“峒蛮”。南宋时,称其为“畲瑶”、“畲民”。
  明、清时期,散住于连江县、罗源县、闽县、侯官县、怀安县、永泰县、福清县等山区或沿海的畲族群众,仍被称为“畲民”,受到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日益深重。明嘉靖《罗川志》载称“畲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朝廷厉行禁海迁界令,强迫连江、罗源沿海一带畲族聚居乡村和畲民内迁30里,造成田园荒芜,房舍被焚,畲民流离失所。清康熙五十年(1711年),朝廷下令各里正称:“畲民杂入境内,历世相仍,与民一体,其稽查奸良,责令畲总每年取具册结存案”,畲族群众一切行动需受县衙控制。清乾隆五年(1740年)起,朝廷令各地对畲族“编图隶籍”、“编甲完粮”,不断增加畲族的田赋负担。道光《新修罗源县志》载称“畲民即瑶人也”,认畲、瑶为同族。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福建按察使司盐法道发布“畲族改穿汉装”告谕,推行民族同化统治。由于封建社会的种族歧视,常用“畲”与“蛇”、“邪”的谐音,辱称畲族为“蛇婆”、“邪客婆”;或以其姓氏辱称“蓝雷仔”。畲民多自称“山哈”(畲语“哈”为客,“山哈”意指山里的客人)、“三合”(指雷、蓝、钟三姓聚合之意);或自称为“瑶人”、“苗民”。部分畲民为避侮辱,甚至瞒称“汉族”。畲汉两族如有纠纷争端,官府亦多偏袒汉族一方,畲族对统治阶级和大汉族主义充满对立情绪。
  民国时期,统称畲族为“苗夷”或“苗族”,当局诬畲族聚居乡村为“土匪窝”。民间称畲族为“山宅”。畲族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剥削和歧视,较之汉族劳动人民尤为深重:(一)高额地租与高利贷。福州地区绝大多数畲农失去土地,靠租种汉族地主田地过活。地主与畲农收获物分配比例7∶3。畲农终年劳累仍食不果腹,被雇佣为长工、短工或从事抬轿、挑夫营生。85%以上畲农向汉族财主借贷,年利50%,而且实行“砍头利”(即预先扣息),本息合并计息,利上滚利;或以“空头租”(以地租形式计息)规定借贷年限,高利盘剥,使畲农数代无法还清。一些地方豪强趁火打劫,霸占民田,聚物敛财,畲农膏脂被榨取殆尽。(二)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国民党统治当局和军阀对畲族除征收正税外,还有各种附加、杂费和强行摊派的债券,如保甲费、联保费、壮丁费、保卫团附加费、安家费、办学费、“清剿”费、人头捐、月捐、房捐、队警捐、自治捐、国难捐、酒税、屠宰税、战时消费税、“战乱”附加费、山租、巡洋费等等,多达数十种。民国13年(1924年),北洋海军陆战队垦殖局,强迫畲农种植罂粟(鸦片),每亩抽收烟苗捐银元10元,不愿种者加罚10元。追捐迫债的税丁捐棍满天飞,稍不如意即拳打脚踢。连江县长龙乡总洋村畲族30多人,因交不起捐税被集体捆走关押吊打。(三)肆意抓丁拉夫。国民党统治当局派差役经常到畲族聚居乡村抓壮丁、派伕役,规定“三丁抽二”、“二丁抽一”。这些差役狐假虎威,趁机敲诈畲农;乃至掏锅捣灶,随意抓人。罗源县八井乡畲族192户中,被抓壮丁的48人,被卖身当壮丁的8人,下落不明的54人。许多畲农被迫卖妻鬻子,远逃他乡。连江县总洋村畲族32户中,倾家荡产的达2/3。永泰县赤锡乡荷溪村34户畲民,当乞丐的7户、逃荒的5户、卖儿鬻女的12户。政治上无地位、经济上受剥削、社会上受歧视的状况,迫使畲族群众为民族解放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
  在旧社会,由于福州地区内畲族乡村与汉族乡村交错分布且相距不远,山、水、田、路多数相互毗邻;不少地方还是畲汉两族同居一村,参加同一基层组织,两族劳动人民之间联系日益频繁,加上同受统治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长期保持着相互依存、相安共处的传统友谊。两族劳动人民共修水利灌溉设施、互学生产技术、互相交流文化、互相联结姻缘,以至于共同团结反对统治阶级和封建地主的事例亦屡见不鲜。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罗源县一些畲族聚居乡村兴办私塾,聘请汉族塾师任教,接受汉族儒家思想文化教育;汉族也接受畲族文化,一些汉人还学会畲族语言和山歌。罗源县前房、安井等畲族聚居村和吕洞、岐后等村畲汉两族共用、同修水利灌溉设施;白塔乡双元里村畲汉两族门户相对,田地相连,农业生产互帮互教,历数百年不变。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罗源县南门外安井村溪坪厝汉族吴氏娶仓后村畲族钟氏女为妻,历十一世皆有汉族人娶畲族女子为妻室的。此外,汉族将女孩送畲族抚养,汉族青年上门为畲族女婿继承香火者亦不罕见。民国22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畲汉人民联合举行飞竹暴动,打响罗源县革命武装斗争的第一枪。民国22~23年,连江县、罗源县由畲汉两族人民组成的20多支工农武装组织,共同投入革命斗争。

知识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福州市畲族志》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上限尽量追溯到源头,下限一般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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