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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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8281
颗粒名称: 二、商业贸易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1
页码: 1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商业贸易历史悠久,涉及领域广泛,近年来从事经商的人数增多,经营项目增加。
关键词: 福州市 畲族 商业贸易

内容

畲族乡、村大量商业贸易是以物易物。专业经商的较少,粮、茶、薪炭和一些山货是畲民自产的。据罗源县民委的畲族社会经济调查,民国10年(1921年)西兰村蓝新才在福州安泰桥与福州人合开“何同泰”茶行,是罗源县畲民最早经营茶叶的商家,年营业量都在100吨以上,至民国29年抗日战争爆发时停止营业。
  民国37年,翁绍耳在《黄土岗畲民生产状况》一文中介绍,畲族农民多半利用农闲季节进行“换鸡”小本经营,即从城里买些咸鱼、鱼魺挑到山乡,对换鸡、鸭、兔的肩挑生意。连江、罗源、永泰山区畲民中都有从事小本商贩的货郎。连江县溪利、南山、晋安区东坪、山秀园等村还有专门从事耕牛买卖的“牛贩”。1945年罗源朱梅山村畲民以手工制作各色糖果换废品,这种小生意是当时农村商贸活动主要方式。
  50年代,畲族乡、村普遍建立供销合作社,设立供销网点,收购畲民的农副产品,供应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农村商贸为供销合作社所取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品经济思想开始深入畲族乡、村,畲民从事经商的人数增多。1990年,全县畲族聚居村个人开设百货食杂店97家,从业人员113人,其中畲民当老板的32人,年营业额达859985元,年纯利润25345元。人民政府给经商畲民以减免税优惠政策,连江县、永泰县、晋安区等畲族聚居村也先后开设食杂店,每个村1~2家。
  1980年,在福州城区,罗源、连江县城先后开设少数民族招待所,吸收畲族职工38人,为进城办事、经商、求医的畲族群众提供方便,住宿减半收费。
  1985年以后,各县(区、市)畲族聚居乡、村从事经商人数增多,经营项目增加,有茶叶、各类食用菌菇、水果、水产品、农副产品、蔬菜、粮油、服装、鞋帽、建材等。其中福清市三山镇钟厝村品种最全,建有小超市、经营建材、粮油食杂,有批发,也有零售,从业人员160多人。至2000年,全村从事经商的有455人,占全村劳动力54%,年创收入730多万元。棋山村依托融侨开发区,从事商业活动的300多人,占全村劳动力的43%。福清市宏路市场销售的光饼和线面多是棋山畲族手工作坊的产品。
  2001年,据各县(市、区)调查,全市75个畲族聚居村有食杂、粮油、建材、五金交电、点心、豆制品、百货、水产品、理发、裁缝、农机修配、自行车修理、摩托车修配等店铺以及菜馆、蔬菜摊,总共138家,从业人员831人,年营业额超过270多万元。

知识出处

福州市畲族志

《福州市畲族志》

出版者: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了福州市畲族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上限尽量追溯到源头,下限一般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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