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劳男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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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妇女口述史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7448
颗粒名称: 女劳男逸
分类号: D442.9
页数: 19
页码: 108-12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畲族女性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与畲族的生产方式相关。畲族先民采用“游耕”农业和狩猎经济,女性几乎参与所有生产活动,成为家庭经济的主要创造者。畲族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肯定女性的劳动价值,推崇女性的勤劳和智慧,体现了女性的社会主导地位。在生产劳动中,畲族女性角色定位与汉族不同,她们是智慧的象征和启迪者。
关键词: 畲族女性 经济生活 生产方式

内容

旧时的畲族女性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与畲族的生产方式相关。明清以前,畲族先民往往“耕山而食,率二三岁一徙”①,“食尽一山则他徙”②,是一种刀耕火种的“游耕”农业。同时,由于畲民长期居住于荒山野林、野兽出没之地,狩猎经济比较发达。狩猎不仅可以消除兽害,保护庄稼,使农业获得丰收,还可以弥补农业生产收入的不足,所以,畲民代代狩猎,这一习俗一直保持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因此,传统畲族社会的生产方式一般是“女耕男猎”,到了后期,狩猎不再是主要的食物与经济来源,男女便双双并耕。长期形成的社会生产方式使畲族女性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创造者。
  学者潘洪钢认为,在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中,“女劳男逸”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③畲族亦如此。与汉族“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妇女仅从事辅助性劳动,男性主宰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情况迥然不同,畲族女性在社会生产劳动中,几乎参与了所有的生产活动,扮演了不亚于男子的角色,妇女是经济活动的主力或重要力量。在畲乡,目之所及的是一幕幕妇女在田间劳动生产,以及在宅里宅外忙忙碌碌的景象,家中大到上梁修房,中到农耕诸事,下到家务杂活,样样离不开妇女的操劳。女性要挑起“锅头灶尾,针头线尾,田头地尾”三副重担。在畲族妇女看来,当家理财、耕田种地、操劳家务、侍候公婆、照顾丈夫、教导儿女乃妇女之天职。相对而言,男人虽也劳作,但与女人相比相对安逸。畲族“女劳男逸”的现象是历史长期发展形成的结果。
  首先,畲族的神话传说与民间故事充分肯定了女性的劳动价值。据畲族创世神话《男造天女造地》中记载,天是男人造的,地是女人造的。男人懒,做一气,歇一气,结果把天造小了。而女人勤快,没停没歇地挖掘、堆砌,越干地越膨胀、越大,眼看就要撑破了天。于是,男人就嚷嚷起来:“地造大了!”女人赶紧抓起了土,把地缩小回来。这么一抓,就把地抓得凹凸不平,凸起的成了山峦,凹下的成了湖海。女人的五指还抓出了条条江河溪涧。这则神话的启示是女人比男人勤快,缔造沧海桑田的是女性。①神话产生的基础是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和人们为争取生存、提高生产能力而产生的认识自然、支配自然的积极要求。神话传说虽然不同于历史,但作为历史的生成物,必然依赖历史而产生。因此,神话中的人物大多来自原始人类的自身形象。作为民族精神“活化石”的民间神话传说,有着它赖以产生的社会环境,并折射出现实生活的诸多信息。畲族创世神话《男造天女造地》的故事就传递出了歌颂与赞美女性为人类生存所付出的努力这样一个信息。畲族先民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女性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女性比男性勤劳能干。这一现象折射出了畲民深层的民族文化心理,这一心理潜藏着女性崇拜的集体无意识,体现了女性的社会主导地位。
  畲族祖先为族人的安宁,还特地制定了四条家训:其一无食不讨;其二自觉丑不嫁;其三宁辱不屈;其四宁死不出卖族人与朋友。①第一条“无食不讨”,是畲族祖先为强制治族,训示子孙以勤劳为本,勤俭持家,以勤劳为荣,拒绝族人不劳谋食的行为,禁令不劳者无食不能讨食为丐所采取的措施。畲民也谨记古训,辛勤劳作,从古至今畲族鲜有做乞丐讨食者。有趣的是,在畲族民间故事中,勤劳智慧的形象往往是女性。如民间故事《找金岩》中的勤娘与懒郎,分别代表了勤劳和懒惰的两种行为。故事将对勤娘的颂扬寓于对懒郎的嘲讽和贬抑之中,“勤娘”与“懒郎”的称谓无疑具有褒女贬男的倾向,女性是勤劳的象征,男性是懒惰的象征。《找金岩》中有一个老婆婆形象,这个老婆婆是畲族在长年累月的生产劳动中形成的民族个性的化身,她告诉人们“人勤金满山,懒来金变岩”的道理。②《稻谷和稗子》生动地描述了蓝聪妹是怎样在劳动生产中以其聪明才智帮助畲族贫苦农民摆脱困境的。在《没泥哪来的谷米》的故事中,聪妹家由于家贫无米下炊,就让丈夫去向财主借五升米,她丈夫发现米里有1/3是谷,便向财主争辩说米里有谷,财主不阴不阳地说,有谷才有米,没谷哪来的米?谷米不是一样!聪明的聪妹立即回敬了财主,她让丈夫装了半斗泥作为五升米的债务还给财主,财主说,这全是泥,聪妹的丈夫说,有泥才有谷,有谷才有米,没泥哪来的谷米,泥米还不是一样!财主是哑巴吃黄连,气得连眼珠也动不了了。这里“聪妹”的称谓也是对女性智慧的赞美。在闽东畲族故事中有一则《鲁班的传说》,故事中描绘了哑巴鲁班嫂的才智。在“凉亭和雨伞”一节中,“哑巴鲁班嫂偏有七窍心,心灵手巧,启发鲁班造凉亭和雨伞、建屋、制船舵,蕙质兰心,以自己的行动启发鲁班”。在这些故事中,女性是智慧的渊源,男性智慧的启迪者。可见,推崇女性的勤劳聪慧、赞赏女性的价值,是畲族民间故事体现出的鲜明特色。
  其次,畲族的神话传说与民间故事中,畲族女性在生产劳动中的角色定位与汉族不同。古代畲族是山地游耕民族,畲族的称谓与该民族的生产方式有关。清嘉庆年间,浙江丽水县督学屠本仁认为,“畲”字关系到中国南部广泛使用的耕作方法,即以草木灰作肥料,并用烧毁植物的办法来开垦荒地。①游耕又称刀耕火种,是畲族的主要生产方式。其耕作程序是:选择地势稍缓、植被繁茂、腐殖质厚、土地肥沃的山地作为耕种的对象,将树木杂草砍倒,开出火路,待树木晒干后,放火烧山,整理土地,然后播种。第一年因土地肥力足,农作物往往丰收,第二年平产,第三年减产,第四年只得丢荒,另谋出路,故有“一丰、二平、三减、四丢”之说。由于游耕的缘故,畲族发展史也是民族迁徙史。在封建社会时代,畲族的迁徙活动大约分为两个时期。前期为唐、宋、元时期,后期为明清时期。前期迁徙以家庭或家庭中若干成员为单位徐徐而行,迁徙主要基于畲族山地游耕的传统,后期迁徙主要基于畲区的封建社会已经确立,经过长期的动荡和迁徙之后,畲民基本往闽、浙、粤、皖等省的山区固定下来。因此明清以前畲族的生产方式是一种刀耕火种的“游耕”农业。游耕农业的基本特征是采用“刀耕火种”方式进行生产,在一个地方耕作几年,地力耗尽以后则迁徙别处。畲民居住地为野兽出没的山区,一方面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一方面兽肉可以果腹,因此除了农耕,狩猎在畲民生活中也占有突出的地位,畲民社会的狩猎经济比较发达。这种社会经济模式,使畲族形成了与汉族传统不一样的男女两性的社会分工,即女性是“游耕”农业生产的主力,而男性则狩猎兼耕作。即使到了明清之后,畲民居住相对稳定,在山区特有的生态环境中,畲族男性也始终未能完全从狩猎中退出,但他们始终没有在农业生产中取代妇女而成为主力。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自然,畲族女性必须从事生产劳动,甚至承担比男性更为繁重的劳动。
  畲族女性历来不缠足,女人承担着繁重的农活,与男人一样上山下田劳动。《浙江景宁敕木山畲民调查记》“服装篇”中曾描述:“畲女通常赤脚走路,……妇女裹脚的习惯从来没有传入畲民中间。”笔者访谈过的不少畲族女性均能赶牛犁田,这种粗重的农活,在汉族社会中通常由男性壮劳力完成。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畲族女性还极具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如景宁惠明茶历史悠久,曾是清代的贡品,早在1915年惠明茶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一等证书及金质奖章,据说被选送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展出的茶叶,就是畲妇雷承女制作的。①
  关于畲族妇女的勤奋,不少古籍中的记载也褒奖有加:“(畲民)其出而作,男女必偕,皆负耒负薪于青嶂绿野间,倚歌相和。”②畲民“结庐山谷,诛茅为瓦,编竹为篱,伐荻为户牖,临清溪栖茂树……析薪荷畚,履层崖如平地。……种山为业,夫妇皆作……所树艺曰薐米,实大且长,味甘香,所产姜薯蓣豆菇笋品不一,所制竹器有筐篚,所收酿有蜂蜜,所畜有鱼豕鸡骛……精射猎,以药注弩矢,着禽兽立毙”③。《畲客风俗》中记载:“畲妇赤足,不事包裹。畲妇天足,无缠足之病。”畲族妇女使用的打麻糍的用具“畲妇在家,皆穿木屐。”“畲客夫妇并耕。畲妇最勤,夫妇并耕而食,或犁或耨,无所不能。”①清屈大均的《广东新语》卷八《长乐·兴宁妇女》条载:“其男即力于农,然女作乃登于男。厥夫淄,厥妇播而获之。农之隙,昼则薪蒸,夜则纺绩,竟筋力以穷其岁年。盎有余粟,则其夫辄求之酤家矣。故论女功者,以是为首。增城绥福都亦然。妇不耕锄即采葛,其夫在室中哺子而已。夫反为妇,妇之事夫尽任之。谓夫逸妇劳,乃为风俗之善云。”浙江省图书馆古籍部存的《畲客风俗》一书中有一组插图,充分展现了畲女的劳动场面。图《山樵》,就描绘了二畲妇已在山上用刀起劲采薪,而一畲族男子才上山的场景。《畲客风俗》中有两幅有关交换的插图,图《鬻薪》描绘了二畲女以两担薪柴与汉族地主换米,在举手比划讨价还价,而一畲男则在后面反剪双手,若无其事。《畲客风俗》插图是对“女劳男逸”最形象的表达。
  著名的畲族研究专家施联朱认为,畲族妇女有“爱好劳动的习惯,不但担负着繁重的家务劳动,而且终年参加田间劳动,是农业生产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向高山夺地,筑成了层层的梯田,不论耕织樵采,无不参加。一般十六七岁的小姑娘,也能挑百来斤的担子,妇女的劳动时间比男子长”。②甚至在畲族女性出嫁的时候,家人也好“以犁,耙,蓑衣,刀,锄为嫁妆”。③除用农具陪嫁外,条件好点的家庭还喜欢用牛羊或带仔的母牛羊以及农作物的良种等做陪嫁物。桃溪锦源大队乌春村的蓝土凤在出嫁时,娘家即陪嫁了一头小牛。她出嫁时是18岁,丈夫只有15岁,比她小3岁。蓝土凤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他那时像小孩子一样,就知道玩,除了吃,什么都不管,一切由我安排。经常是我在田里干活,他却在田塍上跳上跳下地玩得起劲。”除了蓝土凤,笔者拜访过的其他畲族女性也都不辞劳苦,特别勤劳。柳城内潘村的蓝舍爱讲自己劳作的时候像“牛”一样耕种。除了种田,还要上山打柴,一天要挑四担柴,早上两担,下午两担,留足自家用外还要卖掉贴补家用。漠华小学的雷银娟老师在回忆父母的时候说:“畲族妇女好强能干,我妈会耕田,里里外外一把手,我爸稍懒些,印象中总扛着一杆猎枪去打猎。”娘家为柳城吴宅井岗山村的雷苏平对笔者说:“畲族女人勤劳好做,没有懒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父母辈的勤快勤奋的习惯也传递给了我们,影响了我们。”
  由于畲家妇女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创造者,因此,在家庭生活中也享有比汉族女子更高的权力。凡家庭的重大事宜,妇女有权过问,有时可直接参与决断,丈夫虐待妻子之事较少发生。当家的妇女,特别是大家庭中的老年妇女,家中巨细之事,她均有举足轻重的发言权和决定权。有的畲村女子有继承家产的权利。女子留家招婿,兄弟姐妹平等分享家产。过房到叔伯家和其他人家的女子,享有继承权,任何人无权干涉。妇女失偶,她有权支配先夫的财产,并且还有招夫入赘的自主权,先夫家中的公婆叔伯无权干涉。可以说畲族女性在家庭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清代郑培椿在《遂昌县志》风俗篇中记载:“其妇人为人家执爨薪水独任,余夫事肩与助力。”①“独任”二字指出了畲族女性重要的家庭地位。如柳城江下源口村畲族水风太婆一家,男丁早逝,三代妇女支撑门户。
  丽水学院畲族文化研究所的兰俏梅认为,从浙南畲族的现状来看,畲族妇女的家庭地位主要表现在:生产劳动中的半边天作用;对财产有占有权和支配权;对其他家庭成员有决策权;对重要事务有决定权;在婚姻关系中有主动权。①
  从笔者访谈对象的讲述来看,畲族女性的确在家庭事务中享有较多的权益。蓝舍爱在答复家里的经济大权谁掌握时说:“财是夫妻共同管的,其实还是我管的,如果要给我的娘家一些钱,两人一起商量给多少。”柳城下圩村雷娇女在讲到夫妻关系时说:“他(雷娇女的老公)一向都听我的,我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畲医蓝贤翠在家庭事务中也享有绝对的权力。经济上,她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无论买地还是买屋基,家里家外的事均由她做主。在婚姻关系中,她也占据主导地位。婚前丈夫千辛万苦追到她,婚后因为丈夫做了件鲁莽之事,蓝贤翠就惩罚新婚不久的丈夫睡了三个月的牛栏头。
  此外,畲族女性一般还有再嫁的自由,寡妇既可以招夫养子,也可以改嫁。桃溪镇锦平村的雷玉珠,在第一个丈夫被抓壮丁杳无音讯后,自己做主,招了一个上门女婿。这个丈夫比较听她的话,家里的事情由她做主。
  学者邱国珍认为,畲族女性拥有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最根本的原因,是她们在生产劳动中的角色定位,即畲族的游耕生产方式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女性在生产民俗中的角色定位,反映了其个人的收入状况。而个人收入状况构成是女性经济地位的物质基础,也是影响女性在家庭、社区中地位的重要因素。经济上的独立,保证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存在依附和被依附的关系,也不存在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女性经济上的独立,也保证了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人格独立和自身价值的体现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确认,等等,使妇女不再是丈夫的附庸,而是社会的一员。畲族女性在生产民俗中所扮演的角色,客观上印证了上述理论,为她们在家庭和社区中的地位奠定了基础。①
  总的来说,畲族的神话传说与民间信仰,畲族妇女在生产劳动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家庭地位均说明了畲族女性地位的崇高及其勤劳善做的品格。正如恩格斯所言:“有些民族的妇女所做的工作比我们所设想的要多得多,这些民族常常对妇女怀着比我们欧洲人更多的真正尊敬。外表上受尊敬的、脱离一切实际劳动的文明时代的贵妇人,比起野蛮时代辛苦劳动的妇女来,其社会地位是无比低下的;后者在本民族中被看作真正的贵妇人(lady,frowa,Frau=夫人),而就其地位的性质说来,她们也确是如此。”②
  但需要指出的是,极端的生存环境造就了畲族妇女在经济生产中的较高地位,从积极意义上看,妇女也因此获得了相对平等的社会权力,如她们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事务决策权,等等,这是她们付出艰辛劳动后所获得的“报酬”。然而,应该看到,落后生产力条件下这种“报酬”的获得是以妇女身体的巨大损耗为代价的。所以,在笔者访谈对象看来,她们自己的主观感觉是终日劳作的“牛”,繁重体力劳动带来的是“苦”而不是愉悦。
  笔者认为,畲族女性在经济生活中的贡献并没能根本上动摇男性在社会中的地位,畲族仍然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主的宗族制社会。在继嗣传统、宗教祭祀、家法族规、族群事务管理等领域,主要以男性为主导,女性扮演从属的角色,体现了父权的核心价值。加之汉族文化的渗透,女性被奴役、被欺压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在畲族社会也常见童养媳、招赘婚、典妻等习俗。诚然,并不是所有的童养媳都受到虐待,也不是所有的招赘婚婚姻都不幸福,但是从笔者田野调查的情况看,童养媳多被剥夺人身自由,招赘婚多为非两相情愿婚姻。特别是因家贫被丈夫出典的畲族妇女,更是没有任何个人尊严可言。
  所以,笔者认为畲族女性的社会地位存在双重现象,即高与低并存,大部分畲族女性能当家作主,拥有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也有一部分女性被男性主宰命运,缺乏独立社会人格。两种矛盾的现象并存并不奇怪,相反,是旧社会畲族妇女社会地位的真实反映。
  附一
  水风太婆小传①
  古人云“大富由命,中富由存,小富由勤”。柳城江下源口村水风太婆人高马大,行事风风火火,虽在55岁(1930年)时丧夫,65岁(1940年)又痛失独生子,但她强忍悲痛,率媳妇、女儿、孙女勤苦劳作,谨记“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赚钱好比针挑土,用钱快似浪淘沙”之畲族古训,省吃俭用,起早贪黑,数十年工夫,祖孙三代拥有粮田十八亩,山场两处。
  解放前夕,水风太婆多方打听,得知打地主、分田地于己无益,加之家庭开销日增,随即卖出部分粮田山场,但土改时仍拟定她家为地主成分。太婆为此与土改干部据理力争,认为自家田地乃勤劳所得,并无半点剥削所获。时任宣平县的县长陈仿尧亲自查实,云:“水风一家男丁早逝,三代妇女持家,实在不容易,所挣家业,纯为劳动所得,不是剥削阶级。”水风太婆遂定为下中农成分。
  水风太婆处事公正且有魄力,凡村民纠纷,请她出面调解均能摆平双方。邻村相争,求她去调停,终能圆满和解。太婆在苦难中学会妇科、儿科和接生等医术。民国年间,穷人子女多,难以养活,有多子女人家求太婆给打胎药,不论路途遥远,太婆均亲自上门为其煎药服用,直至其平安无事方离去。打胎方虽灵验,但太婆不肯传给晚辈,认为此乃为恶之道,非到迫不得已绝不用药。宣平县医院曾有医生求其献出秘方,终不能获。
  太婆一生接生数百,救治婴儿众多,上下三村被救治的孩童长大成人,都称太婆为“亲娘”。至今,柳城前湾村、江下村、荷叶山头村的村民提及她均称其为“亲娘”或“老亲娘”。
  太婆乃畲族妇女勤劳聪慧之典范,其高尚品格赢得了畲汉村民的共同尊重。
  附二
  蓝舍爱的口述
  蓝舍爱,娘家为柳城内潘村人,后嫁到桃溪镇种子源村,身形瘦削,面容清隽,但精神矍铄。以下为2008年夏在她家做的访谈记录。
  我今年80岁,娘家是柳城内潘村的,父母生了我们兄弟姐妹7个,6个女儿,1个儿子,我在家里排行老三。家里穷,养不过来这么多孩子,所以我在8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去做“白要骨”。之前,家里的老二已经出去做“白要骨”了。我去的家庭是桃溪大路山的姑姑家,配的是比我大4岁的表哥。
  后来我的表哥有相好了,不愿意跟我结婚。我15岁的时候,被送回了娘家。姑父觉得有点对不起我,所以临走时给了我一些钱,并且雇了轿子让人抬着我回了娘家。
  回娘家后,我家用姑父给的钱租了一亩田,共租了5年。我除了帮家里种田,还承担了砍柴的任务,每天要上山砍四担柴,早上两担,下午两担。另外还要放牛。
  在我18岁的时候,经人做媒,嫁到了这边(即种子源村)。我家没有给我什么嫁妆,只给了一床蚊帐,一对布袋。男方也没什么聘金拿过来,也没请过客。当时我老公已经28岁,我是他的第二个老婆,他的第一个老婆病死了,留下一个女儿。我嫁过来以后,生了6个儿子,2个女儿,一直生到42岁为止。家里一共9个小孩,差不多一个生产小队的人数。这么多人要吃、要穿,我只能像牛一样耕作,根本没有休息的时候。
  当然,家里人也帮着我们管孩子。老公第一个老婆生的女儿基本上是婆婆带大的。大伯(即丈夫的大哥)没有孩子,因此我的第二个儿子过继给了他,实际上就是两户人家支撑起一个大家庭,这样才把小孩都养大。
  家里的钱财是由我和老公共同管理的,其实还是以我管为主。给娘家的我们夫妻双方商量后再决定,比较起来,还是给公婆的多。我们夫妻感情还好,我与丈夫之间会吵嘴,但不会动手。
  附三
  雷新兰的口述
  雷新兰,娘家在上坦溪口乡台上脚下的一个小村,后嫁到桃溪镇种子源村。长年的劳碌使她人干瘦,背微驼,但眼睛仍然清澈有神,时年74岁(2008年)。在讲述自己的经历时,她眼睛里始终盈着泪。以下为2008年夏在她家做的访谈记录。
  我娘生了6个孩子,我最小,不到满月就被蓝家抱走。我命生得太苦,吃尽苦头。一年到头没得吃,死做。从小记事开始就有干不完的活,拔猪草、砍柴、烧饭,等等,11岁就会担稻。
  我没有与抱到娘家的兄弟成亲。19岁时嫁到这里,老公当时21岁。结婚后生了6个孩子,活下来5个,全是自己带大的,所以总是背着孩子下田干活。
  我刚嫁过来时住的房子只有半间,是公婆家的一间正房隔成两半,与大伯家各分了一半。房子太小了,人多了根本住不下,所以后来下决心造房子。为了还造房子欠的债,拼命做。老公身体不好,心脏病、肺病,所以下不了田干重活,只能在外面做副业,一天最多赚四五角钱。按规定,在外面搞副业就必须一年交队里100多元,没钱交生产队就相应地扣口粮。没办法,我只能尽力做,多挣点工分。生产队里的会计都说:“你真会做,队里女的就你工分最多。”大年三十的前两天都还在做,但还是欠队里的。我家欠的债还了二十七八年差不多三十年才还清。
  老公在45岁的时候走了,我还是守着这个家。后来孩子们都成家了,但一个儿子在41岁的时候死了,我的心里空空的。别人说有这么一个山里人,很忠心、很老实,因为以前家里穷,一直没结过婚,我们就走到了一起,他过来住。
  我现在还做得动,摘茶、捋麻赚点零花钱。女儿会给点钱,但多余的钱是没有的。我从小被别人抱走,自己感觉是没爹没娘的人,苦也没地方说,你这个女同志还愿意听我说说,有时我只能自己想想。
  感想
  水风太婆、蓝舍爱、雷新兰均为勤劳肯干的畲族妇女,她们具有“牛”一般的劳动意志。以水风太婆为例,她率家庭三代女性,经数十年工夫辛劳经营,终于拥有较多的家产。与绝大部分靠租种汉族地主田地度日的畲民相比,太婆家算富裕户了,因此,土改时她家的成分原定为地主,经她与土改干部据理力争,阐明自家家产均劳动所得,最终经县长首肯,阶级成分遂由原来的地主改为中农。这说明水风太婆不仅能干,而且处事相当富有智慧。
  在工业社会中,女性与男性相比,因存在体能上的差异,所以,“大部分古典理论的探讨均假定妇女无力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认为这是导致女性处于从属地位的关键因素”①。虽然英国女权主义思想家朱丽叶·米切尔(Juliet Mitchell)认为这一假定过于简单化,但由该假定逆推,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畲族妇女有能力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这是导致她们拥有较高地位的关键因素。
  但畲族妇女有能力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是本该如此的吗?西蒙娜·波伏瓦的《第二性》中有句名言:“女人并非天生的,而是被造就的。”在畲族研究领域,学者们已形成这样的一个共识:畲族女性有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源于她们在经济生活中的贡献。在农业社会,本应该由男性占据主要的劳动地位,因为男性比女性拥有更多的体力优势。然而,畲族的劳动民俗文化正好相反,男人们可以“游手好闲”,女人们却不得不终日劳作。可以说,畲族妇女应该且必须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的传统已经深深融入畲族的社会结构中。
  中国农耕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培养人人自食其力、勤劳俭朴的好品德。尤其是畲民需要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情况下生存,需要全面发动人力以求谋生。加之畲族男性要外出打猎,一来兽肉可以填补食物的短缺,二来去除野兽可以保护家园。因此,田间劳作的重任更多地压在妇女身上。可以说,畲民极端的生存环境造就了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妇女像“牛”一样干活是生存的需要。在积极意义上,妇女也因此获得相对平等的社会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获得是以身体的巨大损耗为代价的。男人们放弃部分的家庭和社会职责的结果是让女人们承担更多的家庭和社会职责。在落后生产力条件下的这种繁重的体力劳动让妇女主体感觉是“苦”而不是愉悦。对妇女而言,过分提倡牺牲和责任会剥夺女性内心的幸福感和主动追求美感的动力,而这是身为女性的天赋人权。①“妇女们特别勤劳。她们维修工具,干绝大部分的农活,甚至必须到树林里去砍柴,挑极重的柴火担子。……男人以妇女作牺牲,谋求舒服的生活,特别是年纪较大的男人,……整天以抽烟和闲聊来消磨时间。”②因此,畲族女性权力获得的部分原因是否可以理解为男人出于自私的考虑(少劳动以求安逸)而对女性的一种妥协呢?
  畲族女性吃苦耐劳精神令人赞赏,她们因在经济生活中的巨大作用而赢得了较高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但这没有从根本上动摇畲族传统社会以父系血缘关系为主的宗族制度,两性关系没能实现真正的平等,这与现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的含义并不能画等号。妇女解放更重要的含义是实现女性个体的自由发展。恩格斯说过:“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③只有在现代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才可能实现。

知识出处

畲族妇女口述史研究

《畲族妇女口述史研究》

出版者: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

本书综合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就畲族妇女的婚姻生活、社会角色、社会生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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