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要”蓝陈爱的口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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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妇女口述史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7436
颗粒名称: “白要”蓝陈爱的口述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2
页码: 38-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蓝陈爱是83岁的畲族女性,她从小被送到别人家做“白要”,直到17岁圆房。她在亲戚家生活,帮忙干农活,地位很低,不能上桌吃饭。她劝丈夫继续读书,后来丈夫参加了革命。丈夫变心后,她不肯离婚,但最终还是离了。后来她嫁到了锦平村,一直和老伴生活到现在,没有孩子。
关键词: 武义县 民俗 童养媳

内容

蓝陈爱与我的亲戚同村,而且是我亲戚的亲戚。辈分上,我的这位亲戚该称呼她为大伯母。因此,我亲戚约了她到自己家里,边吃点东西、喝点自制的烧酒边聊。老太太看上去身体相当不错,时年83岁,个头在同辈里面算高大的。下面文字根据2008年8月期间我所做的访谈笔记整理。
  我娘家在柳城内潘村。家里姐妹7个,另外还有一个弟弟,我排行老二。7个姐妹中有两个做“白要”。我四五岁时,就被背走过,送到白姆下村。知道这件事后,叔伯家的姑姑冲我父亲骂道:“给人家不如做水坝!”①父亲被骂后就把我背了回来。但是7岁时我又被背到鲍畈村。
  我到的这户人家家里四口人:太奶奶、公公、婆婆及公婆生的一个独养儿子。家里原来有亩把田,但太奶奶过世时,卖了五分田出丧。婆婆有大脖子的毛病(即因缺碘引起的甲状腺肿大),脖子上掉下来的肉要用布条挂起来,头低不下来,粗活特别是吃力的活干不了。公公干活还行,就是有点懒。独养儿子被送出去读书,他与我同年。
  我刚过去时还小,重活干不动,但是要拎着篮子出去捡柴火和拔猪草。稍大一点,十来岁的时候,除了要拔猪草,还要下田插秧、上山去砍柴,从那时开始,家里的柴火全是我砍回来的,一个人干活没伙伴,太高的山不敢爬上去,只能在山脚路边砍点矮的灌木丛背回来。爬山砍柴时没有鞋穿,砍柴也很吃力,我经常边砍边哭,哭归哭,没人管你,活还是要干的。
  “白要”的地位是很低的,只要家里来客人,我就不能上桌吃饭。一年难得能吃上肉,即使有肉,碗里大部分也是汤,大概只有三四片肉,你也不敢夹过来吃。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三天不掺番薯丝的米饭,但三天后就吃不上了。
  我是17岁时圆房,圆房也没什么仪式,就是在公婆家里吃碗面条。公婆给我做了一套新衣服和一双新鞋子,另外给我们准备了婚床,是四周有栏杆的米床。我和那个男的有10年的婚姻,其间,他曾经不肯去读书,婆婆就骂我,我就劝他,读了书就长了本事,这是任何人包括他母亲都拿不走的东西。丈夫在我的劝说之后又回去读书,后来当了老师,而且参加了革命。因为参加革命,曾经被国民党抓到丽水坐牢,一直到解放后才放出来。他被抓的时候,我和婆婆走到丽水去看他,天下着雨,路又不好,走到丽水时我的十个脚趾头的指甲盖已经全部脱掉,翻出来的全是带血的肉。
  后来他变心了,要和我离婚。我不肯,哭啊哭,从床上哭得滚到地上,他还是要跟我离。人心变了,没药医的,但是我劝他读书这件事情上,他还是说我好的。与前夫离掉后,经人介绍,我到了这边的锦平村,一直和老伴生活到现在。两次婚姻我都没有孩子。

知识出处

畲族妇女口述史研究

《畲族妇女口述史研究》

出版者: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

本书综合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就畲族妇女的婚姻生活、社会角色、社会生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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