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祖宗和神明奉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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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图说漳台蓝氏畲族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7376
颗粒名称: (一)祖宗和神明奉祀
分类号: K892.98
页数: 1
页码: 206
摘要: 本文讲述蓝廷珍是漳浦蓝姓家族的骄傲,其子孙每年在特定日期于府中举行家族祭祀。祭祀活动由族人轮流执事,按男丁数收取款项并置办供品。蓝廷珍的子孙们还供奉林太史和魁星。林太史公是明代闽南地区有影响的人物,清初闽南多地建庙奉祀,称林太史庙。奉祀日为每年正月二十三日,次日前往云霄林太史祖家割香。
关键词: 蓝廷珍 祖宗 神明奉祀

内容

蓝廷珍是漳浦蓝姓家族的骄傲,当然也使其子孙后代引为骄傲,历史上,每逢农历八月二十七日和十一月二十七日,其子孙均要在府中第三进院内举行家族祭祀。20世纪70年代,第三进院落毁于火,祖堂移到第二进院落,祀桌上供奉着蓝廷珍头戴红顶戴、身着戎装的彩雕坐像,坐像高25厘米。80年代台湾台北蓝氏宗亲会回乡谒祖,祖籍湖西的会长蓝金涂奉回的蓝廷珍油画半身像,为方脸、免冠、无须、戎装。亦供奉于堂上。
  奉祀活动由族人每年轮流执事,执事者称头家,每年两户,其顺序为祖上早年排定,新增的户头按新增的顺序参加轮流,头家负责祭祀活动前向各户收取款项,收款的原则是按每户的男丁计算,或五元或三元不等,并置办以族中名义奉祀的供品。同时,当年的头家须兼组织族中奉祀神明的其他有关事项。
  蓝廷珍的子孙们历来供奉林太史和魁星。庙建于府第左前方,1975年被县委工作组毁,魁星为石雕像,被沉于府第前的池塘中;林太史像被收藏,近年来供奉于祖堂的祭桌上。太史公林偕春,云霄县人,明嘉靖四十四年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检讨,为张居正所不容,迁湖广按察使司副使,不任,乞归休,家居九年,曾参与撰修《漳浦县志》,倡导修建城堡抵御倭寇、祀乡贤,是明代闽南地区较有影响的人物。清初闽南一带多建庙奉祀,称林太史庙。奉祀日为每年正月二十三日(本县其他地区为四月四日、九月二十六日),当日各户自行备好供品若干碗,分别到祖堂前供奉。第二天,亦即正月二十四日,选派七八人,由执事的头家带队,前往云霄林太史祖家割香。

知识出处

图说漳台蓝氏畲族文化

《图说漳台蓝氏畲族文化》

出版者:黄河水利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畲族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土产特产、文物、古迹、家庙、佛庙、道观、摩崖石刻、古墓、书籍文存、家谱、教育设施、民间故事、传说与表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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