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蓝鼎元写训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图说漳台蓝氏畲族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7323
颗粒名称: (十二)蓝鼎元写训词
分类号: I276.3
页数: 2
页码: 170-171
摘要: 本文讲述在清朝雍正年间,漳浦县的知县蓝鼎元审理了一桩兄弟分家争夺古树的案件。兄弟两人都是文武秀才,互不相让,导致争吵并诉诸法律。蓝鼎元感叹兄弟两人的行为有悖于人伦和自然规律,写下了一篇训词,指出兄弟之间应相互关爱和尊重。兄弟俩读后感到羞愧,最终互相推让,和好如初。
关键词: 文武秀才 争夺 古树

内容

清朝雍正年间,漳浦县出了一个严肃法纪、清正廉明的知县蓝鼎元。民间老百姓称他为南包公。有一次,一对文武秀才兄弟分家,为争夺祖业财产,互不相让,各自以庭院内一株古树为借口,明争暗斗。兄文秀才沈仲仁,认为这是千年古树,应该保留,弟武秀才沈仲义,自以为武艺高强,坚决要砍掉。兄弟两人争吵,都到知县那里告状去了。
  蓝鼎元审阅诉状后,叹道:“可惜,可惜!可惜兄弟是文武秀才。”说罢便提笔批上训词,词曰:“丹凤呼儿,乌鸦反哺,鹿得草而成群,蚁得食而共聚,蜂有君臣之义,雁有列行之序,鹊巢低而多风,蛙声闹而致雨,鸡未晓而不啼,燕非时而弗飞。山禽鸟虫尚知如此,何况人乎!今汝兄弟失爱,不顾手足之情,沈仲仁很不仁,沈仲义真不义。兄通经史,无教弟之心,弟精武略,有害兄之意,兄不兄,弟不弟,损害日月之风光。不仁不义灭天地之原气。劝汝兄弟莫伤和气。”
  兄弟俩接读训词后,面红耳赤,感到人不如禽兽。到后来,兄弟议分财产时互相推让,古树也不砍了,从此以后,兄弟和好如初。

知识出处

图说漳台蓝氏畲族文化

《图说漳台蓝氏畲族文化》

出版者:黄河水利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畲族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土产特产、文物、古迹、家庙、佛庙、道观、摩崖石刻、古墓、书籍文存、家谱、教育设施、民间故事、传说与表述等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蓝鼎元
相关人物
沈仲仁
相关人物
沈仲义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漳浦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