畲族农户家庭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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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554
颗粒名称: 畲族农户家庭经营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2
页码: 213-21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安市坂中乡畲族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畲族村主要分布在较为偏僻的山区或高丘陵地带,农业耕作条件较差,但通过开展农业多种经营和外出打工等途径,增加家庭收入。文章以上和安村、大林村、幸福新村为例,介绍了畲族农户家庭经营的普遍模式,即“种田吃饭、打工挣钱”,并指出有一定技术专长的外出打工者或包工头家庭比较富裕。文章还提到,有一定文化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务农,这将对畲族村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产生制约,使畲族村的发展陷入停滞状态。
关键词: 坂中乡 家庭经营 农业多种

内容

坂中的畲族村主要分布在较为偏僻的山区或高丘陵地带,农业耕作条件较差,要想获得同样的产出,必须比河谷平原农村付出更多的劳动投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广大畲族村已基本解决了粮食问题。由于环境等因素,坂中的畲族村基本没有工业,因此在解决粮食问题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收入的途径大体上只有两条:其一是开展农业多种经营;其二就是外出打工。而后者则是畲族农户家庭经营的普遍形式,即所谓“种田吃饭、打工挣钱”的家庭经营模式。
  上和安村属交通条件比较好的畲族村。因为坂坪公路横穿村庄,交通比较便利,外出打工及做买卖都比较方便。该村传统副业为建筑业,多数男劳力在农闲时都外出做泥工或木工,每天能收入40元。该村还有3人长期在外做建筑工地的包工头,为该村最富裕的农户,年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家里的耕地由妻子耕作或转包给亲友耕种。
  上和安村农民雷梅玉一家七口人,全家的主要农业劳动力就是夫妇俩。儿子去浙江跟人学习做蛋糕,并在浙江工作,一年回来两次;大女儿在坂中工业区的工厂做工,一个星期回家一次,也不下地劳动;还有一个女儿在读书。因需要照顾老人和读书的孩子,雷梅玉夫妇只能在家务农。1996年,雷梅玉一家收获稻谷30多担,吃饭已不成问题。其他经营收入为:卖茶叶收入900元,种菜卖菜收入1000多元,卖西瓜收入约1000元,种黄豆收入约200元。全家每年出栏两批猪共5头,卖猪收入约3000多元。若不计儿女的打工收入,1996年全家共收入约8000元。雷梅玉一家的收入和生活均属于畲族农户中的中上水平。
  大林村农民钟乃康家共六口人,有两个劳动力。丈夫钟乃康上半年在家种田,下半年出去打工。种田一年能收25担稻谷。打工主要是干泥工,一天能挣35元,一年下来打工收入有3000多元。另外夫妇两人还种一些蔬菜,一年能收入1000元。因为3个孩子均在学校读书,而且其中一个孩子因脑部患病需要医治,因此家庭开销较大,生活比较困难。
  幸福新村农民钟梅弟一家四口人,有两个劳动力,3亩责任田,全部种水稻,一年能收大约30担稻谷。从1994年起,全家承包了两亩山地种植水蜜桃100多株,1996年开始挂果,当年收入1000多元。在田边地角种植茶树,每年也能卖茶叶收入300元。1994年以后,钟梅弟在冬季空闲的稻田种蔬菜,每年卖菜能收入1000多元,1996年仅丝瓜一项就收入600多元。另外,农闲时节钟梅弟经常到福安市的建筑工地打工,一天也能挣35元钱,一年累计的打工收入有3000元左右。1996年,全家总收入约8000元,在畲族农户中属中上水平。
  上述农户只是我们走访的畲族农户中的一小部分。但其家庭经营表现出一些共同特征:一是普遍重视粮食生产,立足于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二是由于农业的收益较低,中青年劳动力普遍外出打工,务农的多为家中的老人和需要照顾老人及孩子的中年人;三是比较富裕的畲族农家大体上都是有一定技术专长的外出打工者或包工头家庭。通过精耕细作、发展多种经营也能过上较好的生活,但这类农户太少了。值得注意的是,有一定文化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务农,这无疑将制约畲族村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使畲族村的发展陷入停滞状态。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畲族的“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史料,全面、真实、客观、生动地反映了畲族百年来的发展与变迁,记录了畲族的风俗习惯、民族传统,也反映了畲族人民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为福建发展所做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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