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剥削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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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525
颗粒名称: 二、剥削关系
分类号: S941.1
页数: 2
页码: 176-17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地主和富农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方式,包括地租和借贷等方面。地主采用多种形式剥削农民,如劳役地租、实物地租等。借贷关系在双华地区并不普遍,因为财主不愿意借钱给贫穷的农民。当青黄不接时,贫苦农民难以借到贷款。即使借款,也需要有物品作为抵押,并支付高额利息。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典当和土地买卖的情况,因为国民党迫捐勒税,许多农民不得不卖地。
关键词: 土地买卖 农民剥削 福建省

内容

地主高利贷者对于农民的盘剥花样多,剥削重。就以剥削形式来说:有劳役地租、实物地租二种。具体可以分为下列几种:
  (1)作分:农民为了租种地主的田地,先给地主做工,如要租1亩地,必先替地主劳动60天。蓝青驹租来3分地,为地主劳动18天,平均每分地须付出6天的劳动代价,而1年不必交租。
  (2)订现分:即固定地租。要向地主租种田地,双方先协商地租定额,一般租额很高,高的每亩180斤,倘遇歉年,收成太差,双方可根据实际协商适当减少。
  (3)分租制:农民租种地主的田地,到收成时,有的采取对分制,即每亩田地收谷100斤,农民地主各分50斤;有的地主采取三八抽分,即每亩地收谷100斤,地主分38斤。这种分租制,地主所分之实物地租,不付任何劳动代价。农民分得谷子,其中包括牛租。一般每亩地须租牛5.5天,每天牛租12斤,每亩地单牛租一项即付出66斤。倘遇自然灾害严重,农民可与地主适当协商,减轻租额。但牛租不论丰歉,必须全数还清。所以有时农民忙碌一整年,不但颗粒不能还家,并且还要贴牛租。
  (4)下根银:农民甲为了保证租到地主的土地,先向地主交定银,地主就决定明年A土地租给甲。每亩一般收定银3元,地主收后,就予没收。后来农民乙要租A土地,得向农民甲商量。但往往因农民乙与地主有交情,通过地主对农民甲的百般挑剔,农民甲只好放弃租种,把土地给农民乙,不过农民乙必须付出定银3元还给农民甲。
  上列地租形式,以订现分,即固定地租,最为普遍,这点与汉族地区大致相同。
  借贷关系在双华不甚普遍,因一般农民家贫如洗,不动产甚少,所以财主不肯轻易借给农民。每当青黄不接,贫苦农民告贷无门。偶有借贷款项,亦须家中有物可押,并请人作中见,利息极高。如农民今年向地主借30斤小麦,要以1500株的地瓜面积抵押,并具写契约一纸为凭;其30斤小麦须由保长经手,保长抽2斤,农民实收28斤。所借30斤小麦今冬还不起,到明冬要还干谷280斤(计算办法:小麦每百斤以大洋12元计算,谷子每百斤以8元计算,每元月利2分,每月利上加本,本中加利,明冬得交280斤)。每当最艰难的岁月,也是高利贷最活跃的时候,有的农民以月利10分贷来维持生活。
  典当、土地买卖也很多,因国民党抽丁、迫捐勒税,贫苦农民无力负担,只好典卖土地。以1938年最为严重。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畲族的“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史料,全面、真实、客观、生动地反映了畲族百年来的发展与变迁,记录了畲族的风俗习惯、民族传统,也反映了畲族人民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为福建发展所做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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