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福安甘棠西北片畲族的手工业和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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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519
颗粒名称: 1949年前福安甘棠西北片畲族的手工业和副业
分类号: K281.2
页数: 2
页码: 164-165
摘要: 解放前畲族地区的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手工业尚未独立,仍与农业紧密结合。畲族妇女主要负责麻布的种植和纺织,而木匠、铁匠、泥水匠等专业技术工作主要由汉族工匠完成。畲族地区没有专业的商人,日常用品主要依赖汉族地区的贸易。副业有烧木炭、砍伐杉木、打柴火等。畲族人民受封建地主经济体系的压迫,大部分是汉族地主的佃户,受到地租、高利贷和雇工的剥削。但汉族地区对畲族地区的生产力提高有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 畲族经济 手工业 专业技术

内容

解放前畲族地区手工业不发达,手工业尚未脱离农业而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手工业者同时也是耕作者。由于畲族长期与汉族交错杂居,经济上已发生了密切的关系,除粮食自供自给,妇女自织麻布外,其他如食盐、日常用品等都向汉族地区购入。
  妇女在芒种时开始种麻,一年可以收成三次(4月、7月、9月)。一般是种下第一年没有收成,第二年收成得很少,第三年才有好收成。麻收割后,打掉叶子,去皮,浸入水桶内,再刮掉第二层麻皮,置于阳光下晒干后,把它搓成线,然后加以纺织。1名妇女1天只能织宽2尺许,长1丈5尺的麻布。平均每户每年只有1斤麻线,可以制2件上衣和1条裤子。
  山头庄有4个木匠,但他们都不是专业的,都以农业生产为主。过去这4个木匠曾出外做工,每年每人可收入80元,占农业、手工业总收入180元的44%。解放后手工业和农业的收入各占总收入的一半。没有本民族的铁匠,也没有专业的泥水匠和砖瓦匠。
  畲族没有专业的商人。有流动的小商贩,挑着酒、饼、糖等到各村巡回买卖。没有自己的经济中心,日常生活用品都是到甘棠(距山岭30里)购买,他们挑着木炭、柴火、杉木、药材到那里换取食盐、咸鱼、粮食等。
  副业有烧木炭,砍伐杉木,打柴火,饲养动物等。
  解放前畲族只有在中秋、春节时才烧些木炭。山头庄在过去全年只烧46担,当时每130斤值0.9~1元,1个劳力1天可烧40斤木炭。
  山头庄过去每年砍柴火200多担,砍伐杉木的很少,过去这个村子每年只砍30多根,每根值四五角。
  此外还采摘竹叶,一年可收入80元左右。
  解放前由于粮食不足,畲族很少饲养猪、鸡,山头庄全村饲养的鸡不到50只,此外只有少量的鸭子和兔子。
  狩猎是没有季节性的,也没有固定的组织,每当发现山猪、山羊时,大伙便临时组织打猎队,一般是集合20人左右,猎具多用田刀和少量猎枪。打猎的方法主要是围猎,有刀枪的人埋伏在野兽出没的路口,其他的人则在山上呐喊。小孩妇女不参加打猎。猎获物的分配原则一般是:猎中者可以得兽头、腰肉(4条骨宽)、4个小腿和皮张,其余的则平均分配给参加打猎的人。过去每逢猎得大兽时,则由猎中者用兽头祭“吴三么”(传说“吴三么”为猎人的师傅,会保护猎人顺利打猎)。
  从解放前畲族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关系看来,畲族地区的经济与汉族地区的经济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封建地主经济体系,土地私有,畲族人民大都是汉族地主、富农的佃户,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受封建地租、高利贷和雇工的剥削。加以国民党反动派苛捐杂税的敲诈勒索,使解放前畲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处于落后贫困的状态。但在畲、汉劳动人民之间,由于长期杂居在一起,经济上、文化上彼此互相交流影响,特别是由于汉族地区输入生产工具,对于畲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起了一定的作用。

附注

*本文节选自《福建福安县甘棠乡山岭联社畲族调查》,写于1958年。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畲族的“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史料,全面、真实、客观、生动地反映了畲族百年来的发展与变迁,记录了畲族的风俗习惯、民族传统,也反映了畲族人民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为福建发展所做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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