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畲族乡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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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28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畲族乡置
分类号: D562
页数: 6
页码: 275-2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49年到1984年,福安县为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在不同时期采取了不同的措施,经历了从设立人民政权工作机构、成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到恢复民族乡的过程。在解放初期,畲族人民在政治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开始迫切要求实现民族平等权利。1953年,福安县在畲族聚居地建立了第一个畲族乡自治区政府,但后来由于某些原因被撤销。随后在1957年,福安县根据国务院指示在畲族聚居地建立了13个民族乡。然而,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这些民族乡被撤销并入各相应公社。直到1962年,福安县才重新恢复了5个畲族乡。此后,随着政治运动的开展,畲族乡的特殊性逐渐被淹没。直到1984年,县人民政府遵照国务院通知,决定在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乡,福安县的民族乡建设才得以恢复。
关键词: 福安县 政治活动 民族事务 畲族乡置

内容

1952年7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畲族福安县仙岭洋村调查情况》中认为畲族“解放后提高了政治社会地位,随着人民民主生活的出现,在实现民族平等权利,享受新民主生活的内容,已成为他们当前迫切的要求”。要求“管理本民族事务。因有民族语言,民族特征,生活习惯,所处经济地理条件与汉人不同,有关内部问题不易解决,要求适当调整聚居村乡划,便于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根据共同纲领精神,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1953年1月福安县人民政府遵照1952年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决定在第十一区畲族聚居地仙岩乡试验建立畲族仙岩乡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宣传发动,民主选举,选出48个乡人民代表,51个乡政治委员,乡长雷霖其,党支部书记钟细弟,乡农民协会主席钟振声。该自治乡东至桦坪畲族村,西至洋坪畲族村,北至大林畲族村,南至仙岭洋畲族村。方圆6:75平方公里,畲族户数495户,人口1749人,占乡总人口99.71%。自治区政府于2月8日正式成立,这是福建省第一个畲族乡自治区政府。3月10日《新农村》报作了专题报道《毛主席民族政策的光辉胜利,福安县仙岩乡成立畲民自治乡》。由于畲族的民族成份没有正式确定等原因,1956年仙岩畲族自治乡撤销并入湖坂乡。
  1957年3月28日在福安召开福安专区首届畲族代表会议。为了贯彻民族政策,“为了发挥少数民族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尊重民族自治权利,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福安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仙岩等13个民族乡工作总结报告》(1957.11.17)]福安县人委研究决定在福安畲族聚居的若干区域成立民族乡。县人委遵照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凡是相当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应该建立民族乡,凡是过去建立的相当于乡的民族自治区,应该改建为民族乡。”于6月上旬派工作组赴城关区仙岩畲族聚居地进行建乡试点,并于7月16日批准成立仙岩畲族乡人民委员会。为了全面展开这项工作,于7月22日制订建立民族乡方案,并确定基本原则:
  1.凡少数民族相当于乡的聚居地方,应根据当地民族关系、自然情况、历史习惯、经济联系以及有利于发展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的条件,对于全县汉族杂居的106个乡(镇)进行站队后,决定建立以下民族乡:(1)以一个畲族聚居的相当于乡的地方建立的民族乡,计有城关区的仙岩乡一个。(2)以畲族聚居地方为基础包括一小部分汉族,相当于乡的地方建立的民族乡,计有社口区的后洋,城关区的廉岭,穆阳区的凤阳、王楼、蓝山、南坪、燕洋,甘棠区的山头庄,下白石区的半岭、大林、柘边,溪柄区的鼻后、孟洋。
  2.民族乡的名称,以民族名称冠以地方名称组成,如福安县仙岩畲族乡,如此类推。
  3.汉畲杂居的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各民族都应该有适当的代表名额,民族乡的人民委员会应该以畲族人民为主要组成。
  4.民族乡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并应注意当地民族的特点。
  7月31日县人委颁发《福安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民族乡的具体作法的意见》参照仙岩畲族乡建乡经验,提出具体方法、步骤和应注意的问题。8月14日至18日福安专区民族工作座谈会在福安召开,会议着重研究建立民族乡的问题。自8月至10月福安先后建立了竹岭、燕洋、王溪、东南、凤洋、蓝山、碧后、茶洋、山岭、半岭、长山、林洋等12个畲族乡。
  10月28日经福安专员公署批准,这12个畲族乡正式成立。同时,拨款6275元修建畲族乡人民委员会的办公地点。仙岩等13个畲族乡包括216个自然村,5176户,18157人,其中畲族3875户,13817人,占全县畲族人口的41.3%,除仙岩乡是纯畲族外,4个乡畲族人口占60%左右。13个畲族乡有正副乡长36人,其中畲族30人,占83.34%;乡政委员135人,其中畲族107人,占79.26%;乡人民代表262人,其中畲族225人,占78.24%。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畲族乡撤销分别并入各相应公社。
  1962年11月24日省少数民族代表会议召开,福安县出席会议代表14人,会后代表们在县委领导布置下赴各区传达会议精神,畲族群众反响热烈,要求恢复畲族乡。1963年上半年县人委决定恢复仙岩、凤洋、山岭、茶洋、竹岭5个畲族乡。5个乡人口共2760户10134人,其中畲族1927户6721人,占乡人口总数的66.32%,占全县畲族人口总数的17.5%。
  自1964年2月28日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工作队分赴农村,并且逐步取代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农村的政治活动和经济生产。随着农村“社教”运动的深入开展,政治运动的普遍性逐渐淹没畲族乡的特殊性。
  1984年县人民政府遵照1983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当建立民族乡”。“建立民族乡,少数民族的人口在全乡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一般以百分之三十左右为宜;个别情况特殊的,可以低于这个比例。”决定在畲族主要聚居地成立畲族乡。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于9月撤销坂中公社,建立坂中畲族乡;撤销康厝公社,建立康厝畲族乡;于10月撤销穆阳公社,建立穆云畲族乡。
  坂中畲族乡畲族人口7141人,占全乡人口总数17982人的39.71%,乡党委书记陈坤寿,乡长钟江明。
  康厝畲族乡畲族人口5105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22977人的22.22%。乡党委书记林新利,乡长雷金祥。
  穆云畲族乡畲族人口6773人,占全乡人口总数21667人的31.26%。乡党委书记陈安松,乡长钟奶顺。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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