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力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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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2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力构成
分类号: F304
页数: 5
页码: 150-1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畲族以农业为主,男女共同参与劳动,妇女劳动力占比高。1950年代至1990年代,畲族从事农业人口比例高于全市,妇女在业比重也较高。
关键词: 畲族 农业 妇女劳动力

内容

畲家自古“耕山而食”①劳动力构成中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主。1953年福安专署汇总人口资料载,1952年畲族按职业分的家庭人口中从事农业家庭人口为27637人,占总人口数的97.24%,手工业637人,占总人口的2.24%,自由职业1人,其它职业145人,占总人口数的0.51%(详见附录一)。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畲族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22595人,占畲族在业人口24411人的92.56%,其中95%以上人口是从事农业生产。而全市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135667人,占全市在业人口195655人的69.34%。占全市人口11.03%的畲族在这一行门类中的比重为16.65%。畲族高于全市比例23.22个百分点。
  畲家自古“男女杂作”②,妇女劳动力在畲族在业人口中占相当的比重。1954年2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安县岳田乡畲民情况调查资料》对畲族农村男女劳动力构成状况作了统计,资料记载,岳田乡6个畲族村,即蓝田、七埞、王厝、龙腰河、岐山、横林等,共有856人,“其中男全劳动力159人,半劳动力104人,无劳动力226人。女全劳动力70人,半劳力78人,无劳力219人。”
  《福建福安县甘棠山岭联社畲族调查(摘录)》①载,据1958年调查,“全联社1349人中男全劳力371人,男半劳力96人;女全劳力104人,女半劳力170人,男女全半劳力占总人口55%。畲族男女都热爱劳动,妇女的劳动力比汉族妇女强。特别是妇女的劳动时间比男子长,她们除与男人一道参加田间主要劳动外,还负担繁重的家务劳动。根据1958年3月的统计,山头庄、小岭、?村、对面楼、油西坑等5个畲族聚居村在689人中,男全劳力174人,男半劳力55人;女全劳力67人,女半劳力80人,男女全半劳力376人,占5个村总人口的54.6%,其中妇女劳动力仅占男女劳动力总数的29.20%。”“一个男全劳动力每年出工260天(从事农业生产约占210天),男半劳力每年出工220天(从事农业生产约占120天)。一个女全劳力每年约出工260天(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约占220天),女半劳动力每年出工220天(从事农业劳动约占105天)。每天劳动时间约为7~8小时,一般一个劳动力平均每年可以种水田5亩,或农地3~4亩。”“根据中共山岭乡党支部民族工作组在1958年3月的调查材料,全联社现有全劳动力395人,半劳力力319人,每人每年出勤以280天计算,就有155400个劳动日,减去全年农业生产需用的工60132个,积肥及其它59025个(包括畜牧、交公粮等)外,尚余劳动日36243个。”“畲族男女共同参加田间劳动,但男女之间有一定的分工。一般重活如犁耙田地,挑粪肥,插秧,打场等都是归男子干的。每年在七、八月农闭时,男的去看田水,翻番薯藤,妇女必须在这个时候上山砍伐准备过冬烧用的柴火,此外,还有织布以及家务劳动等。其它如锄草、收割、砍田埂,都是男女共同耕作的。”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畲族妇女在业人口为5256人,占在业总人口的21.53%,全市妇女在业人口为32230人,占在业总人口的1647%,畲族妇女在业比重高5.06个百分点。在农林牧渔水利业(主要是农业)中畲族妇女劳动力数量为4820人,占畲族妇女在业人口总数的91.70%,占这一行业门类中畲族人口总数的21.33%,占这一行业门类中全市妇女人口11010人的43.78%。这一行业门类中,畲族男女比例为369:100,全市为1132:100。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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