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产条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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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22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生产条件
分类号: F304
页数: 21
页码: 150-170
摘要: 这段文本主要描述了福安地区畲族的劳力构成、耕地构成、农具设施以及农时季节。其中包括畲族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妇女劳动力在畲族在业人口中占相当比重,畲族农民在土地改革后真正成为耕地的主人,以及畲族农具和农业机械的使用情况。此外,还描述了各畲村的农事活动季节和项目的差异。
关键词: 福安县 畲族劳动力 生产条件

内容

第一节 劳力构成
  畲家自古“耕山而食”①劳动力构成中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主。1953年福安专署汇总人口资料载,1952年畲族按职业分的家庭人口中从事农业家庭人口为27637人,占总人口数的97.24%,手工业637人,占总人口的2.24%,自由职业1人,其它职业145人,占总人口数的0.51%(详见附录一)。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畲族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22595人,占畲族在业人口24411人的92.56%,其中95%以上人口是从事农业生产。而全市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135667人,占全市在业人口195655人的69.34%。占全市人口11.03%的畲族在这一行门类中的比重为16.65%。畲族高于全市比例23.22个百分点。
  畲家自古“男女杂作”②,妇女劳动力在畲族在业人口中占相当的比重。1954年2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安县岳田乡畲民情况调查资料》对畲族农村男女劳动力构成状况作了统计,资料记载,岳田乡6个畲族村,即蓝田、七埞、王厝、龙腰河、岐山、横林等,共有856人,“其中男全劳动力159人,半劳动力104人,无劳动力226人。女全劳动力70人,半劳力78人,无劳力219人。”
  《福建福安县甘棠山岭联社畲族调查(摘录)》①载,据1958年调查,“全联社1349人中男全劳力371人,男半劳力96人;女全劳力104人,女半劳力170人,男女全半劳力占总人口55%。畲族男女都热爱劳动,妇女的劳动力比汉族妇女强。特别是妇女的劳动时间比男子长,她们除与男人一道参加田间主要劳动外,还负担繁重的家务劳动。根据1958年3月的统计,山头庄、小岭、?村、对面楼、油西坑等5个畲族聚居村在689人中,男全劳力174人,男半劳力55人;女全劳力67人,女半劳力80人,男女全半劳力376人,占5个村总人口的54.6%,其中妇女劳动力仅占男女劳动力总数的29.20%。”“一个男全劳动力每年出工260天(从事农业生产约占210天),男半劳力每年出工220天(从事农业生产约占120天)。一个女全劳力每年约出工260天(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约占220天),女半劳动力每年出工220天(从事农业劳动约占105天)。每天劳动时间约为7~8小时,一般一个劳动力平均每年可以种水田5亩,或农地3~4亩。”“根据中共山岭乡党支部民族工作组在1958年3月的调查材料,全联社现有全劳动力395人,半劳力力319人,每人每年出勤以280天计算,就有155400个劳动日,减去全年农业生产需用的工60132个,积肥及其它59025个(包括畜牧、交公粮等)外,尚余劳动日36243个。”“畲族男女共同参加田间劳动,但男女之间有一定的分工。一般重活如犁耙田地,挑粪肥,插秧,打场等都是归男子干的。每年在七、八月农闭时,男的去看田水,翻番薯藤,妇女必须在这个时候上山砍伐准备过冬烧用的柴火,此外,还有织布以及家务劳动等。其它如锄草、收割、砍田埂,都是男女共同耕作的。”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畲族妇女在业人口为5256人,占在业总人口的21.53%,全市妇女在业人口为32230人,占在业总人口的1647%,畲族妇女在业比重高5.06个百分点。在农林牧渔水利业(主要是农业)中畲族妇女劳动力数量为4820人,占畲族妇女在业人口总数的91.70%,占这一行业门类中畲族人口总数的21.33%,占这一行业门类中全市妇女人口11010人的43.78%。这一行业门类中,畲族男女比例为369:100,全市为1132:100。
  第二节 耕地构成
  1951年土地改革之前,畲族农民很少自耕地,大多租种汉族地主、富农的田地。1952年4月福安10个区畲族农民共分得可耕地47769.34亩,真正成为耕地的主人。畲族农业经济在福安农业经济中真正确定了应有的地位。1954年2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安县岳田乡畲民情况调查资料》中载岳田乡蓝田村畲民土改前仅有自耕地83.8亩,每年要向汉族地主租入433.23亩耕地,土地改革后,分得水田510.76亩,其中2次轮作田43.27亩,占8.47%,3次轮作田84.53亩,占19.51%,单季田382.96亩,占74.98%。在单季田中平原田59.33亩,中等田72.21亩,下等田251.42亩。下等田占水田总数的49.22%。1954年10月12日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福安县下逢乡畲族地区生产情况、特点及今后意见》载,土地改革前,下逢乡王楼、林洋湖2畲村95.2%的耕地由汉族地主占有,每年地租占总产的61.57%,土地改革后分入耕地498.23亩,其中水田77.45亩,旱地20.78亩。
  1957年10月,福安建立了13个畲族乡,包括城关区仙岩,穆阳区东南、燕洋、王溪、凤洋、蓝山,溪柄区碧后、茶洋,社口区竹岭,甘棠区山岭,下白石区林洋、半岭、长山等。13个畲族乡共有216个自然村,内畲族人口13817人,占福安畲族总人口的41.3%,有耕地面积26330.09亩,其中水田、旱地的构成如下表:
  1963年恢复仙岩、凤洋、山岭、茶洋、竹岭等5个畲族乡,共有126个自然村,畲族人口1883人,占畲族人口总数的17.5%,内有耕地面积11938亩,其中水田9471亩,旱地2467亩,水田与旱地比例为3.84。
  1979年9月至12月,县民政局调查组分赴各公社调查畲族村土地状况,共有耕地49694.20亩,其中水田40030.59亩,旱地9663.61亩,水田与旱地比例为4.14。各公社畲族土地构成情况如下表:
  1988年10月福安县统计局《1987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总1987年畲族有耕地面积52647.40亩,其中水田42755.90亩,旱地9891.50亩,水田与旱地比例为4.32。各乡镇耕地构成表如下:
  第三节 农具·设施
  农具畜力·仓库厂房
  畲族传统工具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田间耕作、作物收获和粮食加工等三方面。在封建社会,由于经济落后,资金短缺,畲族农民连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即农具,都不能完全具备。作为畜力的耕牛在畲村更是少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这种现象仍然存在。
  1954年2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安县岳田乡畲民情况调查资料》载岳田乡6个畲族自然村,即蓝田、七埞、王厝、龙腰河、岐山、横林等,农具拥有状况:“畲族所用的农具主要的有(一)犁、耙、锄头(木锄、鸭口锄、马锭锄)、田刀、草耙、棕衣等,用力大效率不高。(二)软卷(晒谷用)、竹廉(晒地瓜米用)、竹篓。(三)砻、磨、石臼、风车(谷物加工用)。以上三种,最主要的是第一种农具,其中除嘴窄铁厚便于开垦的鸭口锄和鹤嘴锄与平原不同外,其它大致相同。由于山区铁少,没有铁匠,畲民普遍缺乏农具,我们根据蓝田村的调查:具备有整套农具的没有1户,如钟××解放前一家5口,劳动力3人,只锄头1把,解放后分进了土地,收入增加,生活好转,购置了锄头1把,木锄1把,犁1付,棕衣1件,农具还是缺乏。”全村有劳动力175人“解放前只有锄头151把,每人还不到1把,棕衣58件,平均3人1件。今后虽然增加,但棕衣也只有89件,平均每2人1件,……”。各阶层农具占有情况如下表:
  岳田乡蓝田村各阶层解放前后畜力、农具分析表
  “畲族6个村仅有耕牛50头,能耕田的为数不多。其余全劳动力壮牛10头,可耕280亩,半劳力16头可耕320亩,其它都系老牛或小牛,每到农忙时都向外地租借耕牛,牛租每天20斤米。因此绝大部分土地,以人顶牛,用人力翻掘,如蓝田村今年冬耕需要翻518.18亩,以人力翻掘的有142.46亩,占78.9%,牛力普遍缺乏。”
  1954年10月12日,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福安县下逢乡畲族地区生产情况、特点及今后意见》载下逢乡王楼畲族基点村(包括王楼、林洋湖)农具拥有情况:“有犁18付;耙19张,平均每6户1张;锄头124把,按每3个全、半劳力2把计算尚缺62把;园锄145把,每个劳力1把,尚缺89把;棕衣109领,按2个劳力1领,尚缺16领,其他农具如田刀、柴刀、斧头等共333件,每个劳力平均仅有1件半左右。因此,这些地区农具一般尚缺30%左右。”
  1958年《福建福安县甘棠乡山岭联社畲族调查(摘录)》记载:“根据山头庄、小岭、䉪村、如林、对面楼5个畲族自然村1951年统计,每6户才拥有1头耕牛,每4.7户才拥有1付犁,每5.4户才有1个耙。山头庄解放前只有三、四户有犁耙,会耕田的牛只有两头,因此全村耕种时间就必需统一安排。此外有母牛两头,只能耕田,还有小牛两头,缺牛户可以借用犁耙不计报酬,借牛要付租,1个牛工值番薯米16斤(折谷13.5斤)。”①
  上述状况一直延续至20世纪60年代。如1960年省民政厅调查组到仙岩、茶洋两个畲族生产队调查,春耕农具仅637件,还缺乏1147件。1961年4月26日,省、专区、县民政工作联合调查组调查仙岩村大小农具缺1091件,耕牛缺6头。1965年县民政局调查和安村仅有85件棕衣,80%的劳力都没有棕衣。
  人民政府自50年代开始除了给畲民生活补助款外,还投放农业贷款和生产补助款,如自1962年至1966年中农业生产补助款232354元中,购买耕牛164头补助款92190元,占总金额的39.67%,农具等生产资料补助款12484元,占总金额的5.37%。60年代后期,畲族农具短缺问题基本解决。60年代,畲族生产队主要开始修筑积肥用的粪池和储粮用的仓库,以及集体牛、羊栏等,并开始购买人力打谷机等简易农业机械,70年代畲村出现手扶拖拉机。
  1979年福安民政局调查组统计各乡镇畲族村农业机械和基础设施情况如下表:
  1991年4月,福安市民委调查采花桥(采梅)、长潭、茶洋、利岔、大坪、鹅山、谢岭下、通湾洋、后洋、白坑、牛山湾、日宅、林岭、后
  门坪、秦坎、王楼、金腰带、龙潭面、高岭、潘洋、山头庄、坑门里、过洋、东山、金斗洋等25个畲族村委会:共有耕牛573头,其中日宅村45头、坑门里村63头、王楼村49头、过洋村41头、金斗洋村78头;共有人力脱粒机387架,种植双季稻的畲村多,特别是下白石镇的畲族村几乎每户1架,如通湾洋80架,金腰带60架,而种植单季稻的畲族村没有或很少,如利岔、谢岭下、牛山湾、后门坪、山头庄都没有;仅有手扶拖拉机4部,长潭、茶洋、大坪、后洋各1部;共有碾米机28部,而采花桥、白坑、王楼、龙潭面、高岭没有1部;磨粉机18部,分布14个畲村;制茶机19部,分布9个畲村;粉碎机5部,其中采花桥3部,利岔2部;电锯3台,通湾洋、潘洋、坑门里各1台;“三柴机”12部,分布7个畲村。
  水利工程
  福安500亩以上的引水工程都不处于畲族村,仅有100—300亩引水工程共22处,详见下表:
  第四节 农时季节
  畲村广布于福安全境,由于立地条件、农业气候等因素的不同,各畲村的农事活动的项目和时间不尽相同。如1954年位于福安中部的岳田乡的畲族地区的农事活动时间如下表;
  1990年福安市民委调査组到坂中畲族乡和安村调査了解的主要农事活动季节,附表如下: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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