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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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21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互助合作
分类号: F321.2
页数: 4
页码: 137-1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畲族地区在1950年代初期开始发展互助组,随后成立初级农业合作社和高级社,但高级社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部分农民退社。政府采取措施平息风潮,最终在畲族乡村组织起一定数量的高级社和初级社。
关键词: 福安畲族 互助组 初级农业合作社

内容

第四节 互助合作
  1952年1月3日,福安第一个互助组——赛岐象江乡陈奶勤互助组成立,随后全县发展3911个互助组,参加户数达36550户,120077人,占农业人口的50.8%。畲族地区也相继成立互助组,如同年3月仙岭洋村组织21个生产互助组,参加互助组的有390户,占全村总户数的60%。荷泽乡蓝廷宝互助组1952年粮食增产4成,1953年2月评为福建省一等增产模范单位,成为福安专区互助组的榜样。1953年11月统计全县畲族农村共有99个互助组,组内共有3186人。
  畲族地区互助组的组成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形式。临时互助组规模小,只在农忙季节的主要农事活动中互助合作;常年互助组规模较大,除了全年的主要农事活动互助合作外,还实行农副业生产的初步分工。畲族地区以临时互助组为多,还有相当部分的单干户。1954年2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安县岳田乡畲民情况调查资料》中反映岳田乡蓝田、七埞、王厝、龙腰河、岐山、横林6个畲族村劳动力组织状况:
  畲族劳动力的组织有二种:一种是常年互助组,一种是临时互助组,其中临时互助组较多,常年互助组较少,据6个村统计共有互助组21组,组织不健全,稍有互助性质的16组,占组数76.2%。健全固定的常年互助组有5组,占总数23.8%。
  附下表:
  1953年人民政府根据农民对生产互助的管理方式的逐步适应,开始引导农民由互助组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同年3月,在福安黄沙和象江这两个互助合作基础较好的乡试办了陈利金、陈连发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颁布,福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发展。畲族农民也同步行动,根据中共福安县委统战部1955年1月17日的《一九五四年工作总结》,福安畲族农民“大部分走向互助合作道路。根据十一区仙岩乡的材料,该乡有500户(全部为少数民族)……有组织起来农户占全农户百分之九十六点八。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3个,互助组38个……”
  初级农业合作社本着自愿结合的宗旨,以土地入股,其它生产资料逐步公有,统一使用,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的小型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初级社社员仍保留着土地私有权,但必须交给社里连片统耕。大件农具、耕畜原则上作价归社公有通用。社员必须在全社的统一计划、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种主要生产活动。在收入分配上,农业社每年提留再生产费用、公积金和公益金,对社员的土地按股付给股金,对入社使用而未公有化的生产资料付给报酬。如仙岩初级社收入分配中,劳力报酬占55%,土地报酬占25%,成本费、公益金占20%。
  1955年秋,中共福安县委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讲话精神,批判“小脚女人”做法,使初步建立尚未巩固的初级社迅速向高级社过渡。1956年底,全县计有819个农业社,入社农民6976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4%。其中畲族入社农民3923户,占畲族总户数75.8%。
  高级社是土地无价入社,取消土地分红,社员的重要生产资料,如耕牛、大件农具等,采用作价入社的办法转为集体所有,社员的生活资料和零星的树木、家畜禽类、农具、经营家庭副业所需的工具等仍属社员私有。每户社员可使用一定面积的公有土地作为自留地栽种蔬菜等。全社按统一计划实行集体劳动,统一经营,全年收入除去提留的再生产费用、公益金和公积金等积累外,按劳分配。
  高级社虽然要求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但是实际却违背了自愿的原则,相当多农民勉强入社。又由于发展过猛,工作过粗,生产、经营单一,财务管理混乱,加上自然灾害,粮食歉收,社员思想波动大。1957年春,全县25%~30%的社员要求退社。这时,全县畲族退社农户占入社农户数的43%,实际入社户数只占畲族总农户数的43.2%。茶洋、碧后、凤洋、东南、王溪5个乡2247户畲族1956年入社1602户,1957年退社805户,这时入社户仅占总户数的35.47%。
  针对“闹社”风潮,1957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叶飞、副书记范式人来福安视察,6月福安农村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7月至10月福安先后建立了仙岩、竹岭、燕洋、王溪、东南、凤洋、蓝山、碧后、茶洋、山岭、半岭、长山、林洋等13个畲族乡。“闹社”风潮在畲族乡村逐渐平息。1957年11月17日福安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仙岩等13个民族乡工作总结报告》公布,占全县畲族总人口41.3%的13个畲族乡已经组织起50个高级社,入社农民1617户5633人,组织53个初级社,入社农民742户2560人,总计入社农户占畲族乡总农户的45.4%。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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