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畲族德治的内容、历史价值和现代意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视野下的畲族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824
颗粒名称: 论畲族德治的内容、历史价值和现代意义
分类号: B82
页数: 8
页码: 267-274
摘要: 本文介绍了清代畲族主张德治,既重视伦理道德的教化作用,讲究道德教化的方式,又重视刑罚。在历史上,它维护了畲族的繁衍和团结,在畲族地区构建了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塑造了一个优良民族。在今天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它是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
关键词: 畲族德治 历史价值 现代意义

内容

所谓德治是儒家所倡导的并被古代君王所采用的一种治国方略,主张用道德来治理国家和社会,并辅之以刑罚。清代,畲族效仿儒家的德治,构建起了自己的德治,具有自己独特的特色。畲族的德治不仅在历史上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而且在当今也具有一定的现代价值,值得关注。
  一、畲族德治的内容
  清代,畲族的德治采用伦理道德来教育畲民,使之知晓遵守畲族伦理道德及其规范,并对违反者规定了惩罚措施,具有不同于儒家德治的特色。
  畲族德治不仅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而且讲究道德教化的方式,采用一套程序,由劝、严、戒、禁四个不同程度来表明畲族家族伦理道德对各种事务所持的态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泾渭分明。一是“劝”,是对善的行为的提倡和肯定。如“劝孝顺父母,认为百行重孝,致孝者必昌,逆亲者肇祸”。“劝省费节用,…要求族众节约,不得奢侈浪费。否则,不致上误国课之难供,必至下累妻子之饥寒。”①二是“严”,是一种道德的设防,即以家族的名义,在心灵之中建造评判善恶是非之门,将恶性、恶习和恶行阻挡在身外。畲族要求子弟从事正当的职业,认为人生事业,无过耕读两端。“耕为衣食之本源,读乃圣贤之根柢”,严禁子孙游手好闲,奢侈无度,沾染吃喝嫖赌等各种恶习。为防子弟不务正业,游荡无赖,要求家族中,为父兄者应严格要求子弟,教导有方。“父,主严。不严,则嬉戏优游,甚且放辟邪侈,虽习惯使然,实父兄弟之教不先,则子弟之心多恶”②三是“戒”,是一种以否定的形式来对既有的道德规范的肯定。即要求族人不应该这么做的同时,就是要求族人应该那么做。如,“戒斗,戒讼,戒酗,戒嫖,戒赌,戒饮鸦,戒不慎,戒枉法。克遵此八戒,则家道日隆,子孙日盛”。③戒偷盗、戒抢掠,戒贪欲,禁奢靡,直至戒拜邪教,对于惑于异端邪教,结盟拜会之人,谱所不入。四是“禁”,是更加严厉的否定,要求族人不做被禁止之事,否则严惩不贷。在婚姻方面,严禁同姓婚嫁,禁乱伦灭礼,否则被革谱,并不得参加祭祀;在立嗣继承上严禁择立外姓人为继子。还禁止族人卖身为奴隶;禁止溺女,禁止勾引外人暗害骨肉,奸宄行为;禁止花会、赌博以及无正当游戏,妨碍风纪等。④
  不仅如此,畲族的德治还重视刑罚。因“宗法不立,则人心涣。人心涣,则族不亲。族不亲,则情谊乖离。”⑤因此,对违反家族伦理规范者,宗族要予以惩罚。惩罚有物质方面、精神方面,还涉及人身权方面。物质方面主要是通过部分直至全部剥夺违反者的财产来达到惩戒的目的。包括:(1)罚银两。畲人重谱牒,家之有谱犹如国之有史。族谱要珍藏,遗弃族谱者公罚银二两。⑥(2)充公,将个人特别是家庭的私产收归宗族公有。宁化县城南乡茜坑村雷氏族谱规定,族谱非经水火大故,不得亡失。…如一部失落盗卖,例罚出银二拾两充公。(3)赔偿。祠堂祭祀用的器物,如五尺凳在临丧事时准许借用,但出入亦须照数点明,如有损坏要赔偿,不赔者亦罚银一两⑦。
  精神方面包括斥责和共攻,还有剥夺族人在族中的权利、权力、荣誉以及各种资格,表现为不许入祠、革谱、逐出族外等。斥责是对情节较轻的违反者进行严厉的教育。坑源里钟氏家族规定,祠堂只准祭祀、公议、演戏,如有寄顿杂物及细犀入祠喧哗者,共宜斥之。共攻是指对违反者,族人聚集一起,公开宣布其罪状,由家人、族众共同加以谴责和声讨。如嫁娶必择名门相配,倘贪重聘厚奁致与出身微贱联姻者,众共攻之。⑧不许入祠指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进入祠堂,适用于犯了不孝之罪的族内子孙。如侵占祖宗所贻田地山场,依律送官究治,如有再不允服者,将其革出祠堂,永不许入祠。⑨革谱指在家谱或宗谱上削去有过失者的名字,不再承认他们是家庭或宗族的成员,故在革谱的同时,受罚者还会被剥夺家内和族内的其他权利。“男子有鼠窃非为者或奸盗灭伦而坏宗祖以至执拗下贱等事者,妇人有伤风败俗污玷宗族者于谱内则削其名”。⑩逐出族外,削其谱名即赶离宗族的居住地区,宗谱上削去有过失者的名字。会受到逐出族外之罚的族人,往往是犯了当时人们认为是极为可耻的罪恶。光泽县司前乡积谷岭雷氏族谱将“不孝不悌、淫乱盗窃、凶暴为非及纵容妇女、邪行秽迹,种种彰闻,如此类者,逐出族外,削其谱名。
  人身权方面主要是杖笞和打死。杖笞,子孙不遵守伦理道德规范,族长可用杖、鞭或竹板打。如“族则有族长为一族之尊者,…若见少者有不遵训,则执其规而笞之。”⑪打死,剥夺违反者的生命,适用于沦为盗贼的族人。云和县朱村乡小岗村蓝氏家族规定,族内子弟为盗贼者,不拘亲疏,一有踪迹败露,登时会众打死不得送官。
  二、畲族德治的历史价值
  从畲族社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畲族的德治,对维护了畲族的生存和繁衍,维系了畲族的团结和统一,构建了畲族地区和谐的社会秩序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表现在:
  其一,维护了畲族的生存和繁衍。清代,畲民在农业生产上以刀耕火种为业,“依山而处,出常挟弓矢,以射猎为生,…刀耕火种。”[1]畲民粗放的耕种方式使得农作物产量低,为弥补收入的不足,加之居住在深山野林野兽出没之地,狩猎经济较发达,“畲民以木驽捕猎为生,…捕野禽射豕肉,纳家之用,世代相承。”[2]同时还从事采薪等副业生产,以换粮充饥。遂昌县志记载直至清末畲民还“鬻薪入市厘,隆冬双脚赤,人生重本务,耕作有作积。”并且从各地的县志和总谱来看,畲民所从事刀耕火种、狩猎经济的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因具有集体性、粗放性、易迁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使得它能在强大先进的汉族封建生产方式的包围下独立存在,并一直保持到解放初。同时封建统治阶级对畲族实行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在经济上,征收繁重的徭役和赋税;畲民没有生产资料,只有唯一的劳动资料即刀耕火种的工具刀,封建统治者就实行以刀为准征收赋租的办法,规定畲民交纳山赋以论刀若干出赋若干。[3]鸦片战争后,官僚、军阀、地主、高利贷者大量兼并土地,畲民靠租地主的土地过活,沦为佃户。地主强行加租,巧立名目多方榨取,畲民受尽了地主的剥削。在政治上,在畲族地区推行土官制度、保甲制度和“编图隶籍”奴役和压迫畲民;在文化上剥夺了畲民受教育的权利。畲民被诬视为贱民,不准上学求知、入科班考试。畲民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遂昌天世涵所著《畲民诗》云:“吾乡佃作黎,强半属畲客;岩栖亘茅舍,火耕绣陌。男女并力田,尚被饥寒迫,徒使并兼家,仓箱日充斥。”[4]在这种困境下,畲族依靠道德来教化畲民,靠道德的感化约束机制,用道德去感化人的内心,提高畲民的品德修养和内在觉悟实现自我控制,通过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来战胜困境,从而维护畲族的生存和繁衍。
  其二,维系了畲族的内聚力和民族统一,构建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畲族德治特别强调和之重要性,家和万事兴,夫妻和而家道成,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在家庭内,一要孝父母。“百善孝为先”。父母乃生育至亲,服务奉养必周,好的要在祭期优奖,忤逆者,轻则当众惩责,重则族内削名、出族。二要和兄弟。兄弟间懦弱者相助,强者逊让,贫者济助;吉相贺,凶相吊,疾病相扶持,急难相救济。三要序长幼。卑幼者对尊长必须毕恭毕敬,不得与长辈平肩并坐,不得直呼长辈的名字。作为尊长者平日须训诲子弟,为子弟者当遵行,子弟当尊敬长上,坐则隅坐,行则随行。四要谨己身。要求家庭成员注重修身养性,树立品德。无论贫富,勤俭持身,温厚处世,毋贪口腹,毋踏邪淫,无恃势力,无多争讼。五要严治家。家之兴败,由于治之一人,一人宽则一家怠,一人严则一家勤,凡我宗人,各宜严肃,男勤于耕读,女勤于纺织,生财有道,则礼仪兴,则称名家望族矣。六要睦宗族。在家族内,族人强调笃族谊,戒本姓争斗,宗族和睦,应休戚相关,患难相扶,疾病相恤,不可以以富欺贫,以强凌弱。故家族内部、邻里之间即使有纠纷争执,他们不报官,不诉讼,而是恭请族长按家族规范处理。他们认为讼者,大则殒命,小则破家。⑫正因为畲族德治倡导家族和睦,维系了畲族的内聚力和统一。许蟠云1934年对平阳的畲民进行调查后认为,畲民平日相处,亲爱异常,无论蓝、雷、钟、李均亲如骨肉,不拘熟识与否,相爱若家人。[5]同时,畲族的德治也构建了畲族地区和谐的社会秩序。1929年德国学者史图博到景宁敕木山畲村调查后认为:“畲民犯罪的人似乎特少。我们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听说过,他们中有犯过盗窃罪的人。…农村里家家户户的大门都开着,没有偷盗案,没有人偷窃田地里的农作物,也没有人到另一村子去偷窃。谁都记不着这里曾有过谋杀和打死人的事。”[6]
  可见,畲族德治社会功效是显著的。它不仅使畲族在险恶的环境中得以生存、繁衍,而且也塑造了一个具有勤劳、勇敢、诚实等美德的优良民族。文学古籍对畲民的评价则语多平和:性多淳朴。畲民“盖在各省诸苗中最驯良者矣。[7]畲民一般是爱好和平的,…他们总是非常好客、亲切、有礼貌,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争吵,他们既不纠缠不休,也不好奇,也不唯利是图,而是胆怯的、缄默的。是一个和平的、谦虚的民族。[6]民国时期,何子星在《畲民问题》中认为,畲民道德观念有十端,即一、互助,二、事群,三、俭朴,四、忠顺,五、信义,六、谦让,七、耐,八、和平,九、勤劳,十、刻苦。“他们具有这十种德行,诚然是一种优良的民族”。[8]
  三、畲族德治的现代意义
  畲族德治尽管在历史上对畲族的生存和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它作为封建社会的产物,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它毕竟是人治,根本不同于现代社会的法治而被现代社会的法治所取代,但这并不意味着畲族德治没有任何意义可言。事实上,畲族德治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在今天仍然以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文化传承与历史演进,借助文化积淀与民族心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当代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模式乃至于社会实践,具有一定的现代意义。
  畲族德治思想是我们在现代化建设中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我们的现代化建设要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也就是我们在依法治国的同时仍需要加强道德建设。这源于道德建设永远是人自我完善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始终是相辅相成的。法律与道德的存在体现了人性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只有二者互补才能成为推动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的和动力。道德更多基于人性的善,法律则须侧重人性的恶;道德评价主要考虑动机,法律制裁只能针对行为;道德可以从理想出发,法律必须立足现实。因此二者不仅相互支持、相互维护,而且也相互批评、相互补充。[9]今天,我们重提以德治国,不是要回归历史,而是要弘扬民族优秀传统道德,以现代精神去提炼历史精华,是在现代法制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道德的重塑与发展,发挥道德建设应有的作用。
  用现代的精神、价值观来看,畲族德治的一些内容仍具有积极的意义。首先它内涵民主、平等精神正是今天我们法制建设所倡导的精神。表现在:(1)德治中伦理规范包括刑罚的订立,一般先由家族中的族长、房长来议定,在经由族众公议后予以确定,体现了畲族伦理规范制定中的民主因素。宁化县城南乡茜坑村《雷氏家谱》云:“以上一十二则(指伦理规范)皆族众公议,非余等私言,凡我宗人,宜各砥行立节,毋相犯,共相勉焉,可也。”⑬因畲民参与制定了伦理规范,反映了他们的意志,故能得到他们的遵守。(2)无论是族长还是普通的民众,一旦违反了伦理规范,处罚是相同的,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遂昌《平昌雷氏宗谱》规定:族长,族之尊也,当共尊之,亦当自重也。本族公事家事,均宜至公处治,倘有徇情贪得祠帑,查出计赃责治,如有恃尊违规,均共攻之。⑭这体现了畲族伦理规范实施中的人人平等的精神。
  其次,畲族德治中道德教化的方式和手段对我们今天的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畲族德治注重族长、房长、家长等在家族中有特殊身份的尊长的道德修养。如强调执法者(主要指族长、房长)必须秉公执法。连江辋川蓝氏族谱规定,兄弟不尊敬叔伯,伸手打叔伯,即会家长以家法重惩,令其当面服罪。为家长、族长者,亦须秉公矢慎。毋恃势偏徇,以贻众议。⑮并且更注重和培育所有畲民的道德水准和品德修养。为此,它讲究道德教育的方式,分劝、严、戒、禁四个步骤,由浅入深的递进方式来表明畲族家族伦理道德对各种事务所持的态度,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它还注重道德教育的形式,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手段。包括:(1)有固定的教育时间。上杭县庐丰乡畲民家族认为:“家有教而家自兴,谨将遗训十则,每月朔望日聚集祠内宣讲。”连江蓝氏家族规定每月朔望会于祖厅,劝诫子姓。福安和安钟氏家族规定在每年六月初六发曝,七月十五日祭祖,鸣锣请老成有识者,将列祖家规宣读,讲明数遍,使人人通晓恪守。(2)实行言传身教。由家庭或宗族随时随地进行教育、宣传,被教育者感同身受,耳濡目染。赣南的蓝姓畲族同族各家都将家族的道德理念和行为准则,端正抄写置之座右,随时讲明以训子弟。通过这样的教育和训诫,使后代在濡化中习得先人传统,从而对群体人格和民族文化心理起到塑造作用。(3)在惩罚之中给予教育。家族刑罚中的一些惩罚方式如共攻、当众责罚、当众公罚等,族人聚集一起,公开宣布其罪状,由家人、族众共同加以谴责和声讨。既对违规者进行惩罚和教育,令其改过自新,又对族人起了警示作用,使得该条规范深入人心。正是这些道德教育方式和手段使得畲族德治通过伦理道德的教化起到兴旺家族的作用,同时也对我们今天的现代道德教育有借鉴意义。
  第三,畲族德治把良好的道德作为刑罚的基本内容加以规范和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畲族德治中的刑罚即所谓古代社会的法治,是畲族道德规范。畲族德治倡导用良好的道德来规范畲民的行为。如族规中将孝置首,家长至尊。上犹县黄埠乡光村蓝姓族规第1条就要求族人奉父母而戒不孝,并指出孝的途径,“事之必尽其诚,爱之必加以敬,斯可言孝。”孝的表现为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也不得抵抗尊长。并对有不孝行为者规定了处罚措施。有出言不逊者,所行悖戾者,姑悔之,悔之不悛者,则重笞之。正因为如此,在达到德法交融功能互补的工具性特征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道德抑制人心向恶,引发人心向善等法律自身无法实现的价值目标,才使得畲族的德治产生了如此事半功倍的效果。正如英国学者萨姆纳所言,“立法必须在原有道德中寻找立足点,必须与道德相一致。”他认为,法律、道德、宗教、哲学都是习俗的产物,它们不能独立存在,而是深深植根于社会发展过程中,但又无力改变这个过程。当法律达到准备从习俗、道德中分离出来的程度时,法律也就削弱了它自己的社会基础和权威,背离习俗、道德的法律就好似一堆废纸。如果任何人企图制定和执行与习俗、道德相反的法律,这种法律肯定是行不通。[10]可见,在当前的法制建设中,为了使法律得到更好的实施,法律应当和良好的道德相适应。

知识出处

当代视野下的畲族文化

《当代视野下的畲族文化》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遴选会议论文44篇,分为三部分。包括畲族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畲族文化价值与现代性发展;区域互动背景下融合发展与新畲村建设。

阅读

相关人物

雷伟红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宁德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