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信仰认同机制下的畬汉历史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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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视野下的畲族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718
颗粒名称: 地主信仰认同机制下的畬汉历史关系
其他题名: 以文成县黄坦镇培头村苏三公信仰调查为例
分类号: K288.3-53
页数: 15
页码: 9-2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间信仰是人类精神得以外显的重要标志,而存在于具体区域内的信仰对象,除了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功能外,还具有维系不同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重要力量。“苏三公”是浙江省文成县黄坦镇培头村一个典型的地主信仰,而作为一个拥有汉族血统的信仰对象,苏三公信仰在康熙时期迁徙至此的钟氏畲族中延续了300余年,并在拟血缘关系的族际认同中成为畲汉友好关系得以永葆青春的历史见证。
关键词: 地主信仰 认同机制 畲汉关系

内容

畲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重要一员,在历经千百年的艰辛迁徙后于明清时代逐渐定居在东南沿海的百余个市县,成为区域政治、经济与文化的缔造者与维护者。虽然畲民的迁移原因多种多样,但他们对生存权利的争取与美好生活的追求,也促进了畲民群体与土著居民的彼此关照。邱国珍教授指出:“畲民在浙南山区定居以后,对浙南、浙西山区经济的开发,以及畲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畲汉人民并肩战斗;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畲汉人民相互影响。”①民间信仰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是我们考察和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图像’的重点与焦点所在”②,而因人际交往带来的信仰扩布则在不同族群间出现了相似或相同的信仰模式。区域民间信仰的他族采借或进驻,不仅有来自时代政治的族群涵化,更有谋求生存权利、弥合客体与主体隔阂的认同需求。文成县作为温州市辖区内较晚成立的县级行政单位③,是畬族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尽管县内畬民来源各异,但位于黄坦镇北部的培头畬民不仅由于入迁年代早而成为其他县镇畬民的“先辈”,同时也因民族传统的较好保存而于2012年成为温州市历史文化古村。“苏三公”是康乾时期(1717-1751)兴起于培头畲民中的一个颇具汉族属性的“地主”信仰,它在给予当地畬民以情感寄托的同时,进一步形成了畬汉之间延绵不绝的互质认同的心理机制。
  一、培头民族村的史地追溯及其畲民源流
  培头(行政)村位于温州市文成县黄坦镇北部(富岙乡南部),海拔600余米的金钟山(属洞宫山脉支系南田山脉)东南部山腰处。北接富岙桥村,南邻雅美乡占里村,西北界上保垟村,东北近驮坵边村,东靠周岙底村。通过330省道,西北可进西坑畬族镇,东南可达文成县县城。培头(行政)村依山而建,形成了一个层级式的弧形村落带。作为现代基层行政单位,培头(行政)村下辖的七个自然村(详见后文)中,村委会驻地培头村是以钟氏畲民为主的自然村落。
  《文成县地名志》记载:“培头,自然村……该地有一条沿山腰通向黄坦的横路,方言称这样的横路为‘培’。因村处横路起点,故名培头。位于县城西(北)10.8公里。”④由此可知,此地之所以被称为“培头”,主要源自于地方风物的方言发音。然而,“培头”究竟始于何时,现在依然无从得知,不过,通过对培头钟氏畬民移居史的探查,我们似乎可以知道,“培头”至迟在清康熙年间(1661-1722)既已存在。在对培头村的描述中,除了上述官方文献外,民国十二年(1924)重修的《钟氏宗谱⑤·培头地景诗》中则进行的更为文学性的描绘:
  邑号培头秀气研,金钟驮寨依后连。纱帽不离今古在,仗船浮待接賔贤。
  培头高踞万山巅,柳暗花明别有天。纱帽钟灵光租德,金钟毓秀叶瓜绵。旗峰却似青龙舞,伏埄俨然白虎眠。自古地灵人自杰,磻溪莘野出名贤。
  虎踞龙磻山水幽,金钟秀气毓培头。文峰高耸吴山顶,纱帽长悬梅树邱。俗尙清廉绳租武,家多耕读贻孙谋。莫夸昔日桃源好,胜地湏知人自筹。
  从以上三首诗歌我们可以看出,培头俨然是一座世外桃源,这处“琅嬛福地”不仅给予他们生活所需,同时也成就了众多的文武人才。总之,这些诗句彰显了培头畬民对自己家乡的热爱之情。培头自然村的钟氏畬民来源较为单一。据《钟氏宗谱》显示,该支钟氏畲民尊钟启党为一世祖,钟奇元为二世祖。虽然有关一世祖启党公的生卒事迹已无从探考,但二世祖奇元公的身世信息却让我们了解到此支畬民的部分迁徙史。据《钟氏宗谱·世系》记载:
  钟奇元 生顺治丙戌(1646),卒康熙丁丑(1697),配雷氏,生顺治壬辰(1652),卒康熙己卯(1699),生子四,女一,适雷振倦为室。公原住福建福州府罗源县彭里进士黄泥漯,自康熙二年(1662)移浙江温州府平阳县比港五十都五堡陶岙门前居住。
  依此可见,培头畬民原籍福建省罗源县。至康熙二年(1662)时,培头畬民的先辈才徙居到温州市平阳县比港五十都五堡陶岙门前(今平阳县山门镇大岙村)。不过,迁居培头的第一人实为钟奇元长子——钟世英。据《钟氏宗谱·世系》记载:
  钟世英 名君荣,奏名法聪,生康熙己巳年(1689)十月十九日未,卒乾隆辛未(1751)六月二十八辰……公原系温州府平阳县五十都五堡塘湾居住,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移居浙江处州府青田县八外都五源培头,为培头肇基之始祖。
  由此可知,培头畬民的先人在移居培头前,还曾在温州市平阳县五十都五堡塘湾村(今平阳县山门镇塘湾村)居住,直至康熙五十六年(1717)才搬至培头,而此时的培头村隶属于浙江省处州府(今丽水市)青田县八外都五源⑥。在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培头(行政)村所隶属的上级行政单位发生过多次变动,但总体说来,其归属依然体现了相对的固定性。“1949年是富岙乡培头村,1952年属培岙乡,1956年复归富岙乡,公社化时称培头大队”,直到1984年,才改为行政村⑦,而在2004年的撤乡并村中,原红星行政村被撤销,其下辖的胡坪丘自然村、山林自然村、林斜自然村、富竹岭(红星)自然村划归临近的培头(行政)村,再加上原培头自然村、呈山底自然村、牛塘自然村,培头(行政)村共辖七个自然村落。2011年文成县再次撤乡并镇,富岙乡划归黄坦镇,而培头民族村也随即隶属于黄坦镇的管辖范畴。
  尽管我们已于上文从典籍(民间)文献的角度对“培头”之名与畲民迁徙做了一定的描述,但来自当地居民的口述记忆,不仅于传奇中给予我们“培头”来历的另类解说,更让我们清晰地看到钟氏畲民迁徙落脚的神异模式。据《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畲族卷》记述:
  黄坦富岙有个培头村。这村原来叫焙透,这里有个传说。
  培头的开基祖公叫钟奇元。那年,从平阳五十都五堡的陶岙门带着女人雷氏与一班崽女,一头担着一笼鸡,一头担些家具零碎,一路往黄坦方向行来。想寻找个地盘安居。一日,他一家从黄坦起身,当来到大路背的金钟山时,鸡笼里的七八只鸡公,齐齐啼了起来,钟奇元就歇落鸡笼担,对雷氏讲:“这个对方,就是我们安身的地方了。”雷氏问他:“你怎么说这里好呢?”钟奇元笑了一笑,讲:“笼里的鸡公正‘好哇,好哇’地叫着呢!”雷氏讲这不稀奇,鸡啼是常事。钟奇元觉得女人的话有道理,就对鸡笼的鸡公讲:“鸡公呀鸡公,平时在路,你不啼,今日偏偏起来,是不是这个地方好落脚?若是,你就再啼叫吧!”话未讲歇,鸡公真的又啼叫了几声,雷氏也觉得鸡公不会乱啼,就相信了,两夫妻就决定在这里住落来。现在,这个地方就叫“停鸡垄”。过了几日,天落大雪,满山白茫茫的。钟奇元的寮场还未选好呢,他站在金钟山顶往下看,只见山脚下有一块黑黑的大石鼓(岩石),露出雪面。他想,这石鼓雪积不起,地气一定暖。就选择这个地方,搭起了草棚。又过了一些日子,钟奇元一家整起地基,砍来树木,盖起瓦寮。只是这个石鼓生得又大又深,没法撬掉,就让它留在寮中央,当当桌板,放放东西。奇怪的是,不管天晴落雨,雷氏把洗好的衣衫披在这石鼓上面,夜里披上,第二日天早就全燥。后来,把湿的扁豆干、豇豆干放在上面,也焙得燥燥的。钟奇元就给这里起个地名叫“焙透”。时间过得真紧,一晃几十年过去。钟奇元养的四个崽,都各自娶亲成家了。真是地好人旺,寮里崽孙成群,奇元一家百廿人住在一起,也不分家。谁知有一次,连日阴雨落不歇。他的一个玄孙媳妇把娒崽的屎裙(尿布)洗了没处晾,也披到这石鼓上去,可连晾了七八日也不燥。从这以后,其他东西放在上面,也统统不燥了。当时大家认定是被屎裙的魇秽(不干净的东西)魇了,就请来道士先生,为它洒符水洗净除秽,结果还是没用。就这样,大家讲这石鼓焙不透了,就把这地名改叫“培头”了。
  如今,这个石鼓还原在,横倒看比谷仓还大呢!人们若见了它,自然都会讲起这个故事来。⑧
  这则传说虽然给予我们很多有关培头畬民起源、发展的信息,这也与我们上文所述的内容一脉相承,而有关“培头”之名的初始来历则被归功于始祖钟奇元的命名,而这似与巨石崇拜有着密切的关联,同时也反映了当地畲民对待“洁净与肮脏”的分类心理与禁忌态度。但从整体上看,对“焙透”更名为“培头”的解释显得过于简单,让读(听)者倍感这种由音转而形成的“字转”过于突兀。而这一传说还告诉我们,钟世英移居培头时是以核心家庭来到此地,并以此发族,其后人也由此分散到浙江各地,而留住培头村的世英公后裔至今已繁衍了14代。所以,与其说这是一则有关地名起源的传说,不如说它是解释培头畬民曾有的巨石崇拜的故事。
  二、苏三公:畬汉友好的见证者与实践者
  位于培头自然村西南一华里的山坡上有一座被村民称为“地主爷庙”的村落神圣空间——苏三公殿——内中供奉着具有典型汉族血统的“苏三公”。地主爷庙坐北朝南,初建于清康乾时期(1717-1751),历经数次重修扩建后于“文革”时期被彻底损毁,不过民众对苏三公的历史记忆和虔诚信仰却并未发生彻底转移。据笔者调查,苏三公殿最初由钟氏始迁祖钟世英所建,而殿内神龛旁留存至今的两块砖刻写道:“大清培头地主苏三公,始祖钟世英立,重立正芳、春芳、万芳、流芳、芬芳”和“大清顺治十八年始立,嘉庆十八年重立”。由此可见,嘉庆十八年(1813),钟世英的第三世孙钟正芳、钟春芳、钟万芳、钟流芳、钟芬芳五兄弟,又重修此殿,不过“大清顺治十八年始立”的砖刻却与钟氏畲民的入迁时间不符,而出现这种误差的原因很可能源自畲民记忆的选择性遗忘或苏氏率先立庙的畲民再续。
  如今的苏三公殿重修于20世纪90年代初,2008年3月再次扩修,由于庙内神像、牌位曾因政治影响早已不知所踪,而人们记忆中的苏三公形象也在数十年的经济发展中显得愈发模糊,故而无法对之进行还原,只能在内中设一连香炉都无的神龛以作象征。该神龛横额刻以“地主爷”,并有联语云“一地之主保一村平安,万世显灵佑万代繁荣”,在神龛前有砖垒方桌一张,是以放置祭品。在正殿外的左墙边立有“重修地主爷苏三公殿捐资碑”,从碑中捐资者来看,均为培头自然村与呈山底自然村的钟氏畲民,他们中有农民、教师,也有商人和公务员。在正殿前方的空地中央设有一座石制香炉,其横额刻有“浩然”二字,左右联语为“万户颂安顺,五岳唱康宁”,此炉与神龛处在同一中轴线上,而这种空间设置充分反映了钟氏畲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心理和祈愿天下康宁的大我精神。对培头畬民来说,苏三公并非虚拟的灵幻形象,而是实存于历史中的地方名人经过神化后的村落保护神。当地畲民广泛传言:清初康熙年间,培头村的始祖钟世英由福建罗源向浙江东南迁徙时,带着一只大公鸡,高鸡冠,颈毛红,长尾巴,很可爱。为了寻找一个安身之所,他们走啊走,一路上鸡都没有啼叫。走到黄坦的王宅正值晌午十分,此鸡啼了一声,世英即说:“宝贝啊宝贝,如果此地好安家,那你就再啼吧。”鸡此后反而不啼了,于是世英就带着族人继续走啊走,走到培头停基垄的地方时,公鸡又啼了,世英又说:“我的宝贝啊,如果这里是安家之地,那你就再啼吧。”此时,公鸡便“喔喔……”地大叫起来,其声嘹亮,响震四野。于是,世英就在培头一片草地上放下挑担,公鸡叫得更响亮了,似乎在告诉人们“安家吧,安家吧!”
  世英公看到这里已有一户人家居住,便前去敲门询问:“此地能让我落脚安家吗?”原居住在这里的苏姓人家就说:“可以呀!不过,此地是狼、虎窝,很危险。”据说,这家姓苏的原是温州市区西角人,因避战乱和洪水而于明末清初搬到培头,花银子买下金钟山方圆十里的地皮,成为这里最早的开发者。钟世英得到本地原居者的应允后,便开始砍柴割草,搭起了窝棚,住了下来。次日,苏姓人家好心来看望说:“昨晚过得还好吗?此地野兽很多,我以为你们昨天晚上被老虎配酒了……”钟世英笑着说:“此地是虎踞龙盘的吉地,引凤吸凰的安居圣地!非常感谢你们能让我们在这里栖身,和你们做邻居,日后我就称你苏大哥吧!”
  于是,钟世英在培头村落了脚,繁衍生息。同苏家和睦相处,亲如兄弟,共同开发。后来,苏家因为所居之处山体滑坡而不得不搬离此地,于是便把所购金钟山半价卖给了钟世英。现在,这些苏姓人都居住在山下的富竹岭(红星)村。自此以后,世英公便与子孙勤耕细作,努力积累家资。由于苏公,名珊,所以被我们钟姓先民称为苏珊公,后来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就变成现在的“苏三公”了。后人为感恩苏三公收留的恩德,便在村后建起了一座“地主爷”庙,并为苏三公塑像刻名,作为村落的保护神加以供奉。“文革”的时候,地主爷庙及里面的塑像被彻底焚毁,直到20世纪九十年代才在原址上重新修建了这座庙,但并没有塑像立碑,只是弄了个神龛,贴了张写有“苏三公”的字条。⑨
  与《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畬族卷》所载传说相比,二者对始祖迁徙过程的讲述如出一辙,并且都是在“鸡鸣”的基础上选择了现在的居址。其实,在迁徙过程中以动植物的反常举动为征兆而决定迁住地的行为并不罕见,它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有过迁徙记忆的民族中。这种行为的出现,不仅在于迁徙者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地细致观察,更在于面对未知前途与命运而需采取一种自我安慰的手段。与上一传说不同的是,它让我们更直接地认识到苏三公信仰的来源,及其在畬汉友好关系中的历史作用。这一传说告诉我们,培头村的原住民是因躲避战乱与洪水而从温州(府)市西角地区迁居而来的苏氏汉民,虽然我们并不清楚苏氏居民具体迁居此地的年份,但他们最先在此居住的事实却让我们认识到金钟山一带早已得到了部分开发,这为钟氏畬民的后续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钟氏始迁祖钟奇元携带妻儿来到此地后,不仅没有受到苏氏土著的“非难”,更在比邻而居中互帮互助、称兄道弟,俨然形成了“家”的形态。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山体塌方,导致苏氏村民不得不再次外迁,入住富竹岭⑩。不过,作为培头物权实际拥有者的苏氏村民,在其外迁之时虽未分文不取地将名下山林土地赠予钟氏先民,但象征性地折半出让已属不易。
  正如这一传说所讲,为了感谢这位与始迁祖和谐相处的苏氏汉民——苏珊(三)——的慷慨恩德,便在其逝世后为之立庙塑像,并以祭祀祖先的礼仪加以供奉。时至今日,地主爷庙依然岿然屹立于村后的高岗之上,受到包括培头在内的周边畬族民众的虔诚礼拜。在当地畬民看来,苏三公并没有特殊的神异功能,而笔者也未能在当地收集到有关苏三公显灵的例证,但他们对苏三公的崇敬并将之立为村落保护神的说辞,无不指向苏三公在促进当地畬汉和谐共处时所做出的贡献。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由于畬族在迁徙过程中居无定所,他们所到之处几乎无一例外地被先入为主的汉民所占据,即便是自主开垦的山林土地有时也会遭受周边地主恶霸的强夺,从而在畬民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忌惮心理,进而在畬民中形成了一种向当地汉民“自报家门”以求“共生”的策略。因此,遇到诸如苏三公这种曾为畬汉和谐甚至曾为畬民做出较大贡献的汉民,怎能不给予特殊礼遇,更何况培头周边的居民大多为汉族,他们为山林、土地及水源的归属和使用问题也常有摩擦,但畬族作为一个外来的弱势群体,选择一位曾在畬汉友好关系中起到典范作用的汉民作为村落保护神,不仅体现了畬族民众在自我保护中的精神需要,更体现了以实际行动促进畬汉和谐的民族意识。
  自入迁以来,培头畬民便以“学而优则仕”的儒家思想武装自己,据《钟氏宗谱》记载,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以降,文武生员共计19名(包括女婿2名),而在地方政府中任职者共有5名。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在钟氏宗祠的横梁上看到四五张生员“报帖”的残迹。正是在这种儒学理念的作用下,至迟在民国中期,培头畬民还举行过隆重的祭祖仪式。据当地老者介绍,在当时的受祭者中,除了民族始祖、始迁祖及各支系始祖,也包含苏三公。而在2009年7月15日,经村长钟松夏⑪的筹划与组织,中断了六七十年的祭祖活动再次复兴,但在整个祭祀程序中,笔者并未发现有关苏三公的祭祀内容。就目前的调查来说,培头⑪民对苏三公的祭祀活动主要集中在农历每月的初一、十五,是日村民以个体形式自由前往地主爷庙,上香三炷,焚纸若干。而在平时,人们若有需要也会前往祈愿,若愿望得以实现,还会备办酒肉予以还愿。除此之外,较为隆重的祭祀活动则发生在年末(一般为大年三十),为了感谢苏三公一年来的护佑,是日午后各家各户都会手提猪头(带猪尾)、公鸡、豆腐、香烛、纸钱、米酒等前往上香祭拜,并燃放鞭炮以表虔诚⑫。
  苏三公信仰在培头畬族村已延续了300余年,尽管对他的敬奉方式从最初的“始祖”共享变成分立“独享”,从最初的隆重祭典变成小型的祭祀,但未曾改变的却是畬族民众对他敬重之情,甚至有老人讲,在“破四旧、立四新”的疯狂年代,同样有村民到地主爷庙的废墟上上香祈愿,而在当代,地主爷苏三公的功能也从最初的“和合”之神,扩展到保子求嗣、助学帮工、祈雨护产的综合性地方神祇。总之,苏三公在畬汉之间筑起了一条和谐互助的友好桥梁,是当地畬汉两族在信仰认同机制下实现和谐共处的见证者与实践者。
  三、信仰认同:维系畲汉友好的精神象征
  进入21世纪以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经济转型、城市化推进也已延伸至偏远山区。尽管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社会的本质属性是“乡土”的,但在工业、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的今天,“后乡土性”⑬则成为当下最为显著的社会特征。有学者指出,“在从传统到现代、从乡村到城市的转型过程中,乡村社会逐渐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从‘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变,传统血缘、地缘关系弱化,理性、利益、契约特质相应增强。”⑭其实,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培头村为代表的温州传统村落既已走出大量告别土地,外出打拼而成为带动地方全面发展的农民商人。尽管他们远离故土,但他们心中依然保有对家乡的眷恋,而对乡土信仰的认同则是巩固这份情感的重要途径。“苏三公”随着历史之潮步入当代社会,并在培头村获得复兴,但他的形象却已淹没在当地居民的记忆深处,不过比邻而居的畲汉民众在同一信仰对象的荫庇下,不仅长期延续着构筑于始迁时代的互助法则,更在信仰认同的机制下成为维系畲汉友好的精神象征。具体说来,这种象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文化认同的他我合流——畲汉交往的彼此接纳
  苏三公信仰的地域性自不言喻,而它的存续并未因较窄的地域影响力而失去保障畲汉友好关系的功能。实际上,畲民在敬奉苏三公的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入迁异乡的自我需要,更彰显了畲汉交往中文化认同的重要性。郑晓云认为“文化认同是人类对于文化的倾向性共识与认可。这种共识和认同是人类对自然认知的升华,并形成支配人类行为的思维准则与价值取向”⑮,李秋香则在区分“主流”、“非主流”和“异己”文化的认同时强调,“民间信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存在之所以能历久而不衰,关键在于其所具有的文化认同和文化控制等功能,且这种功能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⑯正如上文所述,当钟氏先祖入迁培头时,苏氏土著并未对之采取刁难之事,相反却为其提供居所林地,彼此间的互相理解与尊重逐渐发展成异姓异族的“兄弟”,更重要的是对一个长期迁徙的族群而言,定居的实现为汉文化的畲族进驻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而这也是培头村民在近300年的耕读传统下培养出19位文武生员的重要原因。在宗族文化浓郁的浙闽一带,祖先崇拜备受关注,而形成对他族始迁祖加以敬奉的模式实属罕见,不过苏、钟两氏对苏三公的共同礼祭却凸显了族际认同的文化属性。总之,“民族认同不仅是民族内部的单向认可,更在于他民族的理解”,因此“民族认同具有双向性”,也就是说“一个外来民族的生存,自己内部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仅是求得自我认同的保障,而更重要的是求得土著民族的外部认同。”⑰
  (二)地缘中的拟血缘重构——畲汉互助品格的养成
  从本质上讲,居于培头行政村的苏、钟二氏,均是外来移民,他们在同一地域内建起两个比邻的生活区,尽管他们未因族属或生活习性的不同而产生歧义,但彼此间的称兄道弟却在地缘关系中形成类似于“结义”的互助品格,而这种建立在以生存需求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则表现出典型的“拟血缘”特征。而“虚拟血缘关系是指在中国古代社会主要包括异姓兄弟姐妹和异姓父母子女两大类的社会关系,主要源自地缘、黉缘和业缘等”,而“在虚拟的血缘社会结构里,利益关系成为新的联结纽带。”⑱钟氏畲民对苏三公的敬奉已延续300余年,即便移迁山下的苏氏汉民在行政的影响下暂离畲汉一体的地缘格局,但来自始迁祖时代的拟血缘重构依然维系着他们的互助行为。一位曾在村委会任职的苏姓老人如是说:“我们是几百年的好兄弟。从我们老祖宗那辈起就和他们互帮互助,什么春种秋收,什么婚丧嫁娶,我们都有参与。他们把我们的祖先当成自己的保护神,我们也把他们的祖先当成我们的先辈,互敬互爱,这难道不好吗?”⑲时至今日,培头民族村的地缘关系在政治因素的影响下多有变动,但畲汉之间的拟血缘关系却依然淳朴。费孝通先生曾以村落的血缘性为基础,认为“熟人社会的互助合作的机制就是差序格局下的亲属伦常”,但这一结论却“忽略了中国大量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构成的村落及其互助合作的机制维持的差异。”⑳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即便族属不同,习俗各异,但建筑在传统宗法制上的“拟血缘”互助却因村落“散射格局”㉑的存在而成为血缘向地缘转换的有效补充。
  (三)购地买山的契约隐喻——畲汉土地贸易的象征
  “契约文书,是古人在发生物权、债权等行为时,为表示昭守信用,保证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履行而形成的一种文书”㉒,而它的订立主要指向物权的变动,也就是在“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文本,它通常体现了“人与人之间对于物的支配或归属关系的变化”㉓的确认,从而具有一定的合同性,是受时代法律保护的一种民间行为。在笔者的调查中,培头畲民保存着大量乾隆至民国的契约文书,其内容大多是购山买地的合同,除了少部分“红契”外,大部分是有担保人的“白契”。在这些文书中有一份订立于清乾隆五年(1740)十一月的田契,其内容记述了畲民钟世雄从苏有发手中购买山田的情况㉔。从钟氏畲民落户培头的年代来看,这份文书理当产生于苏氏迁住富竹岭之后,而首次折价买卖山林土地时是否订立契约已很难查考,据钟亚丁老人介绍:“培头那边当年买地的时候,也写过契约,听说不久就因失火烧掉了。听老人们讲,我们畲族很重视这个,主要是以前发生过汉族不承认买卖的事。他们也找了姓苏的,但人家搬家的时候也没保留,并不知道具体情况。后来就立了那个苏三公庙,还把这个事刻到了碑上。”㉕尽管钟亚丁老人的说法并未得到大部分钟氏畲民的认可,但它的侧面效应不仅指出苏三公信仰具有契约隐喻性的可能,更彰显了畲族民众的契约精神。费孝通先生曾指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㉖,而契约精神在维系社会稳定的同时,也在以伦理道德的方式发挥着法制精神的功能。
  (四)乡村旅游的景观构想——畲汉经济发展的策略
  新世纪以来,尤其是撤乡并村后的2009年至今,在一批畲族精英的带领下,培头村民已将民族文化作为重点开发的对象,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体系化建设的同时,愈发重视村落文化景观的营造。有学者指出“村落是人类生息其间的场所,它不仅作为物质产品记录人们特定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同时作为精神产品复写着人们特定的思想观念和艺术情感,村落及其建筑是人类文化的结晶”㉗,而“地理空间的结构形式绝不是纯经济理性的直接展现,而是人类族群社会内部文化生活形态、社会政治关系、甚至是宗族和宗教信仰等不同部门交错作用的结果。”㉘对培头村民而言,历经六七年的村容整治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更激发了大家建设家乡的热情,而对村中“乡土文化遗产景观”㉙的重视,则成为村民进一步开发村落旅游的方向。而作为乡土文化遗产景观重要组成的民间信仰文化景观则是指“围绕这些信仰而建立的场所及其组成,以及各种仪式活动。其中,神庙是民间信仰的最主要场所和典型文化景观。”㉚对于苏三公殿,培头民族村党支部书记钟松夏也曾表示:“我们已将钟氏宗祠修缮完毕,也在里面建了畲族文物陈列室……苏三公殿,我们也想把它弄成一个景点,一方面是增加村里的文化底蕴,另一方面就是把畲汉友好的历史展现出来。这个殿虽然在培头,但它不光是我们畲族人的,也是下面苏姓人的,所以要想把苏三公殿放到村落的整体发展上来,建庙塑像还是要和他们商量。”㉛尽管信仰景观的建设还处在构想状态,但这并未影响村民集体对信仰价值的判断与利用,而苏三公信仰的双重族性注定了它的开发需要两族人的通力合作。
  四、结语
  从历时的角度来看,作为外来移民群体后裔的培头村钟氏畲民,对苏三公的虔诚礼敬已经延续了300余年,而这种精神文化的持之以恒并非简单物质文明的利益观所能驱动,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民族谱同价值观才是维系“地主”信仰得以长存的核心力量。正如邱国珍教授所说“人类学的文化普同观(cultureuniversalism)认为,人类心理的基本状况是大体相同的,所有的人是完全平等的。文化内外环境相似的民族会产生或崇尚相似的文化反应,而不同的环境尽管产生的文化面貌会有差异,但由于人类心理基本状况大体相同,因此在文化的不同部分也同样具有所有文化的共同特色。同时,也正因为人类的心智和心理的相同或相通,各个不同的文化之间才可以互相交流、互相传播、互相学习,各个文化之间的要素才可以互相借用、互相吸纳甚至相互融合。”㉜所以,“苏三公”作为区域民间信仰的典型代表,不仅成为维系畲汉友好历史关系的重要见证,更是推动当下村落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精神元素。

知识出处

当代视野下的畲族文化

《当代视野下的畲族文化》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遴选会议论文44篇,分为三部分。包括畲族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畲族文化价值与现代性发展;区域互动背景下融合发展与新畲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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