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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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212
颗粒名称: 二、分家
分类号: C913.1
页数: 4
页码: 148-151
摘要: 本文介绍了八井畲村家庭形式多样,分家多在年长儿子结婚后实施,通常兄弟平均分配家产,女儿无继承权。
关键词: 八井畲村 家庭形式 分家

内容

家庭,不论是从其人口,还是形态上,总是在不停的发展变化。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则在于结婚或分家。
  八井畲村的畲民在观念上还是希望几代同堂的家庭最好,因为这样的人家子孙齐全,是有福气的人家。譬如结婚时的陪房嫂,一般多由家中子女齐全、没有损失、夫妻均在、即将做奶奶的妇女担当,就是这种观念的一种反映。然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这类大家庭并不很多。
  按照居处模式的不同,家庭可分为只有一代人的家庭、两代同堂家庭、三代同堂家庭、四代同堂家庭……八井畲村的家户中,最多代级的是四代同堂的家庭,其共有11户,其中有7户是隔代主干家庭,也就是说实际上这7户家庭里只有三代人,这三代人中间的某一个代级的成员由于长期居住在别处或分出去或死亡而缺失。经统计,八井村有77个小家庭(包括核心家庭与单身家庭),占家庭数的68.75%,35户扩展家庭(实为各类主干家庭),占总家庭数的31.25%。
  扩展家庭由2个或2个以上的核心家庭组成,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核心家庭也可以看作是从扩展家庭中经历分家的产物。麻国庆在其《家与中国社会结构》中指出:“家的运行机制就是分家。”“中国的家文化就是分、继、合的文化,即分中有继、继中有养、养中有合。……分为家庭再生产的外在表现,继为家庭再生产运行的内在机制……而合为家庭再生产的现实体现。”①
  八井畲村的畲民对分家的看法与实际行动都很朴实。分家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的生活习惯不同。如果兄弟姐妹多,大多数人分家都是在结婚之后,新婚夫妇“另起炉灶”。如果是独生子女或抱养来的养子或养女,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往往不会分家。
  一般情况下,如果结婚后新婚夫妇能与自家的父母以及仍未成婚的兄弟姐妹们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就可以不分家,渐渐形成几代同堂的家户规模,或者等弟弟结婚后再分家。如果新婚夫妻不能与自家的父母以及未婚的兄弟姐妹们和睦相处,那么就分家另起炉灶,父母对此并不强求。
  在八井畲村,继承权全归男子。兄弟都结婚以后,一般都分家。几个兄弟平均分配家产,长子可以适当多得一些,但最多也不能超过其他兄弟的一倍。父母在世时分家,父母不留产业。有的人家将父母分开,各跟一个儿子过。有的是父母自己开伙,收成后由各个儿子送粮食赡养父母。②分家时,家中的不动产,如田地、房屋等,按照兄弟的人数来平均分配。女儿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她们要嫁到别人家。但如果一家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可以招婿进门,也得到同样的继承权。由于现在已很少养家畜、牲口,也就谈不上分配什么家产了。例如雷知国兄弟姐妹中有三男四女,1998年雷知国结婚后分家时,3个姐姐和1个妹妹均已出嫁,家里的土地平均分成3份,每个兄弟1份。房屋的分配则是雷知国与其兄雷知全“一人一半”(共4间房子),弟弟雷知嘉由于尚未结婚,因此没有分得房子,仍与其父母同住同灶吃饭。
  由于分家多在年长的儿子结婚后实施,所以通常的情况都是年长的儿子先分家出去,父母大多与未婚的小儿子一起生活。
  就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新婚的夫妻结婚后比较喜欢马上分出来自己过。他们认为,这样比较方便,而且与家人的矛盾要减少很多。父母面对成婚后要立即分家出去的儿子也不会强留。

知识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出版者:云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对福建省罗源县八井村畲族的调查,依次介绍了其概况与历史、生态环境、经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社区管理、法律、民居建筑、风俗习惯、口传文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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