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生产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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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147
颗粒名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生产关系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5
页码: 48-5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八井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地改革使农民拥有土地,合作化、公社化使生产关系发生变革。
关键词: 八井村 土地改革 合作化

内容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从此八井村畲族的生产活动就与党中央与国家的政策息息相关。首先是减租减息,这使畲民受地主阶级的剥削程度大大减轻。其次是1950年6月县里开始,10月八井村开始的土地改革,没收了地主、富农的多余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贫、雇农以及中农,使得耕者有其田。如根据1952年2月罗源县政府颁发给八井村村民雷益母的“福建省罗源县土地房产所有证”(罗字第02163号)的情况看,雷益母在土改后分到了3.3亩田地和1间占地约0.34亩的房屋,其中水田2.9亩,农地0.4亩,其分布的情况为“七斗洋一丘,0.7亩,东至雷信开田,南至己田,西至雷川美田,北至雷信仁田。”“南山洋一丘,1.4亩,东至蓝顺意田,南至溪,西至雷志兴田,北至雷兴桂田。”“溪骨一丘,0.5亩,东至雷炉佐田,南至路,西至雷炉佐田,北至溪。”“扶楼边一丘,0.3亩,东至路,南至雷典蛋田,西至雷信仁田,北至路。”农地为“溪坂一丘,0.4亩,东至雷为顺田,南至荒冢,西至路,北至雷金和园。”当时还规定“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确定雷益母所得这3.64亩田地、房产为其“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①这一均贫富,使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八井畲村畲民的劳动积极性,并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政府还针对畲民们积贫太久,在生产上遇到的困难,给予积极的救济及资金上的支持,使得畲民们的生产收入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1958年民族调查时,调查人员记录了八井村的一个个案,现照录如下:“雷章文,雇农,解放前一家五口人,自有农地一亩二分,收入茹米(即地瓜米)五百斤;租耕田一亩,年产三百斤谷子,交纳地租一百二十斤。自己买不起农具,在农忙时都向别人租用。苛捐什税每年得交18元。一年砍柴做短工,辛勤劳动,但得不到暖饱,全家只有破棉被一床,睡觉多半盖蓑衣,衣服不能蔽体,破烂不堪。解放后五口人分到八亩水田,原有一亩二分农地也保存,并分到耕牛1头,每年收入谷子三千二百斤,茹米八百斤,养毛猪收入55元。粮食收入除交公粮五百斤外,还卖余粮一千一百斤,几年来添置毛衣三件,箩二挑,谷屏一块,犁一张,耙一张,棉被一床,茶壶酒瓶,每年每人新制单衣一套、布鞋一双,1953年用了58.8元买了一头耕牛,生活改善很大。至今本人回忆解放前后生活情况,他感慨地说:‘过去(指解放前)没吃没穿,天天砍柴过活;解放后生活根本改善,感到非常满意,对党和毛主席表示衷心的感谢!’”①
  1952年,新建立的八井乡中,也组织了几个常年和临时的互助组,1953年在合作社化运动过程中,12月八井乡的八井村中有18户人家首先出来建立起“建新”初级社,有的人还积极参与区的供销合作社的建立,购买供销合作社的股票,开始走合作化的道路,生产关系发生了一次变革。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有幸地发现了两张“罗源县第七区供销合作社”1953年12月26日发行的“股票”(图3-1)。这两张股票的持有者为八井村民雷木杉与雷志森父子,他们各购买了“壹万伍仟元”(相当于15元)。
  1955年12月,在合作化高潮中,八井乡成立了高级社,八井、横埭、竹里等畲村的初级社和互助组及单干户,全被组织进“八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中。1958年,在公社化的高潮中,八井高级社的所有人也报名参加人民公社。在1958年10月1日成为罗源县城关人民公社八井营。八井地区的畲民把原先的土地及生产资料全部转为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至此社会主义制度完全建立起来。八井畲村的生产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由于“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的折腾,群众生活也出现了困难。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精神,实行按劳分配后,人民的生活逐步有所好转。1961年5月,县里增设人民公社,八井大队隶属城关区小获人民公社。1962年2月调整社队规模,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改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到队。实行粮食分配与实际投工、投肥挂钩的分配办法,社员的生产积极性逐渐提高。1966年6月,八井大队归属松山人民公社,仍管辖竹里、横埭村。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反对“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的运动中,八井畲民又经历了一次折腾。
  1978年11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公社体制发生重大变化。1984年9月,实行政社分设,取消人民公社,恢复乡镇建制,八井村的经济体制再次发生了重大的变革。1982年底全面实行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再次极大地唤醒了畲民的生产积极性,至20世纪80年代末,已基本解决了粮食口粮问题,农村经济再次发生了飞跃,生产关系中也开始了新的变化,随着承包期限的延长,生产经营的个体化与自主权已成了时代的主旋律。而在这以后的20年发展中,为了应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对八井畲村的冲击,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变化,如三五户,七八户不等的联户,甚至跨越了本村的界限的联户也开始出现;民间的土地租种和“轮租”等形式也开始出现。所有这些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事物,它们在农村生产关系变革中的作用和地位,还有待我们更深入、细致的观察和研究。

知识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出版者:云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对福建省罗源县八井村畲族的调查,依次介绍了其概况与历史、生态环境、经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社区管理、法律、民居建筑、风俗习惯、口传文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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