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别游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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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文化读本》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042
颗粒名称: 一、告别游耕
分类号: K28
页数: 3
页码: 26-28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畲族在历史上的迁徙、定居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唐以后,畲族与汉族开始形成杂居格局,受汉族影响,畲民开始定居的农耕生活。明清时期,许多畲族人迁徙到福建的北部地区,延续原始的游耕方式。随着与汉族的交往频繁,畲族人从汉族农民身上学到了许多农耕技术,开始择地定居、以农为业的尝试。畲民在定居后,虽然有一部分人拥有少量土地自给自足,但更多的人成为佃农。在清朝时期,畲民被编入户籍,承担赋税义务,标志着他们正式告别了原始游耕时代,开始了定居农业的历史进程。
关键词: 福建省 历史文化 畲族乡村

内容

畲族历史上是一个游耕民族,刀耕火种,去瘠就腴。唐以后大批汉人开始进入畲族聚居的漳、汀地区,畲汉人民开始形成杂居格局。受汉族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这些地区的畲民不再延续早先的游耕,开始定居的农耕生活,与汉族兄弟(闽西的客家、闽南的福佬)一道共同开发漳、汀二州。宋明以后,这些畲民在许多方面与汉民深度融合,在耕读文化的背景下,不少人通过自身努力取得骄人的成就。
  与此同时,其他畲区仍为“化外之地”,许多畲民依然延续着古老的游耕方式。明清时期大批畲族向北迁徙正是原始游耕的继续。从粤东到闽西,再到闽中,再到闽东,这种生产生活方式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畲族在新居地住下以后,与当地汉族的交往日益频繁。他们从汉族农民身上学到了许多农耕技术:畲族没有铁匠匠.他们就从附近汉族社区引进锄头、犁耙、砍刀等铁制农具。这样,生产效率和效益都大大提高。他们还亲眼看到并且开始亲身体会到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比较安定,收益也相对可靠,于是不再留恋昔日的“游耕”,从而开始择地定居、以农为业的尝试。
  一部分畲民依靠自己开垦的少量土地得以生存,更多无地、少地的畲民只好租种汉族地主的田地和官山,成为佃农。
  畲族定居之后,因社会认同畲族“始祖乃高辛皇帝敕居山巅,自食其力,不派差徭,历代相沿,由来已久”之说,明末清初,封建官府对畲民一直采取“无为”态度,并禁止基层官吏骚扰他们。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福宁知州董鸿勋在各县立碑勒石:“永禁各都、乡、保滥派畲民差徭。”①
  乾隆二年(1737年),福宁府奉旨绘画畲民图册进览,清政府仍准畲民不编丁甲,免派差徭,循例古法,勒石示谕。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更定清初编置户口牌甲之令,规定“各省山居棚民,按户编册”(《清史稿》卷一二〇)。此后,福建各地畲民和汉民一样,全面实行编甲管理,并和汉民一样承担照章完粮义务,正式成为封建国家的“子民”。“畲即承赋如居民”(《临汀汇考》卷三)“其有田产者亦
  必输粮而给官差”(民国《长汀县志》卷三五)。畲民按户编册后,“各都、保遂有滥派、索贴之弊”,“滥派畲民差徭”。地方官府为此多次出示严禁:“毋得仍前滥派畲民差徭,借端索贴扰累,并索砍竹木等项,俾得安生业。倘敢故违,许受累畲民指名直禀,以凭掌究。”①除官家“滥派、索贴”之外,畲民还常遭受地方不法之徒偷盗、勒索等骚扰。地方官府视情颁布“禁骚扰”告示,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畲民的权益。这些文告在一些畲家族谱中仍可见到,今宁德飞鸾长园畲村还保留一面宁德县正堂光绪三年(1877年)的禁碑,严禁“匪徒窃取滋扰”。
  畲民编图隶籍、编户纳粮,标志着他们正式告别了原始游耕时代,开始了定居农业的历史进程。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文化读本

《福建畲族文化读本》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六章,从畲族概貌、福建畲族、忠勇精神、凤凰情结、民俗风情、畲族歌言等方面叙述畲族的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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