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古代畲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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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文化读本》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02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古代畲族社会
分类号: K288.3
页数: 9
页码: 5-13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畲族的族称来历以及其在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发展历程。畲族在历史上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漫长转变,其族称“畲”反映了其生产方式和居住方式的特点。在隋唐时期,畲族主要聚居在闽、粤、赣三省交界的地区。到了宋元时期,随着与汉族的交往增多,畲族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但同时也面临了来自官府和汉族豪强的剥削和压迫。明清时期是畲族大迁徙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畲族人民进行了长期的抗元斗争,并在福建、浙江、江西、广东、湖南、湖北、安徽等省的山区定居下来。
关键词: 畲族 历史发展 古代

内容

一、隋唐时期
  尽管畲族的早期历史至今还有许多疑问没有完全解开,但是根据目前可以掌握的文献资料,学术界对畲族历史发展的大致轮廓还是有一个比较一致的基本认识的。
  至少在公元6世纪末至7世纪初(大致相当于隋朝),在以广东省潮州凤凰山为中心的闽、粤、赣三省交界的广大地区,出现了由畲族先民组成的一个比较稳定的人类共同体。“汉文史书通常把唐宋时期在这一带活动的少数民族泛称为‘蛮僚’‘峒蛮’‘峒僚’等等”。①迄今这一带自然村落地名中含有“畲”字的尚有两三百个,说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在遥远的古代就有畲族先民聚居。
  唐以后,在汉族文化的影响下,畲族社会从原始社会跳跃式地直接进入封建社会。这一过程是长期的、缓慢的、渐进的。大概从唐代开始至明清时期,封建社会才完全确立,并且得到一定的发展,前后经历一千年左右。②
  唐朝是畲汉发生较多联系的最早时期。这时的畲族还聚居在潮州③和漳州④,这里当时还未开发,十分荒凉,社会经济还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游耕农业阶段。由于畲民生活的大山深处是野兽出没之地,所以狩猎经济也相当发达。
  唐朝早期,封建王朝为了“靖边方”,加强了对潮州地区(当时漳州尚未建立)的统治。唐总章年间(668—670年)河南固始人陈政率唐军进入畲族先民聚居地区,造成畲族社区的第一次大震荡。史称“僚蛮啸聚”。这一历史事件反映了当时“畲族先民的人口规模,从而透露了畲族先民在潮州已有数百年的历史”。⑤
  为了对付畲民的反抗,唐政府采取了高压政策,结果反而激起更大的反抗。著名的雷万兴、蓝奉高等起义就发生在这时。最后唐军用武力熄灭了反抗之火,设置了汀州①。
  后来唐政府采纳了陈政之子陈元光的建议,改变了政策,缓和阶级矛盾,招抚散居在山岭中的畲民,把他们纳入官府的管理之中;同时将大批内地汉民迁到这里。畲汉两族人民形成杂居格局,史载“民僚杂处”,“渐成村落,拓地千里”(清·杨澜《临汀汇考》卷一)。畲汉人民以辛勤的汗水,共同开发漳汀二州。
  唐政府的所作所为打乱了畲族原有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方式,并强迫他们交纳租税、贡赋,对畲民施行封建剥削;一些向往自由的畲民,为了摆脱官府的控制而“适彼乐土”,开始迁移他处。当时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开启了日后畲族大规模迁徙的漫漫历程。
  二、宋元时期
  宋代畲民的活动地域基本上仍在原来的聚居范围内,但是社会经济比唐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由于与汉族的交往日益频繁,在生产关系和观念形态方面不断受到汉族强势文化的影响,从而加快了畲族社会的封建化进程。
  刘克庄的《漳州谕畲》记述了宋代闽南地区的“畲事”。整体地说,宋代畲民基本上还是“刀耕火种,崖栖谷汲(在山上居住,到溪谷取水)”,“不悦(役)不税”(不服徭役,不交租税),“有国者以‘不治’治之”(统治者用“不去管”来管理他们)。但是宋室南迁以后,随着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南移,南宋政府加强了对畲族社区的统治,封建官府和汉族豪强地主对畲民的赋税征收和土地掠夺也随之加重。
  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畲民内部也开始了阶级分化,南宋末年漳州畲族地区出现了酋长。史志上记述,“南畲三十余所酋长各籍户口三十余家,愿为版籍民”(清光绪《长汀县志》卷三十二),说明酋长已成为畲族内部的统治者,管辖三十多户,并愿纳入政府管理。文献上还记述,元初畲族内部有“无恒产”与“有恒产者”(《元史》卷一三)之别。少数“有恒产”者是建立在大批“无恒产者”的基础上的,加上官府和汉族豪强的剥削,广大畲民的贫困化日益加深,许多人被迫铤而走险,选择了逃亡的反抗道路。
  宋代畲民的迁移尚在较狭小的区域内缓慢地进行。
  入元以后,统治阶级实行民族分化政策,社会矛盾十分尖锐。这一时期畲民的迁移活动也更加频繁,迁移主要表现为军事行动性质,所以行军路线也可以看作是迁徙路线。畲族人民为了反抗元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不断起义,组成“畲军”,连年征战;反元斗争的烽火几乎燃遍所有畲族社区,福建是当时抗元斗争最激烈的省份之一。
  畲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起并肩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的残暴统治。
  三、明清时期
  (一)迁徙定居
  明清是畲族大迁徙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前面说过,畲族的迁徙从唐代就开始了。到了明清,畲族经过长期的动荡和迁徙以后,在闽、浙、赣、贵、粤、湘、鄂、皖等省的广大山区定居了下来。一般地说,福建畲族多迁自广东,浙江、江西畲族多迁自福建,安徽畲族迁自浙江,湖南、贵州畲族迁自江西。
  明清时期畲族的大迁徙比元代更频繁、更广泛,而且线路复杂。迁徙的原因一方面是畲民传统的刀耕火种、去瘠就腴的生产生活方式使然,同时与封建政府招民垦荒的政策密切相关。
  由于长期的战乱,使得土地抛荒,经济凋敝。明初以“招集流民,劝农兴学”为基本国策,还规定“新垦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派征税收)”(《洪武实录》卷二四三)。清顺治初年也规定了一系列招民垦荒的措施:“凡各处逃亡民人,不论原籍别籍,必广加招徕,编入保甲,俾之安居乐业。察本地方无主荒田,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清世祖实录》卷四三)清政府还以招徕流民的数量作为考核任免地方官的重要标准。
  这些措施有效地为广大长期流徙各地、住无定处的畲民提供了一个落籍安居的政策背景。
  由于畲民在到达新的居住地之前,那些地区自然条件比较好的平川谷地都已被“先入为主”的汉民开发得比较充分,甚至连许多山区也得到开垦,畲民只能在尚未充分开发的、自然条件更为艰苦的山区或者半山区安营扎寨,搭寮架屋,自成村落。
  畲民在垦荒造田、从事定居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大量学习汉族的先进生产技术,使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他们还根据山区的特点,用自身长期积累的生产劳动经验,为新居地的文明与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官府管理
  官府对畲族新移民采取刚柔并济的手段进行封建统治,在强迫人民顺从的同时也采用怀柔手段,尤其重视政治教化。
  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理学家王守仁为巡抚南赣都御史,面对正在发生的赣南“輋寇”之乱,他在采取军事镇压的同时,对乡民进行劝谕。还订立《南赣乡约》,要求乡民(包括畲民)共同遵守:“孝尔父母,敬尔长兄,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伤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诫,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清同治《南安府志》卷二十五)用儒家道德来“规范”乡民的行为。
  清康熙九年(1670年),康熙皇帝颁行《圣谕十六条》(《清史稿》卷六),用儒家伦理“兴行教化,作育人才”。该“十六条”同样对定居后的畲民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更定清初编置户口牌甲之令,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规定“各省山居棚民,按户编册”(《清史稿》卷一二〇)。此后,畲民和汉民一样,全面实行编甲完粮,在获得官府保护的同时,也必须承担法定的封建义务,标志着畲族社区的封建关系完全确立。
  (三)历史名人
  定居的农耕生活使畲民在政治和文化方面有了与汉族相同的追求。在家族耕读文化氛围的影响下,不少畲民知识分子经过自身的刻苦努力,取得了令人刮目的成就。
  明初,在福建省崇安县将村里(今武夷山市星村镇)出了一对诗人兄弟蓝仁和蓝智。兄弟俩深受朱熹流风余韵的影响,成为当时的著名诗人。后人评价他们的诗作“老成熔炼”,为当时“闽中十才子”之首,并称“崇安二蓝”。
  蓝仁(约1352—1400),字静之,少时喜读诗书,师从元末高士杜本,遍踏武夷诸峰,忘情山水之中。他开办“武夷书院”,招徒设讲,献身教育,一意为诗,是当时颇有诗名的高洁之士;著有《蓝山集》。其弟蓝智(约1357—?),字明之,任广西按察司事,以清廉著名,著有《蓝涧集》。《蓝山集》和《蓝涧集》合称《二蓝集》,收入《四库全书》。
  清代畲民更是名人辈出。
  先介绍一个军功卓著的畲民家族。
  蓝理(1649—1720),字义山,福建漳浦石椅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清廷任命施琅为水师提督,收复台湾,蓝理率诸弟投身军中。在攻打澎湖的战斗中,蓝理作为前锋将官,身先士卒,勇往直前。在战斗中,腹部受伤,仍然拖肠血战,击沉敌战船二艘,克定澎湖。台湾平定后,蓝理因战功受到朝廷嘉奖,康熙帝赞誉他为“破肚将军”,升任浙江定海总兵,后升福建提督。康熙帝曾两次为蓝理题词:“勇壮简易”“所向无前”。题词镌刻在位于今漳州新华东路的石牌坊上,牌坊巍峨壮观,雕刻精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蓝廷珍(1664—1729),字荆璞,蓝理族侄,因战功被清廷破格提拔为福建澎湖副将;不久,升为南澳总兵。康熙六十年(1721年),随施琅入台湾平朱一贵。雍正元年(1723年),擢为福建水师提督,加左都督。
  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号鹿洲,蓝廷珍族弟。康熙六十年曾随廷珍统师入台湾,参与军事,筹划治台方略。提出“治台十九事”:信赏罚,惩讼师,除草寇,治客民,禁恶俗,儆吏胥,革规例,崇节俭,正婚嫁,兴学校,修武备,严守御,教树畜,宽租赋,行垦田,复官庄,恤澎民,抚土番,招生番。后之治台者,多以为法。雍正时曾任普宁知县,又迁广州知府。蓝鼎元为人清正,“居官有惠政,长于断狱”,“听断如神”,有“南包公”之誉。民间还以他的事迹为蓝本,编成公案小说《蓝公案》。著有《平台纪略》《鹿洲初集》《东征记》《鹿洲公案》《女学》《绵阳学淮》《潮州府志》等。蓝理、蓝廷珍、蓝鼎元并称“蓝氏三杰”。
  蓝元枚(1753—1787),字卜臣(一作简侯),号苌溪,蓝廷珍孙。历任台湾、金门、苏松三镇总兵,康熙四十九年(1782年)擢江南提督。乾隆五十二年授福建陆路提督,后调任水师提督,驻台湾平林文爽。英年早逝,殁于军中,与其祖廷珍同谥襄毅;祖孙二人并称为“公孙提督”“大小襄毅”。
  清代畲民还出了不少文化名人。
  雷鋐(1696—1759),字贯一,号翠庭,福建宁化人,清代理学家。雍正进士,殿试第一,曾被召至上书房任日讲起居注,后任浙江提督学政,官至左副都御史。史称雷鋐“和易诚笃,论学宗程、朱……与方苞友,为文简约冲夷得体要。”著有《经笥堂集》《自耻录》《读书偶记》《象山禅学考》《阳明禅学考》《励志杂录》等。①
  清代畲民中还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建筑大师世家。
  雷发达(1619—1693),字明所,江西南康府建昌县梅棠新庄(今九江永修县梅棠镇新庄村)人。清代著名建筑大师,是宫廷“样式房”②的掌案(总设计师)。雷发达和他的后人雷金玉、雷家玺、雷家玮、雷家瑞、雷廷昌等掌管清代宫廷样式房达200年,世称“样式雷”。
  我国现代著名的建筑学家梁思成在《中国建筑和中国建筑师》一书中写道:“在清朝260余年间,北京皇室的建筑师成了世袭的职位。在17世纪末年,一个南方匠人雷发达来北京参加营造宫殿的工作。因为技术高超,很快就被提升担任设计工作。从他起一共七代直到清朝末年,主要的皇室建筑如宫殿、皇陵、圆明园、颐和园等都是雷氏负责的。这个世袭的建筑师家族被称为‘样式雷’。”
  “样式雷”对中国传统建筑有许多创造性的贡献。如在工程施工前,不仅能绘制出建筑图样,还能按图纸1:100或1:200的比例制作模型小样进呈内廷,以供审定。模型用草纸板热压制成,称为“烫样”。烫样能够拆装,既可一览总体造型与外部结构,又能拆开细看内部结构和布局;其中台基、瓦顶、柱枋、门窗以及床榻桌椅、屏风纱橱等均按比例制成。“样式雷”烫样独树一帜,是了解清代建筑和设计程序的重要资料;它同时也表明了以雷发达为代表的我国古代建筑师高超的建筑艺术水平。
  在修建清宫的设计中,雷发达对中线上的建筑物既保持严格的对称,又对主轴两侧次要轴线上的建筑物采用大致对称而又灵活变动的格局。被海内外推崇为我国古代建筑中线对称设计的典范。
  “样式雷”设计并主持修建的清代建筑占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五分之一,堪称近代世界建筑史的巨匠。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文化读本

《福建畲族文化读本》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六章,从畲族概貌、福建畲族、忠勇精神、凤凰情结、民俗风情、畲族歌言等方面叙述畲族的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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