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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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4970
颗粒名称: 一、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2
页码: 245-2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市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与铁湖村经济活动无关联,仅存在土地使用关系。宣传材料将两者混为一谈,造成统计混乱。
关键词: 福安市 铁湖村 经济开发区

内容

1992年初,在全国开发区建设热的浪潮中,在福安市政府和福建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应运而生。这是迄今为止福安市惟一的村级经济开发区。由于该开发区冠以“铁湖”的村名,同时突出了“畲族”的民族性,故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建立使铁湖村的名声大震。
  实际上,除了铁湖自然村从被征用的土地获得一定的补偿、从开发区的基础建设中获得一定的好处外,整个行政村的经济活动与开发区的建设没有任何关系。这个冠以“铁湖畲族”的经济开发区完全由城阳乡政府管理,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任、经理均由一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铁湖村的党支部和村委会不参与任何管理,不享有利润分成,甚至也不知道开发区内的基本情况。开发区与铁湖村的关系,实际上仅是土地使用的关系:即开发区建立之初占用了铁湖自然村的16亩耕地(15亩水田、1亩旱地),按照每亩1万元~1.1万元的价格给予村委会补偿,而这16亩耕地的征购粮仍然由铁湖自然村的居民负担。开发区管委会则以更高的土地价格对外招商引资,至1997年,在开发区已办起了3家铸钢厂,3家石板材厂,2家汽车旅馆,1个加油站和1家货运站。这些企业均招收外地职工,没有一名铁湖村的居民被这些企业所吸收,故村干部和村民们的意见都很大。如今铁湖村居民要想利用开发区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发展第二、三产业也很不容易,例如在公路边开一家60平方米的商店,仅地皮费就要花1.6万元,这是一般村民承受不了的。
  然而,在几乎所有有关铁湖村的宣传或介绍材料中,都将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与铁湖村混在一起,将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视作铁湖村经济的一部分。由于将互不相干的两个经济实体混在一起,这至少会在统计上造成混乱。在不同的宣传或介绍材料中,1996年铁湖村工农业总产值少的有855万元,多数材料中均为1360万元。①城阳乡经管站的《农村经济统计报表》未将开发区的经济活动列入铁湖村中,显然要真实得多,其统计显示铁湖行政村1996年的总收入为80万元(各子项相加为76.6万元),其中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收入为14万元,按调整后的数据(76.6万元,下同)计算,仅占全村经济总收入的18.28%。
  不过,铁湖畲族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对铁湖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生了很大影响。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福安市畲族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十余个民族为对象,在以县为半位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著而成。每卷分为综合篇、典型篇、专题篇等三部分,全面反映所调查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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