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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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478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口与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
页数: 8
页码: 14-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市人口增长迅速,畲族人口数量多,男女比例失调现象逐渐减少,年龄构成变化反映了计划生育成效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关键词: 福安市 人口 计划生育

内容

一、人口发展
  (一)1949年以前福安县人口状况 福安县境人户的记载始见于明代,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福安县共有7410户、25,663人,每户平均3.46人。明末清初福安人口下降,至清末猛增,清宣统三年(1911年)约为54,600余户、335,846人,户均6.15人。民国时期,由于受灾荒、战争和瘟疫的影响,人口死亡率高,总体呈减少趋势。1949年1月,全县人口降至52,770户、225,702人,户均4.28人。38年中共减少110,144人,年均减少2899人。自宋代至民国时期,福安居民都以汉族为主。畲族于唐末开始迁入闽东地区,大量落籍福安则在明清时期。有关福安畲族人口的记载,最早见于清光绪十年(1884年)的《福安县志》,称“各都畲民村居”182个,具体人户不详。据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福建统计年鉴》记载,福安畲族已有2000户、8400人,占当年福安人口总数的2.96%。
  (二)1949年以后的人口增长 1949年12月统计,福安全县有76,222户、238,185人,户均3.12人。1949年~1959年,年均人口增长率为42.8‰。1960年~1965年,因受3年自然灾害的影响,人口呈下降态势。1966年~1990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17.5‰,平均每年增加7508人。1990年,全市有125,394户、525,580人,户均4.19人。其人口数为1949年的2.21倍。1996年福安市共有134,620户、575,560人。
  (三)福安市畲族人口的发展据1952年4月的统计,福安县10个区610个村的畲族居民,共8711户,28,258人。据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福安畲族人口为30,743人,占全县总人口260,533人的11.80%,占福建省畲族人口96,375人的31.90%。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福安畲族人口为37,195人,占全县总人口322,859人的11.52%。畲族人口比1953年增加6452人,增长20.99%,年平均增长1.75%。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福安畲族人口为53,813人,占福安总人口477,642人的11.27%。畲族人口比1964年增加16,618人,增长44.68%,年均增长2.0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福安畲族人口为58,002人,占福安总人口525,580人的11.04%。畲族人口比1982年增加4189人,增长7.78%,年平均增长0.97%。如果以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与1953年第一次普查相比,畲族人口在37年中增加27,259人,年平均增长1.73%。与全市人口增长趋势相比,增长率少0.18个百分点。据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国畲族总人口为630,378人,福建省畲族人口346,382人,福安畲族占全国畲族总人口的9.20%,占福建省畲族人口的16.75%,可以说福安是我国畲族人口最多、最集中的一个市(县)。
  二、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福安历史上重男轻女。溺女婴现象十分严重,造成男女比例失调。如1935年,女性每100人与男性之比为145.85,1936年为137.1。
  1949年以后,男女性别比的差距逐渐缩小。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女性每100人与男性之比为146.95,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为135.42,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为121.62,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117.95。男性占人口的比例一般是农村高于城镇。
  福安市畲族人口性别构成与汉族类同。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畲族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9.16∶100,男性所占比例比全市的平均值高1.21个百分点。据1989年统计,畲族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0.03∶100(表1-2)。
  (二)年龄构成1949年以后,福安人口迅速增长,人口由成年型转变为年轻型。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市14岁及14岁以下儿童占总人口的35.68%;15岁~64岁人口占59.27%;65岁以上老年人占5.05%。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福安市人口随着年龄的提高,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比例逐渐减少。与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14岁及14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38个百分点;15岁~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60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2个百分点。这种现象表明了福安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使人口的出生率有所下降,长寿老年人数量增加。据1947年统计,福安县共有70岁以上人口4809人,到1990年,7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9,241人。福安畲族人口的构成与全市人口构成基本相同,仅略有差异。1990年,全市有4个百岁以上老人,其中畲族1人。畲族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3.74岁,比全市中位数23.55岁稍高0.19岁。
  (三)文化构成 据统计,1937年,福安全县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86.2%,非文盲中进过学校的只占4.6%,其余的大多数属进过私塾,粗识文字。据1945年统计,文盲占总人口(215,912人)的81.37%。非文盲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有126人,占总人口的0.06%;受过中等教育的2506人,占总人口的1.16%;受过初等教育的14,043人,占总人口的6.50%;进过私垫的23,547人,占总人口的10.91%。1949年以后,国家实行普及教育政策,人口文化程度逐年提高。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福安市每万人口中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56.1人,比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19人)增长了1.95倍;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465人,比1964年(124人)增长了2.75倍;初中文化程度1139人,比1964年(291人)增长了2.91倍;小学文化程度5170人,比1964年(2259人)增长了1.29倍。从地域分布上看,城镇人口文化程度较高,畲族聚居地区和偏远山区人口的文化素质较低。
  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在6岁及以上畲族人口(52,634人)中,大学程度75人,占总人口的0.14%,比1982年提高0.06个百分点,较全市水平低0.49个百分点;高中程度(包括中专)831人,占1.58%,比1982年提高0.37个百分点,较之全市水平低3.69个百分点;初中程度2340人,占4.45%,比1982年提高1.28个百分点,较之全市水平低8.47个百分点;小学程度33,132人,占62.95%,比1982年提高24.60个百分点,较之全市水平高4.57个百分点。全市畲族15岁及以上人口为40,985人,其中文盲、半文盲15,133人,占该年龄段人口的36.92%,较之全市平均值高9.82个百分点。
  (四)劳动力分布 福安劳动人口历史上以农业为主。1949年以后,劳动人口的分布有了较大变化。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市劳动人口的产业分布为:第一产业人口135,822人,占在业人口的69.35%,比1982年增加6731人,增长5.21%;第二产业24,284人,占在业人口的12.40%,比1982年减少1835人,下降7.03%;第三产业35,741人,占在业人口的18.25%,比1982年增加9382人,增长35.59%。按城乡分,城镇第一产业人口50,629人,占全市第一产业人口的37.28%;乡村第一产业人口85,193人,占全市第一产业人口的62.72%,乡村是城镇的1.68倍。城镇第二产业人口20,549人,占第二产业总人口的84.62%,而农村仅占15.38%,城镇是农村的5.5倍。城镇第三产业人口28,148人,占第三产业总人口的78.76%,而农村为7593人,仅占21.24%,城镇是农村的3.7倍。在第一产业中,农业人口占首位,为131,554人,占第一产业人口的96.86%,占在业人口的67.17%;其次为渔业,从业者3297人,占2.43%,再次为林、畜牧、水利业,共占0.71%。1990年,全市不在业人口为170,445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2.43%,较1982年下降了2.93个百分点。
  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1990年,福安畲族在业人口24,411人,占全市畲族人口的42.09%,较全市在业总人口的比重高4.83个百分点。畲族在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者22,595人,占92.56%,比全市第一产业人口所占的比重高23.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为878人,占3.60%,较全市的比重低8.8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938人,占3.84%,较全市比重低14.41个百分点。
  (五)人口分布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福安市乡镇人
  口分布最多的韩阳镇有59,945人;人口在4万以上的有赛岐、甘棠二镇;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有下白石、溪柄二镇和潭头、溪潭二乡;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有上白石镇和城阳、湾坞、康厝、穆云、社口5个乡;其他乡镇的人口都在1万人以上,人口最少的晓洋乡有10,918人(表1-3)。
  福安畲族遍布于全市19个乡镇的429个行政村及街道,人口分布面达全市村、街总数的90.89%。从地理上以横贯福安中部的长溪(交溪)为界,长溪西部畲族人口39,777人,占西部总人口(232,244人)的17.13%;东部畲族人口18,225人,占东部总人口数(293,338人)的6.21%。
  三、计划生育
  (一)人口增长与计划生育 1949年以后,福安人口增长迅速,1957年出生率高达43.04‰,自然增长率从1951年的17.4‰增至31.59‰,形成福安1949年后的第一个人口增长高峰期。1959年~1961年,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1960年自然增长率出现负数,1961年自然增长率为9.06‰,是福安1949年以来人口增长的低谷时期。1962年~1965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人口出生率迅速提高,1962年人口出生率高达40.45‰,人口自然增长率达32.25‰,4年平均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9.92‰,是1949年以后福安第二个人口增长高峰期。1965年~1973年,福安人口持续增长,年均自然增长率为25.33‰。80年代以后,随着计划生育措施的全面落实,人口逐步走上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正常轨道。1983年~1990年的年均自然增长率为8.36‰,除1989年为11.02‰外,其它年份都在10‰以下。1991年~1996年的人口增长有所回升,1993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到13.13‰,1996年又下降到12.45‰。
  福安的计划生育工作始于1963年,当年中共福安县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时成立计划生育技术领导小组。1971年7月,成立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卫生局合署办公。1975年,计划生育办公室从县卫生局分出,成立专门机构。1984年4月,改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988年,成立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1989年,成立县计划生育协会,各乡、镇设立分会。1990年,建立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同时各乡镇和街道成立计生服务所,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均配备计划生育管理员。福安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网络化和制度化。
  (二)政策措施 从1963年开始的计划生育工作至1975年主要是进行宣传教育。1975年在开展人口生育情况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1976年~1985年10年人口增长计划。1979年3月,福安县人民政府贯彻国家提出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号召,实行和强化“奖励生育一胎、限制生育二胎、严禁生育三胎”的措施和工作,开始实施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并根据“晚”(晚婚晚育)、“稀”(生育胎次间隔5年以上)、“少”(最好生一个)的原则,控制多胎生育。规定凡生育3胎的夫妇一方实行结扎手术。1988年7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后,福安县人民政府也制定颁行《贯彻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对晚婚晚育夫妻表彰或奖励的具体内容,对违反计划生育者实施处罚,从而使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福安市畲族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十余个民族为对象,在以县为半位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著而成。每卷分为综合篇、典型篇、专题篇等三部分,全面反映所调查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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