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4780
颗粒名称: 二、行政区划
分类号: D633
页数: 3
页码: 12-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市行政区划历经多次变革,从解放初的14个乡镇到撤县建市,现辖13个乡(镇、街道),其中3个畲族乡。
关键词: 福安市 畲族 行政区划

内容

1949年7月19日,福安县解放,在原有14个乡镇设立14个乡(镇)人民民主政府。10月调整行政区划,全县分设7个区,统辖146个保,2089个甲。
  1950年4月,福安县废除保、甲制度,实行县、区、乡三级政制。全县设10个区、128个乡。1952年调整为123个乡。1953年,全县分为12个区、142个乡。同年2月8日,在原第十一区畲族聚居的仙岩乡建立“畲族仙岩乡自治区人民政府”,这是福建省建立的第一个畲族乡自治区政府。但由于畲族的民族成分没有正式确定等原因,该自治区政府被撤销并入湖坂乡,改称仙坂乡。
  1957年,贯彻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福安县先后建立了13个民族乡,辖有216个自然村。1958年7月,福安县撤区并乡,全县分11个乡、2个镇和1个区(柘荣区)。9月,乡镇改为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畲族乡被撤消,分别并入相应的人民公社。全县15个人民公社,下辖445个生产大队。
  1961年7月恢复区建制,原15个公社改为15个区。8月,福安县12个区1个镇调整为10个区、2个县属镇和1个县属人民公社,下辖98个乡(即小公社)。全县辖有844个生产大队。1962年,全县设11个区、3个镇,下辖98个公社(即乡)。同年恢复仙岩、凤洋、山岭、茶洋、竹岭5个少数民族公社。1966年实行区、大公社并存制度,区、公社、镇建制时有变动。至1984年,废弃“政社合一”制度,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政权。全县共有5个镇、13个乡,其中有坂中、康厝、穆云3个畲族乡。1989年,全县调整为7个镇,12个乡,其中3个畲族乡(见表1-1)。
  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福安撤县建市(县级市)。1993年,福安被国务院列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1996年,全市设11个镇、7个乡(含3个畲族乡)、3个街道办事处和赛岐、穆阳2个经济开发区,农村下辖447个村民委员会,3772个村民小组。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福安市畲族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十余个民族为对象,在以县为半位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著而成。每卷分为综合篇、典型篇、专题篇等三部分,全面反映所调查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阅读

相关机构

国务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安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