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清时期闽浙赣山区经济的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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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3810
颗粒名称: 二、明清时期闽浙赣山区经济的开发
分类号: K288.3
页数: 6
页码: 189-194
摘要: 本文探讨了明清时期闽浙赣山区经济的开发。
关键词: 明清时期 经济 闽浙赣山区

内容

唐宋时期,福建等地的开发主要以沿海或平原地区的农业开垦为主。南宋以后,随着汉族移民对瘴气免疫能力的提高以及通过水利设施建设而对环境的改变,使得南迁汉人能够逐渐深入华南地区河谷地带。及至明代,山区丰富的资源以及政府优惠政策推动,广大沿海平原地带得到较全面的开发,如有诗歌形容明代建宁府“水无涓滴不为用,山到崔嵬犹力耕。”②
  商品的生产、加工获利更多,是山区开发和经济作物得以广泛种植的主要利益驱动因素。《八闽通志》称:“民惟邦本,而食货所以养其生,资其用者也。闽地负山滨海,平衍膏腴之壤少,而崎岖硗确之地多。民之食,出于土田,而尤仰给于水利;民之货,出于物产,而尤取资于坑冶。凡是数者,非独民赖以生,而土贡财赋亦由是出焉。”③福建的平原肥沃土地少,山区贫瘠山地多,这样的地理环境,百姓主要从有水利灌溉的土田获得粮食;另外,从矿冶出产物资成为许多百姓赖以谋生、地方借以赋税纳贡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水利灌溉条件差、土地贫瘠的山区,经济作物生产远比粮食种植获利更多,因此被广泛种植。如清代汀州烟草的种植,“因其所获之利息数倍于稼稿……八邑之膏腴田土,种烟者十居二四”,过多的烟草种植造成了汀州“每年少收米谷,不下百余万石”,“以致米价倍增”“民情惶惑”,知府王廷抡批评种烟者“止知图利以肥私”之人。④
  明清山区的普遍开发吸引了大批的流动人口,如康熙《瓯宁县志》曾记载当时闽东北山区不仅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大量无主荒地,又不征税,因而吸引了大量流寓百姓参与开发山区,其文曰:“吾尝闻吴越之民童而出,白首犹未归者,此又何说哉?大率建利在山,不主而不税,木、竹、矿、铁、笋、纸、茶、苎、菰、蕈、榛、栗之属,有力者自为之,故流寓者往往不返。安土重迁,亦利在则然也。”①可见,经济作物种植在流动人口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早在明初,一些地方官就在粤北地区招徕百姓,“相地所宜,教植苎麻,民获其利。”②苎麻因获利较高,成为招徕百姓、吸引移民的重要因素,苎麻的生产,也使得区域间的人口流动愈加频繁。以闽东北的寿宁县为例,明代冯梦龙在《寿宁待志》中,对本县苎麻产业记载尤为详细,各个里甲种植麻、苎的情况如表5-1所示。可见,苎麻生产非常普遍,往往整个甲的居民都在从事苎麻种植,而相对来讲,粮食生产较少,居民经常是通过苎麻生产的收获来“完粮”,所以方志中有“粮少,易完”记载,侧面说明苎麻生产对当地百姓经济来源的重要性。种植麻山,与粮食生产相比较而言,需要一个生产周期,往返于各地,有时候“历年不归”,直接在种麻的地方定居。《寿宁待志》卷上《风俗》称:
  寿民力本务农,山无旷土。近得种苎之利,走龙泉、庆元、云和之境如鹜,田颇有就芜者,此不可不责之田主也。苎山亦曰麻山,一年三熟,谓之“三季”,富者买山,贫者为佣,中人则自力其地。力薄则指苎称贷,熟而偿之。怀妻子者,鬻苎则一归,归日必联袂同行,备不良也。冬削草毕,逼岁还家。凡完粮、结讼必候苎熟,荒则否。或失利而历年不归,或得利而携孥久住,寿民之土著者少矣。奸民之在外为非,必托言麻山,然不可诘也。间有鄙民举发,而其党互蔽。民首一盗,无何,首者被讼。官捕一盗,无何,捕者亦被讼。非强有司力为担持不可,令人益思汉吏耳。
  又称:
  寿民取材于山,立屋颇省。四围垒土,或用木板,亦不甚费……屋成亦不甚惜,若移家苎山则空之,还复葺焉。久者一二十年不返,盗卖傍侵,遂生雀角。①
  可见,经济作物加快人口的流动,寿宁乡闽浙、闽赣的一些周边县域来回流动,有的一年一归,有的甚至直接长住移民的县份;另外,经济作物打破了原本稳定的社会结构,商业因素增加,另外社会人口的流动使得一些“奸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蓝靛种植与苎麻种植一样,对一个地区社会流动人口的影响颇大,我们从这些经济作物的种植,大体了解了从汀州到闽东、浙南流动人口的概况。
  商品经济的浪潮下,不仅仅是汀州人到闽东浙南种植经济作物,本地也有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参与了这种运动,一些记载说明漳州、泉州、延平等地居民也参与其中。如民国《南平县志》称:“依山傍谷,诛茅缚屋而居,曰棚民,携山禾、山芋、桐、茶、杉、漆、靛、苎、番薯之种,携眷而来,披荆棘,驱狐狸种之,率皆汀、泉、漳、永之民”②。
  经济作物打破了原本稳定的社会结构,随着移入客民越来越多,闽浙赣地区的族群格局出现了变化。康熙初人记载,赣西北的“袁州接壤于南,为吴楚咽喉重地,百年以前,居民土旷人稀,招入闽省诸不逞之徒,赁山种麻,蔓延至数十余万”①。明末,在赣西北种植麻和蓝靛等经济作物的福建流民正是以闽西流民为主体。康熙年间江西宁都的一些地区也有许多来自福建汀州的移民,“阳都属乡六,上三乡皆土著,故永无变动,下三乡佃耕者悉属闽人,大都福建汀州之人十七八,上杭、连城居其二三,皆近在百余里山僻之产。”②明代末期,从浙江括苍到金华(括婺)一带的深山老林间,“山林深阻,人迹罕至,惟汀之菁民刀耕火耨,艺蓝为生,遍至各邑,结寮而居”。③而在浙江泰顺县,“自康雍以后,多汀州人入山种靛,遂至聚族而居,今皆操汀音”。④嘉庆《南平县志》称:“入山种菰,土人畏其寂寞艰险,强半山汀人和孤客担任”。⑤古田地区畲民也有种菁的,民国《古田县志》记载:“畲民相传为盘瓠之后。深居幽谷,其素艺则开垦荒山,自耕自食,并有栽靛者。其田弃瘠就腴,每耕三年后,则又徙而之他处耕种,又三年亦如之。”⑥说明古田的畲民原来较早生活在深山,并有以种菁为生的,后来慢慢与附近“民居各村与民往来交易”,租赁汉人田地,“能自变易其俗”说明随着汉畲交往的加深,畲民风俗开始改变,这种改变是自发的,而不是外力强加的。这些居民常常数百为群,有的是春来冬去,有的直接留在迁居地过冬种植经济作物。⑦
  在迁移到闽东浙南的一些畲族家族族谱也载有关于先祖种植菁靛的情况。如根据罗源县天堂村钟姓畲族族谱记载,钟姓族人福建长汀大坪迁入连江县保安里真茹村,后在明隆庆年间(1567—1572年),由钟文齐携家眷迁入罗源县西兰乡天堂村定居,并“炼山垦荒”,种植菁靛,修建山路以便运送青靛出售。⑧明清以后,罗源菁靛种植业发达,是当地重要经济来源,其生产的菁靛作为印染原料物资主要输往江浙一带。
  应该来讲,这个时期的畲民活跃在闽浙赣地区绝非历史的个案,其在经济特征上与同一时期的“棚民”有许多相似之处。明中叶以后,中国南方省份出现一种山区移民叫棚民,其中又以闽、浙、赣、皖、湘、鄂等地为最多。史称:“棚民之称,起于江西、浙江、福建三省。各山县内,向有民人搭棚居住,艺麻种箐,开炉煽铁,造纸制菇为业”。①又称:“棚民乃民人搭棚山旷居住,或种麻种箐,开炉煽铁、造纸、作菇为业。”②这些棚民给当地社会带来的重要的影响,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③在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畲客与棚民有相类似的地方。道光年间,严如熤在《规画南巴棚民论》一文中称陕西、湖北、四川等地的山区,“不当徭纳粮,但给地主数贯,亦可赁种数沟数岭。故川楚粤黔安徽无业之民,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依亲傍友,垦荒种地,架数椽栖身。地薄不收,则徙去,统谓之棚民……人聚既多,则良莠莫辨,不安本分者,时有攘窃之行。”④“各厂必年谷丰登,粮价平贱,则匠作得以多雇,一遇旱涝,粮食昂贵,厂商停工,则佣作无资以生。一二奸民倡之以吃大户为名,而景附者多矣”⑤清代武英殿大学士卓秉恬的疏陈,上述三省交界的山区,“纵横千余里,辽阔而硗瘠,叠嶂重峦,深林密箐。厥种三品,苞榖荞豆燕麦。三省无业游民,出钱数百,赁种一沟一岭,侨居其中。迁徙无定踪,谓之棚民。屯聚既多,良莠莫辨,攘夺矫健,所在多有。遇凶饥,一二奸民为之倡,蚁附蜂起。三省地方官辄以华离交错,互相隐讳。酿成大案,莫职其咎”⑥容易生乱是这一类流动人口较为显著的特征,这也引起了各地政府重视,各地官员建议加强棚民的管理,如承认棚民在当地居住的合法性,另外,在棚民中建立保甲之类基层组织,陶澍在《查办皖省棚民编设保甲附片》一文中称:“御史郎葆辰奏请饬查棚民保长以重地方。据称《会典》内载:乾隆四年,户部议准江南福建浙江各府州县内棚民,照保甲例编排户口。”①而在乾隆五年,在闽东北的各县,政府也将畲民纳入编户,时间也与棚民纳入保甲管理大体相同,政府在制定针对棚民、畲民政策时,具有一定相似性。关于畲民纳入编户问题,笔者在下文再详细论述。
  由此可见,“畲客”迁入闽东浙南一带,并非历史的偶然,这与全国的社会、经济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明清之际的倭乱与迁界等重大政治事件为畲民的迁徙提供了良好的历史契机。

知识出处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出版者:海洋出版社

本书从族群边界的理论角度,重新审视畲族形成、发展、变迁的历史过程。在承认族群客观历史文化的同时,重点研究历史上“他者”(主要是汉族)对“畲”的社会定义以及“自者”(主要为南方非汉族群)自我族群认同的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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