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明中叶以降闽粤赣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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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379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明中叶以降闽粤赣地区
分类号: K288.3
页数: 50
页码: 133-182
摘要: 本文探讨了明中叶以后,闽粤赣地区进入社会转型时期,畲、汉的族群格局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关键词: 畲族 汉族 族群边界

内容

畲汉族群格局的变迁
  明中叶以后,闽粤赣地区进入社会转型时期,畲、汉的族群格局在此时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这种族群格局的变化,并非全部由畲族人口实质性外迁引起,部分是由于畲汉边界移动的结果。通过考察闽西地区畲民家族史,可以看出“儒化”与“王化”在畲族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中起了巨大的作用。
  第一节 “畲乱”治理与闽粤赣地区社会秩序的重建
  闽粤赣地区频繁发生的“寇乱”严重破坏了地区的社会秩序,引起了王朝的关注。动乱就其本质而言,有破坏、颠覆现有的社会正常秩序的特性,国家为了加强统治,对闽粤赣地区进行治理。早在南宋景定二年(1262年),朝廷就对漳州地区的畲乱进行治理,历代对“畲乱”进行控制,直到明中叶以后,以王守仁(1472一1529年)(别号阳明,学者称之为阳明先生,亦称王阳明)为代表的朝廷势力成功平息该地区的地方动乱,大量新县设置,族群社会重新整合,闽粤赣地区由动乱转向治平。
  王阳明在正德十一年(1516年)开始巡抚南赣,其主要功绩:一是有效地平定了南赣之内的寇乱;二是增设新县,在动乱地区建立国家统治机构;三是加强国家教化,促使新民向化。学术界关于王阳明平乱论述已多,兹不赘述。①学术界对王阳明巡抚南赣时的剿抚功业作了高度的评价。笔者主要从族群边界角度,分析对畲汉边界的影响。
  一、国家机构的设置和交通线路的开辟
  闽粤赣地区在明代中后期,在较短的时间内设置大量新县,对比唐中后期对福建的开发,可以看出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通过行政区划的重组,为清代以后的行政区划奠定了基础,也为畲民的教化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正是这些国家机构的存在,使得华夏化运动持续进行,从而防止一些汉人“逋负”逃入“畲洞”为盗;另一方面则是畲民不断地汉化,成为国家子民的一部分,正如《添设和平县治疏》中称:“于和平地方设建县治,以控制猺洞”。①
  国家对地方的开发程度以及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情况,体现在行政机构的建设情况上。以福建汀州地区为例,汀州八县的建置时间如表4-1所示。从表4-1可以看出,汀州的建置主要集中在三个历史阶段:一是唐中期;二是两宋之际;三是明朝中叶。这三个历史阶段不仅对汀州地区,对福建乃至整个东南地区都是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前文对唐代以后加强福建地区开发,对边陲的山洞地区进行开发,检括百姓,大量溪洞峒僚被记载,体现了汉族意识的觉醒;两宋期间,随着政治经济重心南移,福建成为首都的“近里”,开发加快,在闽粤赣边界地区,则酝酿着新族群的诞生;而明中叶则是一个特殊的时期,对整个族群社会的影响颇大,自明中叶以后,畲民边界收缩,畲族、客家开始分野。
  之所以要在闽粤赣地区增加县治,主要还是为了地方社会的控制。王阳明在《添设清平县治疏》写道:“考之近日,龙岩添设漳平而寇盗以靖,上杭添设永定而地方以宁,此皆明验。今若添设县治,可以永保无虞等情。”①在平定了江西横水、桶冈之乱后,他又说:“议以其地请建县治,控制三省诸猺,断其往来之路”2
  可见,闽粤赣三省新县的设立与当时的地方动乱有关,部分动乱与畲瑶等族群还有密切的关系。如:南靖县:“(元至治中)南靖本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元至治中,以其地险远,难以控驭,遂析置南胜县,在九围矾山之东。至元年(1337年),畲寇李胜等作乱,长吏晏只哥,同知郑晟,府判喜春会万户张哇哇讨之失利,邑人陈君用袭杀胜,遂徙治小溪琯山之阳。至正十六年(1356年),县尹韩景晦以地僻多瘴,又徙于双溪之北,改为南靖县。”③平和县:“正德十三年,芦溪寇乱,巡抚王守仁讨平之,遂割清宁、新安二里置平和。”④诏安县:“(南诏乡)官司难于约束,民俗相习顽梗。租粮逋负,累及懦弱之包。赔词讼烦兴……穷极思乱,勾引连境山獞海艘,啸聚百千,白书剽掠乎乡村,据险截劫乎商宦,岁无宁日……请求设县”⑤。嘉靖九年(1530年)割漳浦二、三、四、五都设立诏安县。归化县:“(成化六年)同知程熙以地当将乐、沙县、宁化、清流之交,民梗难治,请于巡抚滕昭奏析四县地为归化县,国朝因之。”⑥永定县:“(成化十四年)巡抚高明以其地险民悍,去县绝远,草寇屡发,遂奏析上杭胜运、溪南、金丰、太平、丰田等地置永定县,国朝因之。”①
  唐立宗研究发现,南赣巡抚设置之后,闽粤赣交界区设立的新县达18个之多,新县的大量设置以及国家教化的推行,使得“盗区”变为“政区”②,大量畲民归于王化,其中许多畲民被编入保甲之内,从此成为国家主流文化体系成员之一。另外,根据美国学者毕汉思关于“移民形式”的推论,新的县治的设立也代表着汉人人口达到一定的数量,他说:“只有当中原移民在某地已经聚居了相当数量的人口,并且土地已经垦殖以后,当局才会以建立一个新县的方式认可这一地区的开发,并选择某一村庄作为县治”。③
  因此,闽粤赣地区新县的设立也说明了该地区族群格局的改变,就畲汉格局来说,一方面是汉人移民在闽粤赣地区势力不断壮大;另一方面是畲民逐渐转化为新民,这两方面的因素导致了畲汉族群边界发生了较大规模的变迁。
  除了设立南赣巡抚外,在明成化年间,还设立漳南道以控制汀赣地区。明代李铛在《新设漳南道记》记载:
  (福宁、建宁)二道所隶,惟漳、汀极南为最远,以东西之地各至此而极也。漳、汀之界,其地多高山,林木蓊郁,幽遐瑰诡,艰于往来,掌福宁者巡止漳州,掌建宁者巡止汀州,二郡之不通如手足之痿痺,气之不贯也。以故邻于界者,有司无警肃,或得侵渔于下;百姓无畏惮,时得肆恣于乡。致天顺间,有溪南胜运之乱。成化六年,顺天府治中岩人邱昂奏请添设一道,为漳南道,独莅二郡……自后汀、漳之界,宪司由之而巡行,公移由之而传送,奸顽之徒知畏惮而屏迹矣。④
  可见,明初福建只有福宁、建宁二道,汀、漳由于其地理人文情况,特别是明中叶时期动乱不止,朝廷增设漳南道,一是朝廷权力到达该地区,“公移由之而传送”;二是有力地控制了当地社会,“奸顽之徒知畏惮而屏迹”。那么,汀、漳原为畲民聚居之地,漳南道的设立无疑加速了畲民的汉化。
  万历四年范辂在《漳南道题名记》称:
  八闽始分二道:建宁道,领建、延、邵、汀;福宁道,领福、兴、泉、漳。若汀、漳,则皆二道尽绝处也。漳濒海邻广,而汀则邻江、广,疆域蜿蜒,林竹深密,恃险负固者往往弗靖。兼以三省逃遁,土著杂扰,势不相摄,故亦往往相侵犯。成化六年,镇巡议请添漳南道以专。汀于时惟设分巡,尚未有兵备道名。后来苏、胜运、岩前诸处为患未息,当事协谋剿平之……夫闽离朝廷为远,而漳南离闽又为远且僻。远而且僻,倘或有怠心乘之者,弊端溃出……而汀漳之盗贼自此远去,风俗自是可美,礼乐自是可兴,殆将为善治矣。①
  总的来讲,漳南道的设立说明国家对汀、漳的控制加强。然而从漳州入汀州道路仍十分艰险,于是有人建议在永定开辟新路。汀、漳万山之中,且原来两郡分隶不同道,地理交通不便,后来打通永定到漳州的路,节省了路程。明代田汝成在《永定开路记》中写道:
  汀、漳岩郡也,介于万山,鸟道盘纡,毒草蒙密,为暴客逋薮……且令永定新民频觌官府,习法令仪度,不若开西路便……乃令永定唐君燦、上杭令伍君边综理之。刈芟草木,堕高堙庳,而两山之阻夷为大途……比之东路减其远三之一,又少险阻,既近且易,行者安之……且令永定新民频觌官府,习法令仪度,不若开西路便。②
  这里的新民既有客家,也有畲民,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与其让这些人频频作乱,不如开启交通,以达到控制的作用。
  二、教化活动与里甲制度的实施
  对于边界地区,实行教化早已有之。《明史·广西土司传》记载了朱元璋对广西等地蛮夷迁徙的看法,他认为不必迁徙蛮夷,而是通过教化,久之消除族群边界,使之成为良民,该文称:“洪武二年,中书省臣言:‘广西诸峒虽平,宜迁其人入内地,可无边患。’帝曰:‘溪洞蛮僚杂处,其人不知礼义,顺之则服,逆之则变,未可轻动。惟以兵分守要害以镇服之,俾日渐教化,数年后,可为良民,何必迁也。’”③再如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上”引I日通志称:
  永乐以来,岭西屡勤鈇钺……归峒则行冯拯括丁之法以招怀。(原书注:宋冯拯知端州,尝奏行括诸路隐丁,《通鉴》商诸事数十条,吏民称便,宜仿其法,有归化者立版籍,使耕种,时劳以牛酒。)渐立甲堡,诲以社学,使有生事之乐,以易其跋涉剽掠之劳,则山麓可樵,涡塘可渔,隶里廛而识文字,夷獠日化为良民矣。①
  在这种教化活动之下,一些地区汉人与非汉人群杂处,以至于族群边界不是特别明显,如嘉庆《云霄厅志》载:“云霄扼三县,而钥全闽用武之地,唐宋以来,民僚杂处无论矣”。②
  王阳明在剿寇时,特别注重攻心,其军事、政治措施并重的社会控制策略为后来地方统治者所效仿,如乡约成为后来地方官推行教化的主要内容,当地民风也有所改变。王阳明的《南赣乡约》在赣南、闽西、粤东等地逐步推行,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在明后期嘉靖、万历年间,赣闽粤地区社会矛盾仍未完全平息,偶有民众暴乱的情况下,统治当局也主要是借鉴王阳明的办法,采取剿抚并举,其中讲习乡约成为许多地方官教化当地百姓的重要措施。如乾隆《汀州府志》记载明代汀州照磨周微:
  (嘉靖间)溪南人恣睢不法,微奉檄诣其地,朝夕宣讲乡约,谂于众曰:“吾察尔众,罔非良民。其作弗靖,岂皆性异,殆习使然。吾将编尔性,更尔习。惟尔省,尔若于化,良民也,吾达于上,尔抚;尔弗若于化,即为大憝,吾达于上,尔剿。”众闻之,皆感泣。行之三年,民俗丕变。③
  李世熊在《宁化县知县徐公墓志铭》记载徐公在平盗之后,讲习乡约,注重教化,可谓得王阳明之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宁化于闽为僻陕,崇祯寅、卯间,闽波未沸,遂有悍民李流名、黄留民等党为剽掠者。流名始与石城温氏争市利相仇,杀十许人……崇祯十三年,而楚郧西徐公始知宁化县,所奉上官文檄,半皆严缉流名者……公所捐赏不四百金,而李简及诸乡之首乱者皆缚致庭下。公皆以沈命法治之,宁民欢声殷地……乃讲习乡约,数进耆老,曲讯民间疾苦,即密察所为盗主者。④
  明代王阳明推保甲组织和十家牌法约条,强制民众互相监督,目的是让百姓“小心以奉官法,勤谨以办国课,恭俭以守家业,谦和以处乡里。”①“十家牌法”的精神是使国家权力通过保甲组织有效地伸展到基层社会中,通过政权强制与乡村地缘、族缘的互相维系和互相监督作用相结合的方式,在招抚新民地区推行和维护封建秩序。②明代以后,闽粤赣等地已经通过里甲制度实现社会的控制,如乾隆《汀州府志》记载道:
  里甲之役谓之纲,有里长、老人。里长者,明制城中曰坊,在乡曰里,通称为里甲。每十户为甲,十甲为里。里以一户丁力相应者为长,统十甲首,甲首则统十户。其后岁输一甲,见役专掌催钱粮勾摄公事,及出办上供物料,皆得称为里长。汀人因之称散户为甲首,殊失其旧矣。老人者,凡在坊、在乡,每里各推年高有德一人,坐申明亭,为小民平户婚、田土、斗殴、赌盗一切小事。③
  明清以后,保甲制度越来越严密,这是地方防止寇乱的重要保证。道光《龙岩州志》在记录历朝龙岩地区寇乱后论述道:
  灾祲者,寇乱所由伏也。人事未尽天为垂象以警之。苟能事事修省,防患未然,安见天意之不可回哉?历来寇盗相仍,盖保甲不行,山林易于伏莽,兵制未备,临事束手无策耳。今之保甲已如丝络珠联,防守不啻星罗棋布,可恃以无恐乎。④
  另外,乾隆《汀州府志》引旧志载有武平钟姓在崇祯年间担任里长,并负责押解资金送京,中途受到族人毒害的故事,说明里甲制度在明末已经在闽西畲民中实施。⑤
  第二节 明中叶以后闽粤赣地区族群格局的变动
  明中叶以后,随着国家在闽粤赣地区采取了一系列基层社会管理以及秩序控制措施,地方由“乱”向“治”转变,华夏边缘进一步深入边陲,当地的族群格局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一、明中叶以后闽粤赣地区畲族的走向
  温春香认为王阳明时期的闽粤赣毗邻地区,族群界限是复杂且模糊的,“畲”的族群影响力在动乱中突显出来,而非弱化,因为谢志珊等打出的旗号使得畲民被时人所熟知,同时,“畲”与“盗”被画上等号使得官方与民间对畲民更加警惕,畲民作为一个族群的特性被反复提及,并无限放大。也就是说畲汉之间的族群边界在动乱中更为明显,并且随着动乱的影响力扩大,畲的边界有向外扩张的一个趋势。明代王阳明平乱之后,“畲民”这一概念其实是经历了一个重新界定的过程,而这个重新界定的工作主要是从各地所修撰的方志中开启,并潜隐地影响了后世对畲民的界定与认识。”①也就是说,明中叶以后,文献中出现的“畲民”与宋元时期的“畲”,在内涵上已经不能完全划上等号。随着闽粤赣地区大量新县的设立,许多畲民也化为新民,该地区的畲汉边界又大范围地移动了。
  明中叶以后,一些新县的居民编户落籍,这些居民中有一部分为畲民。如闽西大帽山一带“今新抚之民群聚于河头者二千有余。”②,安插游耕的畲民在里甲之中,是为“新民”,由此获得了官方合法的身份,成为“编户齐民”。如明代谏议何楷在《平和县志》序中描写平和设县后民风的转变情况,该文写道:
  居漳郡西南陲,在职方为新设之邑。当正德间,芦溪、箭管诸巢寇出没叵测,汀、漳实靡宁宇。时阳明王先生督抚南赣,发二省兵定平其境,请于朝,设立县治,割南靖、漳浦二里以隶之。于是乎,虎遁迹而枭革音。③
  所谓的“虎遁迹而枭革音”明为写猛禽、猛兽绝迹,实际上是指蛮荒地区被开辟,间接说明了盗寇的消弭。再如明代李诩《戒庵老人漫笔》中记载“洞蛮四种人”,称在江西除了畲民外,还有猺人、蜒人、黎人等四种人,但畲民与另外三种人有所区别:
  江西省崇义县,正德间新立民皆輋种洞蛮也……《后山丛谈》云:“二广居山谷间不隶州县,谓之猺人,舟居谓之蜒人,岛上谓之黎人。瑶音姚,蜒音延,韵书作蜑写者,音但,下注南夷海种。则蜒字宜以虫从下为正。輋种亦輋人。”《丛谈》所载三人,今称无异,盖有四等异人称矣。①
  按照以上记载,赣南地区对猺人、蜒人、黎人三类人“今称无异”,说明仍沿袭以往的称呼,而畲民则纷纷成为“新立民”。形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王阳明之力畲乱,使得该地区部分畲民成为新民,而新民的向化对畲民族群变迁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当然,在其他地方汉人心目中,以上各族群的特征差别不大,这也是为什么畲、瑶、苗等在南方地区混用的原因之一。
  王阳明对闽浙赣畲民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些畲民甚至建祠予以纪念。如上杭县城建有“王文成公祠”,据说为庐丰蓝姓族人倡建。《闽杭庐丰蓝氏族谱》载:
  王文成公祠,为吾先哲一枝公所倡建。地即文成公祷雨故址,堂后壁嵌有祷雨碑记,故又称“时雨堂”。相传初与城人共建,后因城绅莫某曾任同知署府事归,相与同事,以公属知县班,恃齿爵兼尊,对乡人时多笑谑……莫意县治居城,县官必扬城抑乡,日者适谒县主谈及,公即谦和请教曰:“杭城原属来苏里,名曰郭坊,毕竟先有四乡而后有城乎,抑有城而后有四乡乎?”县主曰:“此必先有乡而后有城也。”公即谢谢大笑曰:“县主高见,诚大矣!拜服拜服。”莫心忿,即主分离,另建一阳明别业。②
  上杭的王文成公祠应该是在清乾隆至嘉庆年间建造。上文所提及的一枝公生活年代主要在乾隆嘉庆年间。一枝公,名蓝桂,乾隆六十年乙丑科举人,嘉庆十年乙亥科进士。《闽杭庐丰蓝氏族谱》卷末之三《选举志》称:
  (蓝)桂,字孙阶,号一枝,长岭下人。由进士历任云南太和永善、浙江长兴松阳、安徽蒙城瞿立宿松知县,自盐井提举,大理府同知,三充江南乡试同考官,县志有传。①
  王阳明作为地方治理的功臣和儒家思想的推行者,是国家权力和汉文化的代表人物。在闽西等地区,定居下来的畲民逐渐接受并主动靠拢汉文化,建造王文成公祠是闽西畲民对国家教化认同的具体体现。
  一些没有接受或不愿意接受汉文化的畲民,则面临着被迫迁徙的命运。中央政府通过军事压制、设置县治、加强教化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对闽粤赣地区的控制,使“盗区”变为“治区”,一些畲民或者逃避战乱或者被军事驱赶迁徙其他地区,这对畲民迁徙起着推动的作用。乾隆《潮州府志》记载明代成化年间饶平县令杨昱曾对本县的“輋瑶”进行驱赶,其文曰:
  杨昱,字仲明,会稽人。成化间以举人擢饶平令。时新设邑治,规模未立。昱至,建城解,辟草莱,驱輋瑶,劝农桑,均赋役,兴学校,士民讴思以为有开辟功。②
  将驱赶“輋瑶”与建城、兴学等作为宦绩,说明三点:一是明中叶之前广东饶平等地的畲瑶族群数量不少;二是为了控制地方,建立新县;三是汉族势力深入,实行文化政策,建城为防敌寇,辟草莱增加农田,均赋役更多的是向非汉民族征收赋税,以显平均;兴学校汉文化推广;在这种人口与文化输入的同时,一些不接受汉文化的非汉民族,在广东一带主要为畲瑶,显然需要向外迁徙。迁徙的地方显然是在汉族势力控制较松的地方,也就是更为偏远的山区,这基本上可以看做一个南方族群社会演变的一个基本过程。另外一些畲民仍生活在闽粤赣地区,他们被编入版籍,成为纳税服役的王朝子民。畲汉族群边界在动乱中不断移动,其总的方向是华夏化运动以螺旋式上升的趋势,逐渐侵吞着非华夏人群的势力范围。
  明清以后,越来越多的畲民在王朝的政治、军事、文化措施下渐渐成为帝国的子民,部分畲民通过获得版籍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也有一些畲民仍坚持传统,僻居在边陲地区。只不过这种山洞成为一个个汉族“海洋”包围的“孤岛”,并且随着华夏化进程的加快而逐渐消失,即使是在一些畲民聚居的“畲洞”中,这种华夏化运动也以一种无形的方式悄悄地进行着。
  虽然唐宋以来,朝廷通过开山洞加强了对南方非汉民族地区的开发,但并非所有的山洞开辟殆尽。如前文所述的宋代的象洞、明代百家畲洞等,均是山洞地区,一直到在明清时期,闽西南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各种峒(洞)的称谓。明清以后,这种山洞开发仍一直进行,如明代杨昱认为使得“山峒”盗窟成为善类安置的地方,这是方法之一,更重要的方法是教化,他在《辟永定县诸险塞记》写道:
  汀郡之南县为永定县,南接壤广东之饶平、大埔,中有大洞曰苦竹山、平水澚、望天坵,各崇窅蓊翳,环亘连属数十里。邻壤顽犷或为不靖,每托为潜身灭迹之地,守土者常病焉。嘉靖戊申冬十二月,提兵都御史余姚龚公辉,尝采众议,谓非赭山兑道,莫绝本谋,列以上请,得允……夫辟数十里之山峒,足潜伐奸谋,永妥善类,谓实大实急者非耶?①
  再如明朝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诏安人沈〓作《游六峒丈量学田记》一文,该文为观察明代闽南地区畲民情况提供了一个绝佳视角,现加以详细介绍。
  该文首先介绍丈量六峒学田的原因及经过两天艰难跋涉后抵达六峒的过程:由于原本就存在争议的六峒田亩被判为学田后,又被当地许氏富豪侵占,因此,官府要求重新丈量六峒学田。进士沈铁以兴学为己任,认为“学田为养士之需,先圣精神命脉系焉”,②带领诸生一行人前往勘测,但行程却十分艰难,先是“并辔而驱”骑行,后又“假竹筏以济”溪流,夜宿农家后,再“步山巅”,最后“两人相掖方达山顶”。
  六峒所呈现出来的地理、人文特征也与南方少数民族山洞特征相似,首先是群山环抱中、有平坦土地的错落,“二都在万山中,丛谷峭岭,半插天表,至六峒则畲民所居者,峒有田数十亩。”③到达六峒后,作者介绍了六峒畲民生产、生活、装饰等族群特征以及六峒的地理边界状况:
  迤逦抵枫树岗,盖畲客境界矣……上下山谷皆畲人所种植者。良久至峒,编篱为坦,覆以菅茅,鳞次而居者,仅三四家。男子束发脑后,妇女椎髻于前,与城邑迥别……旦问土人疆界,云:“自峒口赤竹坪起,至桂子寮中,有山腰纸寮、塘岓、横石洞里、桂子寮,前后直至龙漈而止,皆六峒境内者。”其云:“六峒则山之名也。”峒凡延袤五六里,田凡若干亩,丈勘凡两日始毕事。①
  文中称当地土人说六峒乃山的名称,笔者认为六峒的得名应该不是以周边的山峰的数量来命名。就文中所提及的“赤竹坪”“山腰纸寮”“塘岓”“横石洞里”“桂子寮”“龙漈”,其名称更像某个村落的称呼,或许可以推测六峒实际上就是以上六个村落的合称,有点类似“百家畲洞”之名。作者交代了诸生丈量学田的大概情况,最后并发表六峒之行意义所在:
  (学田)原所自盖繇圣道大明,幽谷必照,即六峒虽称荒服僻区乎,而济济衿珮,联翩云集,无论沃土,颗粒得荐清庙,而馨俎豆,俾六峒畲民一旦喁喁从善,将易侏㒧而为驯雅之习,固于今卜之矣。语云:君子居之,何陋之有,余且为六峒山灵幸,为六峒畲民幸,不啻为胶庠士私庆耳矣。②
  作者沈铁曾任九江知府,官退之后积极倡学,《诏安县志》称其“居家倡置学田以赡儒生,创桥路以便行旅,建文昌公诸祠以兴文学,置亭观以开福田,接引承学,教诲子弟”。③所以,他在文中表示,丈量学田是学子庠生的幸事;同时也是六峒山灵的幸事,因为原为“荒服僻区”开始“颗粒得荐清庙”;更是六峒畲民的幸事,因为作者作了大大预测,畲民终会“喁喁从善”,从化外之民变为有着“驯雅之习”的良民。
  显然,作者站在汉族士大夫的立场,不仅以重教兴学为己任,更体现出“民胞物与”的国家、民族观念,当然也带有主观的大汉族思想。从历史发展的客观事实来看,沈铁当年所谓的“于今卜之”,后来可谓是“一语成谶”:诏安二都在清代以后,部分地区变成了有名的客家地区,如官陂、秀篆等,如今二都地区少有畲民聚居区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沈铁确实是有先见之明的。
  明清时期,闽粤赣地区的畲民边界逐渐缩小或偏移,这从畲民的族群意识的消长情况可以看出。明清以后的方志,如嘉靖《惠州府志》、康熙《平和县志》均提到畲民与汉人发生冲突,而且族群意识非常强,所谓“一人讼,则众人随之,一山讼则众山随之”,并以“客”“河老”互称,当然其中存在这些地方志相互抄袭的情况。①但不可否认,在一段时间内,闽粤赣地区的畲民族群意识十分强烈,到了清代以后,畲民的族群意识变得消沉,道光《平和县志》道出其中原缘由:“今则太平既久,声教四讫,和邑诸山,木拔道通,猺獞安在哉。盖传流渐远,言语相通,饮食衣服起居往来,多与人同。猺獞而化为齐民,亦相与忘其所自来矣。”②
  经过明中叶以后,国家对地方的治理之后,闽西南地区聚落人文为之改观,如平和县到清代时,“既变寇盗而为衣冠文物,久沐朱紫阳、王文成之化;士好读书,尚气节,不鹜声华,间有奔竞者,众咸訾之……国朝以来,休养教化;尚淳朴,重诗书,强悍之俗渐知礼让矣。”③到了清初之后,随着文教的施行,山区道路交通不再闭塞,族群交流语言相通,在文化特征上,饮食起居等习俗相近,以上这些使得畲民族群的特殊性逐渐消失,族群群体的认同感难以被制造出来。
  民国《龙岩县志》作者以亲身经历说明畲族人口减少、畲民文化渐渐消失的情况:
  钟姓:清末从广东梅县迁来,人数约三十人,已传三代,现住白土:蓝姓:从汝南迁来,现住平铁,其他不详;雷姓:清中从广东焦岭迁来,现住白土,已传十代,人口五十八人……查闽南各县,均有蓝、雷、钟三族之记载,本县州志有所谓畲客者,即系此种。但仅在漳平之洋邦峡,及苦竹、归德一带,本境并无此三族,余在儿童时代,蓝雷故事,尚为童话中之时行材料,今则未闻有谈及者,盖式微久矣。④
  一些原来没有完全汉化的畲民家族也在明清时期慢慢被“王化”,如永春的畲民在万历以前仍记载“无徭役”⑤,而到了清乾隆期间,方志记载其“邑有畲民……今具遵制编保甲,从力役,视平民无异”。⑥所谓的畲民“男子衣帽、发辫如乡人……虽峒瑶有亦无异于乡里中编氓也”。⑦这些都说明了随着帝国“华夏化”的推行,明清时期“畲”的边界在闽粤赣地区悄然地退缩。
  二、文化认同转变与明清时期“畲”“客”族群身份的分离
  随着客家学的兴起,由于与客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畲族成为客家研究中重要内容之一。罗香林先生在《客家研究导论》中认为客家曾与畲族发生混化,其结果是越来越多是畲族被汉化,许多畲族的住地成为客家的聚居区①对于过去曾有的“畲客”之说,罗香林写信询问翁国樑:“到底事实上畲民是不是又称‘客家’呢?他们是汉族呢?还是猺族的别支呢?假如是猺族,何以被人称为客家?”②自罗香林先生之后,有些学者在清末以后客家运动兴起背景下,极力辨明或撇清“畲”“客”之间的关系,但随着客家学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到畲客的关系,因而涌现出一大批的研究成果。
  学术界一般认为,客家是南迁汉人与盘瓠蛮、百越互动的过程而形成的新的族群。在较长的历史时间中,畲汉融合,并形成密切的共生③关系,客家与畲族在历史上曾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关系。那么,是什么导致了“畲”“客”之间的分离呢?笔者认为,文化在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谢重光先生所指出的:“客家是一个文化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种族的概念。”④在客家形成的过程中,除了北方汉人南迁的因素起作用外,赣闽粤边原住民的历史与文化等多种因素也在起作用,以上多种文化因子共同促使了客家文化的最终形成。那么“畲”“客”的分离同样也是因为文化的原因,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不同的文化取向导致了“畲”“客”的最终形成两个独立的族群,而历史上出现的“畲”变“客”,或者“客”变“畲”,也均是文化认同在起主要作用。
  明代以来,特别是明中叶王阳明巡抚南赣以后,随着国家加强对闽粤赣地区的管理,许多畲民完成了身份的转变。谢重光先生曾高度评价王阳明巡抚南赣对畲民汉化的推动,这种变化体现在族群格局是原为畲族住区的赣闽粤交界地区,“如今几乎清一色是客家人的住区”。①与以畲族外迁来解释此现象观点不同的是,谢先生认为更重要的因素应是畲民大部分转化为客家人了②。陈永海在《一个山区的族群标记:畲“贼”之例》一文中指出,畲民与客家人出现分化的原因主要是文化转向的不同:“有一部分畲瑶人群坚持其盘瓠信仰仍为‘畲’,另一部分人群则接受儒家的礼仪,转为客家人。”③这也再一次印证文化认同在族群边界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此时,闽粤赣的族群格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正如谢重光所说:“明代以前,福建畲族、客家、福佬三大族群的分布态势是:客家处在西北部的汀江流城,福佬处在西南部的九龙江流域,两者之间的玳瑁山、博平岭东西麓是畲族的天下。”④而明中叶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急剧变迁,畲民的边界的移动产生影响,其中畲、客的分离正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其中一个表现。
  明清时期,“畲”“客”经常合称均指蓝、雷等畲民,在闽西南地区,与“畲”“客”相区别的,则是福佬,如道光《平和县志》:“和邑深山穷谷中,旧有猺獞,椎髻跣足,以槃、篮、雷为姓……闽省凡深山穷谷之处每多此种,错处汀、潮接壤之间……土人称之曰“客”,彼称土人曰“河老”。⑤再如漳州南靖县南坑高港村《曾氏崇本堂世谱》中,也记载“畲”(客)与汉的区别:
  蓝、雷者,即传记所称猺人是也,乃盘瓠之后,楚粤为盛。闽中唐宋以前亦在在有之。然多在深山穷谷中,又迁徙无常,故土人称之曰“客”,而彼称土人为其“河老”,为其自河南光州来,畏之也。凡三团左右有曰“畲客营”者,有曰“客仔寮”者,有曰“番仔寮”者,皆其旧址也。①
  顺治年间,潮州地区社会动乱中有称“客贼”的,乾隆《潮州府志》记载:
  顺治元年甲申,客贼通福建,闽王老统数千人,突至揭阳县西关,知有备,遁去。三月,山贼邱文德寇兰田,蓝霖寇打石山,官兵御之。贼佯走,弃所劫之物于路,宫兵争取之。贼突出,官兵败绩。②
  参照对“客”的定义,蓝霖的姓也颇符合畲族的特征,可以断定客贼部分指的是畲民。清人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也记载道:
  徭人楚粤为盛,而闽中山溪高深之处,间有之。漳徭人与虔汀潮接壤错处,亦以槃、雷、蓝为姓……常称城邑人为河老,谓自河南迁来,畏之,繇陈元光将军始也。③
  以上说明,福佬(河老)族群作为“畲客”的他者出现。文中称畲民“常称城邑人为河老”,可见“河老”最初应该是他称的。有的学者认为,“河老”或“福佬”是因为北方汉人南迁,以操河洛话,因而被称为河洛人。④笔者认为,这种观点颇有附会的嫌疑。实际上,“老”或“佬”是在南方特定生态、文化环境下的产物,而非“洛”的变音。在南方除了“河老”,还有“斗老”“大佬”等,如傅衣凌在《福建畲姓考》列举宋元史料中关于闽、粤、浙、赣中出现的“大老”⑤,认为大老为畲徭酋长尊称,他说:“凡称大老者,均在闽赣粤诸省,适合肴族之居地,且与蜒族有关,即上引广东黎德为元时著名蜒‘贼’,其同盟军有唐大老等,亦可见两族间之联系。脱欢同漳州路高僳讨平之……盖僮僚民族好称佬,故两粤人民喜欢称人为佬,例如广东佬、广西佬、广佬、白话佬、外江佬之类。又尊称别人为大佬,自己谦称为细佬,称有钱人为财主佬,称有学问人为读书佬。这佬字即獠字的异写。”①
  陶希圣曾注意到在元代华南地区起事的徒众之中,有许多首领被称为“大老”②。“大老”的出现,是由于群众间歃血为盟的结拜,进而推举出领袖,即所谓的大哥。
  再如,嘉靖《广东通志初稿》记载当时潮州地区的佃户“率依山逞蛮,结党肆志”首领称“斗老”,当地主下乡收租时,“各佃户必告之斗老”结党抗拒佃租。③在广东方言“大”和“斗”谐音,二者或有联系。《石窟一徵》就指出在广州常称“大哥”为“大老”。④“大佬”这种称谓在今天的广东、台湾等地区仍作为常用词使用,意为群体中的首领、头目等。
  历史上,畲、客具有密切的共生关系,曹树基也指出汉畲融合形成客家民系,在其后移民过程中与土著抗争导致客家意识的出现。⑤实际上,畲民与客家的分离与华夏化的进程是相同步的。相对福建、广东而言,江西地区的畲瑶等非汉人群更早进入华夏边缘之内,显示出王朝中心向边陲扩张的一个延伸过程。正如王东指出:“就赣南的情况来看,由于其境内的民族成分比较单一,汉族自东汉以来就已成为当地的主体民族,故而,以莫徭为主体的苗瑶族先民在迁入赣南以后,很快融入到汉民族之中,从而成为政府的编户齐民”⑥。
  王天鹏根据萨林斯有关历史人类学的理论,提出用“文化界定历史”来探讨畲族与客家的形成。作者认为,客家与畲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历史的发展,二者因为分别采取了“攀附”与“逃离”截然不同的策略,所以分离成为客家和畲族两个不同的族群。具体来说,畲民族群通过《高皇歌》等载体强化逐渐“逃离”国家统治的历史记忆,并在实践中播迁到中央政府控制相对薄弱的山区,游离于编户齐民之外;而一些畲客通过“攀附”努力保持与中央王权的关系,摆脱边缘地位,而成为客家族群。⑦
  直到清代后期,“客”才开始成为客家族群的专用名词,主要因为当时社会经济的急剧变迁,促使闽西、粤东的客家人加强了这种自我意识认同的紧迫性。①这又涉及“畲”(客)与广府、潮汕人族群边界冲突的历史,在族群危机下,客家精英通过不断建构历史记忆,试图证明中原正统文化传承的合理性。
  到了民国时代,客家意识进一步觉醒,加速了“客家”与“畲民”在社会定义上的剥离。如当时发生了学者王斤役谈论《云霄厅志》重刊情况提到“客”与“河老”的关系时称:“云霄厅志修于嘉庆廿一年十一月,蠹鱼吞蚀,残肃不完,去年据以重刊,始得复与世学人相见。益‘民元废厅改县议案及呈批各件’为第二十一卷,余仍旧贯。卷三有猺獞一节,猺獞即今之客族:土人称之曰客,彼称土人曰河老。”②
  这种将“客”与猺獞相提并论的表述引起了海内外客家对王斤役不满,后《逸经》编辑部妥协,只好再次声明“客”指的是畲民,而非客家,其文称:“但细查王君原文所载,乃引用《云霄县③志》,文中所称‘客族’,乃指当地之畲民,系与土人相对之称,并非泛指其他各地之‘客家人’而言,其义至明,不容误会。”④
  从这里也反映了客家与畲的分离,除了族群本身的文化取向、文化认同不一样外,其与本族精英的努力争取族群身份也是分不开的。
  可见以上所述的“畲区”变为“客区”,确实不能单纯以人口实质性迁移来解释,而应将其视为在汉文化认同的过程中,汉族的边界逐渐扩大、华夏边缘在东南的进一步扩张的结果。借用王明珂关于“羌在汉藏之间”⑤的概念,我们似乎也可以用“客在畲汉之间”⑥来解释这个历史现象。
  第三节 闽西南地区畲民的“儒化”与“王化”
  如果说唐代闽西南地区,特别是汀州地区还处于“蛮风蜑雨”中的话,那么,从宋代以后,汉族势力逐渐在汀州扩大,不仅体现在越来越多的非汉民族通过获得版籍成为编户齐民,而且体现在汉文化在整个地区的传播与扩散,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畲民在文化认同上发生改变。
  一、闽西南地区畲民的“儒化”
  宋明时期,在地方官和文人的推动下,闽西儒学慢慢得到发展。以上杭一地为例,在宋朝淳熙年间之前,上杭文教落后,上杭县令鲍粹然上任后,开始推行儒学,乾隆《汀州府志》记载道:“鲍粹然,字淳文,龙泉人,淳熙中令上杭。邑文风固陋,聘宿儒教导之,士始知学。邑多剽韧,富豪为之窝藏,粹然穷惩之。”①
  可见,地方官在地方儒学的推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到了明朝,上杭俨然成为文物大邦,乾隆《汀州府志》引明清方志称:
  明志云:士勤学问,女守贞烈;衣冠文物,颇类大邦;礼乐诗书,实多济美。漳南志云:尚文近侈。邑志云:士则崇儒重道,民则尚义奉公。男耕女织,各安其业。婚姻丧葬,邻保相助。国朝,文物类于大邦,科名甲于诸邑,家家建追远之庙,户户置时祭之资,其渐摩于熙朝之德化者,良深也。②
  笔者查阅地方志材料,发现闽西汀州地区蓝、雷、钟三姓在科举文教上取得较大成绩,其中较著名的有宁化的雷鋐、上杭庐丰的蓝正春,当代学者一般将其认为是畲族。③按照科举类别,将乾隆《汀州府志》出现的三三姓人物制成表格,罗列并分析如下:
  第一类:宋到清乾隆时期汀州进士中,蓝、雷、钟三姓共有21位,见表4-2。
  第二类:明到清乾隆时期汀州举人中,蓝、雷、钟三姓共有27位,见表4-3。
  第三类:明到清乾隆时期汀州贡生中,蓝、雷、钟三姓共有114位,见表4-4。
  雷恂(清流人)、蓝芝室(上杭人)、钟元德(长汀人)、钟甸夏(武平人)、钟霦(武平人)、钟远鸣(长汀人)、钟益(长汀人,恩贡)、蓝实(上杭人,副榜)以上表格对宋明代以后疑似畲族的蓝、雷、钟三姓人物进行统计。这些知识分子接受汉文化,大都隐去畲民身份,在科举、儒学等方面有所作为,也是后面雷鋐、蓝鼎元等人才辈出的原因所在。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畲民科举人才的出现,与当地文教事业慢慢兴起有关系,同时也与本家族势力的发展有关。
  陈支平等在整理闽台畲族族谱时指出,在畲族研究中,应重视钟大焜等畲族士大夫“如何处理自己的畲民认同和所谓的作为强势文化的汉族认同”这一问题①。在清代畲族士大夫中,除了钟大焜以外,佼佼者当属福建的雷鋐和蓝鼎元。民国《永春县志》曾对此问题作一番论述:
  按永春旧时土族有钟雷而无盘蓝,或以迁徙之故。又钟姓闻亦有改为章者,今皆与齐民无别,足见一道同风之盛。而汉族之同化力最强,能融铸无数民族而成大国者,又不仅同洲同种已也。且天之生材,固无畛域,微论拓拨呼延中古久登仕籍,即吾闽翠庭、鹿洲,谁敢复以畲民
  ①陈支平,刘婷玉:《闽台畲族族谱搜集整理札记》,《人民论坛》,2011年第12期,第26页。
  视者夫,亦生聚而教训之以达一视同仁之准则而已矣!①
  文中所提到的“翠庭、鹿洲”分别为宁化的雷鋐和漳浦的蓝鼎元,二人均为清代知名学者。作者认为,雷鋐、蓝鼎元是经过生聚而教训后的杰出代表,不能再以“畲民”看待。依此看来,关于“畲”与“非畲”界限判断,显然与“生聚教训”程度的深浅有关。假如以上论者是以客观的角度来看待畲族士大夫阶层的文化认同,对于畲族士大夫本身,其因身份特殊,显然更加纠结与撕裂。那么,这些知识分子阶层是如何看待畲民的文化认同呢?我们且以闽西宁化雷鋐家族进行分析。
  根据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记载,福建宁化之有雷氏始于唐代中后期,始祖为雷甫,“由进士任洪州刺史。因人诽谤,移居抚州,随迁宁化。宁之有雷姓,自公始也。”②雷甫生雷祥,雷祥生八子,开衍八房,散居周边,即后来著名的宁化雷氏八大祖。传至三十世雷鋐祖父一代,雷姓已是宁化一大姓。族谱所载“汀郡宁化之雷氏,聚而居者数千家,邑巨族无与为比。”③雷氏家族不仅人丁兴旺,而且登科第者众多,“雷为宁望族,户数千,科第衣冠林立。”④雷鋐就是在这样的巨家大族中长大的。
  《冯翊郡雷氏家谱·世系图》简要概括雷鋐生前身后事:
  三十世鋐(鸣高长子)派名上辉,乡试名铉,字贯一,改名鋐,号翠庭。清晋赠通议大夫。雍正癸卯恩科乡试中式举人,癸丑会试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改编修。历官至通政使司通政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浙江、江苏两任提督学院。嘉庆十四年奉旨崇祀乡贤祠,国史馆纂入理学名臣列传。道光二十九年奉旨纂登忠义大臣列传。复奉谕旨嵬查,子孙几人蒙各大宪申覆达部。生康熙三十六年二月初四日,卒乾隆二十五年十月廿五日。⑤
  在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姻亲黎高嵩①为雷鋐作的传记中,更详尽地记载了雷鋐生平事迹及身后影响等:
  忆自少时尝闻里中雷翠庭先生为圣朝理学名臣,心恒向慕……公年十七入泮,受业于鳌峰书院蔡文勤公门下,读其学约知造道入德之方……丙子,陈情终养,归里……待族党,由亲及疏恩谊周笃,有匮乏者量力佽之。倡修大宗祠,复建祀三带祠,置产以丰祭祀。己卯冬,丁母忧,执丧毁瘠感疾,弥留时惟诲子孙孝友读书,不及家事,寿六十四而卒,乡里绅士皆叹悼。
  所著《校士偶存》《自耻录》《经笥堂集》俱已刻行,《读书偶记》蒙恩采入《四库全书·子部·儒家类》。嘉庆十三年七月,邑中绅士原任扬州府太守伊墨卿先生、孝廉方正吴清夫先生、广东候补县伊彩峰先生与张荐和孝廉等,以公之学术醇正,践履端方,化导乡人,转移风俗,朝右靡有闲言,闾左皆所矜式,应祀入乡贤祠。造具事实册结呈两学,加结牒呈邑侯通详,具督抚题礼部议奏:已故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雷鋐,系大臣从祀,应遵例专折具奏,可否准其入祀乡贤祠,恭候钦定。奉旨,雷鋐准其入祀乡贤祠,钦此。遵即制牌祀于祠中。②
  雷鋐在《清史稿》另有立传,该传对雷鋐的理学成就予以高度赞扬,认为“闽之学者,以安溪李光地、宁化雷鋐为最。”③《清儒学案》概括其学术渊源:“闽中学派,安溪、梁村皆宗朱子,翠庭亲受学于梁村,立朝建白,多持大体。督学吴越,以理学维风化,不愧醇儒。闽峤后进,多依归焉。”④《冯翊郡雷氏家谱·世系图》说得更清楚:“宋道学肇自濂溪,伊洛承之,而盛于闽。圣朝崇儒重道,安溪李文贞公、漳浦蔡文勤公得程朱薪传,漳浦门人雷谕德鋐称首。”⑤
  上文所提到的安溪李文贞公、漳浦蔡文勤公分别是理学名家李光地和蔡世远,而雷谕德鋐是漳浦蔡世远的“门人”,即雷鋐师承于蔡世远。蔡世远又跟李光地有关系,《清史稿》称:“蔡世远,字闻之,福建漳浦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大学士李光地以宋五子之书倡后进,得世远,深器之……五十年……巡抚吕犹龙延主鳌峰书院,以正学教士。”①
  雷鋐与李、蔡两位理学名家的学术渊源颇深。关于蔡世远的生平事迹、学术成就,学者已多有研究②,此不赘述。然而,关于蔡世远与雷氏家族的密切关系,却少有人提及,我们可以从宁化雷氏族谱看出一些端倪。蔡世远曾应雷氏家族之请,为雷鋐祖父雷世守撰写《清待浩赠雷处士慎庵府君墓志铭》,其文曰:
  宁化有处士雷君慎庵,敦孝睦,重礼法,用训厥族,式榖厥子若孙也康熙丁酉岁,余主鳌峰书院,其孙鋐来就学,年少有志,尚跬步一范于礼,体察宋儒之书省克若不及。余固疑其或得于祖父渊源所渐,因询知君之为人……鋐之来学也,君以书勖之,曰:濂洛关闽正学也,有倡之者,汝其勉乎!鋐举于乡,君曰:吾故甚喜,然此未足以云也,吾闻师友之所望于若者与乃祖券矣。故鋐志道专且笃。③
  从墓志铭中也可以看出除了师承外,雷鋐家庭环境也是其理学有所成就的重要因素。关于雷鋐祖父的影响,另一则墓志铭更描述得更为详尽:
  ……公生有大志,好读书,凡天文地利(理)兵阵律数以及百家技术家言靡不究悉,然一以孔孟程朱为归。曰:学得其正,则百家皆吾用,不然非道而行小慧,只足杀吾身。当是时吴逆倡乱,五岭外多和之,其以闽叛者为精忠,布伪劄诱致群不逞。或以谋诸公,公叱曰:与犬狂噬旦夕醢耳,果有才将为国用,宁为贼用。告者急走遁。迨耿逆平,而公尊人以他事为仇所诬,公代讯,昼夜走二百里,呕血数升,庭鞠词慨理直,事大白而室则已罄悬矣。乃屈首为里塾童子师,训诸弟子,以邪正义利辨日严……今鋐力强仕受圣天子特达之知,且素学于蔡文勤,他日不负所学,其大确为者,庸非即公之有为乎!祖孙一气,翕张一机,固可以公卜之也。①
  雷鋐父亲雷鸣高也是有学识之人,后人撰写的墓志铭称:
  ……奋志读书,夙夜罔懈,年二十二补弟子员,旋食廪于庠……会蔡文勤先生主教鳌峰书院,以宋五子书倡导后进,遣谕德(雷鋐)就学,勖之曰:汝知程伯温使二子受教周茂叔故事乎?后蔡公奉旨内召,时谕德已举贤书,亦计谐赴都,蔡公留之读书邸第。先生亟寄书谕以登实行,取益友,息标榜,杜奔竟……是得程朱家法者,谕德之学其由于庭训乎!②
  文章很客观地评价雷鋐家庭环境“庭训”,对其“得程朱家法”的重要作用。
  除了雷鋐父祖的直接影响,雷氏整个宗族崇文重教、热心向学,很有关系,谨从族谱罗列几则:
  (十八世)仁寿:“少读书莲芜山馆,虽凄风苦雨,旦夕不辍,有昔人绿满窗前草不除之乐。年十六补弟子员……著有《孝友传家录》《宦游杂记》《经史撮要》诸书,今郡云嚷阁尚载公记焉。”
  (二十世)神保:“公赋诗自乐,手录马援教子书于壁,日督诸子弟以诗书。曰:‘吾家良田惟此耳!所积产甚厚,将田一顷五亩,递年会其租银责送军卫,为义子赡差。”
  (二十二世)汝霖:“刚介有气性,为文探极理奥,析缕丝发,有不欲索人解者。其时执经请业者无虚日,邑诸名俊多游其门。年六十由明经考授训导,未仕而卒。”
  (二十三世)务:“字智先,以郡明经肄业。北雍时理学名儒国子监祭酒、翰林院大学士丘琼山先生授公为第一,谓公根抵深厚,能发宋儒未发之旨,卓乎,有先正风味焉。”
  (二十四世)浩通:号明斋。年十七补邑诸生,二十汽(食)于庠,由岁贡生授永定县教谕。冬一裘,夏一葛,苜蓿一盘,悠然自乐、教生徒以经术为先,艺文为末,谓坐明堂非沿习故事已也。甫至集宋儒语录为人士劝,与诸生较艺凡明晦风雨,娓娓不倦。邑令罗君以甲科高才为公屈服,谓司铎如公,其设法科条不减湖州也。
  (二十五世)文积:字冲吾,浩通公子也。好古力学,能继父志,屡冠诸生。年五十余而列明经。是亦善绳祖武也。
  瑶:字国用,号玉泉。读书勤苦,闭户不与外事。家无檐石,口不言贫。自为诸生,至岁荐贡生,从未诣公庭。常谓松竹吾友也,生平诗赋自乐,教子义方。
  显凤:字腾吉,号泉州,邑库生。生性澹定,刻志读书。累科未第,遂隐居不出。工于诗,曾作《宁阳八景》,前志录之。
  第:字声希,号玉关,国继祖也。读书晨夕以针,计凡经史子集靡不淹贯胸中。与温泉李元仲先生为同年诸生,元仲语人曰:某吾畏友也。邑镌十六子集,公居首。赴秋闱,房荐者二。
  宣:字起潜,国生祖。读书目不加再,与兄弟动同列十六子集,邑号三彪。①
  随着雷氏宗族的强大,族人也逐渐重视鼓励本族子弟读书。如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雷鋐祖父雷世守的第三次纂修的宗谱亲自定了十二条族规。有两条对鼓励读书做了规定:
  一后学之宜励也。吾族诗礼传家,向来人文彪炳,至今不无少衰,亦父兄之教不先耳。嗣后递年春夏秋冬,每季命族中凡行文子弟作文会一次先于清明算数日抽出,赏银若千,以备酒饭,交先达者,严较其优劣。如子弟不赴会作文者,罚其父兄银三钱。
  一学田之宜设也。吾族向未立学田,一时创设势所甚难。今议从前已入泮者,不论嗣后族中凡入泮者,于族众尝银出三钱,于其本房祖尝银出一两,与之作顶带之货。至赴乡试者,亦于族众尝银出三钱,与之作卷资,于其本房祖尝银出一两,作舟资。至子姓中有叨祖灵中乡榜者,出喜银十两中甲榜者,出喜银二十两。若恩、拔、岁、副,出喜银三两。入衣冠会内,递年存积,以为置买学田之资。如不出者,祖宗共诛殛之即族中有犯从前所议规例者,其罚、银亦存此内,一以示戒。一以示劝也。①
  由此可见,随着雷氏宗族强大,其家族子弟的汉文化与周边汉族不相上下,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能略胜一筹。族人的汉文化习得水平越高,其在文化认同上将与周边汉族越来越接近。闽北光泽大禾山《石城雷氏重修族》认为本族与雷鋐有关系,该族谱录有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宁化知县潘时宜为《雷氏重修族谱》作的序,对宁化雷姓的情况做了许多溢美之词:
  予往政宁化历年八载,所治百里,经理粮赋,丁苗无有过千。雷户者且人物清雅,行止端庄,役则趋赴,赋则早输,睦乃戚,和乃里,咸率醇厚,治年久而罕丽(古通“罹”)法志。予喟然叹曰,雷籍庶而且富而益醇,诚良族也,必有所由始。因即其谱观焉,自始祖宪至七世甫,皆居显宦,自八世详迄今时廷等辈,二十余世尚承殷富,丁苗踰邑,斯知其从来也远矣。②
  潘时宜在《宁化县志》中有传,③该序中的“役则趋赴,赋则早输”说明早在明中叶以前,宁化雷姓早已成为编户齐民,是当地纳税及时、不违法令、富庶醇厚的“良族”。然而潘时宜在考察族谱的时候对雷姓的读书取士情况提出疑问,他写道:
  特惜自甫以后显宦不继,毋亦风土所阻,气数未还耶?如局风土均一,宁邑士有状元,官有朝绅,古何其盛;如以气数,脱科以来百有余岁,运之将复,非其时乎?予自下车,庠士未满四十,今则已至百矣,非将盛之机乎?天行德复无闭不开,况雷氏自甫以至时辈已二十有余世矣,其间聪明俊伟者志虽多,而入泮者寥寥无几。噫,十室必有忠信,巨族岂无贤才!肆今如廷辈十一、二生,力学游庠,彬彬凛饩,是盖气运将兴,而甫以上之踪可企矣。且英彦迭生,继志者众,他日如张公及第者有也。①
  潘时宜敏锐察觉宁化雷姓从祖上宋代雷甫当了大官以后,此后长久的时间里竟无显宦,“自甫以至时辈已二十有余世矣……而入泮者寥寥无几”,于是他提出难道是因为风土被阻或气数仍未还回?但是又一一被反驳,如果说风土被阻隔,为什么宁化自古以来,为官的不少?如果是气数,可是又面临着“脱科”的好机会。待潘时宜上任后,庠生开始增多,他因此认为雷姓的气数已至,后来因为宁化“学门”迁到鼓楼,潘时宜命术士卜算地理方向,潘以风水术士的预言,再一次说明雷姓必出人才:
  兹因迁学门鼎鼓楼,命术士以卜方向,就与语曰:“愚观宁邑祖坟,惟雷家冢多葬秀丽山龙,后世必有名世者,其灵气之逼今将盛矣。”然则风土又岂少乎?指日飞腾,连绵甲第,余于诸子有厚望焉。岁因雷生廷照、廷科等腆仪币恳求为序,遂笔之于谱云。②
  根据该序文,后世雷姓果然出了大人物,到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宁化雷鋐果然殿试二甲第九名高中进士,入翰林院,历任浙江、江苏学政,官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其道德文章备受世人推崇,成为一代理学大师。
  然而,对于该序文,在宁化雷姓族谱中未记录,却只见于光泽雷氏族谱,颇觉可疑。另外,关于雷氏族人如何看待自雷甫之后几十代无显宦的情况,笔者认为修撰族谱的人用所谓“风土”“气数”为理由,可能只是托词而已,我们应从族谱“攀附”现象去理解,即所谓的“帝王作之祖,将相为之宗”,宗族攀附一些名人,进行历史记忆建构,而此后的选择性失忆。
  不管明嘉靖年间,宁化雷廷照、廷科等请知县潘时宜作序之事实是否为真,至少可以表明,在明清之际,随着宗族的发展,宁化、光泽等地的雷姓畲民注重文教的作用,并开始对汉族著名祖先、祖坟风水传说等一系列历史记忆进行建构,目的都是为了提升本族群的地位。
  除了宁化雷氏外,上杭雷氏也是当地较有影响力的家族,该家族在明清以后出现了不少读书致仕者。如上杭雷姓七世雷东阳,据族谱记载:
  升之公,讳东阳,号考履。公生性聪颖,文笔斐然。明嘉靖间由岁贡生补授山东太安州莱芜县训导,历任二十年,造就甚众。致仕回籍训诲子侄,多有声庠序间。寿至七十八岁而卒。①
  雷东阳事迹载于民国《上杭县志》,该志卷十《选举志》载:“雷东阳,(嘉靖)十九年任莱芜县训导。”②其弟雷宾阳为明代四川重庆府合州州判,民国《上杭县志》称:“雷宾阳……合州仕宦。”③
  再如上杭雷姓八世:
  (雷鈇),肃夫公,讳铁,号畏斋。公为德夫胞弟,幼年随兄从季父读,天性聪颖,一目十行俱下。弱冠进浮,屡试优等,补增广生。明嘉隆间由附贡任湖广宝庆府经历,恭遇覃恩赠父中之官如其阶,旋署浦城县,升江西王府贰尹。回籍后乐育子弟,多有成就,季子与垣后以附贡供职殿廷,诚盛事也。④
  (雷铁的兄弟雷钺),嘉靖季年,由附贡历任典仪之职。考《明史·职官志》,典仪为部属官,秩八品,其清贵可知。⑤
  上杭雷姓九世:
  (雷与垣),枢汉公,讳与垣。公为华汉胞弟,从兄读书,力求上进。明万历间由附生奉例报捐中书,供职武英殿。⑥
  (雷甘雨),汝济,讳甘雨。明广西归顺州吏目,奉议州判宫,署奉议州知州。⑦
  上杭雷姓十世:
  (雷有复),明天启间由岁贡补授四川临水县主簿,成都府经历,均有政绩可纪。⑧
  以上所举人物如雷铁、雷钺、雷与垣、雷甘雨、雷有复在县志中皆有传。如民国《上杭县志》载雷铁,“肃夫,讳铁。明湖广宝庆府经历,署浦城县知县,升江西王府二尹。”①
  还有一些上杭雷姓畲民甚至开始学习西方的一些文化,如十四世雷泰有,“天性聪敏,精通百艺,能运巧思仿造西洋日暑及自鸣钟表”②十五世雷鸣盛,“公于乾隆癸未年考进郡庠,试辄高等,师事同邑李梦登先生,精习西洋格算并通诹吉家言,在学宫右畔开设常初堂日馆。”③这些都说明读书之风在闽西畲民家族中颇为盛行。
  闽南漳浦县蓝姓畲族,是当地望族,有功名显赫的蓝理、蓝廷珍,也有文功著称的蓝鼎元,儒家思想在该族群体现得更为明显,蓝炯熹写道:“历代军人的坚甲利兵装饰了‘新城’蓝氏家族兴盛和自豪,皇恩浩荡的政治权势已经把‘新城’主人和乡村一般的畲民家族割裂开来,使之和同代的名门望族、达官贵人平分秋色。在‘新城’主人的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封建王法与宗法的正统思想”。④
  二、闽西南地区畲民的“王化”
  按照帝国王朝的观念,是否被纳入国家管理体系,纳税服役,成为编户齐民,是一个地区的居民是否被“王化”的标准。笔者前文论述说明,随着“华夏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山洞”被开发,许多边陲地区的非汉民族被“华夏化”,成为帝国的子民。明代中叶以后,特别是王阳明巡抚南赣以来,在闽粤赣边区,越来越多“新民”向化,这部分“新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畲民。我们可以从一些畲族族谱来分析畲民的“王化”过程。闽西南的畲民较早进入国家管理系统,早在明代就成为编户齐民。根据《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杂录》中记载该族的田赋情况:
  族自子荣公建基庐丰后开垦莲塘,大明定鼎,遂承充胜运里二园四甲里长,后归长房袭顶……清代完粮规则,每田载税一斗即该完民米一合,而民米扣算每升则该完银三分六七厘。时分两忙,上忙于秋收后完,下忙于冬收后完。至于业权转移,则须印契割米。永清公裔米经别立户记,每岁定于元月初五日会集核册,自行推收过割,九富户粮额多冠全杭。①
  明初蓝氏族人即承充里长,明清以来缴纳粮额“多冠全杭”,族谱又记载清代族人担任里长或“多习吏事”②,上杭庐丰乡族谱录有江西梓山谱的《族约十四则》其中一条称:
  早输纳以免催科:纳税本国民义务,田赋乃国家正供,既践土而食毛,合急公而奉上。若迁延逾限难免胥吏之追乎,诖欠株连更增额外之需索。为之语曰,鸟言尚修职责,牛蹄亦知享王,曾居中土可怠玩而不早完国课乎?③
  族约中认为本族“居中土”,所以需要“完国课”,这与传统畲民文本中宣扬的“免差徭”思想截然不同,造成这种区别的是所处的历史情境不同,即是否已经编入齐民,并且形成国家认同。
  上杭钟氏《钟氏念二公派族谱卷之一乡约》要求族人“清税谷”和“戒异服”④,即要求及时完粮,不准奇装异服,这都与免差徭、衣斑斓的传统畲民族群特征相去甚远,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该地钟姓畲民的文化认同的完全转变。
  “王化”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国家认同的形成。早期畲民参与地方事务被政府征调为本地武装力量,实际是因为畲民具有善武、长于射猎的特性。招募畲客是一个普遍现象,如嘉靖《惠州府志》“猺本盘瓠种……久之稍稍听征调,长枪劲弩,时亦效功。”⑤之所以被征调,同治《景宁县志》解释最为详细,其文曰:
  国初,山寇猬起,剽掠无宁。岁时乡兵按家抽取,县尹统之汛兵防弁,统之进剿则汛兵先,而乡兵继,鸟枪技击颇有擅优。旧志,民兵斧锸而外无长物,耕耨之外无余技。景邑民居散在岩谷,尝持鸟枪以角禽兽,而戒穿窬,故俗颇谙乎此设一且搀枪示警,集而用之,亦守御之有技也。近奉私庄之禁,用者统限以尺七寸为制,不能施远。而业者鲜矣,惟善猎,畲民犹为习者。①
  清代《惠安丰山蓝氏族谱》中对本族来源进行追叙,其文写道:
  大明永乐二十二年,福建漳州府南靖县贼人朱晚反。总兵官都指挥姓赵,征之不克,乃出榜张挂四方,招募畲人精于弓弩者,相与讨诚。蓝友禄、雷三叔等,在浙江省闻知,方率子孙下闽与赵指挥助战,用计擒朱晚缚送军营。赵指挥大喜,赏蓝友禄、雷三叔白金五十两、绢帛五十匹,又令蓝友禄、雷三叔招会稽山等处子孙下闽聚居。又遇正统七年,龙岩州永福县盗起,漳州同知招募蓝氏、雷氏畲众去龙岩界。苦竹营屯驻,拨隶总兵官金大人帐下,逐日出战,搜山捉贼。每战有功,赏赐叠加,贼惧畲民神弩,不敢再动,偃旗息鼓而退,自此贼平民安。蓝、雷子孙不回浙江会稽山,而在福建省漳州府聚集安处矣。居数世子孙昌炽,星散四方,或兴化,或仙游,或南安,或永春,难以悉数。②
  上文所提及的明永乐年间南靖县朱晚起事,查现存的明清《南靖县志》,作为地方重大事件的兵灾,该事件在方志中却没有记载。可以推定此事并非历史事实,但从中却反映了明代以来,畲民因勇猛善战,被官府招募参与镇压贼寇的事实。到了明代,一些畲族仍被征用,作为地区武装力量之一,如明代张本余在成化十三年(1477年)任南靖知县时,“南靖上杭溪南寇至,乃团集民快,招募畲客,以扼险隘,贼不敢犯。招募畲客,以扼险隘”。③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倭寇进犯福安,福安知县李尚德“复令晓阳快手并民壮召畲人协战。”④如果畲民被招募还是被动参与地方事务的话,明清以后,许多闽西宗族则是主动参与镇压寇乱,显示了畲民国家认同的转变。乾隆《汀州府志》记载明代武平人钟运捷:“团练把总。时流寇犯境,运捷捐资招募义勇,偕胞弟元捷、云捷统众追击至永平寨,冲锋陷阵,兄弟血战而死。邑令义之,祀忠烈祠。时有程可正者,武平哨长,亦以永平寨阵亡,受旌。”①
  再如宁化雷姓畲民:乾隆《汀州府志》记载宁化县城池时称“明正统间,两遭沙寇,垣墉划平。正德五年,知县周楹请筑土城。九年,邑民雷文琳等,状言甓砖已久,知县何鉴以闻,得请郡丞唐淳与鉴共成之。”②
  邑民雷文琳是宁化雷氏家族成员,属于当地较有地位之人,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参与当地地方建设。可见至少在正德年间以前,宁化雷姓家族已经在宁化成为地方重要组成部分。
  雷鋐的祖父雷世守:“字卫天,宁化人。康熙甲寅,耿藩叛,招致世守。或劝其受伪职,为庇族计。”世守叱之曰:“若为贼作说客耶?!”挈家遁入山中。子鸣高,捐金购祭田,建八宗祠。相国张廷玉额以“八宗永世”。③
  再如上杭蓝氏畲民:“蓝桢,字孕和,武平诸生。顺治丙戌,粤寇犯境。桢募乡勇,守金鸡大岭隘,贼不能攻。解围后,乡民乏食,出粟以赈。子灏春,有擒林耀祖功;沐春,当耿逆平时投诚,授教谕。”④蓝灏春、蓝沐春都是当地精英,在族谱有传。
  上杭蓝姓、雷姓宗族中有一些人因为经商而积累一定资金,随着家族经济实力的增强,这些族人积极参与地方诸多事务处理。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发生,一方面是族人受到古代儒家“修齐治平”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现实的需要,只有更多地参与地方事务,才能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从而获得地方各方势力的认同。如在明宣德年间,上杭雷氏四世雷应生:“督同侄豫侄孙宽等独立捐收城垣,事详邑乘。”⑤正统十四年,沙尤邓茂七攻破上杭县城,上杭雷氏五世雷豫积极参与本县事务,受到朝廷的封赏,族谱载:
  时县令岑嵩从公与邑人郑仕敬、孔文昌及堂侄宽等所议,申请上奏复筑城垣。至天顺六年,县令黄希礼申详各大宪,奏告成功,奉旨谕布政司石琄临邑,后蒙奏奖,赏给以顶戴省民。又于成化三年,县令胡钺改建谯楼五间,高五丈,公创捐粟四百石,后经申详奏奖,赏给七品冠带。事均载邑乘。①
  六世雷宽:“天顺八年,独立捐修城垣。成化二年,修筑谯楼并捐粟四百石,以资赈济。”②再如,清乾嘉时期,上杭十六世雷大行经商致富后,“邑中有大兴作,公辄命子弟以兼金资助。西津创建罗星,公与邑人郭斯秀等七人独力担任,各费数百金,在城儒考两庄捐助亦及千金。经手创建大屋三间,分与三男各自居住。”③
  说明经营靛业等生意的上杭雷姓积累了大量的资金,不仅回乡本族进行建设,还积极参与当地地方事务建设。咸同间上杭叠遭匪扰,人心惶惧,十七世雷发彰“与邑绅襄办团练,屡保危城,俱详邑乘”④同治甲子年,十七世雷发谟“以全城功保升游击,封赠如例。”⑤十八世雷高飞:“中年后渐臻富有,乐行义举,咸同间粤匪扰杭,屡捐军需。”⑥还有亲自抗敌的,如十九世雷松:
  咸丰七年春,粤匪陷建、邵诸郡县。四月初七日,自宁化陷汀州,二十有二日匪抵河田,官军败绩,上杭戒严。知县程尚塙、游击彬昌与邑绅会议,团练兵少恐寡不敌众。时候补都司邱廷健率精勇数百名次峰市广福练局,众议乞援廷健,匪离县百余里日夜可至,人多畏避。公素负勇敢,佥举往峰求援,慨然就道,乘夜抵峰。于五月五日遂率勇二百名赴援,抵县东萝首岭,匪半途要击,公奋勇直前杀敌数十,至南冈力竭阵亡,闻被匪尸解七断。后兵退安乡,于初九日乘间入城,城赖以全⑦
  咸丰时期的“粤匪”指的是洪秀全等的太平军,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雷熙春在《万年公家传》中称:
  洪杨发难以来,蹂躏遍十七行省,印累累而绶若若者,弃城资敌比比皆是。其至杭也,连陷建邵诸郡县,由汀州南下,势焰正炽。①
  该文比较详细地说明雷氏家族族人为了保卫桑梓而牺牲的事例,更加证明已经融入地方社会。这与宋元时期畲民“贼”“寇”的形象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也再次证明畲民边界由于文化认同的转变而发生了变迁。此时的闽西畲民将本族视为国家的一部分,与原来畲民宣扬的“不税不役”超脱的心态是不同的。
  我们再来看看闽南畲族的情况。光泽积谷岭雷氏畲族与南安、建安、丰城雷姓均有联系,光泽积谷岭雷氏六世孙雷世彤记载光泽司前村《积谷岭雷氏族谱》卷首《积谷岭雷氏重修族谱新序》:“(同治壬戌元年)时予年七十有五,老且病,闻之喜,不敢辞,即将前后旧谱细心披阅,复出所得南安、建安、丰城各处世系实录校对。”②光泽司前村《积谷岭雷氏族谱》录有《泉州诗山雷氏宗谱旧序》,大抵可以了解雷氏家族的闽南的基本状况:
  若吾宗之以雷为姓,派所自出,耆旧有传。政公家于泉之西隅,生子三:长思颜,次思斌,幼思文。政公既殁,兄弟拮据维艰,乃或守或赘,各随所志。于是颜公赘于南安李氏,洪武十六年,始入南安籍。斌公仍居金权巷。,文公赘于奈坑许氏。斌子仙与迁于南之三十五都白石乡。仙与生保福,保福生德甫,德甫生元及魁。魁徙于南之城山,其乡曰“石门坑”,颇谙公务,于是族人推为户正。③
  从以上说明元末明初时期,居住在泉州雷氏家族三兄弟由于“拮据维艰”,乃“或守或赘,各随所志”。其中,次子思斌“仍居金权巷”,以后雷姓主要为二子的后代,家族开始兴旺,有被推选为“户正”者;而长子思颜入赘于南安李氏,三子思文入赘于奈坑许氏,二人因入赘改为他姓,光泽司前村《积谷岭雷氏族谱》摘录的《泉州南安雷氏族谱旧序》与上文记述基本相同,关于长子和幼子入赘的表述为:“长思颜,赘于南安李;幼思文,袭姓于奈坑许。”④二人“袭姓”的事例,再一次说明了元明以来,有许多畲民融入汉族,成为汉族的一分子。
  除了畲姓融入汉族,也有汉族融入畲族,光泽司前村《积谷岭雷氏族谱实录》载始迁祖雷若卿:“祖居泉州南安县十六都雷厝坑,后徙居邵武光泽二十四都积谷岭。当公播迁之时,正郑蛮倡乱之日,时值清明之候,兵役交征,泉之人民奔窜遑遑。公乃慨然曰:‘大丈夫何处不可为家,而必依依居此乱离之地。’乃决志达引,竟赴杭北,既离祖地,卜筑于斯。又窃念独力难以建立家室,遂招谢姓,聿来胥宇,亲亲莫逆,凡事必指引依托……生女三,长适谢廷赞,次适水竹巢戴,三适镇岭黄。”①
  文中记载雷若卿考虑到“独力难以建立家室”,于是“招谢姓,聿来胥宇,亲亲莫逆,凡事必指引依托”,招谢姓汉人入赘,且关系良好,从文后长女嫁给“谢廷赞”可以得到印证。
  关于雷姓家族在地方的作用,《泉州南安雷氏族谱旧序》记载比较详细:“洪武五年,调戌镇东卫,募人效役,合族照丁津贴。洪武十六年(1383年),任十六都八甲里正。十年,例应子孙策应军民二役至今。”②该记载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至迟在明初,泉州雷姓融入地方社会,成为当地国家秩序的维护者。
  可见,在闽西、闽南,蓝、雷、钟等姓的族人没有将自己视为畲民,其他当地百姓也没有将其视为异类。评判标准为读书取仕、宗族势力等情况如何,如雷鋐、蓝鼎元家族都是当地望族,具有聚族而居的居住特点和并拥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在与国家的关系中,闽西、闽南,蓝、雷、钟等姓的族人以“臣”的身份出现,忠心为国,表现为积极参与国家、地方事务,如抗匪御寇、修建城池,并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
  刘志伟认为,到明中叶,中国南方的福建、广东等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士大夫家族,地方进入士大夫主导的社会秩序。③我们可以将上杭、宁化等地方社会,看成一个乡豪支配的社会,庐丰蓝姓、宁化雷姓畲民是当地较有影响力的宗族。这些乡豪通过社会公共事业与王朝国家发生联系,从而成为地方上具有正统性身份的政治势力。另一方面,明清政府也希望将这些地方乡族势力纳入帝国的权力体系中,从而加强封建王朝的统治。
  第四节 明清时期闽西南地区畲民宗族社会的形成
  一些闽西南畲民家族慢慢成为当地的巨家大族,随着定居慢慢加强家族、宗族建设,如修撰族谱、修造祠堂、积累族产。与此同时,随着地方化的加强,逐渐融入地方社会,其族群边界由“畲”、汉边界转换为宗族姓氏间的边界。
  一、闽西南地区畲民宗族势力的发展
  明中叶以来,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闽粤边地区基层社会的关系也相对松弛化;而明中期以来长期的社会动荡,更是扰乱了日渐松弛的基层社会的运作。许多畲民在该地聚族而居,形成了强大的宗族力量。闽西南一些畲民家族成为地方大户。以上杭蓝姓、雷姓为例,民国《上杭县志》卷八《氏族志》分别记载了上杭蓝氏、雷氏家族兴旺的情况,其文曰:
  蓝氏,县城户口数十,清初举监举人任知县,县东庐丰乡族最大,人才辈出,清代正春进士,任知县,曰聪、斗南举人,武科尤盛,有中进士、解元、举人者,县南下都长岭乡桂以进士,宰江苏、安徽有政声,县西官庄乡户数五百,文学典盛,又上登乡户百数,利田中式举人,县北石圳、潭角坑等乡各烟灶数十。①
  雷氏,始祖明中叶自宁化徙杭,县城户口数十,清季熙春拔贡,庭瑞侍卫,任统领,均负城中人望,县东崇厦,县南奖坊,县北苏家陂、大坪等乡,各教十户牌,县西才溪乡户百数,赞明光绪末中式举人。②
  雷赞明,雷庭瑞为清举人,民国《上杭县志》选举志有载。③又如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前清举人、福建省议会议员丘荷公为《闽杭庐丰蓝氏族谱》作序写道:
  吾杭东袤百里,广数十里,一村聚族数百家,文武科名人才辈出,以庐丰蓝氏为最。忆予游泮之岁,葆初同年县试冠军,其族补学官弟子员者同榜五人,彬彬乎其盛己④。
  再如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包树棠《闽杭庐丰蓝氏族谱序》载:
  上杭治东三十里,乡曰庐丰。土地旷衍,云龙马鞍水山勿,老虎峒诸山宫其表,东西两溪之水汇流人于汀江,聚此以居者十余姓,凡千有余户,而蓝氏踰其半,吾包氏次之。始迁祖蓝氏曰子荣公,包氏曰万五郎公,吾祖又为其子婿焉。厥后世相姻娅往来不绝,蓝氏子姓已蕃,又或外迁……①
  说明蓝姓居住在离县治不远庐丰,此地畲汉杂居,共有十多个姓氏,其中蓝姓占一半以上人口。另外畲汉通婚,“世相姻娅往来不绝”,如作者的祖上就是蓝姓的女婿。
  为了争夺农业资源与地方利益,畲民家族同其他家族一道,以各种手段来强化本族的内聚力,增强自己的实力。这期间,大量宗祠的建造,坟墓的修建,族谱的编撰,义庄族田的设置,使家族组织日益强化。随着宗族的发展,汀州各地重视宗祠的建设,乾隆《汀州府志》称清代上杭县“文物类于大邦,科名甲于诸邑,家家建追远之庙,户户置时祭之资,其渐摩于熙朝之德化者,良深也。”②上杭蓝氏建庙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兴建的。《闽杭庐丰蓝氏族谱》卷末之二《祠祀志》载:
  吾族聚处庐丰,每逢岁时祭荐吉凶告祔固皆立有私祠,但向者科举时代,除京都应试有汀州会馆外,若乡试、院试、府县试率皆赁庑散居,族先哲难之。于是,先后商议,无论闽垣、汀郡、杭城概行建祠,以为多士之试寓,此固一举而三善备者,尊祀先灵孝也,联合宗好亲也,而嘉惠士林则仁也,至于今即凡游宦、升学、经商者亦得公资托荫……至于平川祠、潮城祠以及东山祠,亦足藉以纪宗功、敦族谊。③
  上杭庐丰蓝氏由于族群势力发展,并且经商、致仕的人多,所以除了私祠还在福州、长汀、上杭、潮州、平川、东山等地建了一些公祠,达到“一举而三善备”,一是尊祀祖先,二是凝聚宗亲,三是嘉惠士林,即为游宦、升学、经商的族人提供方便。这些是要建立在本族实力极大发展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建设这么多的宗祠(见表4-5)。
  (1)根据表4-5,首先从时间和地域上看,自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到民国四年(1915年)二百年时间里,上杭庐丰蓝氏陆续在各地,或独建或与临邑本姓族人合建宗祠;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地域从本县(乡),到本府,到省城,甚至到外省延伸,即:上杭—长汀(武平)—福建省城(福州)—广东潮州的趋势。这种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宗族逐渐壮大,本乡本县建立宗祠说明需要凝聚本地区族人;康熙四十七年蓝正春在《杭邑东门蓝氏宗祠记》载:“康熙四十三年,岁在甲申,合族起建祠之议,人心鼓舞……夫汝南一姓派衍闽粤,即今萃处于杭之庐丰者不下千余
  烟……祠堂之设,上以致祖考之来格,下以萃子姓之欢心。”①
  乾隆十一年(1746年)蓝正春《庐丰蓝氏宗祠记》:“杭邑最重祠堂,故名宗大姓皆必建祠。吾族于邑有二祠,于郡有一祠,惟庐丰所居之乡各立私寝,而未尝有合飨之总祠。辛酉岁,萃人心之涣,议立祠于东山之下,一倡众和,踊跃从事,而祠以成。”②说明当时有一些所谓“私寝”的小祠堂,东山祠就是要成立一乡合飨的总祠。
  道光十年(1830年)《蓝氏平川祠引》:“武邑非即桑梓之地乎?乃瞻望城阙,他族皆勤垣墉而蓝氏独无堂构,向亦屡有成议,辄多龃龉……异时科名燕喜,甲第蝉联……则所云尊祖敬宗睦族之道诚莫大于是矣。”③一则说明宗祠在武平的其他宗族都有建立,蓝氏希望通过宗祠的建立来达到尊祖敬宗睦族兴学等目的。
  二是当时蓝姓族人读书取仕的人不少,而在上杭、长汀、福州设立宗祠,设立祠堂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子弟出色,科甲蝉联。如道光十九年《蓝氏福省祠新建序》道出缘由:
  榕城风水分一派于杭川,宗祖英灵萃三山而庙享。他时财丁蜂盛,科甲蝉联,不可于斯预卜哉!……但愿自兹以往,贤哲挺生,于万斯年承休勿替,此固列祖在天之灵所阴慰,亦予与诸父老劝捐之苦心,同为厚望也夫。④
  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重修省祠小引》也称:
  福建省祠购自道光十九年,前辈创议以为赴科士子试寓,其培养之心深且远矣。赴试者千里还往,一到其地即得驻息之所,免租税之劳,何便如之?⑤
  畲民各家族为了提高本族的声望与地位,开始重视本族、本乡子弟的教育,广泛筹集资金投向扶持和资助家乡士子参加科举考试,以此促进本族教育和科举的发展,前文所举的进士雷鋐即是一例。
  三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上杭蓝氏经商者较多,族谱记载到广东经商,赚巨大财富的族人比比皆是,宗祠的设立再一次说明蓝氏在潮州等地势力的强盛。
  (2)从主祀神位和建造者分析,根据各祠堂主祀神位的按世系排列分别是:潮城祠(明德公,北地南迁始祖)—汀郡祠、武平平川祠(熙三郎公,始迁长汀)—杭城南门祠(太一郎公,生七子,派分各地)—福省祠、东山祠、杭城东门祠(念七郎公,庐丰蓝氏始祖)—汀郡庐丰别业(庐丰蓝氏始祖五代)。结合祠堂性质、建造者以及主祀神我们会发现,一地一族所独建的祠堂,如汀郡庐丰别业,其主祀神为本族五代始祖,年代近,世系亲;而随着建造者的蓝姓族支外延的扩大,其主祀神世系也越靠前,如上杭四邻族人共建杭城南门祠主祀,其主祀神为生念七郎等七子、派衍武平等地的太一郎公;长汀、上杭、武平三邑族人共建汀郡祠,主祀神为始迁长汀的熙三郎公,雍正七年《汀郡建祠跋》载:
  我祖熙三郎公迁居坪岭水口,传至三世太一郎公后分派七房,或仍居祖宅,或移上杭、武平,至今五百余年,户几数千,丁几数万。人文济美,科甲蝉联……但以星散异地,人至涣也;支派各分,情至涣也。涣者不可以不萃,而萃之之道莫若建祠,而建祠之道又莫若郡城为之会归①
  《汀州建祠小引》则认为可以“合七房之众建祠于汀郡,以隆昭报,以联族谊”②而潮城祠的主祀神则为蓝姓北地南迁始祖明德公,这就意味着,不仅仅可以凝聚各地闽西的蓝姓,甚至南方各地的蓝姓均可以奉祀。民国四年蓝登流《潮城祠》中写道:“天下事无关痛痒者不远而远,素怀爱敬者远而不远,况潮郡为英豪荟萃之区,往来冠盖络绎不绝。”③显示了一种胸怀天下、汇集英豪的气概。
  二、资源竞争与宗族边界
  在地域社会开发的历史进程中,常常伴随着自然资源的争夺和破坏。明中叶以来,闽粤赣地区的社会动乱,各族群对资源竞争更加激烈。在这种背景下,华南地区的许多乡村社会均体现出军事化特征,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原来由官方修建的军事防卫建筑转由民间修建。顾炎武在《肇域志》记载漳浦县的“赤湖城”,“在县东十七都,元季土人曾仁礼筑。正德间重修,周一千二百尺。西林城,在县南六都,旧有石城,正德五年寇乱,乡民重筑。”①
  赤湖为明清以来漳浦蓝姓的重要聚居地。按《肇域志》记载,在元末就有曾姓“土人”建筑城堡,这里的“土人”二字值得玩味,相对“客”而言,应与土著相同。清代梁章钜在《称谓录》中称:“土著《汉书·张骞传》:‘其俗土著’。谓常居不迁徙也。著音酌,读如字非。”②蓝姓畲民并非一开始聚居于赤湖、西岭等地,其中必定经历了由族群迁居—宗族发展壮大的过程,随着族群势力的壮大,蓝姓畲民在当地由“客”转为“主”。
  到了清代,闽南民间乡村械斗盛行,漳州为械斗的重灾区,一些畲民卷入民间械斗,如姚莹描述龙溪县各地的械斗中有浦南芹里钟姓在列:
  (龙溪)东北则鳌浦扶摇之吴、杨等姓,浦南芹里之梁、宋、钟、林等姓……各社接连,大者数十,小者十余,频年以来,仇怨相寻,杀夺不已。其焚掠截掳、死伤破败之惨,概不可胜言矣。③
  这里的浦南芹里钟姓应属于畲族,但估计已然汉化。而漳浦蓝姓则与其他姓氏发生冲突,如康熙五十年(1711年),福建提督杨琳在《奏报闽省营务并各营所食空粮等情折》写道:
  蓝理在提督任内官兵尚无异言,独于亲戚乡党之中多结仇怨,及其离任之始,被施姓族人以及地方光棍于各处市口,拆其房屋,抢其铺面,掘其海田堤岸,淹没田地。奴才于十一月初二日至泉州多出告示严行禁谕,始获稍平。④
  漳浦蓝姓与其他姓氏族人“多结仇怨”,导致房屋被拆,铺面被抢,海田堤岸被掘,田地被淹。《浯洲金门城蓝氏族谱》虽是金门蓝氏族谱,记载了漳浦石椅种玉堂之事颇详,在《蕃公祖之墓图形体(图略)》中载康熙年间吴、蓝家族之争,而蓝氏家族最终取得这次宗族争斗的胜利:
  蕃公讳纯憋,寿九十五岁,生于仁宗七年戊午(仁宗戊午年为仁宗五年,原文恐有误,笔者注),即延祐元年(应为延祐五年,笔者注)戊午三月廿三日辰时,卒于明永乐十年壬辰三月三十日卯时。石碑字书:处士蓝蕃公墓。时吴家强盛,意欲混图,石碑竟为埋没。至康熙三十一年壬申二月,吴人自相竟出首,公之派下众子到墓理会,蒙本县主到地勘验,归蓝家掌管。及至乾隆十六年辛未二月初四日竖解元旗。①
  以上均可以看出当时族姓冲突之严重,在其中更多是宗族发展中各族群为了争夺资源而产生的矛盾,而不能将其视为畲汉间的矛盾。我们还可以再从清代一些宫中档案资料也可以看出:
  (漳浦县)道光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具奏:黄姓牧牛践食蓝姓瓜藤起争,黄姓疑蓝姓牧牛越界,彼此争闹,伤毙一人。
  (漳浦县)道光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具奏:黄、蓝两姓山场相连,界址不清,因砍伐坟木起衅,黄姓控官究理,杨姓冒认山主,助蓝姓控管挟制。
  (漳浦县)咸丰二年四月三十日具奏:蓝姓同族,一方因阻止另一方偷窃地瓜殴斗,殴毙一妇。尸亲一方以纠众抢劫,差役受贿舞弊等情京控。
  (诏安县)乾隆二十一年九月十二日具奏:钟姓田园与许姓田亩相近,因填筑园岸起争。②
  以上说明当时蓝、钟等漳州畲姓族人与黄、许、杨等族人因争夺山场、田园等资源而起冲突,另外有一些则是本姓族人之间的冲突;这些冲突因鸡毛蒜皮等小事引起,却多有死伤,由此引发的诉讼甚至惊动了朝廷。从元代以后可能为“客”的蓝姓等畲民,到清代时期,其在当地显然不再以“客”的身份出现,而是与其他汉族无差别的宗族。
  再如,明清闽西畲民也参与了各种土堡、寨的建设。上杭钟姓《颍川钟氏族谱》保存的《久泰上村乡村寨寨规》记载道:
  为立寨规事。考究天地之间,万物均有御侮之本能,何况人乎?吾族为求自卫安民,经在全村众议,本村四周主要山头设立村寨,即村东、村南、村西、村北,以抵御外侮之入侵,诚属吾族之善举也。兹为固防保民,爰立寨规为后,望吾族乡民众所共遵之。
  一、议村南之马安寨为主寨,村东之青龙寨、村西之白虎寨、村北。
  一、议立寨务必守寨,若不守寨,何异乎之虚设也!故平时主寨应有二人之专守焉。副寨则遇紧急之时着人守望,相互配合,共护吾村之平安。青龙寨则寨顶平旷宽阔,宜于平时训练乡勇。练武守纪,亘遇有外侮入侵,始善于防守之也。
  一、议凡避入山寨躲避之男女老幼,均为全村至亲骨肉,除着人专管人寨安置外,全村父老均须相互扶持,尊老爱幼,男女不得犯律。粮草、衣被、贵重物均应随带入寨,免受外侮洗劫一空之苦。
  一、议各寨均应备好刀、枪、铣、雷、垒石、垒木。如遇外患攻寨,凡编入乡勇之男丁,均应奋力抵御,不得退却、反叛。副寨应听从主寨号令指挥,副寨不得犯律。
  一、议如有未及入寨之人,一旦被害,均由全村料理善后。盖被害着亦系吾族之骨肉,能不共悲乎?①
  可见上杭钟姓畲民设立山寨的目的是为了“自卫安民”“固防保民”,寨规具体规定了守寨避寨、训练乡勇、物资装备、组织管理以及遇害族人善后等事项。另外,上杭钟姓《颍川钟氏族谱》还保存一份《为岁值扰乱商议乡勇事规定列后》,总共九条:
  一、吾乡之勇以十六岁上丁至四十五岁,均应踊跃参与乡勇事。
  一、四方每日着人巡逻,如遇有匪类入乡,即时通告四处,给发米一升,又钱八十文正。
  一、凡守寨乡勇均应注意匪类入侵行踪,即时鸣锣为号,稗吾乡民避人马案寨边,或四周深受之内,以免荼毒害。
  一、乡内预备硝药、火炮、枪刀镜箭,分给乡勇备用。一时通知,即便起行,不得延迟。
  一、匪类入乡,聚集本坊乡勇同心协力隘口拦截赶逐。
  一、本坊有入匪类引贼掳掠本乡者,同心合力赶逐之。
  一、杀贼匪一人,乡内赏银三两正。
  一、为贼所伤者看伤痕轻重,乡内酌量出银调治。
  一、为本坊米谷通流,不得阻籴。共议七三边每圆价三桶八升正,
  于茶地方园内为止,外人不得于籴。①
  从《为岁值扰乱商议乡勇事规定列后》的“岁值扰乱”字眼中,说明当时社会出现动乱,如果考察正史、方志,我们会发现明中叶以来,闽粤赣地区社会动乱频繁、族群矛盾不减。畲民山寨的修建、乡勇的组织与训练皆是这种社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是畲民保护家园、保卫族人的需要。这种坚守家园的情况,显然也与传统意义上的畲民“有病殁则并焚其室庐而徙居焉”②的情况截然相反。
  另外,随着生齿日繁,关于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然而,明清时期的闽西南地区,部分汉化的畲民与汉族矛盾更多的是宗族大姓之间的矛盾。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载:
  吾乡四山环抱,然以云龙山为主脉,由源里凹来,雄踞东方,丰伟高耸,支则分左右翼,乡民多分居其麓……惜中间腴田屋所占者几三之一,以故粮食缺乏,恒恃外运接济。而四山童秃,又无竹木之饶,纵议严禁,无如烟灶繁密,樵采被罚屡起纠纷。③
  随着上杭雷氏家族的壮大,与地方的资源冲突也产生,如族谱记载与郭姓的风水之争。《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的《行述》中记载十八世雷荣宗公元配吴太夫人时称,“(上杭)邑中郭某延江西堪舆徐先生择吉壤,至南冈仙香公坟得之,惜其山向不吉,苟改筑之必大昌。某料太夫人贫乏,许以多金易坟,太夫人力拒却之”④
  应该说,越到封建社会后期,闽西南地区的畲、汉族群间的矛盾显示为宗族的矛盾,畲汉间的矛盾反而不是很明显,这也说明了畲民在文化认同上与汉民趋同,族群边界模糊或消失,而代表不同姓氏的宗族在这个时候凸显出来。宗族之间的资源竞争代替了原有的畲汉族群间的竞争。
  第五节 小结
  本章探讨了明中叶以后闽粤赣地区畲汉族群格局变迁的情况。
  (1)以王守仁为代表的朝廷势力成功平息闽粤赣地区的地方动乱,并大量设置新县,加强国家教化,促使新民向化。随着交通线路的开辟,越来越多的畲族聚居区也在地方基层管理的范围之内,许多原来畲乱盛行的“盗区”转变为“治区”。
  (2)进入社会转型时期的闽粤赣地区,越来越多的畲民住区卷入华夏化浪潮中,畲民不断被“儒化”或“王化”。这是一种接受汉文化认同以及接受国家认同的行为。在这种“儒化”和“王化”过程中,畲汉的族群界线进一步模糊或偏移。
  (3)由于畲族与客家在文化取向上的不同,使得两个本来关系十分紧密的族群走向分离。也就是说“畲”“客”发展为两个比较独立的族群,文化认同起主要原因,而后二者在族群关系中出现的所谓“畲变客”,或者“客化畲”等,也均是族群在一定历史联系的基础上,通过文化认同来实现该历史过程。
  (4)一些闽西南畲民家族慢慢成为当地的巨家大族,随着定居慢慢加强家族、宗族建设,如修撰族谱、修造祠堂、积累族产。随着地方化的加强,逐渐融入地方社会,实际上与当地客家居民在文化认同上无甚大差别,该区域的族群边界由“畲”汉边界转换为宗族姓氏间的边界。

附注

①谢重光在《客家文化述论》第三章中有“南赣巡抚的设立”“王阳明剿抚功业及其心学在畲、客融合中的作用”专题论述,参见谢重光:《客家文化述论》,第172-184页;温春香博士论文第四章有“王阳明巡抚南赣”专门一节详细论述。温春香:《文化表述与地域社会:宋元以来闽粤赣毗邻区的族群研究》,第145-154页。其他文章还有:谢重光:《新民向化——王阳明巡抚南赣对畲民汉化的推动》,《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阎韬:《王守仁巡抚南赣史实的儿点辨误》,《文献》,1989年第5期;周建华:《成雄与成圣——王阳明巡抚南赣汀漳业绩另说》,《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黄国信:《王阳明巡抚南赣经费研究——以盐法为中心》,《盐业史研究》,2009年第3期;等等。 ①[明]王守仁:《添设和平县治疏》,载《王文成公全书》,卷之十一《别录三》。 ②乾隆《汀州府志》具体论述汀州八县的建置时间:“汀州府。(唐开元)二十四年,开福、抚二州山峒,置汀州(福州长史唐循忠招诱逃户三千余实郡中)。领县三(长汀、黄连、龙岩)。天宝元年,改为临汀郡,改黄连为宁化。乾元元年,复为汀州。大历十二年,析龙岩属漳州,以建州之沙县来属……淳化五年,析长汀地,益上杭、武平二场并升为县,领县四。元符二年,析长汀、宁化地,置清流县,领县五。绍兴三年,升长汀之莲城堡为县,领县六……成化六年,以清流之明溪镇为归化县,析将乐、沙县、宁化地以益之,领县七。十四年,析上杭地置永定县,领县八。国朝因之,附郭曰长汀,外七县曰宁化、曰清流、曰归化、曰连城、曰上杭、曰武平、曰永定。”[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二《建置》。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第37-38页。 ①[明]王守仁:《添设清平县治疏》,载《王文成公全书》,卷之九《别录一》。 ②[明]王守仁:《横水桶冈捷音疏》,载《王文成公全书》,卷之十《别录二》。 ③[清]姚循义修,李正曜等纂:《南靖县志》,卷一《建置》,上海:上海书店,2000年,第284页。 ④同③,第284-285页。 ⑤[明]许仲远:《奏设县治疏》,载秦炯纂修:《诏安县志》,卷之十二《艺文志》,第585页。 ⑥[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二《建置》,第38页。 ①[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二《建置》,第39页。 ②在南赣巡抚设置前后,闽粤赣交界区共设新县达22个之多,其中4县为南赣巡抚设置前所添参见唐立宗:《在“盗区”与“政区”之间——明代闽粤赣湘交界的秩序变动与地方行政演化》,“国立”台湾大学文史丛刊(118),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2年,第367-368页。 ③[美]毕汉思:《唐末以前福建的开发》,周振鹤翻译,《历史地理》第5辑,1987年5月,第279页。 ④[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卷四十一《艺文三》,第497-498页。 ①[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卷四十一《艺文三》,第493-494页。 ②同①,第495-496页。 ③[清]张延玉等撰:《明史》卷205。 ①[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下册),原第27册《广东上》,第339页。 ②[清]薛凝度修,吴文林纂:《云霄厅志》,卷四《户口》。 ③[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之二十《名宦》,第272页。 ④[明]李世熊:《宁化县知县徐公墓志铭》,载[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卷四十三《艺文五》,第595-598页。 ①[明]王守仁:《十家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子弟》,载康熙版《连城县志》卷末。 ②谢重光:《客家文化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81页。 ③[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九《户役(附贡料、四差)》,第107页。 ④[清]彭衍堂修,陈文衡纂:《龙岩州志》,卷二十《杂记》,第508页。 ⑤乾隆《汀州府志》引《旧志》载:“崇祯八年,武平西门人钟七满,见里长钟凤翔领金花千余金解省,诡言欲看亲考贡,相约同行。先至石牛驿,呼店家置酒,自言预熬凉药解暑。凤翔等六七人,随欢然卸担而入。同伴银匠刘日章,舆夫张甲稳、谢十满大嚼,即刻跳跃而死。凤翔至三盃,头重牙闭,忙呼水解。七满更以沸汤进,凤翔别呼豆水、菜水、桐子水,稍解渐甦,即以遍救诸人,约保佥集。擒七满发其囊,得断肠草二包,解府置辟。”[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四十五《杂记·丛谈(附)》,第652页。 ①温春香:《文化表述与地域社会:宋元以来闽粤赣毗邻区的族群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153-154页。 ②[明]王守仁:《添设和平县治疏》,载《王文成公全书》,卷之十一《别录三》。 ③[清]黄许桂修,曾泮水纂:《平和县志》,《序》,道光十三年(1833年)修,第6-7页。 ①[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元明史料笔记丛刊),卷七《洞蛮四种人》,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91页。 ②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杂录》,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502页。 ①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杂录》,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卷末之三《选举志》,第391页。 ②[清]周硕勋:《潮州府志》,卷三三《宦绩》,乾隆二十年(1755年)修,中国方志丛书第46号,据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重刊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 ①[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之四十《艺文》,第474页。 ②③[明]沈鈇:《游六峒丈量学田记》,载[清]秦炯纂修:《诏安县志》,卷之十二《艺文志》,康熙三十年(1691年)修,据同治十三年(1874年)刻本影印,第596页。 ①[明]沈鈇:《游六峒丈量学田记》,载[清]秦炯纂修:《诏安县志》,卷之十二《艺文志》,康熙三十年(1691年)修,据同治十三年(1874年)刻本影印,第596页。 ②同①,第597页。 ③同①,卷之十一《人物志》,第573页。 ①谢重光,邹文清:《试论明清粤闽畲民文献源流——从〈猺民纪略〉“中兽立毙”之类描述谈起》,《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②[清]黄许桂修,曾泮水纂:《平和县志》,卷十一《杂识志》,道光十三年(1833年)修,第502页 ③同②,卷十《士习》,第453-454页。 ④郑丰稔纂:《龙岩县志》卷四,《氏族》。 ⑤[明]朱安期:《永春县志》,卷三《风土志》,明万历四年修。 ⑥[清]郑一崧:《永春州志》,卷七《风上志》,清乾隆五十二年刊本。 ⑦黄恺元等修,邓光瀛,丘复等纂:《长汀县志》,卷三十五《杂录·畲客》,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 ①客家学的开创者罗香林先生在《客家研究导论》中写道:“这可知当时客家和畲民接触的繁多了,惟其接触繁多,所以免不了要发生混化的作用,而那些畲民亦因须与客家盛营贸易的缘故,渐渐习染客人的语言和文化,久而久之,遂把他们固有的语言都消失了。今日浙江括仓一带的畲民,据说是从广东福建搬了去的,他们的语言,几乎十之七八和客语相同,这可知他们所受客家民系的影响了”参见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74-75页。 ②翁国樑:《福建猺民误称“客家”考》,《福建文化》,1948年第3期,第1页。 ③王东认为,畲汉存在共变关系。他认为赣闽粤边的畲汉融合过程,并不是一方取代另一方的过程,而是双方在血缘与文化两个层面上形成互动与共变的过程。伴随着这种互动与共变,畲、汉双方在各自改变自己的同时,也在改变着对方。这种共变体现在如汉族接受畲族的巫文化,畲族为了摆脱社会边缘和地理边缘的双重边缘状态,对自己的族谱进行篡改或杜撰,等等参见王东:《那山那水那方人:客家源流新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5-57页。 ④谢重光:《客家源流新探》,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2页。 ①谢重光曾考证,元代文献记载畲寇陈吊眼主要根据地,如峰山即大峰山,在今平和县九峰、大溪等乡镇;水篆今称秀篆,在今诏安县西部;梅泷长窖即今南靖县梅林乡长窖村。包括陈吊眼的老家太平乡白叶村,这些后来都变成客区参见谢重光:《客家文化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41页。 ②谢重光:《新民向化——王阳明巡抚南赣对畲民汉化的推动》,《贛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明,第36-37页。 ③转引自温春香:《文化表述与地域社会:宋元以来闽粤赣毗邻区的族群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33页。 ④谢重光:《明代畲、客、福佬在闽西南的接触及客家势力的发展》,《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⑤[清]黄许桂修,曾泮水纂:《平和县志》,卷十一《杂识志》,道光十三年(1833年)修,第502页。 ①《曾氏崇本堂世谱》,清末抄本,不分卷,现藏漳州南靖县南坑高港村。转引自陈支平,周雪香主编:《华南客家族群追寻与文化印象》,合肥:黄山书社,2005年,第418页。 ②[清]周硕勋:《潮州府志》,卷三八《征抚》,乾隆二十年(1755年)修,中国方志丛书第46号,据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重刊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 ③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廿六册《福建·防闽山寇议》,第256页。 ④黄典诚认为:“西晋末年,胡羯入侵,怀愍亡尘,晋室东移。难民南奔,多如过江之鲫。当时,有陈、林、黄、郑、詹、丘、何、胡八姓,扶老携幼,逾岭越江,远征闽地。这批人带来的是3世纪的河洛官音,因被称为‘河洛话’,而操其语的人也被呼为‘河洛人’。”黄典诚:《闽南方音中的上古音残余》,载《语言研究》,1982年第2期。 ⑤傅衣凌称:“宋元时代闽粤浙赣起事,多自称大老或大獠,以为号召,颇饶兴味,特附志于此,以待研究”,并列举了十余条有关宋元南方畲民“大佬”的史料。见傅衣凌:《福建畲姓考》,《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73-175页。 ①日本学者藤田丰八、国内学者徐松石也对“大老”考证,也认为其为大獠之异写傅衣凌:《福建畲姓考》,《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73页。 ②陶希圣:《元代长江流域以南的暴动》,《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3期,第42页。 ③[明]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18《风俗》,21b。 ④黄钊:《石窟一徵》,卷Ⅰ《征抚》,民国十九年(1930年)岭南黄睦重刊本,第3a-b页, ⑤曹树基:《赣闽粤三省毗邻地区的社会变动和客家形成》,《历史地理》第1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23-135页。 ⑥王东:《那山那水那方人:客家源流新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0页。 ⑦王天鹏:《逃离与攀附:从“文化界定历史”论畲族与客家的形成和“土客”之争》,载《族群迁徙与文化认同人类学高级论坛2011卷》,2011年,第521-529页。 ①陈支平,周雪香主编:《华南客家族群追寻与文化印象》,合肥:黄山出版社,2005年,第419页。 ②王斤役:《福建云霄之猺獞》,《逸经》,1936年第13期,第13页。 ③原文为“县”,或为“厅”之误。 ④《紧要启事》,《逸经》,1936年第18期,第24页。 ⑤王明珂提出“羌在汉藏之间”用以说明华夏西部族群边界的变迁,以及中华民族融合的过程。参见王明珂:《羌在汉藏之间:川西羌族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⑥陈文红曾提出“客在畲汉之间”,与本文用注重用族群边界与文化认同解释该概念有所不同。参见陈文红:《当代赣南畲族与客家族群关系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59-60页。 ①[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篡:《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修,卷之二十《名宦》,第267页。 ②同①,卷六《风俗》,第70页。 ③如福建省少数民族古籍丛书编纂委员会所编的《家族谱牒——畲族卷》(上、下),将宁化茜坑雷姓、上杭庐丰蓝姓归为畲族,按照这种分类方法,宁化雷鋐、上杭蓝正春等人也均为畲族。 ①[清]曾曰瑛等修,李级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之三十《人物》,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第341页。 ①②[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之三十《人物》,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第345页。 ①[民国]郑翘松纂:《永春县志》,卷十五《礼俗志》,据民国十九年(1930年)铅印本影印,中国方志丛书华南地方第231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年,第518-519页。 ②雷定国:《族谱源流存徵》。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芳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21页。 ③《清貤赠文林郎、翰林院庶吉士慎庵雷府君,貤赠孺人张太君墓志铭》。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芳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92页。 ④《清貤诰赠雷处士慎庵府君墓志铭》。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芳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91页。 ⑤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芳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34页。 ①按传记介绍,黎高嵩之子娶雷鋐曾孙雷绍宗的次女,雷黎两家结为姻亲,因此黎高嵩自称为“零姻晚学生”。 ②《清晋赠通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乡贤雷公翠庭先生传》。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芳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47-249页。 ③(民国)赵尔巽,柯劭忞等撰:《清史稿》第34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10281页。 ④徐世昌编纂:《翠庭学案》,见《清儒学案》(第四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720页。 ⑤《清敕封文林郎、待赠奉直大夫、日讲官起居注、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修撰雷惕庐先生墓志铭》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芳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95页。 ①赵尔巽,柯劭忞等撰:《清史稿》列传七十七,第34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 ②如赫治清:《蔡世远生卒年》,《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黄大林:《略论清初教育家蔡世远》,《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第2期;张则桐:《蔡世远与清代文风》,《闽台文化交流》,2009年第4期;阮莉:《蔡世远年表》,《闽台文化交流》,2010年第2期;李海洋,田杰:《清初教育家蔡世远的性理教育思想浅析》,《兰台世界》,2014第4期;阮莉:《蔡世远古文研究》,漳州师范学院,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③《清貤诰赠雷处士慎庵府君墓志铭》,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1914年)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91页。 ①《清貤赠文林郎、翰林院庶吉士雷公慎庵,暨配貤赠孺人张太君墓表》,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1914年)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94页。 ②《清敕封文林郎、待赠奉直大夫、日讲官起居注、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修撰雷惕庐先生墓志铭》,同①,第295页。 ①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1914年)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32-244页。 ①宁化茜坑《冯翊郡雷氏家谱》,民国三年(1914年)饮堂藏版,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217页。 ②光泽大禾山《石城雷氏重修族》《雷氏重修老谱序》,清乾隆二年(1737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48页。 ③民国《宁化县志》卷七《职官》载:“潘时宜,永丰举人,嘉靖二十二年任,升儋州知府,入循吏传。”卷十七《循吏传》载:“潘时宜……由举人令宁,修县治,建义塾,创书院以萃士,谷学田以饩士,改大忠祠,祀李忠定以风土,其用意阔远,固去俗吏霄壤也。”参见黎景曾,黄宗宪纂:《宁化县志》,卷七《职官》,民国十五年(1926年)修,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576页、第749页。 ①光泽大禾山《石城雷氏重修族谱·雷氏重修老谱序》,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48-49页。 ②光泽大禾山《石城雷氏重修族谱·雷氏重修老谱序》,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48-49页。 ①雷熙春,雷国瑞纂修:《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民国元年(1912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171页。 ②丘复等纂:《上杭县志》,卷十《选举志》,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131页。 ③丘复等纂:《上杭县志》,卷十《选举志》,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186页。 ④雷熙春,雷国瑞纂修:《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第158-159页。 ⑤同④,第158-159页。 ⑥同④,第160页。 ⑦同④,第160页。 ⑧同④,第161页。 ①丘复等纂:《上杭县志》,卷十《选举志》,第187页。 ②雷熙春,雷国瑞纂修:《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第164页。 ③同②,第165页。 ④蓝炯熹:《畲族家族文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57页。 ①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杂录》,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496-497页。 ②同①,第497页。 ③同①,第364页。 ④清税谷:“富者,贫者之父母也。一邑有富民,则一邑缓急可恃;一乡有富民,则一乡缓急可恃。时当有事,平粜发仓,富者恒多抚字;时当无事,纳谷输粟,贫者岂容久逃乎!至若水旱为灾,收成实歉,则宜及早与田主商酌,方为周至。而不力田不耕种,徒藉是以欠谷者,不可也。愿告族人当清税谷”戒异服:“《诗》曰‘彼其之子,不称其服’,盖异服与异言同警,服之不衷,身之灾也。世有一等人,立异矜奇,衣冠不正,最令人厌。不知为工者,只知各勤其业,奚容外慕!夫纷华即绸缎纱罗,服有等级,草野编氓何敢上拟缙绅之贵也!家无斗米,服值千缗,非其所衣而衣之,亦自与异服同罪。愿告族人当戒异服。”上杭《颍川郡坵辉钟氏族谱》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上杭至德堂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541-542页。 ⑤[明]姚良弼修,杨宗甫纂:《惠州府志》,卷十四《外志·猺蛋》,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蓝印本,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2年,第14b-16b页。 ①[清]周杰:《景宁县志》,卷六《武备·兵制和保长》,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刊本。 ②[清]陈雪观:《惠安丰山蓝氏族谱》,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手写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317-318页。 ③[清]姚循义修,李正曜等纂:《南靖县志》,卷六《名宦》,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32,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380页。 ④[明]陆以载修纂:《福安县志》,卷九《杂纪志》,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刊本,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212页。 ①[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之三十一《孝义》,台北:成文出版社,第358页 ②[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之三十一《孝义》,台北:成文出版社,卷五《城池》,第58页。 ③[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卷之三十一《孝义》,第362页。 ④同③,卷之三十一《孝义》,第359页。 ⑤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民国元年(1912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154页。 ①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民国元年(1912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155页。 ②同①,第156页。 ③同①,第166页。 ④同①,第168页。 ⑤同①,第167页。 ⑥同①,第171页。 ⑦同①,第177页。 ①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民国元年(1912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183页。 ②光泽司前村《积谷岭雷氏族谱》,清同治元年(1862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3-4页。 ③同②,第11页。 ④同②,第33页。 ①光泽司前村《积谷岭雷氏族谱》,清同治元年(1862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33页。 ②同①,第11页。 ③刘志伟:《从乡豪历史到士人记忆——由黄佐〈自叙先世行状〉看明代地方势力的转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第69页。 ①②张汉等修,丘复等纂:《上杭县志》,卷八《氏族志》,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修,《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99页。 ③同①,卷十六《选举志》,第192页、第193页。 ④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338页。 ①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339页。 ②[清]曾曰瑛等修,李绂等纂:《汀州府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修,卷之六《风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第70页。 ③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第十六册卷末,《祠祀志》,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383-389页。 ①《闽杭庐丰蓝氏族谱》将神农后代蓝昌奇为始祖,表格中主祀神位的世系以蓝昌奇为一世计算参见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蓝氏宗谱前志》《蓝氏宗族谱后志》,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374-383页。 ①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杭邑东门蓝氏宗祠记》,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416-417页。 ②《庐丰蓝氏宗祠记》,同①,第418-419页。 ③《蓝氏平川祠引》,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417-418页。 ④《蓝氏福省祠新建序》,同③,第410-411页。 ⑤《重修省祠小引》,同③,第411页。 ①《汀郡建祠跋》,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412页。 ②《汀州建祠小引》,同①,第414页。 ③《潮城祠》,同①,第420页。 ①[清]顾炎武撰,王文楚等校点:《肇域志》,《福建一》,第345页。 ②[清]梁章钜撰,王释非,许振轩点校:《称谓录(校注本)》,卷二十八《土民》,第529页。 ③[清]姚莹:《中复堂全集·东溟外集》,卷4《召乡民入城告示》,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51-60,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418页。 ④康熙五十年十一月二十日,福建陆路提督杨琳奏折,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889页。 ①石椅种玉堂《浯洲金门城蓝氏族谱》,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手写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上),福州:海风出版社.2010年,第39-40页。 ②以上材料见《军机处档·月折包》057001号、057001号、084703号,台北故宫博物院:《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5辑,1982年,第347页。 笠(麻)寨为副寨。盖马安寨者近于吾村,居高临下,可环视全村之动静,上可睹岭头之来路,下可观庵边之往返。如遇外犯入村,寨上鸣锣为号,俾使乡勇集结,共御外侮,男女老少则速避入山寨,免受荼毒。 ①上杭树槐堂《颍川钟氏族谱》,清道光八年(1828年)手抄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570-571页。 ①上杭树槐堂《颍川钟氏族谱》,清道光八年(1828年)手抄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583-584页。 ②[明]戴璟,张岳等纂修:《广东通志初稿》,卷之三十五《猺獞》,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刻本,四库存目丛书史部第189册,第576页。 ③上杭种玉堂《闽杭庐丰蓝氏族谱·杂录》,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503页。 ④雷熙春,雷国瑞纂修:《上杭雷氏梓福公家谱》,民国元年(1912年)刻本,载《家族谱牒——畲族卷》(下),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年,第171页。

知识出处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出版者:海洋出版社

本书从族群边界的理论角度,重新审视畲族形成、发展、变迁的历史过程。在承认族群客观历史文化的同时,重点研究历史上“他者”(主要是汉族)对“畲”的社会定义以及“自者”(主要为南方非汉族群)自我族群认同的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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