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认同与畲汉边界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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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37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家认同与畲汉边界的流动
分类号: K288.3
页数: 7
页码: 106-112
摘要: 本节讨论了宋代至元代福建地区“畲”族群的身份转化、族群边界流动以及华夏化进程。
关键词: 族群流动 宋代 福建

内容

两宋时期,福建人口迅速增长①。户口的增加一方面是经济发展、人口繁殖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一些非汉人群进入国家版籍的结果。
  一、族群边界流动:“畲入汉”与“汉入畲”
  有关“畲”汉身份转化,在史料多有记载。刘克庄《漳州谕畲》一文描述了漳州地区的畲人不堪“贵家辟产”“豪干诛货”以及“官吏征求土物”而“怙众据险,剽略省地。”在理宗景定三年(1262年),国家派兵对畲民采取“剿捕”策略,然而效果不佳,于是选派卓德庆前往治理畲乱,卓德庆采取招抚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漳州谕畲》写道:
  侯榜山前曰:畲民亦吾民也。前事勿问,许其自新。其中有知书及土人陷畲者,如能挺身来归,当为区处,俾安土著;或畲长能率众归顺,亦补常资。如或不悛,当调大军,尽鉏巢穴乃止。命陈鉴入畲招谕。令下五日,畲长李德纳款。德最反复杰黠者。于是西九畲酋长相继受招。西定,乃并力于南,命统制官彭之才剿捕,龙岩主簿龚镗说谕,且捕且招。彭三捷,龚挺身深入。又选进士张杰、卓度、张椿叟、刘口等与俱。南畲三十余所,酋长各籍户口三十余家,愿为版籍民。二畲既定,漳民始知有土之乐。①
  “畲民亦吾民”说明是官方在招抚畲民中采取的一种外交辞令,其中又隐含着华夏民族与非华夏民族不平等地位。如刘克庄在《送方漳浦》也写道:“颇闻送者诗盈轴,我有樵歌子试听。岩邑虽然人所畏,畬民均是物之灵。二升饭了官中事,一字廉真座右铭。见说守侯如召杜,断无走吏至公庭。”②刘克庄以山歌的形式送方漳浦,其中一般认为生活在岩邑(险要的城邑),一般人视之为畏途。“物之灵”用典于《尚书·泰誓上》,其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③畲族应该被看做“物之灵”。侧面反映了当时很多人将“畲”视为非人的看法普遍存在,这是一种族群边界的象征。
  一般来讲,非汉民族在华夏化进程中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畲民内部的汉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具有不平衡性。也就是说,汉化常常从内部集团的上层开始,从刘克庄文中我们发现,畲民的华夏化是从“知书”“土人陷畲者”“畲长”开始的。在明清以后仍是这样,如《天下郡国利病书》描述福建“猺人”时称:“楚粤为盛,而闽中山溪高深之处间有之。漳猺人与虔、汀、潮、循接壤错处……今酋魁亦有辨华文者。”④
  正如当年楚、越等国华夏化运动也是从上层开始⑤一样,畲民的华夏化也是从首领开始,所谓的“今酋魁亦有辨华文者”,说明畲族族群首领开始接触汉字并通汉语,为本族畲民的汉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是畲民汉化具有反复性,从中也体现了族群认同工具主义的特性。“畲长”之所以被认为是“最反复杰黠者”,说明畲民在不同社会环境下,根据利益需求,选择不同的认同策略。
  三是反映了非汉民族华夏化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在国家意志的强力推行下,部分非华夏民族在强势的华夏文化中或者被迫,或者自愿融入华夏族中,另外,还有部分采取不合作或逃离的策略,他们仍然保持“蛮夷”身份。但是,随着华夏化进程不断进行,在官方“且捕且招”的政策下,将有越来越多的蛮夷融入华夏族中,这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一个大的发展方向与历史趋势。
  汉人进入畲区而成为畲民也是当时比较常见的历史现象。在宋代不仅有百姓“入畲”“陷畲”,连一些官员都“隐畲”以求庇佑。如刘埙的《隐居通议》记载南宋赵必岊入畲的情况:
  赵必岊,字次山……乡寓公吴允文浚奉密诏以江西招讨使举义反正,结约次山协谋兴复,战不利。允文奔漳州为都督文丞相天祥所杀,次山解兵隐汀州之畬中,踰年以疾终。①
  汉人逃入畲洞,即所谓的“边人逃入蛮峒”,大部分原因是为了逃避赋税。《元史》记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时,江西行省左丞高兴曾上书请旨言:“江西、福建汀、漳诸处连年盗起,百姓入山以避,乞降旨招谕复业。”皇帝下诏皆以应允。②在元代,由于各地畲乱不断,百姓入畲者比前代更多,如《元一统志》记载道:
  汀之为郡,山重复而险阻……西邻赣,南接海湄。山林深密,岩谷阻窃,四境椎埋顽狠之徒,党与相聚,声势相倚,负固保险,动以千百计,号为畲民。时或弄兵,相挻而起,民被其害,官被其扰。盖皆江右、广南游手失业之人逋逃于此,渐染成习。
  武平南抵循、梅,西连赣,篁竹之乡、烟岚之地,往往为江广界上逋逃者之所据。或曰“长甲”,或曰“某寨”,或曰“畲峒”,少不如意,则弱肉强食,相挺而起。税之田产,为所占据而不输官。③
  在元代汀州“椎埋顽狠之徒”,数量众多,他们“党与相聚,声势相倚,”且“号为畲民”,说明他们中许多是打着“畲”的旗号,弄兵作乱。这类“畲”数量增多的原因是“江右、广南游手失业之人逋逃于此”,这些人原本并非“畲”民,其在汀州所占之地被称为“长甲”“某寨”“畲峒”,被视为化外之民。由此可见,此时族群之间的界限模糊不定,在社会动乱的背景下,畲作为一类人群,其势力得到较大的发展。在元代士大夫眼中,此类逃离本乡聚集于深山幽谷间负隅抗拒官府者,也被称为“畲民”,明显的例子还有“畲民丘大老集众千人寇长泰县”①。
  在明代前期,闽粤赣的畲族势力仍较强大,入畲的汉人较多。王阳明治理闽粤赣地区“畲乱”时,曾记载有一些汉人被煽动蛊惑入畲的情况:
  其大贼首谢志珊、蓝天凤,各又自称“盘皇子孙”,收有传流宝印画像,蛊惑群贼,悉归约束。即其妖狐酷鼠之辈,固知决无所就;而原其封豕长蛇之心,实已有不可言。②
  也有一些是无籍汉人避役入輋的如:“吉安府龙泉、万安、泰和三县并南安所属大庾等三县居民无籍者,往往携带妻女,入輋为盗。”③还有原本非畲的百工技艺游食之人入輋的如:“其初輋贼,原系广东流来。先年,奉巡抚都御史金泽行令安插于此,不过砍山耕活。年深日久,生长日蕃,羽翼渐多;居民受其杀戮,田地被其占据。又且潜引万安、龙泉等县避役逃民并百工技艺游食之人杂处于内,分群聚党,动以万计。”④
  以上描述的多为江西一带畲族情况,闽粤其他地方也类似,如“闽潮人叛逃流亡,就地垦荒者谓之畲蛮。”⑤到了清代,仍有此类人员:“雷公岭,距县北(饶平县)三十五里,层冈叠嶂,为潮惠二县(恐为州之误,笔者注)之界,奸民逋赋役者,辄借口邻封,彼此窜避,或托为猺獞逃化外。”⑥“托为瑶僮逃化外”说明畲汉边界在流动。
  李调元的《南越笔记》有关于汉人由伪猺变为真猺过程的记载,其文称:乐昌有伪猺,多居九峰司诸山。其始也苦于诛求,以其田产质客户,窜身猺中,规免旦夕,久之性情相习,遂为真猺。相率破犯条要,恣行攻劫,为地夫之害,即善猺亦且畏之。⑦
  显然,文献中关于的“畲”“輋”“猺”的记载,其并非作为纯粹的种族区分,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身份或文化身份的区分。也就是说,官方或文人把“入畲”的汉人——这些汉人不管是“为盗”,还是“避役”——均称为“畲民”,目的是用其笼统地称呼那些脱离编户、与政府不合作的各种人群。①
  由此可见,“畲民”的形成不仅仅是自我认同的结果,官方或主流文化对其社会定义同样重要。也就是说,有一些畲民认同,乃至“假托”自己为“畲民”;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官方以单方面标准判断其是否为“畲”。可见,“畲/汉”边界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既可以“入畲为寇”,又可以“籍峒为民”,从而实现“版籍/无籍”和身份的相互转化。②
  二、国家认同:版籍作为族群区分的意义
  国家常将获得版籍作为区分“溪洞”与“省民”或“畲”与“非畲”的重要标准,其背后体现的是文化认同的因素。国家之所以重视版籍,是因为社会的安定需要对边境进行控制,需要对户口进行管理。如明万历《福州府志》描述洪武到正德到万历年间二百余年户口无所增长时,作者论述道:
  夫国家治平,晏然无事,二百年于兹,即前古未有矣……是故豪宗巨家,或百余人,或数十人,县官庸调,曾不得征其寸帛,役其一夫。田夫野人生子,黄口以上,即籍于官,吏索丁银,急于星火。此所以贫者益贫,而富者益富也……不毛之宅,无职事之人,终日美衣甘食,博弈饮酒,市井嬉游,独不可稍举古人以末之政,以纾力本者之困也耶?为今之计,欲使户无匿丁,则莫若凡讼于官者,必稽其版,凡适四方者,必验其襦,则户口可核。户口可核,则赋役可均。不惟足国裕财,驱民于农,亦无便于此者矣。③
  明代户税制度不完善,豪宗巨家和一些百姓逃避户税,造成了国家的户税危机,所以要求,欲使户无匿丁,加强户籍的审核,如此可以均赋役,足国裕财,驱民于农。从这个分析,国家十分需要将一些可以纳入版籍的百姓纳入,这是国家安定的重要基础。将畲民纳入编户齐民可以证明一个地方官的政绩,也说明地方教化、文明的象征。
  一些百姓如果不入版籍,不纳赋税,也会被视为化外之民。直到明末,所谓的化内化外并不一定指的是少数民族,而指的是有没有接受王化,如冯梦龙的《寿宁待志》称:
  至磻溪、西溪二处与泗洲桥素通姻盟,互相应援,一呼百集,目无官府,欠粮拒捕,无所不至。余惩顽民陈百进之事,乃请详上台……而收化外之民于化内也。①
  实际上,在早期蛮族华夏化过程中,也常提及纳税情况,如应劭记载长沙武陵蛮称:“以先父有功,母帝之女,田作贾贩,无关梁符传、租税之赋。”②认为,他们不向中国官府纳赋税,说是因其父盘瓠对中国有功,母亲又是帝王之女事实上,应是当时朝廷尚无力统治这地方的山间人群。《南史》中记载荆雍州蛮为盘瓠之后,这部分蛮夷顺附者向朝廷纳赋税,但无杂税与劳役。也有部分汉人逃入蛮夷,群起为盗,“结党连郡,动有数百千人”③。这些逃入蛮夷中的汉人,逋负钱粮,也被统治者视为化外之民。因此,赋税与其作为经济特征,不如说是一种文化特征:是判断汉与非汉的重要标准之一。
  再如宋代刘克庄为宁都县丞赵必健写的《英德赵使君墓志铭》称:剧贼陈淮西、罗洞天聚众出没赣、汀、潮、梅数州郡,檄令合官民兵讨之……罗畬峒首黄应德久负固,亦请出谒,公延见,享劳之,感泣辞去。已而邵农至其所,应德曰:“吾父来矣,率妻子部曲罗拜,愿附省民输王租,迄公去,溪峒无反仄者。”④
  以上记载中的罗畬峒居民应该是畲民,是否“输王租”,成为“省民”与“峒民”的主要区别之一。郭志超等认为唐代之前畲族尚无纳税,南宋末年才有少部分畲族承担封建赋役,宋元时期畲民入籍和承担赋役并没有大范围进行,而直至清代,畲民才在真正意义上承担封建赋役。⑤从畲民的纳税服役的范围及普遍性情况,可以看出,畲民不断被卷入华夏化进程中,编户齐民身份的获得以及对国家义务的履行,对畲民的国家认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明代一些畲族首领入朝贡献,这种象征性的仪式在国家看来是臣服万民,民心归顺的国家重大事件,因此被记录在史籍当中。如明代《广东通志》记载道:
  (永乐五年1407年)冬十一月,畬蛮雷文用等来朝。初,潮州府卫卒谢辅言:海阳县凤凰山诸处畬,遁入山谷中,不供徭赋,乞与耆老陈晚往招之。于是畬长雷文用等,凡百四十九户,俱愿复业。至是辅率文用等来朝,命各赐钞三十锭,彩币表里绸绢衣一袭,赐辅、晚亦如之。①
  可见,是否纳税服役是朝廷判断一个地区人群“化内”或“化外”的标准。如崇祯《兴宁县志》曾对当时将“徭蛋”称为“夷狄”的社会偏见进行反驳,其中主要的理由就是当地“徭蛋”获得版籍,并纳税服役,其文曰:
  按吴志名徭蛋曰夷狄,令人愕然。求其说而不得。此非山戎氐羌之比,错居中土,衣冠与世同,无复椎结之习,一耕于山,山有粮,一渔河,河有课。既籍其名於版,子孙数十世势能徙居塞外矣乎?出入同乡井,又能区分限域矣乎?王者无外,听其蠉飞蠕动于穹环之间,亦齐民矣。已恶得而狄之。②
  明代《广东通志》描写潮州府畲、瑶时称:
  民有山輋曰瑶、僮,其种有二:曰平鬃,曰崎鬃。其姓有三:曰盘、曰蓝、曰雷。依山而居,采猎而食,不冠不履,三姓自为婚,有病没,则并焚其室庐而徙居焉。俗有类于夷狄,籍隶县治,岁纳皮张。旧志无所考。我朝设土官以治之,衔曰輋官,所领又有輋,輋当做畲,实录谓之畲蛮。③
  从以上记载看出,作者认为輋又称瑶、僮,习俗“有类于夷狄”,即认为畲民与夷狄习俗有相同的地方,从遣词造句中又说明畲民不完全与夷狄相同造成这种认识的根本原因在于“籍隶县治”,这再一次说明国家版籍制度的施行,使得畲民慢慢进入华夏边缘之内,版籍也是判断畲汉边界的一个重要标准。

知识出处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族群边缘:“畲”汉边界形成、发展与变迁的历史考察》

出版者:海洋出版社

本书从族群边界的理论角度,重新审视畲族形成、发展、变迁的历史过程。在承认族群客观历史文化的同时,重点研究历史上“他者”(主要是汉族)对“畲”的社会定义以及“自者”(主要为南方非汉族群)自我族群认同的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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