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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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3160
颗粒名称: 三、管业执照
分类号: K288.3
页数: 3
页码: 232-2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县正堂发放管业执照,确认畲民钟盛九及其子孙对五都大林官山一号的管业权,并规定了界限和禁止行为。该执照包括三份文档,分别在万历二年、崇祯三年和清乾隆十八年颁发。
关键词: 管业执照 畲族文化 文献

内容

清光绪《钟氏联环谱》收入“管业执照”3则。
  1.福安县管业执照(一)
  特授福安正堂加五级(记)录三次陈准
  列给山照钟盛九等,给山一号,土名坐落五都大林仙岭洋,左至和庵坑,右到仙岭洋坑,直上岗顶,分水四至,界止分明。准照此山界内,任凭钟盛九耕种留录各色杂木等项,仍照已界内管业,如或外人强占照内物界,任凭钟盛九凭照新存阻当,鸣官究治。
  万历二年二月十三日准给照钟盛九
  2.福安县管业执照(二)
  福安县正堂
  加给界限,以杜侵越事。万历四十七年间,经县主张,勘明五都大林官山一所,断归畲民钟盛九等久住管守,山场艺植竹木,栽种生理,岁纳官租银二两,加经栖云寺渡夫工食撑渡常以不得暂难,官民两便,前艺随树木已能成林,因有附近居民强砍盗取,并及哧诈,随于崇祯元年四月,钟盛九前来请给界限,此山上至仙顶,下至狮子头,左至和庵坑,右至栖云寺后坑为界,加给付钟盛九等管业,以杜侵越等情。尚有哧诈混侵者,任许钟盛九子孙执帖鸣官,究治不背。须至帖者右给帖,付畲民钟盛九等执照。
  明崇祯三年五月 日给
  3.福安县管业执照(三)
  福宁府福安县为照旧给帖管业事
  照得五都大林官山一号,于明万历年间,经前县勘明给与畲民钟盛九居住种植,岁纳官租银二两,以为加给栖云寺渡夫工食之用,并经前县于崇祯年间给发即帖,令其永远管业在案。兹据钟盛九之孙钟月顺呈缴旧帖,请发新帖,以杜豪强侵夺等情,前来除饬差保确查去后。今据该都地保林子玉、陈双玉等复称:查得钟月顺之祖钟盛九奉给五都大林官山一座,今钟月顺现在照界纳租管种,并无侵占民业等情,到县。据此除将旧帖存卷外,合行另给新帖,照旧管守艺植,为此帖给钟月顺收执,即照原给大林山四至管种,每岁输纳官租银二两,加给栖云寺渡夫工食,如有居民侵夺占垦,并假称官山哧诈者,许其执帖鸣官究治。须至帖者,其山上至仙顶,下至狮子头,左至和庵,右至栖云寺后坑为界。
  右给帖付钟月顺存照!
  清乾隆十八年十二月 日给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闽东畲族谱牒祠堂的相关情况,内容包括:修谱牒与建祠堂、谱牒内容、各姓藏谱、畲族祠堂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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