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修谱牒与建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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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310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修谱牒与建祠堂
分类号: K288.3
页数: 26
页码: 1-26
摘要: 本章记述了修谱牒的过程,包括设立谱局、制定章程、筹集资金、收集资料、确定谱式和谱例、取名分行第、祭谱封谱以及保管查阅等步骤。此外,还介绍了建立祠堂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修谱牒 建祠堂 畲族

内容

第一节 修谱牒
  畲族谱牒,俗称“族谱”、“宗谱”,亦称“家谱”、“家乘”,是一“族”世系传承的历史记录。修谱被视为族内不可偏废的一件大事。一个村可以没有祠堂,但“族不可无谱”。
  畲族谱牒现存版本都是自清朝以后编修的,且以清乾隆、嘉庆年间的居多。原因有:一是在明以前,相当部分的畲民还处在辗转迁徙之中,还不具备修谱所必备的相应条件;二是畲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族内识字能文的人不多,必须请汉族秀才代为编纂,这需要一笔可观的资费,而且谱载的部分内容,对族内来说还是秘密,不宜轻易提供给汉人;三是居住条件差,保管不易。因此,在巨大的谋生压力之下,被封建社会视为户籍档案的族谱,在畲村并不像祖图、祖杖那样占有神圣地位。明末清初,畲族大举迁入闽东,清乾隆年间一体落籍以后,编修宗谱的意义就凸显了出来。封建社会的基层管理单位是“族”,谱牒是一族的户籍档案,进学入庠、抽丁、当差服役等,都要以谱牒作为依据,这时候修谱就成了很迫切的事,加上定居后生活稳定、人员集中、财力充足,于是畲村普遍着手修谱。这就是畲族谱牒大多编就于清乾隆、嘉庆年间的主因。
  清以前,畲族自身历史并无准确的完整文献记载,因此修谱涉及的畲族源头,只能借助民族中流传的口头传说,而畲歌毕竟不是史书,据此演绎而成的《敕书》、《开山公据》、《上古源流》、《得姓由来》、《历代封赠》之类,只能当做民俗学和文化史资料来解读。现存畲族谱牒中具有史料价值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到一地肇基以后的相关记述上。尽管受当时修谱价值取向和谱牒体例所限制,族谱记载内容过于刻板、单调,但作为并不多见的畲族典籍,整体上是不可多得,且弥足珍贵的。除早期畲族谱牒中的“行第”排序与汉族不同外,畲族谱牒的编修方法、体例等,基本上与当地汉族相类。畲族谱牒独特的畲族文化内涵和鲜明的民族特色主要反映在卷首对有关“上古遗风”、“忠勇王传说”等的大篇幅记叙,以及伴随修谱而举行的一系列民俗活动上。
  畲族谱牒大约每隔20—30年重修一次。修撰者部分为汉族秀才,或曾在畲村执教多年的塾师,如霍童的缪书亨曾在猴盾①执教多年,与畲族人相处如兄弟,猴盾《雷氏宗谱》就是委托他执笔编修的。也有相当部分族谱出自畲族秀才之手,如民国期间福安的雷一声就先后承编了福安溪塔《蓝氏族谱》、福安后舍《雷氏宗谱》、福安月斗《雷氏族谱》等多部畲族谱牒。每届修谱,要汇总载入的主要内容为延续血脉宗亲的世系,包括每个成员的名字、行第、生卒年月日时“八字”、婚娶生养及墓葬等情况,对在族内有名望影响的重要成员还要撰写生平事迹述略等。每次修谱对该谱“谱头”保存的有关上古传说、源流序列、行第排行、族规家训、公产记载,以及一些官府文告等文献资料,都只是照旧抄录。修撰者照例要补入部分世系内容外,还要写一篇谱序,说明受聘修撰的缘起、经过等;有才情的编修者还写一些传、赞、诗文以增加谱牒的可读性。收录一些有关族产购置契约、税单、纠纷仲裁之类文献。这部分往往是族谱中最精彩、且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
  每次修谱,分散在各地的各房宗支,都要派人参与编修稽核,就叫“会谱”。即便远在外省、外县的“叔伯”宗亲,都要赶回来,参与祭谱、封谱等重大礼仪活动。修谱不但是畲族一村一姓的大事,而且其祭谱、封谱庆典,也往往是一次展示该村畲族民俗文化的盛会。
  一、设谱局
  畲族各姓族谱的编修与组织,通常由族内辈分高、年纪大,有一定威望和影响的“耆老”、族长或较大房的房长发起,并经集体讨论后确定,随即成立董事会,决定聘请撰写人(修谱先生),发出采集单,让各家各户填写入谱人丁等相关内容,然后按入谱丁口数摊派编修经费,若经费不足,就从平时积累的众山、众产及该村“拦旗”等收入的族有资金中支用。
  畲村某姓在距上次修谱时间20—30年之后,经族中耆老提议,各房商议达成重修共识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谱局,即设立修谱董事会,由族长和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正、有一定威望的本族文化人担任修谱董事会成员。畲民把参与修谱视为一件十分光荣的善举,谱修成后,他们的名字将载入谱牒,以示褒奖。例如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福安燕窝修雷氏宗谱的董事(董修谱首)雷玉明、雷玉金、雷玉宽3人,不但名载谱首,而且负责修撰宗谱的杨开元还分别为3人各写了一篇《修谱赞》,文中就有“倡修谱牒,耀祖光前。为君做赞,留记千年”的赞语。
  董事之间有资金筹集、资料采集汇总、世系审核等明确的任务分工,通常各司其职。若族下人丁不多,董事员额就相应少一点,如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福鼎佳阳丹桥纂修《颍川钟氏族谱》董事人员只有6人,二十二世孙声高和二十四世孙起程均一人身兼总理、兼理起稿三职。民国七年(1918年)福安坂中和安《颍川钟氏族谱》的修谱人员除纂修、掌稿、缮书为聘请外;族内推选董事共有8人,分别为总理:三十一世孙其亮,分理:三十世孙茂余、茂扬,三十一世孙其玉、其勋,提调:三十一世孙进昌,三十世孙茂铃,三十三世孙春盛。族下人丁多的,如蕉城八都猴盾,民国十六年(1927年)重修《雷氏族谱》时董事就有33人之多。其中,总理谱务1人:十三世孙雷起杰(英山);倡修谱董2人:十三世孙雷起权(衡卿)、起榬(绎丞);协修房长5人:十二世孙雷志勋(绩葊)、志象(怡园)、志逵(鸿图)、志锦(鲤庭)、志逅(良田);参修族父老12人:为十一世孙雷天曜(星衢)、天旭(霁野),十二世孙雷志海(隅日)、志泓(监泉)、志浩(浑亭)、志潮(安溪)、志潘(佑庭)、志漛(彦苍)、起梧(凤冈),十三世孙雷起材(吉葊)、起松(苍岩)起椿(寿山);参考校对5人:十二世孙雷志裕(金峰),十三世孙雷起标(题名)、起杏(秾园),十四世孙雷步耀(声南)、步熊(渭水)、步悌(乡泉);提调谱务3人:十四世孙雷步炀(光圃)、步衍(玉山)步炠(乡泉);值祠执事1人:十二世孙雷志遄。
  从以上人员分工可以看出,一次修谱也就是一次族内人才大动员,不但方方面面的人全都在这里找到了自己位置,同时,这么强大的阵容也可以看出畲族对修谱的重视程度。而像钟大焜倡修《颍川钟氏总谱》这样一个浩大工程,就只有由达官显宦出面号召了。署在《颍川钟氏修辑总谱章程》后的钟姓官员分别有:福建福州府侯官县、翰林院庶吉士即选知县钟大椿,福建福州府侯官县举人钟肇祺,福建福州府侯官县举人钟景菘,广东广州府花县、福建顺昌县知县钟国华,广东潮州府海阳县、刑部主事钟倬芳,广西梧州府苍梧县、前署广东惠潮嘉道钟懿蓉,湖南长沙府湘阴县、福建建宁镇总兵钟紫云,广东嘉应州兴宁县、福建福州府经历钟崇萱,江西袁州府萍乡县、议叙分省补用县丞钟肇馨,福建福州府侯官县、四品衔刑部主事钟大焜,福建福州府侯官县学优廪生钟麟祥,福建福州府侯官县、工部主事广东即补知县钟为桢等5省的13位官员组成。至于实际参与其事的各地畲族乡耆、乡贤更是不胜枚举。
  二、订章程
  谱局设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聘请修谱先生(修撰)和制定修纂方案。畲族族谱的撰稿人,有本族的文化人,也有汉族的读书人。畲族对修谱先生的选聘很讲究。“修谱必须延请有学有识之士,但乡居僻处,实难深知,而有绅衿则共知也,有绅衿之士学问即未博洽,而措辞自通,字画即未超俗而缮书自楷,苟延请之,不特谱牒可成,且足长为一族之光矣。若贪其薄聘,坦易彼其人,胞中所藉以糊口者,只他族通套例言数则耳,求其自出心裁,一句之中甚有数字不通矣,何取焉其人。”①显然畲村选聘修谱先生的标准很高,但在实际操作中,限于乡村条件,有半数以上的修谱先生是文字水平并不高的村学先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制约谱牒编修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为“凡例”所特载。但相当部分的撰修者还是有修谱经验的,如民国期间畲族知识分子雷一声、蓝宗山等人,他们不但有涵养学识,而且本身就是畲族人,没有语言交流上的障碍,所以成了备受畲乡敬重的修谱先生。雷一声说自己早年“曾操此业”,先后撰修了福安后舍、樟后、溪塔等族谱。
  确定修谱先生后,修谱工程正式启动,随后是制定章程,修谱先生往往是谱牒章程的拟稿者,章程在谱牒修撰之初,很多条款要以文告的方式公告全村同族的,对入谱人丁资费的初步分摊、资料的采集程序渠道,以及内容要求等必须有统一的规定,且要做到家喻户晓。在族谱修成以后部分章程的内容将被收入“凡例”,成为规范今后族谱编修的范例和法则。修谱章程的繁简,取决于与上次修谱时间间隔的长短和入谱人丁的多少。如钟大焜修五省钟姓连环谱,其《颍川钟氏修辑总谱章程》的条文就有28条之多。而通常一村之谱的“凡例”,只要有十几条就够了。
  附:
  颍川钟氏修辑总谱章程
  一、每乡只记某省、某府县、某乡始祖某公,传至光绪某年若干代,共若干户,男女丁口现若干人。男丁照现存按代按名登记,女口统计。
  二、自始祖以下现存者,有名臣、名儒、循吏、孝义节烈、文苑隐逸史传,及有家传墓铭、墓碑者,均照抄。若未曾立传,即将事实逐条开列照抄,以备编辑附刻,应旌表者并代请旌。
  三、各乡始祖从何处迁来,及始祖所自出之祖父二代名字,又始祖以下某代某公有迁徙他处者,均分载明白。
  四、每乡始祖以上有谱帙者,不论年代远近均照抄,以备考核汇纂。如谱帙较烦,本乡族人亦宜帮同抄录。或雇请赶抄。倘与邻乡大同小异,应公同参酌摘抄以归简便。若各乡始祖以下支谱但合闽粤江右三省,已不知凡几,势难抄刻,应俟私家修辑。近代易详,无烦分任也。
  五、如觅得旧谱有数十百本者,应备价购买,以备编辑,或雇工多人缩本赶抄,如赶抄不及,或只节抄;如只节抄,其远祖直派应行照抄,其分支繁衍者只抄其分支始祖,及后代迁徙他处者;必使来去分明,世次明白,使修辑时容易检讨方好。
  六、有零户离乡稍远,与本乡不同宗祠不共谱帙者,或修谱人亲到,或由本乡族人邀请带谱前来抄录,或专信前往,随将应抄谱系及该费带回,随地随时公同商酌,未便以散处零户概置不理。
  七、每乡有用宗祠楹帖语为传世次第者,楹帖照抄,并记世次。
  八、凡登仕版科甲及贡监文武生员,无论存殁,均按代登载,以备编辑。
  九、先修闽省次及粤东江右,总计三省先作十五六万丁口,科合每一丁口拟定出辑刻及路费小洋银半角,约番七八千元。除各费外,以余钱建造闽中省会总祠,不敷以买谱钱益之,再不敷续行题捐,男丁女口并抽,即为建祠起见,或冀可免题捐。
  十、每一宗祠定购谱一部,每五十丁口亦定购谱一部。每部纸价印刷工装订箱蔑寄费定价足重番叁元。计十五六万丁口应购谱三千零部,应番九千余元。除各费外,以余款亦为建祠之用。只恐购买不多,余钱亦少,尚望各乡董事亟力劝买,以免再行题捐。
  十一、每乡中无论一支一家有欲自行刊刻私谱者,应为代刻附订。每字应出辑费刻费纸费叁文,附于该乡总谱之末,费须即交,以免催收费事。
  十二、应立家传者,无论存殁,均动公费修纂。其刻费纸费自备,亦每字定价叁文,惟文未成篇长短难定,应照事实多少约略核计篇幅长短即日交费。如系远祖应由本支派下匀分。倘本支派下均系极贫下户无上中户者,仍动公款刻印。现存者亦照此办理。
  十三、每乡应出各费,如有宗祠公产出息,暂时提用,自见简便。如出息无多或下户由公产代垫,上中户照例收取。如并无出息或向上中户题捐,下户量力贴费。或各分支派下祖上有公产者,分支抽收,要之办理不妨变通。而捐款多少务须照每丁口半角之数科合,请本乡董事临时酌度劝办,其题捐上叁元者附该谱末。
  十四、如本乡多下户无力,或者不愿修纂捐不足额者,该乡谱系下应注明某乡多下户无力亦有不乐修纂者,计缺收钱若干,以备查对收单,共见共闻,为修谱者避嫌地步。
  十五、每到一乡序文公启,应增入某省、某府县、某乡裔孙名字数名,既见事出于公,亦期众擎易举。
  十六、将到次乡,应由本乡族人先将章程附信寄往。如相距不远亲到尤好。倘只寄信,迨到次乡即将原信及名刺粘贴成帙,以昭实据。
  十七、每到一乡,即得延订正副董事数人,视丁口多少定延订几人。约以数十丁或百丁定延董事一人。如乡大丁多或分支或分段,请各董事分任其事,庶几众擎易举,不甚烦难。
  十八、修谱者应作日记,凡沿途天时晴雨、行止日期、住址何处、董事名号、款待食宿、同宗名号,凡一切应记者,均逐日登记,谱成附刻谱末。
  十九、地连三省,修辑及行路日期恐非三数年不能蒇事。每到一乡收集各费,势难久待。每一丁口出费半角当不为难,除现收外,如有迟延未交者,应请由各董事先行筹垫,俾速启行。
  二十、收集各费应立合同三联收单分执。每五十丁牢立收单一纸,右付本乡董事,中先寄闽省董事处,左存修谱之人,以备查对。谱成日,购谱者凭单备价寄买,以免缮信费事。
  二十一、沿途用数应按日登记。谱成将出入数逐条分载入数。照每乡丁口出数,照路程日期再加纂刻各费,附刻谱末,以昭实据,不使分毫差谬。
  二十二、所抄谱系宜抄副本,并所处收各费随时觅妥,并合同同寄交闽中省会董事,以便编辑。
  二十三、闽省小银钱半角准大铜钱伍拾叁文,壹角准壹百零陆文,拾角准足重洋壹元。如各外钱法与闽省不同,应请照闽省科合。每拾角作大番壹元,宁使同宗每丁勉力壹贰文勿使公家吃亏数百千文,有碍公局也。
  二十四、谱限四年以内修竣,闽省汇寄汀州府城总祠候买;江右粤东二省,汇寄赣州越国公祠及粤省总祠候买;俟所寄卖毕,谱价汇寄闽省再行寄谱候买。循环续寄候买,庶无积阁稽延之虑。
  二十五、远道趋赴,人地生疏,食宿一切不能不暂向同宗叨扰。倘未见凑巧,应赴客寓住宿,仍须拜候族人借阅谱帙,请照各乡办理。倘一切又未如议,如始祖以上旧谱可抄者,亦照抄其始祖名号及由何处迁来,以下有迁往他处者,并是乡现若干户、若干丁口,亦一律登记。事毕宜早日拜辞,不便相强,惟辑刻自较他乡简略,须记明是乡多下户无力亦多不愿修辑未曾收取刻费、路费,以备查对收单,共见共闻,为修谱者避嫌地步。
  二十六、欲远地遍行修辑,必自近乡及在省为始。倘近处托词远处先修,须告明各费无出,当事者不能筹垫,今日不修即作罢论,后此不能续修。或已修辑,延不交费,云当续交及邮寄闽省者,宜将所辑之谱缴还,即日告别。后此不能续修,或交不足额者,须问明如后此无力再交,即照第十四条章程办理。倘有续交及邮寄等语仍将所辑之谱及所交之费缴还,以杜取巧观望,决不可徇情致误全局。
  二十七、俟三省纂辑略有头绪,再行刊刻,沪报通知各省族人,请由沪报复示续行议修。除滇黔甘陕豫蜀六省去闽较远,置为后图;其余各直省如每省有三万丁口者,均敷行路及纂刻各费,尽可先行由沪报复示,再行往返缄商办理。
  二十八、祠宇建成,各乡始祖理宜从祀。如有未能如议捐资修谱建祠者,其始祖应否从祀,应俟祠成日公议。
  三、筹措资金
  谱局成立后,所要做的最重要一件事就是筹措资金。最普遍的做法是按入谱人丁来摊派。因畲村经济规模偏小,所收丁钱成为畲族修谱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丁钱按男丁、女丁分摊后,增加造葬、绅士、节孝等记载事项的均要加钱。也有按入谱字数或版面计算资费,即按各户入谱字数的多少或所占版面情况分别收取 费用。这些丁钱或版面分摊经费随同填好的“分家状式”,一起交给提调,再由 提调亲送给谱局总理汇总,统一支付调度。除收取丁钱和版面费外,来自族人的 捐资也是修谱资金的重要来源,如福安市康厝畲族乡洋里蓝姓修谱时即得到族人 捐资。在上述收入仍然不足时,这不足部分通常拿祠堂在原先积累的族产和“拦 旗”收入的资金补上。
  四、征集资料
  资料采集是修谱工程启动后的重头戏。惯例是以分发家状的方式,分头征集入谱资料,以民国七年(1918年)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和安村编修《颍川钟氏族谱》为例,当时就向各户下发了以下表格式的分家状式,内容包括五代人的字、行、生辰八字、逝世时间、婚姻对象、死后坟墓地点、坐向、祭田租额以及生育子女数等,分发各家各户填写申报。但是村民能真正按单填报回馈的并不多,大部分还是要谱局派出专人,深入各户协助填写回收。至于外迁散居户往往是资料 搜集的难点,所以更需要配备专人负责进行。
  以下就是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福安县和安钟姓修谱章程分家状式。
  五、取谱式
  畲族族谱多首修于清中叶,其格式最常见的为盛行的欧苏式。“一、谱式有欧阳永叔、苏氏明允、曾氏子固、刘氏青田,各有一式。今人多效欧苏二氏之式。欧仿年表书法,世经人纬,条理分明,脉络贯通;苏依家礼宗图,系联派属,高曾祖考,一堂如见。令后人寻源究委,开卷井然。”①一部完整的族谱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内容,即修谱人员名录、新旧谱序、上古遗风(这一部分为汉族所没有)、凡例和谱论、姓属字行、历代名贤、族规家范、总图支图、世系、祠产契约、名胜艺文这几个部分组成。如清同治霞坪《雷氏族谱》就由敕书、雷氏宗谱序、重修族谱序、请修族谱序、明清纪年、宗规条款(4条)、谱例列款(15条)、先儒谱谕(6条)、条训规则(6条)、颁排行叙、新增行第、世系支图、世纪总图、疏派祔谱、忠勇王祠图、忠勇王墓图、七贤洞胜境等部分组成。
  畲族族谱的谱序大多由修谱先生拟写,按照谱序的内容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以记叙修谱的发起和经过为主。这类谱序的内容往往涉及:受聘承编的经过;该村风景之美(有的兼及开基的传说);该族人物纯孝;受聘后忠于事实,既勤且慎的工作态度;对族姓的嘉许等。第二类以议论谱牒的功能和作用为主。往往将宗族修谱和郡县修志、国家修史相提并论,如王楼重修《蓝姓族谱》序:“今夫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其义一也。国有史,则纪纲定,而君臣正。家有谱,则源流清,而尊卑有序。是故谱书之作,非徒誉祖宗之声名,实所以溯本源、序昭穆、别亲疏、明贵贱,而引孝思于无穷者也。”这类谱序之所以把修谱与修史、修志相提并论,其用意在强调家谱的地位和作用,为修谱的合法性和重要性找到理论依据。接下来往往有一番关于诸儒论谱的引经据典,最后对该族修谱进行赞扬,这种谱序因袭的多,创意少,故史料价值不大。第三类谱序,把重点放在对一族一姓源流的考订上,大多先引上古传说,然后“用事远莫稽,略之可也,事近可详,不详不可也”为转折,进而叙述迁入肇基者的事迹和沿用大段的世系传承资料。这种序写起来毫不费力,基本是根据该谱“上古遗风”和世系材料内容的抽取合成。但这种序读起来倒没有雷同感,也比较顺理成章。第四类谱序重在指出前谱的不足,或是世系排得不正确,或是祖孙颠倒,或是体例不对,在订正前误的同时,采用了欧苏式“五世一提,九世一重提”后,昭穆有序,尊卑有别。纲举目张,使观者一目了然,重在标榜这次重修的功绩。第五类是杂糅型的谱序,是上面四种的组合衍生型。还有一些不落俗套的写实之作,以及纯抄袭或按一个模本仿写的谱序,这两者都居少数。
  谱序也有以谱局董事名义署写的,除少数出自畲族秀才之手外,主要还是修谱先生代笔,内容以叙述修谱经过、肇基世系,或歌颂宗功祖德的居多。这些林林总总的谱序,虽无惊世骇俗宏文,但总体上还是谱牒中最有生气的文字,是我们了解历次修谱情况最直接的文字资料。
  谱序通常是新旧无一例外,均予收入新谱,新作在前,旧作在后,即依时为序,距离本次修谱时间越远的,越往后排列。
  “上古遗风”内容为汉族谱牒所没有的,是畲族谱牒中最有民族特色,又带有争议性的内容。上古遗风主要由上古神话传说作为主干的敕书(又叫铁书)、开山公据、铭记、受姓记(或历代封赠)、上古遗风连环图、龙首师杖志、祖地凤凰山、会稽山、七贤洞、祖坟图、祖祠图、重建广东盘瓠祠记等组成。显然这部分内容大体上是由上古“神话传说”演绎而来,其各种版本的内容和表述上的文字差异,是在长期流传的过程中,经过不断的再创作加工形成的。
  谱论是先儒对修谱重要性的专门论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重修的《田螺园雷氏宗谱》收录有《先儒重谱论》一篇,其内容是程子、崔淋、欧阳修、朱文霆、朱熹、苏轼、熊勿轩、韩魏公、范仲淹等人对谱学重要意义的论述。
  附:
  田螺园《雷氏宗谱》“先儒重谱论”
  程子曰:欲管摄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立宗子法。又曰:宗法乱,则人不知来处。以至流转四方,往往服未尽而不相识。立宗法,则人知尊祖敬宗,而朝廷之势自尊。又曰:宗子法坏,后世谱牒尚有遗风,谱牒又废,人不知来处,百年之后,虽至亲亦薄矣。
  唐相崔淋曰:谱者,姓氏之经纬,家代之纪纲也。道一家之源,说九族之派,人伦根蒂,君子贵之。
  欧阳子曰:谱牒明,则子孙修饬,喜自树立,惟恐坠其家声。
  莆阳朱文霆曰:谱义大矣哉!族之有谱,所以明派系之别,知其有生之初也。受姓之初,一人而已,则凡姓氏者均族也。不异而有所异者,蔓延迁徙!久而声迹不通,于是各异其族,而不能知其初之同一人者,此谱之所以不作也。
  紫阳朱夫子曰:古者,氏族掌于史官,氏族有志,朝廷于选举士大夫,于婚姻以之稽,阀阅而已。厥后,谱之为书有大小宗支,所以别亲疏远近,叙尊卑名分为也。
  苏明允曰:自唐衰,谱牒废。士大夫不讲,而世人不识。于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也。
  熊勿轩曰:唐人所著家谱,列于志者盖三十余家。自唐末之乱,士族往往忘之。谱学遂废,间有藏旧谱,而图又皆阙失,故文忠公纂欧阳氏谱牒,采于唐无所得,而上仿司马迁史记年表与邹氏诗谱以为图,而后谱乃成焉。欧阳氏有异法,合其法者惟苏明允先生所为也。
  韩魏公曰:公,谨家谱而不忘其先,孝之大者也。
  范文正公曰:三世不修谱,则流入于小人,即不得为孝也。
  圣喻,指清康熙皇帝的十六条圣喻。其中有对“宗族”功用的肯定内容。如清光绪福安田螺园《雷氏宗谱》对圣谕第二条的阐述:“笃宗族,以昭雍睦。”怎么叫做“宗”?是同宗的人;怎么叫做“族”?是同族的人;怎么叫做“笃”,是加厚的意思;怎么叫做“雍睦”?是和好的意思。宜起造祠堂,四时祭祀祖宗,设立义学,延师教训子弟,置买义田,对同族内鳏寡贫穷的人赈济口粮,再修家谱,对同族的人开明宗派,载年岁,彼此往来联络,就是疏远的也都亲热起来。这笃宗族的道理方才完全。
  附:
  圣谕十六条
  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里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警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戒逃匿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姓氏源流,是在上古遗风传说之外,对姓氏源流的阐述,比如蓝姓只追溯到史书《国语》有据的蓝亹,雷姓只到雷震子,钟姓只说到钟离昧等。以期和汝南、冯翊、颍川的郡名相符。
  六、定谱例
  修谱凡例也有直书“谱例”的,是有关修谱的原则规定和体例说明。
  民国八年(1919年)修的新楼《蓝氏宗谱》“凡例”就有12条之多,分别为:
  一、立世次,谨按欧阳先儒之式,以世为经,以人为纬,俱立五世一提,以明五服之亲,九世再提,以成九族之义,递承而下,毋使间断,令视者易晓焉。
  一、谱系源流,原所以明姓氏,纪宗派,本族流传已久,谱牒无存,兹特录上世衣冠。
  一、妻妾之分,天叙地秩,所系匪轻,诸公书配某氏,此殁而后,继也;若发妻尤(犹)存而居同室,则有侧室之别。
  一、男女之生,各有分别,男则承宗祧,支门户,年虽幼,其必先;女则适他人,执箕帚,虽长其位后,义有在也;又必兄弟名下,书其出处,及其婿姓名之详,乃可知其所归。
  一、讳字各宜分辨,不可混同。盖人生三月,父命之名。既冠则巫宾字之,以讳其名,所以章成人也。本族散处山间,数乡名多从同,兼以葬坟上碑难以改易,故第殊其字,而仍其名,或稍易以同声而已,自此以后,切宜谨之。
  一、男子已娶而无生养,必至绝先祖后;不书绝,止书哀也。未娶而无托者,不书公,而其卒或书早世。幼者夭殁,是皆惜其不幸而痛之哉!
  一、男子无后有统承者,乃古义也。何则统承之义?为其无统而失传,以之接其源,衍其流而已,当于目录下书以某子为嗣庶,伦理明白,宗兆有庆矣。
  一、坟葬。所以妥祖考之体,栖祖考之灵,子孙务在递年祭扫,记其坐向,免他人侵占之虞。
  一、谱例。系掌之子孙,须当护爱珍藏,以垂永远,勿致废坏。又当随代修录,古云不修三世谱,乃为宗祖之为子孙者,不可以其缓而忽之者。
  一、宗族。论今日虽有亲疏之别,原祖宗实无尔我之殊。虽五服已尽,而情义尚存。凡有疾病急难共相扶持救恤,冠昏称庆、死丧吊哀,此则敦宗睦族有道,世代有光矣。
  一、书法。已故者书公、书妣、书讳,见在者,书字、书配、书名。或有子而出嫁者,于某氏生子某,下直书,出字不载生庚与名。
  一、凡生卒非一帝者,各载帝号年月干支生卒。共一帝者生载帝号年月干支,卒载年月干支不重填帝号。
  蕉城区九都柴坑村《钟姓族谱·谱例》有17条,用字简洁。分别为:
  一、图内五世,取五服之义。两图合为九世,九族之亲也。
  一、图首书一公字,示尊尊也。兄弟横图联书,明亲亲也。
  一、图以讳为主。右书字号、行第详履历,并纪妻妾生卒、葬所,叙联姻、明所归也。
  一、图系红丝,联络不绝,像血脉文流贯也。
  一、谱,十五年一纪,三十年一修。方孝孺先生云:三世不修谱是谓禽犊之民,此意所以重祖宗防遗失也。
  一、谱源以明昭穆正统,绪联血脉。真正世系,概用朱书,其他不必系者,防乱宗也。
  一、谱中支派,由长及次、自大至小不容紊乱。所以序昭穆,明尊卑也。
  一、谱中兄弟姐妹,本同一气,横图联朱书之;男左女右,以为亲之谊也。
  一、无子立嗣者,当于生父名下注明“出绍”,于嗣父名下直接收入,以同一本也。
  一、无后者,不书绝,而书止。不忍斥言,所以存忠厚也。
  一、谱内谊名讳字,不许后雷同,犯上者例应改之。改名之法,以卑让尊,以幼让长,言顺从之义也。
  一、谱内命名取字,自身而溯历祖,为吾身血脉所由来者,不得相犯。若伯叔兄弟之伦,小族限五代,大族限三代内,不得相犯。余则讳字稍犯自不必拘,以其人多好字难收也。
  一、有名重字复,其人不在者,依旧誉正。诚恐妄为改易,致妄其主名也。
  一、图内谱中显宦、绅衿名讳,於支派图中,俱用朱书其讳;下而庶人,只用墨书,所以辩(辨)贵贱励后人也。
  一、号为徽称,惟耆老、荐绅以及有功德者,方堪持赠。所以隆褒崇之典,并起贤子孙之尊敬也。
  一、妇人未死,书娶;已死,书妣;嫁则书出;明兴庙绝无私及也。
  一、女子只载婿家,有生虽贵不必载。盖谱系一家之私,不得滥及异姓也。
  福鼎市佳阳丹桥《钟氏族谱·凡例》只有10条。分别为:
  一、谱内遇有先代名字犯庙讳、御名者,恪遵功,合恭缺末笔。圣讳则加“阝”旁,以昭敬避。至现在命名有犯者,则改之。余或代以他字。
  一、世图仿眉山苏氏大小宗法,世纪佼庐陵欧阳氏,年表采世之为谱者甚多,虽二公之法最良,又不如大书分注,俾观者了如指掌。
  一、支图以五世为一图,起于高,迄于身,取五服之义。五世一提,九世再提,承上启下,脉络贯通其间。行之直下者,为父子;行之朋列者,为兄弟。长房居先,次房居后,雁排不紊。
  一、祖居必志地名所在,或有迁移异地者,名下注:移居某处。以便查考。
  一、过房者,于本生父支下载:“出嗣”,在所嗣父支下书:“嗣子”。螟蛉者,书:“养子”;随母者,书:“继男”;无后者,书:“不传”;少亡,书:“早世”,童子书:“殇”。悉用红线脉络牵连,间有注明,亦不至于异姓乱宗。
  一、谱订为图甲,相联名曰:“大书”,分注其中。名讳号、配氏,均一载明。有品行端方,事功足录及青年守节者,宜附于传而表旌之。
  一、葬地必记都邑地名、坐向、分金,或有小辈同葬,则曰:“附葬某公坟”。
  一、正娶曰元配,再娶曰继配,妾书侧室;有改适者,则曰配某氏,改蘸。凡有生育者,则填于本氏之下,男先女后,以别嫡庶之分;盖女不列生卒者,夫家事也,兹不必书。
  一、谱内有名讳相犯,亟宜易之,既登碑志仍从之。
  一、族谱共印一十七部,分与各派子孙,宜其珍重修藏,以防不虞。又当时加修辑,故龙门子曰:三世不修谱,罪同不孝,为子孙者慎之。
  七、取谱名
  谱名,是专门在谱牒中使用的名字,一般在日常现实生活社交中使用的名字是俗名,而在谱牒中,或在逝世后灵堂神牌、坟墓碑文上使用的则是谱名。谱名表示命名对象的世系所属(那一辈分)和排行。谱名通常由讳名、字、行等三者组成,谱内男丁谱名兼有三者,而女性仅用俗名或另加排行。讳名和字都是复名,复名的第一个用字俗称“字头”,是由主持修谱的族长、董事和修谱先生等人议定,每一代的讳名和字的“字头”仅各用一字,这一世系辈分的每个男丁其讳名和字都冠上此字。谱名讳字用字有一定法则,福安市社口镇马尾兰“雷谱”《凡例》篇载:“讳字。子生三月父命之名,长而既冠所命名讳,当考圣讳及祖宗名无忌讳者,则命之,不许重名犯上也。犯上者,例应改之,言顺之义也。第本族字首混杂者甚多,难以尽更。从今之议,无论他支本支而服已尽五世,名有单字义别而音同者,亦有双字而一字同者,考诸经礼,二名不偏讳并韩文讳,辩之意当,亦不为犯也。”
  畲族宗谱内还有一部分人拥有“奏名”,俗称“法名”。奏名获得者一般为家族内有一定地位的人,即地师、接生婆、木匠师傅等自由职业者。奏名要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即“醮明祭”获得。男性奏名都冠以“法”字,如名“法华、法光、法勤”等,女性奏名一般配以“婆神”字样等,如“淑妃婆神、明妹婆神”等。已获奏名者,意即祖师已封他们为“神”职,他们可把所获奏名的时辰书写在红布条上,并系于祖杖首端,作为他们在族内地位和威望的佐证。
  八、分行第
  族谱中的字辈,叫排行或行第,是家族世系人名在谱牒中的排列“符号”,行第用字有其特殊排序作用。畲族序长幼辈分,也有自己的方法,俗称“排行”,各姓略有不同,畲族排行用字是“念、大、小、百、千、万”,其中蓝姓用全6个字,雷、钟两姓只用5个字。畲歌概括蓝、雷、钟三姓排行用字特点说:“排行算来你细听,雷姓缺‘念’钟无‘千’,男人无一女无二,蓝姓五六两样生。”即雷姓排行的主要用字是“大、小、百、千、万”五字,钟姓排行的主要用字仅是“念、大、小、百、万”五字。在排行时男丁不排一,女性不排二,即男丁排行序数从二开始,如“蓝万二郎”、“蓝万三郎”;女性排行序数缺去第二,如“蓝念一娘、蓝念三娘”,而“一郎”、“二娘”等,要留给未满16岁夭亡男女专用。在祠堂祭祖时,祠堂的摆列也因姓而不同,就是雷姓、钟姓一个行第的一个循环周期是五个字(代表五世),所以雷姓和钟姓祠堂都排列香炉5只,蓝姓行第一个周而复始是6个字(代表六世)一个周期,所以祠堂必须摆上香炉6个。3个姓氏虽然行第用字相同,但不同姓之间,同一个字代表的辈分并不相同。
  排行是按同姓年龄的长幼,以村为单位,由族长或祠长排,每年排一次,一般在农历二月十五或八月十五祭祖后进行。祠长或族长对本村一年内所出生的子女心里都有个谱,因而排行并不困难。排行的目的在于序长幼,死后载入族谱。男女都有排行,男称郎,女称娘,①赘婿可参加排行。
  到了清代,在仿效欧苏谱式对旧谱的改造过程中,原先使用的畲族行第用字系统被取消了。“盖我蓝雷钟先人,皆遵循排行者。蓝姓定以‘大、小、千、百、万、念’六字;我雷姓定‘大、小、千、万、廿(念)’五字。此五字即五世也,三十年排列一次,周而复始,联一族之男女,长幼多寡已耳。至于派别支分,生娶卒葬,乔寓迁所无复书。及如有记载者,不过自己一派耳,而一族无联也。溯其世系不紊,兹修谱牒,废忘排行之典,若不备述以记之,我恐后者不能知其义耳。”②清光绪八年(1882年)重修的福安廉岭《雷氏宗谱·讳字排行》载:“谱以序昭穆,有兄弟而无雁行,尊卑之谓何?上古只用‘大、小、百、千、万’五个字,往复循环,周而复始,殊属蒙混。兹则各世限定字母,一字排列十名,挨字而下,虽族繁人众,居不同地,开卷井然。”但是现在查阅族谱时我们还能见到用“大、小、千、百、万、念”命名的痕迹。如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福安溪塔重修《蓝氏宗谱》行第指掌在列举各世行第用字时即指明:第一世至第五世,仍遵旧谱排行。查世系:“第一世始祖大七公。清恩荣上寿正八品冠带。公讳恒彪,字庄轩,号檀溪,行大七。二世克丰公,字盛满,行小六;三世圣涵(万历十六年与弟迁溪塔),奏名法罡,行百四;四世喜公,行千二;五世贤公,奏名法贤,行万三。”到第六世记载即为:“第六世(第一支)应淑,字正祯,行乾一,应瑞,字正祥,行乾二……”可见是在入清以后畲族宗谱排行改为多字,与汉族谱趋同。
  九、祭谱封谱
  畲族族谱修好抄写(或印刷)好后,通常用蓝或青黑色厚布做封面,装订成册,然后选吉日良辰举行隆重的封谱仪式。封谱既是对修谱工程顺利竣工的庆贺,也是畲族举行祠祭缅怀祖功宗德的一次族人大联欢,更是展示畲族民俗文化的一次大好机会。封谱的日期时辰是经过精心挑选的黄道吉日,通常选在后半夜(夜12点以后)。伴随封谱的仪式有迎祖、祭祖先(祭谱)和贯穿全程的神事活动。
  封谱当天家家户户捣糍粑、包粽子、煮乌饭,迎接回来拜祖的分布在外宗亲和赶来庆贺的亲朋好友。祭谱、封谱仪式照例在宗祠(没有祠堂的村选择宫庙作为封谱场所)内举行,这一天族人把祠堂打扫干净、布置一新,张灯结彩,在祠堂大厅正中摆上祭桌,供上新修好的族谱,左右分别以全猪、全羊上祭。
  当天,法师在祠堂内,搭起三界(用三层桌子代表三界),挂上神像,做请神科仪,接着起三层洪楼,祈请神灵保佑合族平安。并举行隆重的迎祖仪式,族人抬出供有祖先牌位的香亭或将始祖牌固定在八仙桌上,罩以红布,两人抬着,在全副仪仗的前导下周游全村。
  晚上封谱时辰到前,先由董事会、村中全福(三、五代齐全)之人到供桌前祭拜,在司仪高呼:“保合族子孙后代平安大吉,发五代全堂、百子千孙”声中跪拜礼成后,将族谱装入特制的樟木或铁皮箱中,由修谱先生贴上封条,上好锁,将钥匙交给族中年纪最轻的一位裔孙保管,谱箱通常放置在祠内干燥处保藏。如果各房有为自己祖先制作龙牌的也选择这个时辰放进祠内神龛。族谱封起来后,每年只有在六月初一至初六之间,或做七月半时,才能开封曝晒。如遇上特殊的事项需查谱,必须选择吉日良辰才能开封。
  十、保管查阅
  族谱通常由祠堂董事或村中耆老负责保管,藏谱的地点大都是祠或宫,一般不放在私宅中。福安市坂中乡和安村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修的《颍川钟氏族谱》卷首有一则短文指出:“谱牒重典,一族攸关。当族公举,须择殷实之户,勤谨之人收藏,每岁六月初六日发曝,七月十五日祭祖,鸣锣请谱,俟族众聚集,延请老成有识者,将列祖家规宣读讲明数遍,俾人人知晓恪守,及撤馔,每页摊阅无虞,收藏箱内封锁坚固,安顿谨密处,庶防鼠穴虫蠹之忧。”但平时用到族谱的地方也比较多,族谱一旦封起来,查看多有不便,为此修谱先生往往在修谱期间会给各房抄一个副本或支谱、房谱,以应各人不时之需。如确系有查阅大谱的需要,那就得履行开封阅谱手续,在择好日子后,可在有关族人、耆老的陪同下,开封查阅。开谱当然也必须设祭,祭品不必全猪全羊,小三牲及酒水果蔬和元宝香烛即可。
  第二节 建祠堂
  祠堂是畲族群众举行祭祖活动的重要场所,建祠是一村一姓特大事项,一座祠堂的修建往往要经全族人多年的努力才能最终完成。这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大村望族,还不是什么大问题,对一个小村来说,难度相当大。古田县富达村是闽东最大的畲族村,富达蓝氏宗祠始建于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历经多次重建,清嘉庆年间重建的宗祠因1999年失火烧毁,2001年由乡贤蓝春、杨英夫妇捐资28万元和全村宗人集资20万元重建,占地面积850平方米,重建后仍为闽东最大、最壮观的畲族祠堂。小一点的畲族村建祠堂相对就要困难多了,如福安红坪雷姓宗祠上座建于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八月,其祠基系勇房寿公喜赠送,始祖得魁公肇基砌座,本年架造宗祠,首事成风。下座直到2005年方落成,前后时间跨度一百多年。寿宁南阳冒底村的钟氏祠堂始由该族第六世孙钟林垣、钟林模等,择于民国十六年(1927年)兴建,经1963年7月重修,现在仍未完善,可见建之不易。
  建祠的组织管理和资金筹措有类于修谱。通常由族中有名望的父老发起,各房踊跃参与,组成董事会,由董事各司其职,负责资金筹措,材料购备,工匠聘请,督工营建,直到落成。其最难在于资金筹措,除部分由族中富户认捐外,其余部分按人丁分摊。少数有族产的,变卖部分族产,通常是砍伐部分树木,充做建祠堂资金。余下的族产在宗祠建好后也归入祠产,如祖山、风水林,在建有宗祠的村,统一归作祠产,叫祠堂山、祠堂林、祠堂田,其经营收入为维修祠堂和举办族内公益事业之用,相关事项载入族规、祠约,对族人进行约束。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重修的福安甘棠田螺园《冯翊雷氏宗谱》共有族规15条,其中二至四条就是对祠产的管理规定。
  “一祖坟山上下左右,原系诸房荫山,不许挖掘附葬,其荫木亦不许盗砍私卖,以伤祖坟,违者革逐治罪;一祀田园课务须早完,若值祭抗欠,辱及祖宗,合族攻之;一祖宗遗田园地基祀产,不得私行批扎,其祭祀公业,须依次轮流,不许越分背典。”
  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编修《龙岗蓝氏宗谱》、民国八年(1919年)福安坂中和庵《钟氏族谱》均载有祠内山权记录:“本村锦雉杂木一所,原系亨房裔孙栽插已业,及道光八年间,元义等合捐钱一千八百文,向其余处将本山柒亩典来,并田录以为一村庇荫,此系贞房派下裔孙捐钱向买,与元、亨两房实无干涉,但念亨房虽已出典而栽插多年,工力难忘,故令其余亦坐半股,并邀利房出钱凑典照算,亦合半股,今将股数开列于后,俾后人当思前人留录苦心,加意培植,实所厚望焉,如有蓦地砍伐者,察出公罚。贞房元义一股、元仁一股、茂隆一股、其亮二股,其兰半股、茂铃一股,利房其玉半股,亨房其余半股。”
  在宗祠内举办的最大活动是每年的祭祖大典,合村参与,通宵达旦,同时伴随戏剧演出等文化和神事活动;而二三十年一次的谱牒编修、封谱、进龙牌活动更是热闹无比,往往远近宗亲济济一堂,成了展示畲族民俗文化的盛大节日。

附注

①猴盾:现地名。旧时写作“猴〓”。下同。 ①民国七年《廉岭雷氏族谱·新增例言六则》。 ①清光绪十六年燕窝《冯翊雷氏宗谱·凡例》。 ①闽西迁往闽东的温姓、江姓,早期谱牒亦有类似行第用字法。 ②清光绪二十五年福鼎秦屿牛埕下《冯翊雷氏宗谱》“叙明从前排行序”。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闽东畲族谱牒祠堂的相关情况,内容包括:修谱牒与建祠堂、谱牒内容、各姓藏谱、畲族祠堂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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