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畲族宗法制度的表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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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文化新探》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2940
颗粒名称: 一、畲族宗法制度的表现形态
分类号: K288.3
页数: 11
页码: 207-2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畲族宗族组织严密,包括家、房、族三级,重视修族谱、建祠堂、立族规。祠堂是宗法教育和合族工具,祠产丰厚。畲族婚姻具有宗法性,强调尊祖敬宗、睦族收宗。建立祠堂、制定族规、设置祠产,旨在加强宗族凝聚力和控制力,维护畲族社会稳定和传统价值观。
关键词: 畲族 宗法制度 表现形态

内容

畲族的宗法制度主要表现在宗族家族组织的结构、宗法性婚姻形态、宗法性的继承制度三个方面。
  (一)宗族家族组织的结构
  宗族聚居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它成为封建社会中宗法制度存在的主要社会组织形式。畲族以同姓聚居为主,存在着家—房—族的宗族社会组织。家—房族是在共同居住地域的前提下,同姓血缘宗支相互联系所构成的组织,称为宗族。家—房—族组织是宗法统治、经济单位和血缘关系的统一。
  畲族的家庭类型有四代同堂的扩大家庭和核心家庭,四代同堂的扩大家庭在新中国成立前大量存在。如霞浦县草岗畲族村,从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迁入后,长期维护累世同居的家庭规制,直至20世纪20年代,还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一共48人。①现在主要是核心家庭,其中以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二代户比重最大,三代及以上户次之。根据1990年人口统计资料,福建省畲族家庭户以核心家庭为主,与汉族家庭类型相比,二代户的比例低于汉族,但三代户及其以上的比例高于汉族,单身户比例稍高于汉族。②在这个家庭内父权、夫权的统治广泛存在。男性家长掌握了家庭的经济财产权,但是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较高。
  房族是宗族聚居组织的中间地位和二级结构,其规模小于族大于家,是联系家与族的社会组织,体现了宗族内部垂直的血缘关系。它是由共同始祖的嫡亲子孙经过繁衍发展而形成的。各宗族房的规模有大小之分,数量上有多少之别,少至二至五人,多则数百人。房中有一个权威性的首领为房长,由房内公推,由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可以是年富力强者,不一定非老者不可,无报酬不限期。职责在于召集房中会议,议事于支祠,解决家庭或房中纠纷。
  族是宗族居住组织形式的最高层次,由各个房构成。族有族长,畲民称之为家长公,一般由辈分大、年事高、威望重的人员担任,由推举产生,不兴世袭制。其职责在于调理宗族内外、村庄内外的各种关系,处理祠内的日常事务,协办各家红白喜事,统领族人从事各种宗族和社交活动,主持宗祠内的三大盛事,即修谱、建祠、祭祖。
  族谱是宗族血脉的谱系记载,是明确族人的宗亲辈分关系,以维系宗族成员的联系,实现聚众合族和实行族权统治的依据。为了使子孙后代明白宗族的来源及使宗族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畲族非常注重修族谱,把家谱看作与国史同样重要。同治《连江辋川蓝氏族谱》云:“谱之缺,系大矣。语云:无祠不成族,无谱不成家。三十年不修谱,谓之不孝。”而“修谱以萃涣散,正整肃,宗庙之大经也”。因此把编修族谱列为畲族三大盛事中的第一件大事。族谱的修撰由家族中的文化人来承担,在修撰过程中,有一个由族长、房长组成的结构完整、分工明确的家族修谱班子,称谱局。但由于畲民文化程度的局限性,相当多的畲民家族也延请当地的汉人来代为修撰。畲民修谱是异常隆重的。修谱伊始,畲村须举族祭告祖宗,仪式庄严肃穆。为了修谱行动能深入人心,谱局还发放了“招贴”传单,由采访者四处奔走,送达分居各处的族人,要求族人提供各家各户的家状,家状内容包括家族人员的生卒年月、子女婚嫁状况,以及先人墓葬的时间、方位等,并按各户人口数分担修谱之资。族谱内容体系的依次目录为谱序、凡例、族规、世系、家产等。谱牒完成后,族长率领族众,在祠堂行祭谱礼,念祈文。有的地方还请来戏班,在祠堂内演戏,俗称“祭谱戏”。族谱修好后,畲民注重对族谱的管理,规定:一要收藏谨慎,毋致疏失损坏……忌妇女展翻,戒孩童搬弄。万毋轻出示人,尤禁私行改注。每年春祭,揭出众查。倘有犯者,罚银十两。更严禁失落外乡,切勿私卖同姓。如犯此条,查出,摒之族外,削去谱名。①二是有谱之际,不可苟忽五戒可遵。其一,不衣冠,勿视。其二,迫急中,勿视。其三,怒候,勿视。其四,嘈杂里,勿视。其五,苟非其人,勿视。②
  祠堂,又称宗祠,在家族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它是祭祀、聚会、训诫子弟、执行家法族规的主要活动场所。初到某地的畲民,因人力、物力、财力所限,不能建祠堂,畲民的祠堂就有着不同的形态:一是祖箱。浙江省《云和县志》载:“云和畲族早期没有祠堂,蓝姓香炉置于安溪青石岩,雷姓香炉置于黄处鬼岩。”随之,又以一种特殊的祖箱替代,它是畲民流动的祠堂,浙江《建德县志》载畲客之祠以竹箱为之,内贮祖牌及香炉,祖箱来往于畲族乡村,主要用于畲民家族的祭祀,其中尤其是畲民醮明祭,更必须将祖箱请进家门,醮明祭即指学师传师,随祖箱进门的有家族父老,还有畲族巫师。祖箱中除了祖牌、香炉外,还有祖图、祖杖等器物。二是祖屋。畲民初迁之地,并不建祠,仅以简陋的屋宇栖身。随着家族的繁衍,房屋的增建、村落的扩展,家族力量的壮大,才能考虑到建祠。族人对开基祖的屋宇始终怀有特殊的情感,在祠堂未建之时,往往会把祖屋当成族众祭祀、议事之所。即使祠堂建成后,祖屋仍是族人缅怀先祖,激励后人的教化之区。三是众厅,是家族联建的大房屋中预留的大厅,产权属家族公有。它一所多能,既可在此设立祭祀祖先之坛,又可用作红白喜事设宴之地,还可权作私塾之馆。祖屋、众厅都是畲民村落中的准祠堂。四是祠堂。尽管建祠是最难的事情,但族必有祠,祠所以尊祖,亦以敬宗,鼎建祠堂需族众合力同心,经数年、数十年之功才成。同时还需要热心于此的乡村父老等自然领袖,以及畲族乡村中为数不多的族内官吏、士绅、商贾等人。闽东畲民建祠堂主要靠父老的倡议与发动,资费或建材的来源靠各家各户自愿捐助。闽西、闽南的畲村祠堂,得益于有财力、权力等实力的人员资助。漳浦县赤岭畲族乡石椅蓝氏宗祠的建立及重修就是得益于族内的官员与商贾。它初建于明嘉靖二年(1523年),至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由时任浙江定海镇总兵的蓝理捐俸重修。1947年旅居印尼经商的蓝氏宗亲集资重修祠堂,因管理不善,财物散失而无结果,直至1982年10月,蓝氏旅居印尼宗亲捐资11.1万元,重修了该祠堂。祠分为公祠和私祠,公祠为整个宗族的祠堂,而私祠隶属于宗族内的某个房族。为了凝聚与扩大宗族的力量,又方便与族人的活动,有条件的家族与房支会有目的、有选择地鼎建私祠和公祠。福建上杭庐丰蓝姓畲民从清代开始以鼎建祠堂为家族之乐事,合族同心,除了在房支居住地兴建私祠外,还在上杭、汀州、福州、潮州等地建公祠,其中私祠有37座,公祠有8座。闽西蓝氏族人还在广东潮州建立祠堂。祠堂的陈设有自己的特点,畲民有六件镇祠之宝,即族谱、香炉、祖图、族杖、祖牌、楹联等。祠堂是宗族的物化象征,代表着宗族的利益和宗族的团聚,因此畲民非常重视对祠堂的维护。宁化县城南乡茜坑村《雷氏家谱》载:“宗祠之宜洁也。……后人宜时加修葺,以妥先灵。嗣后如公议既兴,或擅自挠阻者,公罚银壹两。与夫顿贮私物,勾引匪类,以致污秽者。即将其物归众外,仍罚银壹两。”坑源里钟氏宗谱载:“祠堂之设,原以奉祖牌而妥先灵者。凡祖龛几案务求其洁,祠前祠后必取乎净,至栋宇墙垣更随时修整,勿使崩坏,除祭祀、公议、演戏之外,如有寄顿杂物及细犀入祠喧哗者,共宜斥之。”
  建立祠堂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第一,祠堂是宗族进行宗法教育的场所。畲民祠堂内楹联内容有“宗亲家声远,钟氏世系长;功建前朝帝辛亲教授,名垂后裔皇子王孙免差徭;春祀秋尝遵万古圣贤礼乐,左昭右穆序一宗世代源流;存忠孝心,行仁义事;进祖祠言慈道德,登此堂圣贤必恭”等。楹联的内容在于宣扬尊祖敬宗、孝悌为本、爱亲睦族、子孙万年、家门兴旺等宗法思想。每逢祭祀活动,族长在率领族众祭祖的同时,总是向族人宣讲先祖创业史,宣布各种族规遗训,让族人接受宗族的伦理道德规范。第二,祠堂通过祭祀活动达到睦宗收族的目的,成为敬宗合族的工具。宁化县城南乡茜坑村雷氏家谱规定了祠堂祭祀的时间、程序等:“本祠春以清明节日,秋以八月朔日,各宜登祖先墓设祭。祭毕复于祠祭……各肃衣冠行礼。”光泽县司前乡积谷岭雷氏宗谱规定:“祭祀宜志意严肃,依次站立。如怠慢不恭敬祖,反以渎祖也。”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百岂丘畲族村《颍川钟氏族谱·家训》设定了家族各房应参加祠祭的人丁:“各房私祖小宗,创置丁口簿一本。逐年祭祖,登记丁口,并填讳取名;以别雁行生辰。以便修谱时一目了然。”1987年重修的闽北《雷氏宗谱·凡例》对祭祀行为规则载之更详:“执事者请宗子及尊长检选童年聪俊子弟以兴祭,子孙齐整衣冠赴堂习仪演礼,毋得临期懵然不知起倒失仪慢祖。且祭必贵早。盖东方未明祭,祖宗神气未散,宴享庶得其所,苟惰慢相延迟及日中方集,苟且献馂毕而归,殊非家法必执事之人。陈设于五鼓之前,祭之人会集于平明之始。敢有废时失事,行礼不恭,跛倚欠伸,哕噫唾嗽,一切失容之事。违者叱罚,少者倍之彻胙。饮酒止许七行,崇周礼也。教浅俗作诗,以示劝惩。每酌酒一行,鸣鼓一通,缓歌一教,饮毕,然后挂牌。庶能饮者有节,不能饮者有待,不许互相扳劝,以致喧哗失礼。”
  族规是对族人奖惩处罚的法律表现,直接体现了宗族势力对族人的统治和控制。族规在各个方面对族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对违反者即予以严厉处罚,成为族人的日常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又成为族权对族人统治的法规。它以孝悌为本,认为百善孝为先,遵从孝悌者,受家族的褒扬,不孝不悌者,受到家族的惩罚。要求族内弟子明确所处辈分,以身作则、尊祖敬上;强调兄友弟悌、和睦亲情。
  祠产,宗法的目的在于聚宗合族。每年的祭祀活动就是联络宗族感情、加强宗族凝聚力的手段,因祭祀活动规模大、花费高,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才能办到。此外宗族内互助、救济、修祠、筑桥等也需要一定的钱财,而这些经济条件必须是宗族所拥有的、牢固可靠的,这就是祠产产生的原因。畲族的祠产形式主要是蒸尝、祭田(又为尝田)、坟山、学田。上杭县畲族祠堂均有一份较为可观丰厚的蒸尝,蒸尝制有田产、店产、房产,以出租收利。较大的蒸尝中还有划出一部分财产专设“儒资尝”、“新丁尝”等,前者为鼓励教育,后者为鼓励生男丁而设。每一祠堂均选出一名总管、数名助手,执掌每年收租、支付等事宜,除祠堂祭祀费用外,还管祖坟祭祀、修缮和分配资助升学、奖励新丁等。据统计,在清代末年,璜溪雷氏家族蓝峰祠有祭田上中下垄田3段,计苗谷660箩,又有祠堂山下田12段,计苗谷180.8箩(另加钱200文)。祭田由各房均分,“所有前田八段一切内存产米,先年孟、仲、季、洪四房均分,认纳各家立户碎收输课完讫”。并规定了侵占、盗卖祠产所要受到的处罚手段。宁化县城南乡茜坑村雷氏家谱载:“侵产之宜惩也。各祖祀田,原以备祭祀并修祠与坟墓等用。乃有不肖子弟值其房伦手,企图肥家不则或假公事妄为消耗,殊可痛恨。嗣后有塌此辙者,除共攻追外出仍罚银贰两。至递年所收尝田租米俱归祠仓内。如收入私家者罚银贰两。”浦城县古楼乡留墩村《汝南郡蓝氏宗谱》云:“禁盗卖坟山醮田:……尔不念先魂,敢居坟林为奇货;罔怜血食,私卖祭产作生涯。……先灵不妥,于女安乎?赎还者亦罚,不悛者鸣官”。殷实的畲族祠堂的公产中,除了祭田外还有学田,专供族内子弟进泮读书。学田一般由宗族出资购买。宁化县城南乡茜坑村雷氏家谱载,“学田之宜设也。……今议从前已入泮者不论,嗣后凡入泮者,于众祖尝银三两,于其本房祖尝银出壹两,与之作顶带之赀。至赴乡试者,亦于众祖尝银出三两,与作卷赀,于其本房祖赏银出壹两与作舟赀。至于姓中有叨祖灵中乡榜者,出喜银叁两;中甲榜者,出喜银贰拾两。若恩拔岁副,出喜银叁两,入衣冠会内,递年存积,以为置买学田之赀。如不出者,祖宗共诛殛之。即族中有犯从前所议规例者,其罚银亦存此内”。清流县东华乡基头畲族村《冯翊雷氏家谱》载《学田记》云:“……思振家声,再培根底。爰将祖起进公名下产业,创立学田数十担。……也有由个人捐献,如雷木松,聪明正直,品概高超……愿将神岭背等处粮田,共成田面谷四十二担正助入本村合族祖祠内为学业。每年纳与众边田租小洋四十角,永为作人材之需。日后子孙不得变卖,或终缺嗣助入祠内。”大基头村雷氏家族“田片未列附入祠内,勒碑以为学田”。对学田的分配,“当众面议规条列后:议定本年进泮,至冬末收割,仍轮耕人对分”,“议定(祠堂内三房子孙有进泮人,本年禾谷未割,仍与轮耕人落田耕作,对分进泮人。日后三房子孙照科试,各人财喜不得补满。房分轮耕次序例大小功名无分,为作养人才上进之田”。“进泮人弃世,议定本年耕作一年,不得霸占二年,任凭三房子孙吊回”。
  (二)宗法性婚姻形态
  婚姻是青年男女满足自然性爱要求,人类赖以繁衍、绵延的方式。有男女的婚姻行为,才构成家庭组织,然后才产生血缘关系上的宗族、家族。
  闽东、浙南的畲族男女婚姻自主,明代的邝露在其所著《赤雅》中说:“十月祭多贝大王,男女联袂而舞,谓之蹋瑶,相悦则男腾跃跳踊负女而去。”①这说明当年畲族男女社交较自由。“男女社交,完全公开,其婚嫁之权,虽操诸父母,然不过名目而已,不干涉也。”②青年自主婚配,有的虽然表面上是父母或媒人点缀包办,实质上却是形式。婚前,姑娘与男青年交往完全公开,劳动、唱歌、聚会、走亲戚等都是与男青年相识的好机会。男女青年往往通过生产劳动,尤其是对唱山歌,互相对答,倾吐爱慕之心,建立感情。双方谈妥后,再托媒人说亲,父母通过。但福建畲民聚居村落以及闽西、闽南插花于客家、福佬人聚居区的畲族村寨对婚姻问题却有严格规定:(1)对“婚配之家”,必须征得家族首肯,“先请明尊长合议可否阀阅,必期相称”。唯一的标准是“娶妇嫁女,必择孝悌。妇婿不可不择,甚矣。世有行义者,则子孙慈爱孝悌,不敢淫暴”。选择妇婿要讲求名分,有相对的标准:“嫁女必须胜吾家者,胜吾家,则女之事必钦必戒,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不若吾家,则妇之事,舅姑必敦妇道,不可不知。若我子孙不问名分,征践逆乱之家,贪财私对者,不许与祭会拜,削谱除名。”(2)无故出妻屏子而不养者,此不孝大罪。当会族众,鸣鼓攻革,不许入祠。(3)对婚嫁之事,须简易从事。①在通婚范围上实行族内婚,同姓不婚,实行早婚。畲族婚姻缔结形式有四种:一是女嫁男方。有子有女的家庭,一般是把子留家娶妻,把女嫁出去作媳妇。女嫁男后,保留女姓,对生父母不负供养义务,不继承生父母财产,只在年节按当地的礼俗给父母送礼。对男方父母同称父母,不称公婆,所生子女从夫姓。二是男嫁女方。把儿子像女儿一样嫁出到女家落户。畲家有女无子的家庭多行招亲,借此延续家庭增加劳动力。女方要付给男方一定财礼作为赡养男方父母的养老金。女婿不受歧视,相当于儿子,必须改姓。所生子女从女姓,对女方父母亦称父母,不称岳父母,男方可继承女方财产,族亲不得干涉。其家庭地位与女方平等。男嫁女后,对生父母只在年节送礼,不负供养义务,不继承生父母财产。三是男女互嫁。畲家如新婚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或父母多病,弟妹尚未成年,缺乏劳动力时,新娘、新郎就要种两家田、赡养两家父母。若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继承双方父母的财产,供养双方父母。四是子媳缘亲。畲族有些有子的贫困家庭,唯恐日后无力娶亲就抱养童养媳,待童养媳长大后与儿子成亲。
  (三)宗法性的继承制度
  它是宗法制度的延续机制,其目的在于使宗族权力、宗族财产等各种宗族利益永远控制和掌握在和祖宗有一脉相承血缘关系的子孙手中,以保证宗族血脉后继有人,宗族兴旺发达。它包括宗族政权继承、宗祧继承、族权(家长权)继承及族产(家产)继承。
  1.宗祧继承
  指宗族家族血统姓氏继承,即传宗接代。为确保家庭繁衍和家族兴旺,无亲生子的家庭允许立继,畲族对此尤为重视,规定以承继为严,叙昭穆,别亲疏,以确保家族血缘的纯洁性,防止异性乱宗。(1)可做嗣子的人选。夫妇没有生育子女,首先考虑立同胞兄弟的孩子为嗣。次者,立堂兄弟儿子或立外甥为嗣。据史图博1929年在浙江景宁敕木山调查所搜集到的蓝姓家谱(约造于17世纪)“太祖造谱说”所载:“若本宗子孙倘有未幸,乏嗣立继,先推同胞,次堂,由近而及远,总以本宗原发推立,不得外姓立继宗族,以乱本宗,应继者或以某人贫乏,而不肯祧合派……共民攻击,以律例斩,嗣……续之也。”①该准则严格规定:畲族若无嗣,必须由近及远地在本宗族内解决,本宗族有义务和责任配合,如不配合,刑之以族法,唯“斩首”是问,准则之严苛,令人不敢越本宗族之雷池,既然视以本民族异姓继嗣为禁忌,则更视以汉族继嗣为忤逆,势必致族人终身臬兀。(2)嗣子的选定。坚持“长继长”原则,即“间有长子乏嗣,当以弟之长子嗣之”;族有甥承舅嗣,侄以从姑者。继嗣之义,当以“年齿相符”。“不可以子年转大于嗣父,亦不可以嗣父之齿,并于嗣子。”如果应嗣之子,人品不端,果属不肖,实迹可诛,如要重择嗣子,须经族内公议,“仍听其于族房中另择贤嗣,公立嗣章。毋得藉此为题,致生篡产之渐”。②(3)嗣子的地位。既系养子,有继承权。立继须在族谱中注明:“嗣父之下某人子也”;并注明:“生父名下,亦注之立为某人嗣”——为了“出入详明”。“其(指过继之子)生庚直书嗣父于下,明其为人子,不得顾私亲也”。③猴墩村《雷氏宗谱》载,十二世志溢立其堂弟志漛之长子起采为嗣,谱内明载“此派世业房屋统归曾孙陈倩(起采俗名)掌管,公墓亦系陈倩父作其春秋二祭,倩自承值,以后外房不敢争长竟短。④间有己子未生,先将应嗣之子畜育。后生亲子,其产业例应对分。“嗣子固不得谬以抱养之言,侵吞一家之产。而己子亦不得托以归宗之例,全得合家之财。至于嗣子,自愿归宗,只以手泽与之,不得据以对分,兼得两家之财焉。照凭公议,非挟一己之私见也”。⑤
  在畲民的散村,对立继没有严格规定,择继的范围十分广泛。
  2.族权(家长权)继承
  宗族、家庭权力永远掌握在直系血统子孙手中,这是宗法制度能够延续、宗族家族得以传宗接代的必备条件。因此许多宗族家族重视族权与家长权的转移,以确保宗族的延续。一般的家庭,父死以长子继承,所谓“长兄为父”。族长作为宗族之首,是宗族利益的代表者,族权的继承和转移是宗族的头等大事,它直接关系到宗族的利益和社会地位的维持。族长一般由辈分大、年事高、威望重的人员担任,由推举产生,不兴世袭制。
  3.(家产)继承
  家产指家庭的生产、生活资料,包括田园山林、房屋住所等。畲族的家产继承表现为兄弟分产。即兄弟分配家庭财产,有三种方式:一是兄弟平均分配财产,长子、长孙可多分点。父母在世时,一般由舅父主持分家事宜,并邀请族亲评判。并要留部分田产供父母作“养老田”。父母死后再把父母的这份财产平均分配,或留作祭田,俗称“众田”。但长子可以多分一些,如果长子有长孙,可先抽出一部分相当于每股所分的土地,其余再按几个兄弟平均分配,一般因田地太少只适当照顾一下长子就可以了。没有娶妻的兄弟可多得一些,称为“老婆本”。余下的田地山林则进行全面的评估,按田地的好坏搭配,分为数股,由数个子女平均分配,并以抓阄为定。住房的分配,一般凭惯例“左大右小”,即长子分前左厢房,次子分前右厢房。二是不论长幼,完全平均分配田产。浦城县留墩村《蓝氏族谱》所载的清代崇安县星村蓝氏兄弟析产合同,蓝氏兄弟共六人,“承祖置有地基房屋壹所,墙围四至分明。……遵依母命俱各分爨,但有田园房屋当凭以作六股均分,各立分关一张,所载明白。……所有原房屋地基朱契,坟山杂木竹山朱契,俱付长房收存。三是立合同阄书分配家产。光泽县积谷岭畲村雷氏“诚恐诸妇异姓难保无分门割户之患。于是请诸亲知证,将夫在日用银已买田租贰仟四佰二十八硕,夫故之后物财丧礼费用已尽,切虑子孙分异之后,营备冢圹末亡之事必相推调。拨出田租壹佰五十硕准银与器为营坟殡葬礼仪。又拨出日租二佰二十五硕与孙男祥为氏备归世丧事殡葬礼仪。仍立祀田租八十石与子孙轮流祭祀。尚有租谷一千九佰七十三石,并夫在日与弟庆天顺间共财开垦溪演草埔等处田土租粟三佰四十石,又在日与堂弟庆宽共乘绝户苏长生等户田土租粟约四佰一十三硕,载官民米四十一硕二斗二升,内除一分租粟一百:十硕零载米一十三石五斗七升与宽执管外,余二分并有共财开垦及氏已置田租共计二仟五佰八十九石,除有子侄装赀私买田租,各凭契执管永熠。其余田租、房屋、牛只俱均分七股,粮差随业办纳应当军民二役互相帮贴,毋致推闪”。①

知识出处

畲族文化新探

《畲族文化新探》

出版者:福建人民岀版社

本书技术了畲族文化新探的情况。其中畲族文化研究的新收获、闽浙赣交界地的地理禀赋和畲民迁徙行踪、试论明清粤、闽畲民文献源流、贵州畲族来源之历史人类学探析、上金贝和云门畲族村之比较、民国时期浙江畲汉民族的互动与友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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