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松溪畲汉两族的合作交流与融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畲族文化新探》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2893
颗粒名称: 闽北松溪畲汉两族的合作交流与融合
其他题名: 以民间文书为主
分类号: K288.3
页数: 14
页码: 87-1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闽北松溪畲汉两族的合作交流与融合的情况。其中包括
关键词: 浙江省 畲族 汉民

内容

畲族研究发展至今,研究内容不断丰富,从历史到现实,从政治、经济到文化,不断朝着多元化研究的方向发展,出现了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同时,研究队伍也不断壮大,既有施联朱、蒋炳钊等前辈们的辛勤耕耘,也有蓝炯熹、蓝雪菲、雷弯山等畲族精英的本位探索,还有来自高校教授、学者们的研究。正是他们的不断努力,为后人当然也包括笔者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但是正如蓝炯熹所长所言,畲族研究还只是冰山一角,在研究地域、使用的材料、从“和”与“变”角度进行观察以及站在地理历史学的角度等方面进行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开拓。本文试以杂散居地的闽北松溪畲族为研究对象,以民间文书为主要材料依托,观察闽北松溪畲汉两族人民的交流与融合。
  松溪畲族有蓝、雷、钟三姓,主要分布于大布村、雷畲村、招沙甲村等村落中。限于篇幅,笔者以表格的形式来表述松溪畲族的迁徙时间和来源,见下表:
  资料来源:松溪各姓畲族族谱。
  从上表可知,松溪畲族除了雷畲村的雷姓畲族群众早在元朝就移居松溪外,其他的畲族群众都是在清朝的不同时期先后迁居此地。来源主要有两个地方,一是闽西长汀,二是浙江龙泉和景宁一带。
  笔者在调査的过程中,感触最深的是,在松溪的畲汉两族人民并不是处于两极对立的态势中,也不是处于相对隔绝和封闭的状态中,松溪畲族人民往往是以主体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当地的社会生活中,能较好地与当地社会融为一体。本文内容试从信仰、社会组织、商业等几个方面叙述畲汉两族人民的交流与融合。
  第一,就民间信仰而言,雷畲村雷姓畲民曾与杨、刘等姓汉族群众一起,在清同治八年(1869年)建立庙宇,供奉神佛,该殿现名太平宝殿。里面供奉的神祇很庞杂,可以说是儒、释、道合一。既有道教的:如正殿的左侧供奉有陈、林、李三位大奶娘和陈奶娘兄弟的佛像(其中关于陈姓大奶娘的故事,已深为大家所熟悉。她又被称为临水夫人,原名陈靖姑,唐、五代时期福州人。村民认为临水夫人是妇孺的保护神,尤其是孕妇,必须到庙宇烧香,祈求顺产佳儿)。也有佛教的,如在寺庙的正殿就供奉着观音佛(有送子观音等),后面则是华光天王(如来佛前的五显佛其上的第二世是华光天王,据说是神通广大保护地方的神佛)和四大天王的佛像。另外,在正殿的右侧则供奉有千里耳神像,后面一 排分别是传统儒家圣人孔子,还有药王佛(孙思邈)、开路先锋等佛。各有各的香期,每到香期很热闹,有请佛等活动,要一路鸣锣开道、奏乐 游行七村。
  1999年撰写的“本殿小序"中追述了此庙历史:“本殿于同治八年之前雷、杨、刘三姓人士主持兴建……旧时庙口每年八月十五香期,进香热闹,经声朗朗,十月二十五、二十六为仰山节,设祭佛前,祭品多门,装点美观。夜晚举行迎佛出殿,鸣锣开道,一路奏乐游行七村。到了公元一九五十年代……冷落多年后……现于公元一九九八年……组织村民投工重整殿容,精塑诸佛金身,定名太平宝殿。……现将募缘款物分村登榜流芳万代。缘首:杨芳雄、蔡水口、潘洪泽、杨长财、余行福、江光辉、曾吾顺、雷水兴、雷茂硘”①。在这段小序中,揭示了庙宇的初建和发展,先是同治时期由雷、杨、刘三姓合建;但新中国成立后受政治环境的影响,处于废弃之中;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重修,并命名为太平宝殿。其中,还提到了两个很重要的日期,一个是香期为八月十五日,这一天进香的人很多,很热闹,第二是十月二十五和二十六,为仰山节,要举行迎神活动,更是热闹非凡。庙里还写着各佛的诞辰或香期:大奶娘为正月十五、观音佛为二月十九、药王佛为四月二十八、孔夫子十一月初四,华光天王十一月十三、香期是八月十五。
  关于此庙的建立,笔者采访了当地的一位老人,他提供了一种说法。他说,当雷姓在此居住之时,只有几户萧姓在此。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汉族村落。于是也带来了他们的信仰,大家倡议在村里修建庙宇、设戏台。但是遭到了雷姓畲民的反对,他们觉得设戏台表演会破坏当地的风水,带走本村的官运。最终大家采取了一个折衷的方法,即雷姓接受修建庙宇、戏台,也出资出力,但是不许建在雷家村内,于是选择了今天的朱源村外桥这个地方,由此也避免了一场冲突的产生。在老人这段话的背后,我们可以想象:当年雷氏畲民在此开基居住时,只有几户萧姓在此居住,名为萧家村。后来随着雷氏的发展,代替萧姓,成为本村的主要力量,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朝后期,村名也更名为雷家村。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迁徙的频繁,在畲家村周围形成了许多汉族村落,在无形中对雷家村的生存形成一种压力,于是他们本能的想要保卫自己的家园,由此反对汉族在村里建庙宇。但他们也意识到周边汉族社区力量的增长是一种趋势,于是明智地选择顺应潮流,与汉族村落采取合作的作法。对周围汉族来说,雷姓在此居住已有悠久
  ①此序写在一牌匾上,挂在庙内。
  的历史、人丁兴旺、家产颇丰,对他们而言也不能不说没有影响。双方这种合作的态度和做法,大大有利于促进畲汉两族人民的友好往来和融合。
  在20世纪90年代重建庙宇佛像的助缘榜中,笔者统计了一下,人数最多的是:杨姓,共11人,其次是雷姓,共9人,第三是蔡姓,共7人,第四是徐姓和江姓各5人,第五是刘姓,4人。最后是李、廖、邱、陈、张等姓共6人。在一份“开光助缘榜”中,捐钱、米的姓氏约有40个左右,共捐资1854元,排在前五位的姓氏是:雷姓400元、杨姓220元、刘姓175元、徐姓110元、邝姓105元,共1010元。也就是说,这五姓捐资额超过了一半,而雷姓则名列榜首。从中也可以想见,在当今,雷姓畲民在以太平宝殿为祭祀中心的村落中,仍具有相当的话语权。
  第二,与汉族居民一起成立社区组织——天王案,会首有萧、雷等姓。《松溪县志》载:“清代,松溪县一些神庙、桥梁、船渡,为筹集维修经费,和同年同科生员为筹措联谊活动经费,成立各种‘案’……成员自愿结合,每人捐谷若干为股份基金,股份可出让、继承。谷子集中管理并借出生利,以充宴会或维修费用。……”①《松溪文史资料》则描写了有关“做会”习俗:“追忆我县城乡很早就有‘做会’的习俗……但邀会是经济拮据,又急需用钱的情况下才邀集的,有人以为此举不很光彩,这一说法也不尽确切。凡为会首的,一般是邀请六亲九眷支持,其邀会的原因:有为架造房屋,经营创业,子女婚嫁,负债难偿,培育儿孙,天灾人祸等事故而邀集的……”②这些组织采取自愿的形式,各捐出一定的田产,同时也可购买,主要用于一些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或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如修桥、修路,资助学子等。在《渭川史记》中也提到标会的习俗和作法:“标会:俗称‘做会’。由需用款项的人发起,邀亲朋10来人参加。每月一期为月会,每季一期为季会,每年一期为年会。……”③还有在《中国民族文化大观·畲族篇》中也说到“在畲民聚居地或畲汉杂居村,均有公益性、联谊性的村民组织——‘会’,如‘路会’、‘桥会’、‘谷会’、‘禁山会’、‘狮子灯’等,这些组织行动目标单一,即针对某个项目负责组织、捐资、与助、管理等事宜。”①因此,可以知道,这种组案或做会的做法在民间是非常普遍的。
  笔者在雷畲村收集到的一份契约文书中也看到了类似的内容:雷兴贵因缺银使用,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把祖遗下的粮田五十把,送卖于江廷赖为业,但规定可以取赎。在此份契约中,特别注明“嘉庆三十年十二月由天王会首赎回”的字样。还有一份契约文书中说,雷兴贵因缺银使用,把粮田送卖与天王案内会首,如下:
  立卖契雷兴贵承祖遗下有粮田七十把……俱出四至明白。今因缺银使用……一并立契送卖与天王案内会首萧荣滔、雷乔元、雷云生等边前去为业,当日三面议定,土风时价受得契内纹银二十八两正,即日交收足讫,未欠分厘。……今欲有凭,立卖契为据。
  乾隆口十年二月日立卖契雷兴贵
  忠谕江顺辉 代笔董禄郎②
  从这些资料中可以知道,天王案这个组织显然是一个畲汉人民共同组建的,作为天王会首的除了萧姓,还有雷姓。可见雷姓畲民在这个组织中的地位,而且这个组织有自己的田产。另外,从中也可以想象,雷姓畲民完全是和周边汉族平等的、主体的角色,积极参加到当地社会公共事业中的,并成为一支很重要的力量。
  但是遗憾的是,问起天王案为什么而建、组建于何时、主要从事哪些活动、什么时候解散,目前无人知晓。笔者只在一堆契约中,发现了一张用红颜色笔写的“首会:145元、二会145元、三会135元、四会125元、五会115元、六会105元、七会95元、八会85元、九会75元、十会65元、十一会55元、十二会45元”纸张,而且是用苏州码写的。还有一个本子上从右到左依次记着:“民国二十五年立 二冬号 天王案”的字样。
  里面写着一连串人的名字,如“首冬:光书、宠友、光应、光芳、光祖、宠森、胡顺、细监、宠炳(以上皆为雷氏);二冬:光圣、蔡家、光喜、著坤、宠生、光荣、行元、光正、周长森(这里则出现了蔡姓和周姓);三冬:著枝、宠和、桔觅、光义、光顺、光凤、宠喜、张仕松(又出现了张姓)”。在这长串的人名中,还记有标会的金额,及“天王案”这几个字,说明了在历史上雷姓确实与汉族蔡、周、张等姓建立过“天王案”的组织,而且直到1936年还存在。还有从首冬、二冬、三冬来推测,也许是属于季会的形式,但具体为什么而建,进行过哪些活动,仍是不得而知。
  第三,松溪畲族与汉族之间有着频繁的经济交易活动。在笔者统计的111份经济文书中,与汉族进行交易的有58份,占了一半多;而以汉族人作为代笔人的有88份,占了2/3多;由汉族人(或畲汉皆有)作为中谕或在见人的有78份,也超过了2/3。这一方面反映了田产在畲汉两族人民之间的频繁转移,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两族人民之间的友好和谐共存。从收集的土地买卖契约文书中可以看出来,每当与汉族进行交易时,会请一两个汉族的见证人,我想这也许是为了让人有更加公开、公平的感觉。但在同族内部的交易,则一般是请族内相关的人。畲族既有耕种本族内部的土地,也有租种一些汉族的土地,同时,也会把大量的土地出租给汉族农民,从雷姓畲族族谱中记载的醮田也可以看出,雷姓畲族的大量土地是由汉族村民耕种的。还有畲族既有从汉族手中购买土地,也有把土地卖给汉族的。双方是有来有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的、形式多样的,而不是单向性的只是畲族租种汉族的土地,可以说是难分畲与汉。他们之间不仅是买与卖、主与佃的关系,而且还有共同的合买行为,下面一份契约即是这种关系的反映:
  立卖契杨门鲁氏承租有荒山壹所……俱有四至明白。今因缺钱完粮,托忠说谕……一并立卖与雷云祥亲边为业管理留禄。当日三面议定,受得土风时价契内铜钱壹千陆百文正,即日交收足讫,未欠分文。……今欲有凭,立卖契为据。一批此山前日五家公买共契一纸存
  在蔡永明家收藏再照。
  嘉庆贰拾叁年拾月日立卖契杨门鲁氏
  在见胞侄杨辉锦 忠谕蔡远兴
  依口代笔张发明
  从其中的“一批此山前日五家公买共契一纸存在蔡永明家收藏再照”这句话,可以知道,这片山原是蔡、杨等五家合买的,但因为杨家后来经济困难,于是把此山的权利转卖给雷云祥。那么以后,这片山的所有权应该就是蔡、雷等五家共有了。很明显这份交易并没有受到阻碍,以后蔡、雷等家将是同舟共济的命运。
  虽然这其间难免发生一些田租和田产的争议,但也以协商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如其中有一份道光三十年(1850年)关于田租的契约:
  合同议字:立议合同字毛济翼、毛济仰同侄等,情因先人于康熙年间给得醮田四百把与雷宅耕种……内有一号八十把即本康熙五十九年雷宅开垦,递年交前谷二十五桶青,续于嘉庆年间又议前折光共交光谷八十四桶青。再立有合同议字主佃相安。兹于道光二十九年冬犹向雷宅起佃,意要加租,雷宅照前字交租,一粒无加。今叨亲劝谕,主佃本系亲戚,何堪两家失情行凶构讼不已。再补交光谷六桶青合前口年共交光谷九十桶青即在本佃商量不敢欠少升合,如有拖欠仍凭毛宅起耕另佃。……人言难凭,立议合同字与雷天元同姪行飞、行进、行春等为据。
  道光三十年二月日立议合同字毛济仰、毛济翼见议姪济旺、济凤、济惠、济宪、孔文、孔军、祖臻、雷兴远
  依口代笔蔡杨举
  田主毛济翼、毛济仰的祖先曾在康熙年间(1662—1722年)出租土地与雷宅耕种,但在道光年间(1821—1850年),毛宅想加租,而雷宅不愿意,因为在嘉庆年间(1796—1820年)已加过一次了。于是毛宅就想起佃,由此双方发生纠纷。但由于毛、雷两家其实是亲戚关系,这起纠纷最后在亲友的劝说下,以雷宅再多交光谷六桶,毛宅也不得起佃的调解方式,和平解决了。再来看一份嘉庆年间周姓和雷姓之间的合同字:
  立给字周光升、周光邦、周上友、周上推承祖遗下有四小房,
  良□公醮田二十五把……四至明白,前领口耕种。缘田有肥瘦不等,仅交前谷七桶五斗正,因谷前有长短,致相争论,今着亲议明未便给予雷天福亲边。当日三面底定,照依土风交纳光谷六桶干□年□佃听凭轮收,自给之后,务要小心耕种,不得抛荒失佃以及卖弄界至欠租等情。如有短欠仍凭起佃,雷宅不得阻执。若未欠租听凭永远耕种,并不得加租。此口先言后定两无异言反悔。今欲有凭,立领字为据。
  立口给合同字存照
  嘉庆十五年正月日立给字周光升、周光邦
  同给上友、上推 见亲雷兴贵
  依口代笔陈树恭
  在这份合同议字中,同样是在“着亲议明白”的情况下,关于田租的和平协议。在上一份文书中写明“主佃本系亲戚”,在这一份文书中有“见亲雷兴贵”的字样,说明了汉族毛姓和周姓与雷姓是具有亲戚关系的。而这种亲戚关系不难推测是由于畲汉两族人民互通婚姻带来的。而正是这种联姻关系,大大促进了彼此间的合作、交流和矛盾的协调。
  第四,与汉族通婚,这在族谱中可看得很清楚。因为当雷氏迁居至此的时候,并无其他姓的畲民在此,所以无法按照传统进行族内通婚,但是即使后来有蓝、钟等姓迁入,也很少有相互通婚的。下面笔者试截取一定时代的蓝、雷、钟姓畲族的通婚情况来说明畲汉通婚的普遍性。
  资料来源:1985年新编《松溪蓝氏宗谱》。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除了个别与浙江庆元县有联姻关系外,如第二世文彩和第六世骏传(上表中有下画线者),其他人都是与本县的汉族通婚的。从时期来看,约是清到清后期,当时雷姓已在此生活了两三百年,而钟氏也已迁入松溪,但是并没有发现他们彼此之间的联姻。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雷姓和钟姓畲族中。
  资料来源:1936年编《雷氏宗谱》。
  以上雷畲村的雷姓畲民从—世到十六世,约从元朝到清朝后期,除第十六世著清与浙江范氏联姻外,其他的都是与本县汉族居民通婚。最后再看钟姓畲民情况:
  资料来源:1932年编《钟氏宗谱》。从以上钟姓畲民一世至六世的通婚情况来看,除了第六世振旺与蓝姓畲民联姻外,其他的也都与本县汉族居民联姻。而这也加速了畲族的土著化,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实现土著化有几个条件,一是在村子里要有土地,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对于一个外来户而言,通过婚姻融入当地的亲属网络是站稳脚跟的一个很好的方式。”①而且,从以上三个表格来看,松溪畲族不仅与汉族联姻,而且联姻的姓氏是相当广泛的。根据以上表格初步统计,一共有63姓,其中陈、林、李、吴、范、叶、杨等姓还是松溪的大姓。这种联姻关系除了有利于民族融合之外,也使松溪畲族与当地有名的商号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第五,与当地有名的商号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在雷姓的一份“拨条”中写道:“雷兴收兄照前日毛水有拨谷卅桶青,即交黄春收,手收不误是祷十月初二日。”在此“拨条”中还加盖有“松邑渭田乾泰亨货印”,而乾泰亨商号在当地是颇有名气的,经营南北杂货等生意。从福州、温州进货,经营批发业务,附设蜡烛、线面作坊,货物销售周边及邻县乡村。门联大书“苏杭绸缎,南北杂货”八个字。民国初,渭田乾泰亨京杂商店,还吸收民间存款,利息较低,存取自由,只存不贷。但在1923年,乾泰亨商号受谣言影响,存户纷纷索取存款,仓猝间,来不及筹现金支付,以致货物被存户折作现金取去,数日之内商店宣布倒闭。②它与雷姓畲民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为此笔者专门寻问了当地的一位雷姓畲族成员,他说以前有听说,一位雷姓女儿嫁入此商号,但此商号的主人是谁,没有文字记载,大家也说不清楚。笔者猜测是不是就是上面所说的“黄春”呢,所以他以商号的印来说明以上所说的是事实呢。当然,这只是猜测而已,事实究竟如何,目前没有办法做进一步的考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乾泰亨商号与雷畲村雷姓畲族应该不是一般的偶然关系。
  但在蓝姓中,则有明确记载着蓝姓与松溪县著名的商号吴永康商号有着亲戚关系,具体什么样的亲戚关系,未加以说明。在《松溪文史资料》的一篇文章中专门记载了此商号的兴衰:“……吴永康店,挂出四块招牌:
  ‘闽浙海味’、‘南北京果’、‘苏松标扣’、‘土产山货’。当时经销货色齐全,有从浙江的温州、丽水等地,购进百货、布匹。有从省城福州,购来海产、鱼货以及桂圆、荔枝等京果。……收购松溪当地土物产品,如山粉、毛边纸、笋干、五倍子等货物,运往福州或浙江温州等处去出售,换回松溪需要的京果和布匹百货。……当年松溪城关的京果杂货店,多来大布亭仔头批购海参、海带、广竹、煤油、龙眼、荔枝、冰糖等货。……凡是农村需要的各类商品,该商号均有出售。……由于生意兴隆,信誉好,该店还向省城福州卖汇票,收3%的汇水……”①
  从以上这段描述中不难看出,吴永康商号经营范围十分广泛:有布匹、杂货、海产及当地土产,还自制加工酱油、蜡烛等出售,还发行了汇票,而且信誉很好,连城关的货店都来批购。但民国那个混乱、动荡的年代,给吴永康商号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吴永康商号的兴衰并不是本文的重点,笔者想说明的是,蓝姓畲民与吴永康商号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这无疑有利于增加蓝姓畲族在大布村的地位和威望。
  第六,热心公益事业。在大布村内中央巷口坊外,有一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三月二十八日,由村民陈承达、蓝叔宪、叶学鸿等人奉谕为封山育林而立的禁碑,碑文的内容是知县丁壬士给大布村民陈承达等人呈文的批示。②该碑通高1.5米,宽82厘米,厚13厘米,正文自右至左、竖式排列(碑文顶部“永禁革碑”四字自右至左横排)。碑文如下:
  特授松溪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又记功五次丁为遵批声明急叩阻究事:据大布村乡练陈承达等同称,“切蚁等于本月初八日以叠奉申禁等事,投告张上乾等一案,蒙批叙式,但樟垅山甚宽,与浙江毗连,民山不过些须,其余俱系官山。康熙年间,奉詹主示禁:其山虽有官民林木,无论公私概留,以荫水源,不许擅行批砍”。……兹据前情,合再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村居民并各村人等知悉:嗣后樟垅
  山一派,无论长尾樟料、松杉杂树,俱不许砍运,即浙地树木亦不许魏屯溪仔运放,有碍灌田小河、冲坏水坝,致伤国课。倘有不遵,仍行砍运,许该村乡练地甲,据实指名禀县,以凭严拿重究,各宜凜遵毋违,特示。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廿八日给。大布陈承达、兰叔宪、叶学鸿、陈遇龙、温毓源、李田淮、谢陛高、陈友震合村奉上。
  此碑反映了当地人民与官府对保护森林、农田,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的重视。而在发起人中,就有蓝姓畲族——兰(蓝)叔(淑)宪(即三世祖)。此块碑的时间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大布蓝姓畲族是在康熙后期和雍正年间才迁入的,距此时间,不过几十年而已。而在此之前,大布村早已有李、刘、吴、江等汉族姓氏在此居住。但他们还是很快就融入了当地社会,与地方乡练等一起上奏衙门,要求保护森林资源。
  总之,本文从民间信仰、社会组织、土地和山场的经济交易活动、婚俗、与商号的联系及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阐述了松溪畲族与汉族人民之间的交流、合作与融合。可以说闽北松溪畲族人民与当地汉族人民建立了和谐共存的友好关系,他们深入到了当地社会的方方面面,已与当地社会融为一体,难分畲与汉,体现出了鲜明的“和”的时代特征。

附注

①此序写在一牌匾上,挂在庙内。 ①松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松溪县志》,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第666页。 ②《“做会”的习俗》,《松溪文史资料》第14辑(1987年),第5页。 ③《渭川史记》编纂理事会:《渭川史记》,2003年8月,第236页。 ①《中国民族文化大观·畲族篇》,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②本文列举的契约文书来自笔者田野调查时所收集。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②《渭川史记》编纂理事会编:《渭川史记》,2003年,第215、236页。 ①吴通梁、罗锡奎:《大布亭仔头吴永康商号的盛衰》,《松溪文史资料》第13辑(1986年),第40—41页。 ②吴懿:《松溪县大布村“永禁革碑”》,《松溪文史资料》第15辑,第32—33页。

知识出处

畲族文化新探

《畲族文化新探》

出版者:福建人民岀版社

本书技术了畲族文化新探的情况。其中畲族文化研究的新收获、闽浙赣交界地的地理禀赋和畲民迁徙行踪、试论明清粤、闽畲民文献源流、贵州畲族来源之历史人类学探析、上金贝和云门畲族村之比较、民国时期浙江畲汉民族的互动与友好等。

阅读

相关人物

蓝美芬
责任者
施联朱
相关人物
蒋炳钊
相关人物
蓝炯熹
相关人物
蓝雪菲
相关人物
雷弯山
相关人物
陈靖姑
相关人物
孙思邈
相关人物
蔡水口
相关人物
潘洪泽
相关人物
杨芳雄
相关人物
杨长财
相关人物
余行福
相关人物
江光辉
相关人物
曾吾顺
相关人物
雷水兴
相关人物
雷茂硘
相关人物
雷兴贵
相关人物
于江廷
相关人物
蔡永明
相关人物
杨辉锦
相关人物
蔡远兴
相关人物
张发明
相关人物
毛济翼
相关人物
毛济仰
相关人物
陈承达
相关人物
蓝叔宪
相关人物
叶学鸿
相关人物
丁壬士
相关人物
吴永康
相关人物
兰叔宪
相关人物
陈遇龙
相关人物
温毓源
相关人物
李田淮
相关人物
谢陛高
相关人物
陈友震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长汀县
相关地名
浙江省
相关地名
龙泉市
相关地名
八都镇
相关地名
岱山县
相关地名
福州市
相关地名
仰山乡
相关地名
四会市
相关地名
苏州市
相关地名
和田地区
相关地名
庆元县
相关地名
天兴乡
相关地名
天河区
相关地名
庆元县
相关地名
隆兴昌镇
相关地名
渭田镇
相关地名
温州市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
丽水市
相关地名
广东省
相关地名
湛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