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告别游耕——一曲感动历史的山地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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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文化新探》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2882
颗粒名称: 二、告别游耕——一曲感动历史的山地情歌
分类号: K288.3
页数: 4
页码: 57-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明清时期,畲族向北迁徙至闽东,延续原始游耕方式,频繁流徙并逐渐定居。畲民与汉族交往增多,学习农耕技术,租种汉族地主土地或成为佃农、雇工。官府对畲民实行编甲管理,封建关系在畲族社区确立,标志着畲民告别游耕,融入当地社会。
关键词: 闽东 游耕 山地情歌

内容

明清时期畲族入迁闽东的内因与以往的迁徙是大不相同的。
  以往畲民的迁徙都带有明显的军事性质。如南宋末年,畲族人民组成“畲军”,参加文天祥、张世杰等领导的闽浙沿海地区的抗元武装斗争,宋亡后被迫流徙各地。最典型的当属元代陈吊眼、许夫人、钟明亮等以畲族为主体的反元义军,以万为计的造反大军转战于闽粤赣三省的漳、潮、泉、汀、赣诸州,起义军被镇压后,这些畲族勇士或留居当地,或散迁他处。
  明清时代大批畲族向北迁徙是原始游耕的继续。刀耕火种、去瘠就腴,是畲民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集韵·麻韵》:“畲,火种也。”《广韵·麻韵》:“畲,烧榛种田。”“畲”字还指开垦过二三年的田地。《尔雅·释地》:“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畲。”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互为因果。畲民食尽一山,两三年后则他徙。因为他们靠山吃山,所以自称山哈、山客;因为刀耕火种,所以又称“畲客”。“畲”字还有一个写法作“”(广东俗字),檀萃《说蛮》解释说:“,巢居也。”所谓巢居就是在山林中搭寮架棚为居所。从粤东到闽西,再到闽中,再到闽东,畲族这种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在粤东,畲民“随山散处,刀耕火种,采实猎毛,食尽一山则他徙”①。
  在闽西,畲民“随山种插,去瘠就腴,多于深山中编荻架茅为居,善射猎”②。
  在闽中,“畲民巢居崖处,射猎其业,耕山而食,率二三岁一徙”③。
  在闽东,“畲民崖处巢居,耕山而食,去瘠就腴,率数岁一徙”④。
  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进士、长乐人谢肇涮为我们留下了一段关于畲民烧山的现场记录:“既过胡坪(今霞浦水门武坪),值畲人纵火焚山,西风急甚,竹木迸爆如霹雳。舆者犯裂〔烈〕焰而驰,下山回望,十里为灰矣。”⑤
  其实烧山火耕的生产方式汉族也有。古诗中早有汉民烧畲的佳句,如“茅茨已就治,新畴复应畲”(陶潜《和刘柴桑》);“煮酒为盐速,烧畲度地偏”(杜甫《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宝客一百韵》);“银钏金钗来负水,长刀短笠去烧畲”(刘禹锡《竹枝词之九》)。直到20世纪70年代,笔者在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时还多次与当地村民一道烧过“畲”,当地村民叫做“烧园坪”:在离村落偏远的山上,烧出“园坪”一片,以所烧的草木灰为肥,种植薯类或其他耐旱作物(多是杂粮),两三年后地力衰退,就抛荒了。不同的是谢肇淛笔下的畲人烧山是将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捆绑在一起,待地力退后,他们就会弃寮迁移,另择新地。
  进入闽东后,畲民仍然在继续频繁地流徙。有在县内,也有在县际;还有一部分继续北上浙江,或不久后又回迁闽东。《丽水畲族志》记述:“今调查统计,由福建入迁处州的蓝、雷、钟三姓有35支,由福建迁居浙江平阳、瑞安、杭州钱塘(今萧山县)等地后分迁来的7支,共计42支,他们散居于丽水地区的9个县市。……另有9支族返迁福建。”⑥
  畲民“在漫长的流徙过程中,每经过一个地方并没有全数迁走,迁走的只是一部分,其余仍在原处安居下来,故迁移沿线都有畲民住居”①。这样一来,畲族的分布越来越分散,后来的许多畲村大多是由一人一户发族。福安“山头庄钟姓畲族……原有5个兄弟,一个来山头庄,一个在双江坑门里,一个住林洋,另外两个去宁德。山头庄雷姓畲族系自穆阳迁来的。小岭钟姓畲族系从宁德城郊附近的金村迁来。有三兄弟,一住金,一来小岭,一住头里”②。畲族就是这样形成了今天的“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
  畲族进入闽东后,与当地汉族的交往日益频繁。他们从汉族农民身上学到了许多农耕技术,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于是不再留恋昔日的游耕,从而开始了择地定居、以农为业的尝试。这样,一部分畲民依靠自己开垦的少量土地得以生存,更多无地、少地的畲民只好租种汉族地主的田地和官山,成为佃农。
  史志上记述,“古田、连江、罗源、福宁、宁德、福安”畲民“布散山泽间,亦受民田以耕,谓平民曰百姓”③,“附近民居在邑之四都上洋等村,(畲民)与民往来交易,亦有承佃民业为生业者”。④租种汉族地主土地者日益增多。山有山租,田有田租,租额一般按其收获量“主佃均分”。付不起地租、无田可耕者只好“仰给于富户雇工”,成为地主的长工、短工。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钟大焜纂修的《颍川钟氏宗谱》载福安正堂准给大林钟姓畲民官山一号的山场执照,申明“五都大林官山一号断归钟盛九等久住管守,山场艺植竹木,栽种生理,岁纳官租银二两加给栖云寺渡夫工食”。该山场历经明清两朝,从万历到光绪共三次更换执照,可谓一脉相承。
  畲民定居之后,官府对他们实行了有效管理,并且逐步编甲入籍。“康熙年间钤印州示,内有‘畲民居住山野,专责畲民保长保固地方,烟差照例豁免……’”①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更定清初编置户口牌甲之令,规定“各省山居棚民,按户编册”②。从此以后,清政府对畲民全面实行编甲管理,并且和汉民一样承担照章完粮义务,标志着畲民从此彻底告别了游耕,封建关系在畲族社区完全确立。

知识出处

畲族文化新探

《畲族文化新探》

出版者:福建人民岀版社

本书技术了畲族文化新探的情况。其中畲族文化研究的新收获、闽浙赣交界地的地理禀赋和畲民迁徙行踪、试论明清粤、闽畲民文献源流、贵州畲族来源之历史人类学探析、上金贝和云门畲族村之比较、民国时期浙江畲汉民族的互动与友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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